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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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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事实上在盗窃案件中,行为人销赃价格多少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关系并不大。回到本案中来,如果蔡某两次盗窃摩托车是为了销赃获利,那么在认定本案的犯罪数额时应当将两次销赃的数额相加。然而,从法益侵害上讲,受害人的损失还是7000元。同样的道理,在行为人仅仅是使用赃物的情形下,只要是多次盗窃该物,就应当认为是数次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不能单纯从受害人的损失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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