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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内地铁综合监控专业诞生在21世纪初期,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为地铁项目以及综合监控专业特有的因素,会存在一些商务风险,本文希望结合作者的工作经验,从集成商的角度,提出若干地铁综合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商務风险防范思路。
【关键词】 地铁;综合监控;商务风险;防范
一、商务风险梳理
通过若干工程项目的实施,笔者将地铁综合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商务风险总结为两种:
(1)合同风险:指与建设方,以及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同本身存在的风险。
(2)实施风险: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执行能力、商务能力、客观因素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防范
1、与建设方合同的风险防范
与建设方的合同一般以建设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为准,具体内容主要有合同性质、付款条件、质保期、合同清单、签证格式等。
一般来说,从大框架上更改建设方的合同模板可行性不高,但针对部分具体内容,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与建设方积极沟通,共同降低后续可能带来的实施风险。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风险内容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1)合同性质未明确。不同的合同性质将直接影响后续的工程实施,包括深化设计、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因此合同谈判阶段若合同性质不明确,可以根据招标要求、其他类似项目合同性质等,明确合同性质。
(2)投标清单小缺陷。该类问题具体包括1)同一型号单价不统一;2)清单型号填写错误;3)明显的文字错误;4)其他。这些问题将在后续的设备移交、项目回款、工程变更与结算中产生不良影响。这类问题可以在合同谈判阶段通过修正单价、厂家提供原厂证明文件等措施,在合同签署之前进行规避。
(3)付款条件问题。在付款条件这部分,容易出现的问题有1)各付款节点累计开票金额大于合同总额;2)节点付款依据不明确,造成后期请款时需要补充很多文件,影响回款进度(如服务费决算时才要求提供服务费的发票依据,但可能决算时已经很难提供这些发票原件);3)其他。这些问题均需要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经建设方确认后进行修改并最终在合同条款中体现。
(4)以“套”为单位的开项内容不明确。会造成后续项目实施时,内容可大可小,不利于工程移交与决算,也可能会造成建设方实施阶段会提出大大超出投标预算的需求。因此建议在合同谈判阶段,尽量明确这部分设备的具体涵盖范围。
2、与供货厂家(包括外包方)合同的风险防范
与供货厂家(包括外包方)的合同指导原则,是在与建设方合同“背靠背”原则的基础上利益最大化。同时结合工程实施的经验教训,降低后续实施风险。
由于不同厂家对不同项目的角色定位、投入情况不一致,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原则要求每一个厂家接受类似“背靠背”等要求。但从与供货厂家的合同风险防范角度出发,在合同谈判阶段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求厂家,特别是刚进入地铁行业的厂家,务必了解并遵循、响应地铁的特殊环境以及需求,响应地铁行业规范。很多民用建筑的设备在地铁行业使用时,经常会出现适应性问题,比如防潮防水性能达不到要求、UPS设备不适应地铁供电系统频繁倒闸维护的现象。
(2)明确工程服务范围,尽量明晰化。具体包括开箱验收、二次搬运、上电调试、现场调试、工程验收、质保服务等环节。针对不同厂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UPS等难以搬运设备的交货地点(涉及到运费、设备台班费等),调试的具体分工等。
(3)了解各供货厂家的工程实施情况,根据工程现场反应的问题,提前在合同中进行规避。如软硬件兼容(如某型号服务器是否支持某型号操作系统、数据库)问题,电磁兼容问题,接口通讯问题,产品外形颜色问题,有无相关认证报告(如消防)等。
(4)要求厂家响应质保期、备品备件供应、型号后续供应确认、型号变更/升级及时告知等要求,这些要求基本上也是遵循“背靠背”的要求。
三、实施风险防范
对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风险防范,本文以相关项目节点为阶段,提出若干各阶段实施过程中的商务风险防范建议。
1、设计联络阶段
(1)做好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相关记录,如签到表、会议纪要等。避免在最终决算时缺少相关依据。这个要求同时适用于后续的工厂测试、出厂测试、工厂培训、现场培训等项目实施阶段。
(2)以合同为准绳,明确各类设备清单,接口文件,功能规格等具体细节。对于超出合同范围的部分,务必第一时间掌握变更原因,确保有变更依据。对于合同未明确,比较模糊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以行业以及地区规范为依据,予以明确,往往这部分是项目实施的重点以及难点。
2、到货管理
(1)明确各个环节的管理方案,地铁综合监控项目的设备管理阶段一般有发货、到货、开箱、移交施工单位、回款、移交运营单位。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签证,需要各方及时签字确认。同时需要做好设备的出入库管理,台账要精确、及时。
(2)建立地铁项目设备全周期计量管理的理念,达到确保或者基本确保各阶段设备数量一致。发现不一致时,及时找到原因,采取相关的不久措施,如漏发货的补发货,漏开箱验收的重新开箱验收,未及时回款的需要明确具体清单及时提交请款资料。
(3)明确设备到现场之后的成品保护责任,一般情况下,移交给施工单位之后,成品保护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能够将移交清单具体化的尽量具体化(可以超越与建设方合同清单范围),特别是针对容易遗失的蓄电池的模块。
(4)对于特别贵重,体积较小,容易遗失的模块,建议后续一次性安装、调试,不宜在施工高峰期安装,如交换机光口模块。
3、施工安装
(1)做好对施工单位的运输、安装、上电督导。有特殊工艺要求,或者采用非国标配件的产品一定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避免其采购错误的施工材料。如很多门禁厂家的读卡器采用的非标准86盒底座,需要定制;还有很多设备的基础尺寸,需要与施工单位核对。
(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到货时间以及到货数量,并提供各个厂家的供货周期数据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提前提供到货要求。需要注意发现施工单位提出的到货数量大于我方与建设方合同数量时,需要及时提出,由相关单位提供变更依据。
(3)不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设备移交情况,同时做好不良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4)对诸如设备开孔等可能涉及到其他厂家大面积返厂或者设备报废的工作,必须各方严格确认,落实具体细节要求,同时由各方签字确认。
4、调试运行
(1)对于接口测试,严格按照接口文件要求,明确接口双方的责任。避免因我方未按接口责任造成对方进度、质量一系列问题。
(2)第一次上电调试,务必确保模块安全,避免出现设备被烧坏的现象。
5、备品备件
根据实际工期要求,尽早确认备品备件清单,降低因供货周期问题,以及型号升级问题影响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的移交工作(原则上试运营评估之前必须完成移交)。
四、总结
本文总结了部分项目的经验教训,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积极思考,举一反三。同时由于时间仓促,本文未免有点深度不足,敬请指正。
作者简介:郑伟俊,1982年出生,男,浙江衢州人,2004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从事轨道交通行业供电以及综合监控专业技术及项目管理工作。
【关键词】 地铁;综合监控;商务风险;防范
一、商务风险梳理
通过若干工程项目的实施,笔者将地铁综合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商务风险总结为两种:
(1)合同风险:指与建设方,以及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同本身存在的风险。
(2)实施风险: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执行能力、商务能力、客观因素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防范
1、与建设方合同的风险防范
与建设方的合同一般以建设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为准,具体内容主要有合同性质、付款条件、质保期、合同清单、签证格式等。
一般来说,从大框架上更改建设方的合同模板可行性不高,但针对部分具体内容,在合同谈判阶段可以与建设方积极沟通,共同降低后续可能带来的实施风险。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风险内容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1)合同性质未明确。不同的合同性质将直接影响后续的工程实施,包括深化设计、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因此合同谈判阶段若合同性质不明确,可以根据招标要求、其他类似项目合同性质等,明确合同性质。
(2)投标清单小缺陷。该类问题具体包括1)同一型号单价不统一;2)清单型号填写错误;3)明显的文字错误;4)其他。这些问题将在后续的设备移交、项目回款、工程变更与结算中产生不良影响。这类问题可以在合同谈判阶段通过修正单价、厂家提供原厂证明文件等措施,在合同签署之前进行规避。
(3)付款条件问题。在付款条件这部分,容易出现的问题有1)各付款节点累计开票金额大于合同总额;2)节点付款依据不明确,造成后期请款时需要补充很多文件,影响回款进度(如服务费决算时才要求提供服务费的发票依据,但可能决算时已经很难提供这些发票原件);3)其他。这些问题均需要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经建设方确认后进行修改并最终在合同条款中体现。
(4)以“套”为单位的开项内容不明确。会造成后续项目实施时,内容可大可小,不利于工程移交与决算,也可能会造成建设方实施阶段会提出大大超出投标预算的需求。因此建议在合同谈判阶段,尽量明确这部分设备的具体涵盖范围。
2、与供货厂家(包括外包方)合同的风险防范
与供货厂家(包括外包方)的合同指导原则,是在与建设方合同“背靠背”原则的基础上利益最大化。同时结合工程实施的经验教训,降低后续实施风险。
由于不同厂家对不同项目的角色定位、投入情况不一致,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原则要求每一个厂家接受类似“背靠背”等要求。但从与供货厂家的合同风险防范角度出发,在合同谈判阶段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求厂家,特别是刚进入地铁行业的厂家,务必了解并遵循、响应地铁的特殊环境以及需求,响应地铁行业规范。很多民用建筑的设备在地铁行业使用时,经常会出现适应性问题,比如防潮防水性能达不到要求、UPS设备不适应地铁供电系统频繁倒闸维护的现象。
(2)明确工程服务范围,尽量明晰化。具体包括开箱验收、二次搬运、上电调试、现场调试、工程验收、质保服务等环节。针对不同厂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UPS等难以搬运设备的交货地点(涉及到运费、设备台班费等),调试的具体分工等。
(3)了解各供货厂家的工程实施情况,根据工程现场反应的问题,提前在合同中进行规避。如软硬件兼容(如某型号服务器是否支持某型号操作系统、数据库)问题,电磁兼容问题,接口通讯问题,产品外形颜色问题,有无相关认证报告(如消防)等。
(4)要求厂家响应质保期、备品备件供应、型号后续供应确认、型号变更/升级及时告知等要求,这些要求基本上也是遵循“背靠背”的要求。
三、实施风险防范
对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风险防范,本文以相关项目节点为阶段,提出若干各阶段实施过程中的商务风险防范建议。
1、设计联络阶段
(1)做好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相关记录,如签到表、会议纪要等。避免在最终决算时缺少相关依据。这个要求同时适用于后续的工厂测试、出厂测试、工厂培训、现场培训等项目实施阶段。
(2)以合同为准绳,明确各类设备清单,接口文件,功能规格等具体细节。对于超出合同范围的部分,务必第一时间掌握变更原因,确保有变更依据。对于合同未明确,比较模糊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以行业以及地区规范为依据,予以明确,往往这部分是项目实施的重点以及难点。
2、到货管理
(1)明确各个环节的管理方案,地铁综合监控项目的设备管理阶段一般有发货、到货、开箱、移交施工单位、回款、移交运营单位。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签证,需要各方及时签字确认。同时需要做好设备的出入库管理,台账要精确、及时。
(2)建立地铁项目设备全周期计量管理的理念,达到确保或者基本确保各阶段设备数量一致。发现不一致时,及时找到原因,采取相关的不久措施,如漏发货的补发货,漏开箱验收的重新开箱验收,未及时回款的需要明确具体清单及时提交请款资料。
(3)明确设备到现场之后的成品保护责任,一般情况下,移交给施工单位之后,成品保护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能够将移交清单具体化的尽量具体化(可以超越与建设方合同清单范围),特别是针对容易遗失的蓄电池的模块。
(4)对于特别贵重,体积较小,容易遗失的模块,建议后续一次性安装、调试,不宜在施工高峰期安装,如交换机光口模块。
3、施工安装
(1)做好对施工单位的运输、安装、上电督导。有特殊工艺要求,或者采用非国标配件的产品一定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避免其采购错误的施工材料。如很多门禁厂家的读卡器采用的非标准86盒底座,需要定制;还有很多设备的基础尺寸,需要与施工单位核对。
(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到货时间以及到货数量,并提供各个厂家的供货周期数据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提前提供到货要求。需要注意发现施工单位提出的到货数量大于我方与建设方合同数量时,需要及时提出,由相关单位提供变更依据。
(3)不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设备移交情况,同时做好不良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4)对诸如设备开孔等可能涉及到其他厂家大面积返厂或者设备报废的工作,必须各方严格确认,落实具体细节要求,同时由各方签字确认。
4、调试运行
(1)对于接口测试,严格按照接口文件要求,明确接口双方的责任。避免因我方未按接口责任造成对方进度、质量一系列问题。
(2)第一次上电调试,务必确保模块安全,避免出现设备被烧坏的现象。
5、备品备件
根据实际工期要求,尽早确认备品备件清单,降低因供货周期问题,以及型号升级问题影响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的移交工作(原则上试运营评估之前必须完成移交)。
四、总结
本文总结了部分项目的经验教训,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积极思考,举一反三。同时由于时间仓促,本文未免有点深度不足,敬请指正。
作者简介:郑伟俊,1982年出生,男,浙江衢州人,2004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从事轨道交通行业供电以及综合监控专业技术及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