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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法英语教学强调英语教学的目的性,并认为应从语言的功能或内容着手来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应重视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交际的本领,要通过反复使用来实现英语的学习。为此,交际法英语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的实施应遵循以学生中心原则、任务学习原则和语义集中的原则。
一、交际法英语教学原理
交际法英语教学首先是有目的的教学,它主张根据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和用途制订专门的教学大纲,设计专门的教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它还要求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指导,根据本班学生的起点、进步情况和教学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选择适当的教材和教法组织每节课的教学活动,并在教学过程中随时调整教案,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交际法英语教学认为,过去在英语教学中只注重形式而忽视内容,或者说重语言知识传授,轻语言应用的操练,因此应从语言的功能或内容着手来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外语教学要教给学生的,不外乎是“说什么”和“怎样说”这两个问题。
交际法英语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用英语进行交际的本领。它重视语言练习,认为只有在大量接触和使用语言中,才能养成运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练习的内容和形式,从进行交际的角度来看,都应当是实用的。强调句单位教学,主张以句型教学加情景,来学习英语语言的用法。在掌握句子的基础上进行归纳。
交际法英语教学认为,学习英语要靠反复使用。即外语教学应鼓励学生多多接触和使用外语,学生在使用外语的过程中,遇到不会的内容是难免的,但他们会在反复使用当中自行改正。
二、交际法英语教学原则
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可根据下面几条原则进行:
(一).学生中心原则
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和思维的手段。语言学习不是一个被动的机械地模仿语言行为的过程,而是学习者通过广泛的语言交流和思想交流,并从中摸索、发现和归纳出语言规律的过程,不是单纯地模仿他人的语言,而是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语言。他们的重心放在要表达的思想上,而不是放在局部的准确性上。因此,交际法英语教学既要考虑到学生的需求、目的、兴趣,又要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有目的地运用语言,从学习语言的整体,逐步转向学习语言的部分。他们应按照他们接受的语言输入得出关于言语行为的一般规律。事实上,学生自己是语言的分析者,有许多事情他们不需教,他们能从他们阅读和写作的语言中得出自己的言语行为规则。
在交际语言教学中,学生的作用应当重新解释。他们在课堂上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应当是英语交际和相互作用中的主体,能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不过,学生与老师协商学习活动也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使这些活动适合他们的需要。正如布林和坎德林(1980)指出的那样,所有的学习者都以自己的方式在本人、学习过程和学习目标之间进行协商。
至于教师,他们肩负着营造课堂环境和气氛的重要的作用,引导、组织学生进入交际活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指导。
(二).任务学习原则
人们最好是通过在交际中使用语言而学会语言。在课堂上,如果教师给学生安排活动和布置任务让他们操练,他们就会有一个实际使用语言的场合。传统的语言中心法却没有提供这样一种场合。相比之下,交际法教学认为交际场合对于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是十分重要的。交际任务和交际活动在语言教学中不仅应有一个真正的地位,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没有这两条,我们就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的目的。
在论述交际能力的时候,Widdowson(1978)指出:“为了将语言付诸使用,这些步骤只能通过学生正式地参见活动的方法逐步实现。没有这些步骤,就不会学到系统的知识。”
这样的活动和任务包括推理、协商、问题的解决等等,它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小组活动、对话活动、个人活动和分角色活动。学生应当成为语言节目中的一个角色,使自己得到较多的练习机会,减少说话的顾虑。在许多情况下,为了完成演出任务和举行交际活动需要创造一定的条件和气氛。因此,在这类活动中,教师必须轮流听取学生发言情况,纠正必要的错误,提供必要的词汇,启发讨论,鼓励学生积极发言。对学生活动中的典型错误,要安排必要的讲解和操练,但不必每错必纠。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语言进行分析,对于有碍交际的和具有长久影响的错误,要在不打击学生积极性的情况下,以适当的方式和友好的态度进行更正。
(三).语义集中原则
学习语言主要是为了将其作为一种交际手段,但是交际时语义是集中的。当人们与别人交际的时候,总是尽力去理解别人话语的含义,一般不太注意语法。因此 Willis(1980)认为:“如果学习者真正按照交际法教学要求进行交际,交际活动就会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与结构法形成鲜明对比,结构法主要集中在语言形式上。
语义集中原则要求交际按照谈话水平进行。说话人的意思是从语言使用的整个情景当中取得的,而不是孤立地从单词和句子中取得的。因此可以说,孤立的句子并非十分有助于理解,交际活动应该采取措施保证教与学在谈话和前后关系中进行。
语义集中法要求不必过于计较说话时出现的错误。只要学生在交际活动中能够清楚地表达他们的意思,教师不要打断他们的讲话也不必纠正他们。因为错误是没有掌握第二语言规则的学习者的一种有规律的偏差,是他们学习第二语言这一阶段的常见现象。因此,教师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些错误,帮助学习者自己来认识和纠正这些错误。
语义集中原则并不意味着排斥在课堂上进行的句型练习,但是这种练习应当适当地少一些。Willis(1980)认为:“一种简短的突然的練习会有助于学生树立信心。但是如果教师使用这种练习太长,学生就会不假思索地鹦鹉学舌。”
(作者单位:佳木斯师范学校)
一、交际法英语教学原理
交际法英语教学首先是有目的的教学,它主张根据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和用途制订专门的教学大纲,设计专门的教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它还要求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指导,根据本班学生的起点、进步情况和教学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选择适当的教材和教法组织每节课的教学活动,并在教学过程中随时调整教案,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交际法英语教学认为,过去在英语教学中只注重形式而忽视内容,或者说重语言知识传授,轻语言应用的操练,因此应从语言的功能或内容着手来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外语教学要教给学生的,不外乎是“说什么”和“怎样说”这两个问题。
交际法英语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用英语进行交际的本领。它重视语言练习,认为只有在大量接触和使用语言中,才能养成运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练习的内容和形式,从进行交际的角度来看,都应当是实用的。强调句单位教学,主张以句型教学加情景,来学习英语语言的用法。在掌握句子的基础上进行归纳。
交际法英语教学认为,学习英语要靠反复使用。即外语教学应鼓励学生多多接触和使用外语,学生在使用外语的过程中,遇到不会的内容是难免的,但他们会在反复使用当中自行改正。
二、交际法英语教学原则
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可根据下面几条原则进行:
(一).学生中心原则
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和思维的手段。语言学习不是一个被动的机械地模仿语言行为的过程,而是学习者通过广泛的语言交流和思想交流,并从中摸索、发现和归纳出语言规律的过程,不是单纯地模仿他人的语言,而是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语言。他们的重心放在要表达的思想上,而不是放在局部的准确性上。因此,交际法英语教学既要考虑到学生的需求、目的、兴趣,又要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有目的地运用语言,从学习语言的整体,逐步转向学习语言的部分。他们应按照他们接受的语言输入得出关于言语行为的一般规律。事实上,学生自己是语言的分析者,有许多事情他们不需教,他们能从他们阅读和写作的语言中得出自己的言语行为规则。
在交际语言教学中,学生的作用应当重新解释。他们在课堂上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应当是英语交际和相互作用中的主体,能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不过,学生与老师协商学习活动也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使这些活动适合他们的需要。正如布林和坎德林(1980)指出的那样,所有的学习者都以自己的方式在本人、学习过程和学习目标之间进行协商。
至于教师,他们肩负着营造课堂环境和气氛的重要的作用,引导、组织学生进入交际活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指导。
(二).任务学习原则
人们最好是通过在交际中使用语言而学会语言。在课堂上,如果教师给学生安排活动和布置任务让他们操练,他们就会有一个实际使用语言的场合。传统的语言中心法却没有提供这样一种场合。相比之下,交际法教学认为交际场合对于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是十分重要的。交际任务和交际活动在语言教学中不仅应有一个真正的地位,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没有这两条,我们就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的目的。
在论述交际能力的时候,Widdowson(1978)指出:“为了将语言付诸使用,这些步骤只能通过学生正式地参见活动的方法逐步实现。没有这些步骤,就不会学到系统的知识。”
这样的活动和任务包括推理、协商、问题的解决等等,它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小组活动、对话活动、个人活动和分角色活动。学生应当成为语言节目中的一个角色,使自己得到较多的练习机会,减少说话的顾虑。在许多情况下,为了完成演出任务和举行交际活动需要创造一定的条件和气氛。因此,在这类活动中,教师必须轮流听取学生发言情况,纠正必要的错误,提供必要的词汇,启发讨论,鼓励学生积极发言。对学生活动中的典型错误,要安排必要的讲解和操练,但不必每错必纠。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语言进行分析,对于有碍交际的和具有长久影响的错误,要在不打击学生积极性的情况下,以适当的方式和友好的态度进行更正。
(三).语义集中原则
学习语言主要是为了将其作为一种交际手段,但是交际时语义是集中的。当人们与别人交际的时候,总是尽力去理解别人话语的含义,一般不太注意语法。因此 Willis(1980)认为:“如果学习者真正按照交际法教学要求进行交际,交际活动就会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与结构法形成鲜明对比,结构法主要集中在语言形式上。
语义集中原则要求交际按照谈话水平进行。说话人的意思是从语言使用的整个情景当中取得的,而不是孤立地从单词和句子中取得的。因此可以说,孤立的句子并非十分有助于理解,交际活动应该采取措施保证教与学在谈话和前后关系中进行。
语义集中法要求不必过于计较说话时出现的错误。只要学生在交际活动中能够清楚地表达他们的意思,教师不要打断他们的讲话也不必纠正他们。因为错误是没有掌握第二语言规则的学习者的一种有规律的偏差,是他们学习第二语言这一阶段的常见现象。因此,教师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些错误,帮助学习者自己来认识和纠正这些错误。
语义集中原则并不意味着排斥在课堂上进行的句型练习,但是这种练习应当适当地少一些。Willis(1980)认为:“一种简短的突然的練习会有助于学生树立信心。但是如果教师使用这种练习太长,学生就会不假思索地鹦鹉学舌。”
(作者单位:佳木斯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