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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未富先老、庞大资金缺口的挑战,中国迫切需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而养老保险市场化运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由此,设计了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即在新型的委托-代理关系框架下,确定养老基金的投保人、受益人、委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关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在采取基金托管模式投资运营的同时,通过实施有效的竞争性投标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投资管理人市场中进行选择,以约束基金投资管理者,减少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不利行为。采用严格限量监管方式、强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