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所周知,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开国大典。后来,这一天就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然而,在“开国”时间的上,却有若干问题需要研究与考证。
“开国”时间因斯大林建议而提前的说法不可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间,师哲有不同的说法。
1949年6月26日至8月14日, 刘少奇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访问苏联,同斯大林等进行了广泛会谈。师哲作为刘少奇的翻译随行。师哲在《我的一生》中写道:
8月(应是7月27日——笔者注),同斯大林第6次会见,实际上是斯大林为刘少奇饯行。席间,斯大林问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宣布成立中央政府?”刘少奇答:“我们目前正集中力量解决华南各省的问题,成立中央政府要在明年(1950年)1月(可能是1月1日)。”斯大林说:“解决重大问题时固然要稳妥,要掌握时机,但更重要的是不可错过时机。我想提醒你们注意防止敌人可能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进行干涉。这是极毒辣的一招,不能不防。”斯大林以上的谈话不仅引起我们的注意,而且我们立即向中共中央、毛主席作了汇报。8月下旬,我们回到沈阳,知道中央已经决定于10月1日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并举行开国大典。”
按照师哲的说法,“开国”时间原来定在1950年1月1日,后因斯大林提议而提前到1949年的10月1日。
师哲曾任中央书记处办公室主任、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主任,并长期兼任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人的俄文翻译,多次参加中苏两党两国间的最高层会谈,是为数不多的当事人。他的回忆录很有影响,他的上述说法也被一些论著所采用。
然而,笔者认为,师哲的说法不可信。
建立一个新中国,是中国人民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反动力量远远大于人民革命力量,这种目标还只是个美好的远景。
随着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务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948年11月,辽沈战役胜利,毛泽东把年初用3年打败国民党的估计大大提前,认定再有1年即可完成,下令东北野战军提前入关。在平、津指日可下,华北、东北、山东等各大解放区即将连成一片的情况下,建立新中国的各项筹备工作急需加快进行。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全会通过决议:在年内必须召开新政协,成立新中国中央政府。根据中央决定,董必武着手在华北人民政府基础上组建中央人民政府的各项准备。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6月16日,周恩来作《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解释报告》,谈到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时间,他说:“在预备会中协商结果,要在六七月完成筹备工作,以便在八九两月召开正式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尔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筹备工作就是按照周恩来所说的“要在六七月完成”的要求,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的。
1949年6月26日至8月14日,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秘密出访苏联,就建立国家机构、管理经济等工作同斯大林和苏共中央交换意见。7月4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中央斯大林的书面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决定在今年八月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成立联合政府,现在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应该指出的是,这个书面报告所谈的中央人民政府在八月成立,就是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决定。
经过三个月的紧张准备,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展示了新中国的宏伟建设蓝图,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会议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会议于9月30日胜利闭幕。当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一个新的中国即将诞生。
以上史实可以说明,在新中国成立的时间问题上,师哲的回忆录不可信。
其一,前面提到,7月4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中央斯大林的书面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决定在今年八月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成立联合政府,现在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既然如此,那么,刘少奇怎么可能在20多天后又对斯大林说,成立中央政府大致定在1950年 1月1日呢?
其二,按照师哲的说法,中共中央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议,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时间提前了,那么,筹建工作就会相应的发生变更。然而,实际情况是,筹建工作都是按照周恩来所说的“要在六七月完成”的要求,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的,在刘少奇访苏以后也没有发生突然提前的情况。
其三,师哲的说法得不到其他文献的印证。
其四,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传》等著作都没有相关的记载。当然,也有些文章虽然也谈到建国时间因斯大林的建议而提前,但一查注释,都是依据师哲的回忆录。
开国大典的日期是何时确定的?
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但是,10月1日这个日期是何时确定下来的,至今尚未见到完整、专题及甚为具体的文字记载,因此,也就成了需要考证的一个问题。
上文提到,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同意在八九两月召开正式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然而,中央政府何时成立,第一次全体会议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日期。
早在1949年的7月,中央军委就准备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大会上举行盛大的阅兵式。参加阅兵的部队陆续赶到集结地点,开始分列式训练,但阅兵的地点,此刻还在论证之中。
华北军区司令部拟定了两套阅兵方案。
第一方案,是在城里天安门广场举行,受阅部队成检阅式队列立于天安门东西两侧。第二方案,是在西苑机场阅兵。两套方案都附有一张部队位置及阅兵行进路线的详图。
两套方案的优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从华北军区上送的报告中可以看出,论证者的天平明显倾斜于第一方案,即在天安门广场阅兵。这份报告在周恩来的办公桌上,度过了17天。
“开国”的日子一天一天接近,周恩来权衡再三,终于下决心,用毛笔签署了意见:
毛主席总司令少奇同志阅:
日期在闭幕后政府成立之日。阅兵地点以天安门前为好。时间到时再定。检阅指挥员由聂(荣臻)担任,阅兵司令员请朱德同志担任。
周 九.二
刘少奇在自己名下画了一个圆圈,毛泽东和朱德没有圈阅,只是口头上听取了周恩来的说明。
周恩来的这个批示,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批示所言:“日期在闭幕后政府成立之日”,是指阅兵的“日期”,定在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闭幕之后,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当天。
阅兵式是开国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阅兵式定在“政府成立之日”,实际上也就是把开国大典定在“政府成立之日”。
然而,在周恩来签署意见之时,“政府成立之日”仍没有最终确定。
从6月下旬到9月下旬,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召开了七次会议。9月20日,筹备会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主要研究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时间地点、议事日程和议事规则。会议决定:9月21日至30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0月1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在9月20日召开的筹备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才最终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日期定在了10月1日。
其时,距举行开国大典只有10天时间。
为什么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国庆日”顾名思义就是共和国的“生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何日,曾经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1949年9月21日。1949年9月21日,全国人民渴望已久的为新中国奠基的盛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当时,就有人把这一事件看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旧中国灭亡了,新中国诞生了》的社论。社论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开幕,是中国光辉灿烂的人民的新世纪的开端。这是全中国人民空前大团结的会议。这次会议宣告了旧中国的永远灭亡和新中国的伟大诞生。”
第二种说法:1949年9月30日。当时,持这种的观点的人比较多。比如,9月30日,朱德在政协会议的闭幕词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工作,已经胜利地完成了。我们全体一致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同天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也指出:“当着我们举行会议的时候,中国人民已经战胜了自己的敌人,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宣言还指出:“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全国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已宣告成立。”
第二天,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公告》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业已集会,代表人民的意志,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决定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时间是有先后之分的。共和国成立在先:在9月30日结束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人民政府成立于后:10月1日下午2时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就职典礼,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既然上述两种说法中,关于新中国宣告成立的日期都不是10月1日,那么10月1日又是怎么被定为“国庆日”的呢?
举行开国大典之际,新中国的领导人还没有考虑“国庆”一事。最早提出“国庆日”的是政协委员马叙伦。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该会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这就是把“10月1日”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即“国庆日”的来历。
那么,为什么把10月1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不追溯历史。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县叶坪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来自中央苏区,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等苏区,红军部队,以及设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共610人。大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代表大会闭幕后,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会议还决定临时中央政府设在江西瑞金。从此,就出现了“毛主席”这一称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没有设国家主席,身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实际上就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
1949年诞生的人民共和国,在国家机构设置上,沿袭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做法,没有设国家主席,也没有相应的机构。毛泽东虽然担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实际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相当国家主席或国家元首。因此,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率副主席、委员就职,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具有“开国”之意义。这一事件若在外国,就相当于第一任总统的就职典礼;若在中国古代,就相当于开国皇帝的登基。因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指出:“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
“开国”时间因斯大林建议而提前的说法不可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间,师哲有不同的说法。
1949年6月26日至8月14日, 刘少奇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访问苏联,同斯大林等进行了广泛会谈。师哲作为刘少奇的翻译随行。师哲在《我的一生》中写道:
8月(应是7月27日——笔者注),同斯大林第6次会见,实际上是斯大林为刘少奇饯行。席间,斯大林问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宣布成立中央政府?”刘少奇答:“我们目前正集中力量解决华南各省的问题,成立中央政府要在明年(1950年)1月(可能是1月1日)。”斯大林说:“解决重大问题时固然要稳妥,要掌握时机,但更重要的是不可错过时机。我想提醒你们注意防止敌人可能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进行干涉。这是极毒辣的一招,不能不防。”斯大林以上的谈话不仅引起我们的注意,而且我们立即向中共中央、毛主席作了汇报。8月下旬,我们回到沈阳,知道中央已经决定于10月1日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并举行开国大典。”
按照师哲的说法,“开国”时间原来定在1950年1月1日,后因斯大林提议而提前到1949年的10月1日。
师哲曾任中央书记处办公室主任、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主任,并长期兼任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人的俄文翻译,多次参加中苏两党两国间的最高层会谈,是为数不多的当事人。他的回忆录很有影响,他的上述说法也被一些论著所采用。
然而,笔者认为,师哲的说法不可信。
建立一个新中国,是中国人民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反动力量远远大于人民革命力量,这种目标还只是个美好的远景。
随着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务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948年11月,辽沈战役胜利,毛泽东把年初用3年打败国民党的估计大大提前,认定再有1年即可完成,下令东北野战军提前入关。在平、津指日可下,华北、东北、山东等各大解放区即将连成一片的情况下,建立新中国的各项筹备工作急需加快进行。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全会通过决议:在年内必须召开新政协,成立新中国中央政府。根据中央决定,董必武着手在华北人民政府基础上组建中央人民政府的各项准备。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6月16日,周恩来作《关于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解释报告》,谈到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时间,他说:“在预备会中协商结果,要在六七月完成筹备工作,以便在八九两月召开正式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尔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筹备工作就是按照周恩来所说的“要在六七月完成”的要求,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的。
1949年6月26日至8月14日,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秘密出访苏联,就建立国家机构、管理经济等工作同斯大林和苏共中央交换意见。7月4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中央斯大林的书面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决定在今年八月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成立联合政府,现在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应该指出的是,这个书面报告所谈的中央人民政府在八月成立,就是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决定。
经过三个月的紧张准备,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展示了新中国的宏伟建设蓝图,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会议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会议于9月30日胜利闭幕。当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一个新的中国即将诞生。
以上史实可以说明,在新中国成立的时间问题上,师哲的回忆录不可信。
其一,前面提到,7月4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中央斯大林的书面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决定在今年八月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成立联合政府,现在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既然如此,那么,刘少奇怎么可能在20多天后又对斯大林说,成立中央政府大致定在1950年 1月1日呢?
其二,按照师哲的说法,中共中央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议,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时间提前了,那么,筹建工作就会相应的发生变更。然而,实际情况是,筹建工作都是按照周恩来所说的“要在六七月完成”的要求,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的,在刘少奇访苏以后也没有发生突然提前的情况。
其三,师哲的说法得不到其他文献的印证。
其四,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传》等著作都没有相关的记载。当然,也有些文章虽然也谈到建国时间因斯大林的建议而提前,但一查注释,都是依据师哲的回忆录。
开国大典的日期是何时确定的?
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但是,10月1日这个日期是何时确定下来的,至今尚未见到完整、专题及甚为具体的文字记载,因此,也就成了需要考证的一个问题。
上文提到,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同意在八九两月召开正式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然而,中央政府何时成立,第一次全体会议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日期。
早在1949年的7月,中央军委就准备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大会上举行盛大的阅兵式。参加阅兵的部队陆续赶到集结地点,开始分列式训练,但阅兵的地点,此刻还在论证之中。
华北军区司令部拟定了两套阅兵方案。
第一方案,是在城里天安门广场举行,受阅部队成检阅式队列立于天安门东西两侧。第二方案,是在西苑机场阅兵。两套方案都附有一张部队位置及阅兵行进路线的详图。
两套方案的优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从华北军区上送的报告中可以看出,论证者的天平明显倾斜于第一方案,即在天安门广场阅兵。这份报告在周恩来的办公桌上,度过了17天。
“开国”的日子一天一天接近,周恩来权衡再三,终于下决心,用毛笔签署了意见:
毛主席总司令少奇同志阅:
日期在闭幕后政府成立之日。阅兵地点以天安门前为好。时间到时再定。检阅指挥员由聂(荣臻)担任,阅兵司令员请朱德同志担任。
周 九.二
刘少奇在自己名下画了一个圆圈,毛泽东和朱德没有圈阅,只是口头上听取了周恩来的说明。
周恩来的这个批示,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批示所言:“日期在闭幕后政府成立之日”,是指阅兵的“日期”,定在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闭幕之后,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当天。
阅兵式是开国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阅兵式定在“政府成立之日”,实际上也就是把开国大典定在“政府成立之日”。
然而,在周恩来签署意见之时,“政府成立之日”仍没有最终确定。
从6月下旬到9月下旬,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召开了七次会议。9月20日,筹备会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主要研究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时间地点、议事日程和议事规则。会议决定:9月21日至30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0月1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在9月20日召开的筹备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才最终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日期定在了10月1日。
其时,距举行开国大典只有10天时间。
为什么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国庆日”顾名思义就是共和国的“生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何日,曾经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1949年9月21日。1949年9月21日,全国人民渴望已久的为新中国奠基的盛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当时,就有人把这一事件看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旧中国灭亡了,新中国诞生了》的社论。社论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开幕,是中国光辉灿烂的人民的新世纪的开端。这是全中国人民空前大团结的会议。这次会议宣告了旧中国的永远灭亡和新中国的伟大诞生。”
第二种说法:1949年9月30日。当时,持这种的观点的人比较多。比如,9月30日,朱德在政协会议的闭幕词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工作,已经胜利地完成了。我们全体一致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同天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也指出:“当着我们举行会议的时候,中国人民已经战胜了自己的敌人,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宣言还指出:“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全国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已宣告成立。”
第二天,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公告》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业已集会,代表人民的意志,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决定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时间是有先后之分的。共和国成立在先:在9月30日结束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人民政府成立于后:10月1日下午2时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就职典礼,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既然上述两种说法中,关于新中国宣告成立的日期都不是10月1日,那么10月1日又是怎么被定为“国庆日”的呢?
举行开国大典之际,新中国的领导人还没有考虑“国庆”一事。最早提出“国庆日”的是政协委员马叙伦。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该会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
这就是把“10月1日”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即“国庆日”的来历。
那么,为什么把10月1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不追溯历史。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县叶坪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来自中央苏区,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等苏区,红军部队,以及设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共610人。大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代表大会闭幕后,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会议还决定临时中央政府设在江西瑞金。从此,就出现了“毛主席”这一称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没有设国家主席,身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实际上就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
1949年诞生的人民共和国,在国家机构设置上,沿袭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做法,没有设国家主席,也没有相应的机构。毛泽东虽然担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实际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相当国家主席或国家元首。因此,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率副主席、委员就职,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具有“开国”之意义。这一事件若在外国,就相当于第一任总统的就职典礼;若在中国古代,就相当于开国皇帝的登基。因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指出:“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