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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笔巨款,却点燃了数以千万计贫困失学儿童的人生理想
只要中国还有一名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希望工程的崇高使命就不会结束。在这个宗旨的感召下,从1989年3月启动以来,希望工程在多方的关注与参与中走过了20多年。
从救助第一个失学儿童张胜利开始,至今希望工程已经募集资金超过50亿元。这不是一笔巨款,却点燃了数以千万计贫困失学儿童的人生理想,让他们找到了实现梦想的殿堂。
20年时光飞逝,我们这几位当年的创办者都已经陆续离开了希望工程,受到捐助的孩子也一批批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他们各自的岗位,但是希望不灭,这项开启中国公益事业之门的“工程”在这块土地上种下了奉献的种子。
希望工程的由来
1989年5月,共青团中央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闭幕,按有关规定我也到了从团中央机关“转岗”的年龄。但当时内心总感到对共青团的责任未尽,感情难舍。当时正值团中央体制改革,而我在《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中,曾经提出建立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青少年事业筹集资金。
我当时的想法是,整体改革不好推动,何不搞局部突破,“杀出一条血路”。况且,这项出自自己调研报告中的工作,我很想亲自去尝试。5月18日,团代会刚刚闭幕不到10天,我就向时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奇葆请缨筹备成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我和郗杰英(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李宁(现青基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晓禹(现青基会常务副秘书长),是青基会成立之初仅有的四名成员,守着10万元注册资金和一万元启动资金,在团中央组织部我的办公室里共同为青基会的未来勾画蓝图。
这四人中,杨晓禹和郗杰英都曾参加过中央讲师团到偏远地区支教,支教地区的贫困落后、当地因贫辍学的孩子那渴望的眼神在他们心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似乎是当时头脑发热的举动,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团中央10年的工作经验和对青少年问题的深入了解,也让我们在选择项目时马上做出判断,中国青基会要做一件有社会动员力的事情,它既不是传统的思想教育,也不是许多人热衷的时髦活动。几经商议,开展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的募捐活动成为我们的共识。
“希望工程”应运而生
说到“希望工程”这四个字,还颇有一段故事。当时我们四个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概括即将启动的这项活动,募捐信已经起草好,名字是“春草计划”,不过,我们都不满意,觉得这个名字难以表达全部的含义。一天夜里,“希望”一词跃入我的脑海——孩子是希望,教育是希望,我们这个项目也一定充满希望。第二天,郗杰英又把“计划”改为“工程”,“希望工程”这个影响了中国人慈善理念的名词就此正式诞生。
1989年10月30日,青基会向海内外庄严宣布,建立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我们就这样踏上了为失学儿童圆梦之路。
在1980年代人们的思维里,尚无慈善、公益的概念,如何号召人们为贫困失学儿童捐款,成为我们的首要问题。后来,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新华书店买来《邮政编码大全(工业企业卷)》,按照上面的地址自己抄写信封邮寄。几十万个信封,上班抄不完,下班以后每人再带一大摞信封回家接着抄;不但自己抄,还让家里人帮着抄。我自己也不例外。
“希望工程”启动初期,我们自己对公益事业的内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力也不是十分了解。但是,这些寄出去的信还是起了很显著的作用,每一批信寄出去后半个月左右,都会掀起一个捐助的小高潮。大约在发了20万封信之后,基金会收到了将近20万元捐款。20万元,在当时来说是非常了不得的!
爱心模式的发展
1991年到1994年,可以说是希望工程从青涩走向成熟的大发展时期。在这几年里,我们经历了几个节点,有喜悦、有挫折、有挑战、有收获,但总是向着令人欣慰的方向前进。
“……陕西省镇安县贫困地区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卿远香,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去年父亲病逝,母亲带着她和不足四岁的妹妹过着艰难的生活。她失学了,白天喂猪、砍柴,晚上拿出珍藏的课本自学。期末考试到了,她匆匆干完活,跑到学校,在剩下的半堂课里认真地答完考卷。在考卷的末尾,她含泪写下四个大字:我想上学!”1991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希望工程”的募捐信第一次出现在《人民日报》的广告版位上。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募捐广告。
其实,这是我一天夜里翻报纸时的突发奇想。然而,希望工程的宣传力和公信力却从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1992年,希望工程“大眼睛姑娘”的宣传照片将希望工程带进了更多人的心里,更多的目光聚焦到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这一年,希望工程的救助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沿用了这样的动员方式:“捐20块钱,也就是为一个孩子交一个学期的学费,就能得到一个孩子的感谢信。”这只是表达感激的一种方式。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上海研究所的施慧琴写来的信,希望“建立一对一救助,我希望你告诉我救助的是哪个孩子”。
看到这封信,我很有感触: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了透明度;另一方面满足了捐款人的成就感,也让捐款人可以对孩子的成长和进步给予进一步帮助,同时有利于动员其他人捐款。
1992年,“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正式启动。从此,一对一捐款,让捐款人参与到项目中来,成为“希望工程”的重要模式。这是一个新起点,也是一个新挑战。当时虽然已经配备了办公电脑,但是各个办事处之间并没有统一的管理系统。大家在按照捐款人意愿为其寻找合适的捐助儿童时,只能把表格摊在办公室,甚至走廊的地板上,蔚为壮观,却也给大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不堪重负。有人甚至建议,不要再扩大规模了。
但是,面对公众如此高的捐赠热情,又怎能因为技术瓶颈而致使整个项目停滞不前?我们请航天部研究院专门为希望工程开发了一套电脑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青基会范围内使用。这在全国范围内是很先进的,我们终于鸟枪换炮了。
北京中医学院卫生管理系的青年教师刘新社是第一个赶到青基会捐款的。他将200元交给工作人员,“我老家在陕西,过去上学也是非常艰苦的。我救助一名孩子,一方面是对失学孩子的心意,同时也是对家乡的一点心意。我有个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你们最好帮助选择一名失学女孩,让她们结成对子,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希望工程不仅成为一种行善的途径,也让中国人的手足之情体现在了日常生活中。助人自助,正是一切公益慈善事业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人们为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捐款,付出的是金钱,收获的是精神。如果把对希望工程的捐款也看成一种消费的话,那就是一种精神消费。捐款是无偿的,没有买到物质商品;捐款也是“有偿”的,捐助人“购买”到了受助孩子成长所带来的成就感、精神满足和快乐。我碰到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自己不满周岁的孩子来青基会,以孩子的名义捐款,她说,要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爱心。“奉献爱心”这个现在已经为人熟知的词,通过希望工程走进了人们的心里。
我曾在1993年为希望工程制订了短期发展目标,即“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在328个国家重点扶贫县普遍布点实施救助。到1995年,每年将至少为10万名失学少年提供助学金。对少数确有培养前途,而家庭又特别贫困的中小学毕业生提供特别助学金,支持他们继续深造,直至中学、大学毕业。”这个当初看来雄心勃勃的计划在1994年便已成为现实。
1994年是国际家庭年,我们推出了“1+1助学行动”——由一个家庭救助一个失学儿童。这一年,救助儿童突破了百万,是过去历年总量的一倍。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并没有只追求金钱物质,也一定有追求精神道德的需求。希望工程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求,带给社会一股清新的空气。
回望这20年,参与不仅让希望工程获得了公众的支持,也让接受资助的孩子心怀感恩。第一个接受资助的失学儿童张胜利,现在已是当地一所希望小学的校长,希望工程于他,已然融入生命。“大眼睛姑娘”苏明娟,刚刚结婚,当初她给男朋友提出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答应她每月工资的一部分用于捐给希望工程……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都已经真正地成为了社会公益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香港名誉保卫战
对于希望工程来说,它诞生于我国公益慈善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的年代,在运行的过程中,诸多来自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的隐患逐渐暴露出来。1994年,我便总结了八大隐患,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以确保这个中国第一个对失学儿童进行救助的公益组织能够更加健康,走得更远。
希望工程的品牌意识树立得很早,我们很早就进行了商标注册,加强每一个环节、每一笔资金的管理。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曾告诫我:谤随名高。
1994年,《壹周刊》发表文章诽谤希望工程,极大地损坏了希望工程在香港的信誉。这也是希望工程“八大隐患”之一,我们决定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壹周刊》。打这场官司的确是要冒很大风险,但我心里很坦荡,一定要打好这场官司,讨回清白,同时让希望工程更加透明,得到社会更大的信任。
这个马拉松官司前后打了6年,直到2000年3月13日才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这时候,我们已经为这场官司支付了数百万元的诉讼费。胜诉了,这笔诉讼费由对方承担;如果败诉,不仅诉讼费无处“报销”,还要赔上对方的开销,加起来就是一两千万。庭审期间我们住在香港华润大厦18层,很多人都还记得我当时的话:“如果败诉,我只能从这里跳下去了!”
2000年6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钟安德大法官做出判决: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胜诉;判被诉人赔偿原诉人损失港币350万元整,并须付原诉人法律费用。大法官在判词中写道:“面对黄先生(对方大律师)的全面盘问,本庭相信徐先生及杨先生(原告两证人)的证词在有关责任方面是完全可靠及可信的”。
我曾就1994年2月香港《壹周刊》发表诽谤希望工程文章一事,对香港《明报》记者说:“我们‘希望工程’的所有人都深知生于忧患的道理,一直临深履薄,战战兢兢,如同在天堂和地狱间走钢丝。但我坚信,‘希望工程’不会被别人打倒,只会被自己打倒。”至今,这个理念支撑着希望工程干净、透明、健康地向前发展。
希望工程从开始到今天,青基会平均每天接受捐款数十万元人民币。支撑这种信任的正是我们的道德诚信。
还记得希望工程初期,一次出差回北京,在飞机上鸟瞰京城。只见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止不住心中一阵冲动。我想,论捐款,希望工程还不及一座楼宇的价值,而多少个“楼宇”才能实现我所追求的价值呢?由此顿悟:希望工程所追求的,不是有形资产的积累,而是精神、文化、道德价值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有形资产有价,公益品牌和精神道德无价。
如今,我虽然离开了青基会,却始终没有离开公益事业,而且,我仍然兼任希望工程的副理事长。在我心里,始终有一个愿景: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怀有希望,这个社会就会有光明的前途。
责任编辑 董颖
只要中国还有一名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希望工程的崇高使命就不会结束。在这个宗旨的感召下,从1989年3月启动以来,希望工程在多方的关注与参与中走过了20多年。
从救助第一个失学儿童张胜利开始,至今希望工程已经募集资金超过50亿元。这不是一笔巨款,却点燃了数以千万计贫困失学儿童的人生理想,让他们找到了实现梦想的殿堂。
20年时光飞逝,我们这几位当年的创办者都已经陆续离开了希望工程,受到捐助的孩子也一批批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他们各自的岗位,但是希望不灭,这项开启中国公益事业之门的“工程”在这块土地上种下了奉献的种子。
希望工程的由来
1989年5月,共青团中央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闭幕,按有关规定我也到了从团中央机关“转岗”的年龄。但当时内心总感到对共青团的责任未尽,感情难舍。当时正值团中央体制改革,而我在《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中,曾经提出建立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青少年事业筹集资金。
我当时的想法是,整体改革不好推动,何不搞局部突破,“杀出一条血路”。况且,这项出自自己调研报告中的工作,我很想亲自去尝试。5月18日,团代会刚刚闭幕不到10天,我就向时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奇葆请缨筹备成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我和郗杰英(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李宁(现青基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晓禹(现青基会常务副秘书长),是青基会成立之初仅有的四名成员,守着10万元注册资金和一万元启动资金,在团中央组织部我的办公室里共同为青基会的未来勾画蓝图。
这四人中,杨晓禹和郗杰英都曾参加过中央讲师团到偏远地区支教,支教地区的贫困落后、当地因贫辍学的孩子那渴望的眼神在他们心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似乎是当时头脑发热的举动,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团中央10年的工作经验和对青少年问题的深入了解,也让我们在选择项目时马上做出判断,中国青基会要做一件有社会动员力的事情,它既不是传统的思想教育,也不是许多人热衷的时髦活动。几经商议,开展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的募捐活动成为我们的共识。
“希望工程”应运而生
说到“希望工程”这四个字,还颇有一段故事。当时我们四个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概括即将启动的这项活动,募捐信已经起草好,名字是“春草计划”,不过,我们都不满意,觉得这个名字难以表达全部的含义。一天夜里,“希望”一词跃入我的脑海——孩子是希望,教育是希望,我们这个项目也一定充满希望。第二天,郗杰英又把“计划”改为“工程”,“希望工程”这个影响了中国人慈善理念的名词就此正式诞生。
1989年10月30日,青基会向海内外庄严宣布,建立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我们就这样踏上了为失学儿童圆梦之路。
在1980年代人们的思维里,尚无慈善、公益的概念,如何号召人们为贫困失学儿童捐款,成为我们的首要问题。后来,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新华书店买来《邮政编码大全(工业企业卷)》,按照上面的地址自己抄写信封邮寄。几十万个信封,上班抄不完,下班以后每人再带一大摞信封回家接着抄;不但自己抄,还让家里人帮着抄。我自己也不例外。
“希望工程”启动初期,我们自己对公益事业的内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力也不是十分了解。但是,这些寄出去的信还是起了很显著的作用,每一批信寄出去后半个月左右,都会掀起一个捐助的小高潮。大约在发了20万封信之后,基金会收到了将近20万元捐款。20万元,在当时来说是非常了不得的!
爱心模式的发展
1991年到1994年,可以说是希望工程从青涩走向成熟的大发展时期。在这几年里,我们经历了几个节点,有喜悦、有挫折、有挑战、有收获,但总是向着令人欣慰的方向前进。
“……陕西省镇安县贫困地区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卿远香,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去年父亲病逝,母亲带着她和不足四岁的妹妹过着艰难的生活。她失学了,白天喂猪、砍柴,晚上拿出珍藏的课本自学。期末考试到了,她匆匆干完活,跑到学校,在剩下的半堂课里认真地答完考卷。在考卷的末尾,她含泪写下四个大字:我想上学!”1991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希望工程”的募捐信第一次出现在《人民日报》的广告版位上。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募捐广告。
其实,这是我一天夜里翻报纸时的突发奇想。然而,希望工程的宣传力和公信力却从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1992年,希望工程“大眼睛姑娘”的宣传照片将希望工程带进了更多人的心里,更多的目光聚焦到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这一年,希望工程的救助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沿用了这样的动员方式:“捐20块钱,也就是为一个孩子交一个学期的学费,就能得到一个孩子的感谢信。”这只是表达感激的一种方式。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上海研究所的施慧琴写来的信,希望“建立一对一救助,我希望你告诉我救助的是哪个孩子”。
看到这封信,我很有感触: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了透明度;另一方面满足了捐款人的成就感,也让捐款人可以对孩子的成长和进步给予进一步帮助,同时有利于动员其他人捐款。
1992年,“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正式启动。从此,一对一捐款,让捐款人参与到项目中来,成为“希望工程”的重要模式。这是一个新起点,也是一个新挑战。当时虽然已经配备了办公电脑,但是各个办事处之间并没有统一的管理系统。大家在按照捐款人意愿为其寻找合适的捐助儿童时,只能把表格摊在办公室,甚至走廊的地板上,蔚为壮观,却也给大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不堪重负。有人甚至建议,不要再扩大规模了。
但是,面对公众如此高的捐赠热情,又怎能因为技术瓶颈而致使整个项目停滞不前?我们请航天部研究院专门为希望工程开发了一套电脑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青基会范围内使用。这在全国范围内是很先进的,我们终于鸟枪换炮了。
北京中医学院卫生管理系的青年教师刘新社是第一个赶到青基会捐款的。他将200元交给工作人员,“我老家在陕西,过去上学也是非常艰苦的。我救助一名孩子,一方面是对失学孩子的心意,同时也是对家乡的一点心意。我有个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你们最好帮助选择一名失学女孩,让她们结成对子,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希望工程不仅成为一种行善的途径,也让中国人的手足之情体现在了日常生活中。助人自助,正是一切公益慈善事业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人们为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捐款,付出的是金钱,收获的是精神。如果把对希望工程的捐款也看成一种消费的话,那就是一种精神消费。捐款是无偿的,没有买到物质商品;捐款也是“有偿”的,捐助人“购买”到了受助孩子成长所带来的成就感、精神满足和快乐。我碰到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自己不满周岁的孩子来青基会,以孩子的名义捐款,她说,要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爱心。“奉献爱心”这个现在已经为人熟知的词,通过希望工程走进了人们的心里。
我曾在1993年为希望工程制订了短期发展目标,即“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在328个国家重点扶贫县普遍布点实施救助。到1995年,每年将至少为10万名失学少年提供助学金。对少数确有培养前途,而家庭又特别贫困的中小学毕业生提供特别助学金,支持他们继续深造,直至中学、大学毕业。”这个当初看来雄心勃勃的计划在1994年便已成为现实。
1994年是国际家庭年,我们推出了“1+1助学行动”——由一个家庭救助一个失学儿童。这一年,救助儿童突破了百万,是过去历年总量的一倍。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并没有只追求金钱物质,也一定有追求精神道德的需求。希望工程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求,带给社会一股清新的空气。
回望这20年,参与不仅让希望工程获得了公众的支持,也让接受资助的孩子心怀感恩。第一个接受资助的失学儿童张胜利,现在已是当地一所希望小学的校长,希望工程于他,已然融入生命。“大眼睛姑娘”苏明娟,刚刚结婚,当初她给男朋友提出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答应她每月工资的一部分用于捐给希望工程……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都已经真正地成为了社会公益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香港名誉保卫战
对于希望工程来说,它诞生于我国公益慈善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的年代,在运行的过程中,诸多来自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的隐患逐渐暴露出来。1994年,我便总结了八大隐患,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以确保这个中国第一个对失学儿童进行救助的公益组织能够更加健康,走得更远。
希望工程的品牌意识树立得很早,我们很早就进行了商标注册,加强每一个环节、每一笔资金的管理。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曾告诫我:谤随名高。
1994年,《壹周刊》发表文章诽谤希望工程,极大地损坏了希望工程在香港的信誉。这也是希望工程“八大隐患”之一,我们决定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壹周刊》。打这场官司的确是要冒很大风险,但我心里很坦荡,一定要打好这场官司,讨回清白,同时让希望工程更加透明,得到社会更大的信任。
这个马拉松官司前后打了6年,直到2000年3月13日才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这时候,我们已经为这场官司支付了数百万元的诉讼费。胜诉了,这笔诉讼费由对方承担;如果败诉,不仅诉讼费无处“报销”,还要赔上对方的开销,加起来就是一两千万。庭审期间我们住在香港华润大厦18层,很多人都还记得我当时的话:“如果败诉,我只能从这里跳下去了!”
2000年6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钟安德大法官做出判决: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胜诉;判被诉人赔偿原诉人损失港币350万元整,并须付原诉人法律费用。大法官在判词中写道:“面对黄先生(对方大律师)的全面盘问,本庭相信徐先生及杨先生(原告两证人)的证词在有关责任方面是完全可靠及可信的”。
我曾就1994年2月香港《壹周刊》发表诽谤希望工程文章一事,对香港《明报》记者说:“我们‘希望工程’的所有人都深知生于忧患的道理,一直临深履薄,战战兢兢,如同在天堂和地狱间走钢丝。但我坚信,‘希望工程’不会被别人打倒,只会被自己打倒。”至今,这个理念支撑着希望工程干净、透明、健康地向前发展。
希望工程从开始到今天,青基会平均每天接受捐款数十万元人民币。支撑这种信任的正是我们的道德诚信。
还记得希望工程初期,一次出差回北京,在飞机上鸟瞰京城。只见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止不住心中一阵冲动。我想,论捐款,希望工程还不及一座楼宇的价值,而多少个“楼宇”才能实现我所追求的价值呢?由此顿悟:希望工程所追求的,不是有形资产的积累,而是精神、文化、道德价值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有形资产有价,公益品牌和精神道德无价。
如今,我虽然离开了青基会,却始终没有离开公益事业,而且,我仍然兼任希望工程的副理事长。在我心里,始终有一个愿景: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怀有希望,这个社会就会有光明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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