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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森林资源是再生性动态资源,因此其档案管理不同于其他档案的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之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森林资源的质数和数量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为使森林资源在建档后长期保持准确性、可行性和科學性,加强管理势在必行,这也是巩固、完善、普及提高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经营范围;统计管理
按照国家林业局抓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总体思路的要求,作为林业各项工程基础的档案管理在当前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显现,特别是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在林业各项工程中的作用显得格外突出。森林资源档案,即对各项林业工程各个时期森林资源变化状况和森林生态环境年度状况的记录资料。完备的森林资源档案可以有效地反映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情况和森林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可以借助查明森林经营管理的效果,正确评价林业各项工程建设的成效,指导林业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1 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的档案管理
1.1 管理范围
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范围,除以经营卡片为中心的文件外,与开展经营活动有密切关系的各种文件也需要归档管理,主要内容有:
(1)森林调查区划(设计)、总体设计、作业设计以及各种专业调查设计文件。
(2)采伐限额、总结、技术经验交流,以及技术创新、经营试验研究、天保工程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文件。
(3) 生产台账、伐区三级拨交证、报表、技术定额、生产日记等。
确定档案管理的范围,可为正确的落实采伐限额和各种技术措施提供充分的依据。绝不能只重视经营卡片的管理,而忽视其他各种技术文件的作用。只有两方面相结合,才能发挥森林档案的作用。
1.2 森林资源变动的管理
森林档案管理中,森林资源变动情况是管理的核心环节。森林资源的消长是客观存在的,如不进行及时的管理,随着时间的变化及经营活动的开展,原来调查记载的森林资源情况就会很快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档案后必须连续不断地将变化情况及时编汇登记。对下列资源变化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入小班卡中,并将变化情况标注在图上,年终时进行统计汇总和绘制变化图。
(1)造林、更新引起的地类变化;
(2)采伐引起的土地类别和林木资源变化;
(3)火灾、自然灾害、病虫害、乱砍滥伐、盗伐引起的变化;
(4)调整场界引起的变化;
(5)抚育改造后林分幼树成长引起的变化;
(6)林木自然生长引起的变化;
(7)开垦、筑路、基本建设引起的变化;
(8)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如开矿等)。
1.3 林场森林档案建立后,档案管理人员的经常性工作范围
(1)填写营林活动的生产日记。对于营林活动并不是用档案卡片直接进行登记,而是通过生产日记将每天的营林活动进行记载。生产日记的内容根据营林的项目、营林的要求以及林场经营的水平而确定,一般包括:作业地点、作业项目、施工纪要及用工、用料等。
(2)调查记载森林生长量变化情况。主要是通过在各种不同类型和不同经营方式的林分建立固定标准地(或固定样地)及临时标准地(或临时样地)进行实测调查与记载。
(3)填写小班经营卡片。对营林活动的生产日记及林木生长量调查的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按小班经营卡片的要求转载到相应的小班经营卡片内。对于因经营活动的开展而引起的小班变动,要及时进行经营卡片的抽换。
(4)汇总、统计、上报。林场要将有关数据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上报林业局,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汇总,上报给林业局及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5)调绘各种图面材料。根据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及森林经营区划的情况,对原有林相图及森林经营区划图每3至5年调绘一次,林业生产指挥图每处绘制一张。
(6)通过信息网络了解林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7)制定林场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如确定调查年限卡片的登记、统计汇总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等。
(8)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学习。
2 森林资源统计管理
(1)为及时掌握年度内森林资源现状及其变化动态,发挥统计信息反馈作用,促进林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森林分类经营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制度。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林业局提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以县、国营林业局、县级林场为统计单位的森林资源统计年报。
(3)各县、国营林业局、县级林场森林资源的统计年报,根据森林资源档案统计资料或当年二类调查成果编制。在尚未建立档案的单位,可暂时采用典型或其他调查成果资料,但必须限期建立档案。各级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即以此为基础单位,逐级统计汇总上报。
(4)森林资源统计年报由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填报,经同级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
非林业部门经营的森林,各单位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地区林业主管部门提报森林资源统计报表,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5)各地方、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人员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如果发现数据来源或计算错误,应当责成统计人员核实订正。
(6)森林资源统计年报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度统计范围,各省要按时向国家林业局报送上一年度的森林资源统计年报,不得拒报、瞒报、虚报和迟报。
(7)森林资源统计年报由统计报表和森林资源统计分析报告两部分组成。
①统计报表包括: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森林面积蓄积统计表;人工林面积蓄积及四旁树统计表;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统计表。
②森林资源统计分析报告主要有以下内容:说明统计报表的数据来源;计算林木生长量、消耗量的依据和办法;分析年度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原因和评价森林经营效果;对今后造林更新、经营利用和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飞思科技产品研发中心.1Delphi710基础编程[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2]飞思科技产品研发中心.1Delphi710数据库开发[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经营范围;统计管理
按照国家林业局抓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总体思路的要求,作为林业各项工程基础的档案管理在当前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显现,特别是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在林业各项工程中的作用显得格外突出。森林资源档案,即对各项林业工程各个时期森林资源变化状况和森林生态环境年度状况的记录资料。完备的森林资源档案可以有效地反映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情况和森林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可以借助查明森林经营管理的效果,正确评价林业各项工程建设的成效,指导林业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1 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的档案管理
1.1 管理范围
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范围,除以经营卡片为中心的文件外,与开展经营活动有密切关系的各种文件也需要归档管理,主要内容有:
(1)森林调查区划(设计)、总体设计、作业设计以及各种专业调查设计文件。
(2)采伐限额、总结、技术经验交流,以及技术创新、经营试验研究、天保工程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文件。
(3) 生产台账、伐区三级拨交证、报表、技术定额、生产日记等。
确定档案管理的范围,可为正确的落实采伐限额和各种技术措施提供充分的依据。绝不能只重视经营卡片的管理,而忽视其他各种技术文件的作用。只有两方面相结合,才能发挥森林档案的作用。
1.2 森林资源变动的管理
森林档案管理中,森林资源变动情况是管理的核心环节。森林资源的消长是客观存在的,如不进行及时的管理,随着时间的变化及经营活动的开展,原来调查记载的森林资源情况就会很快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档案后必须连续不断地将变化情况及时编汇登记。对下列资源变化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入小班卡中,并将变化情况标注在图上,年终时进行统计汇总和绘制变化图。
(1)造林、更新引起的地类变化;
(2)采伐引起的土地类别和林木资源变化;
(3)火灾、自然灾害、病虫害、乱砍滥伐、盗伐引起的变化;
(4)调整场界引起的变化;
(5)抚育改造后林分幼树成长引起的变化;
(6)林木自然生长引起的变化;
(7)开垦、筑路、基本建设引起的变化;
(8)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如开矿等)。
1.3 林场森林档案建立后,档案管理人员的经常性工作范围
(1)填写营林活动的生产日记。对于营林活动并不是用档案卡片直接进行登记,而是通过生产日记将每天的营林活动进行记载。生产日记的内容根据营林的项目、营林的要求以及林场经营的水平而确定,一般包括:作业地点、作业项目、施工纪要及用工、用料等。
(2)调查记载森林生长量变化情况。主要是通过在各种不同类型和不同经营方式的林分建立固定标准地(或固定样地)及临时标准地(或临时样地)进行实测调查与记载。
(3)填写小班经营卡片。对营林活动的生产日记及林木生长量调查的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按小班经营卡片的要求转载到相应的小班经营卡片内。对于因经营活动的开展而引起的小班变动,要及时进行经营卡片的抽换。
(4)汇总、统计、上报。林场要将有关数据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上报林业局,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汇总,上报给林业局及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5)调绘各种图面材料。根据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及森林经营区划的情况,对原有林相图及森林经营区划图每3至5年调绘一次,林业生产指挥图每处绘制一张。
(6)通过信息网络了解林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7)制定林场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如确定调查年限卡片的登记、统计汇总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等。
(8)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学习。
2 森林资源统计管理
(1)为及时掌握年度内森林资源现状及其变化动态,发挥统计信息反馈作用,促进林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森林分类经营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制度。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林业局提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以县、国营林业局、县级林场为统计单位的森林资源统计年报。
(3)各县、国营林业局、县级林场森林资源的统计年报,根据森林资源档案统计资料或当年二类调查成果编制。在尚未建立档案的单位,可暂时采用典型或其他调查成果资料,但必须限期建立档案。各级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即以此为基础单位,逐级统计汇总上报。
(4)森林资源统计年报由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填报,经同级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
非林业部门经营的森林,各单位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地区林业主管部门提报森林资源统计报表,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5)各地方、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人员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如果发现数据来源或计算错误,应当责成统计人员核实订正。
(6)森林资源统计年报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度统计范围,各省要按时向国家林业局报送上一年度的森林资源统计年报,不得拒报、瞒报、虚报和迟报。
(7)森林资源统计年报由统计报表和森林资源统计分析报告两部分组成。
①统计报表包括: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森林面积蓄积统计表;人工林面积蓄积及四旁树统计表;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统计表。
②森林资源统计分析报告主要有以下内容:说明统计报表的数据来源;计算林木生长量、消耗量的依据和办法;分析年度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原因和评价森林经营效果;对今后造林更新、经营利用和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飞思科技产品研发中心.1Delphi710基础编程[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2]飞思科技产品研发中心.1Delphi710数据库开发[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