界权论:关于环境法的另一种解释

来源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eym2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然为人类提供的利益可分为经济性利益与生态性利益。自然的经济性利益易于分割,已转化为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自然的生态性利益是一种整体性、保障性的利益,无法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权利。生态性利益的保护是财产权利存在的前提,保护自然因此构成财产权利的内在要求。界权论主张环境法本质上是对现有财产权利体系进行重新界定之法,通过将生态要素注入现有财产权利体系,调整现有权利边界,使自然的经济性利益与生态性利益之间实现平衡。从界权论的视角出发,可以对环境法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调整手段、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现象进行新的解读。
其他文献
通过改造切粒机冷却水系统,改善了切粒机工作环境,减少了切粒机排废量,延长了切粒机切换周期。
创伤性颅脑损伤(TBI)发病率在各种创伤中位居首位。应用动物模型模仿人类TBI的特点,可以用来了解人类颅脑损伤的病理状态并对其进行研究。磁共振成像(MRI)对颅脑成像具有很大
“教学做合一”是著名教育家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教学论。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要真正的从生活中获得知识,提升能力;又要在学习中体会生活,感悟生活。课堂教学的实际操作要体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