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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交付是民法学教学难度最高的内容之一,其教学设计的关键是在我国只承认占有(直接占有)的前提下,提出解释观念交付的传统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理论的替代理论,以及拟制交付的类型归属和我国物权法第26条的理解.占有、返还请求权理论可作为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理论的替代理论,拟制交付属于观念交付,我国物权法第26条应理解为对指示交付和拟制交付的一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