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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确保我省“两基”工作克期通过国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两基”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云南省“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16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州、市和县(市、区)的“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学校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在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全面达标。
二、督查范围对象
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情况。
三、督查内容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程度、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等5个方面35项指标状况,宣传动员阶段和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组织领导、宣传氛围、摸清底子、整改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议、反馈等形式,听取州、县两级政府工作汇报,与相关部门、学校座谈,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五、督查时间
2010年6月18日左右开始,7月10日前结束。
六、相关要求
各州、市须在所辖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查,汇总相关数据表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为确保这次督查的效果,各州、市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连同附表于6月15日前报送省“两基”国检办。
督查组的编组安排及成员另行通知。
联系人:卯怀方、罗恬
电话:0871—5156942、5100287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为切实做好我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确保我省“两基”工作克期通过国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两基”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云南省“两基”迎接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16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州、市和县(市、区)的“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学校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找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在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全面达标。
二、督查范围对象
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情况。
三、督查内容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程度、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等5个方面35项指标状况,宣传动员阶段和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组织领导、宣传氛围、摸清底子、整改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议、反馈等形式,听取州、县两级政府工作汇报,与相关部门、学校座谈,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五、督查时间
2010年6月18日左右开始,7月10日前结束。
六、相关要求
各州、市须在所辖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查,汇总相关数据表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为确保这次督查的效果,各州、市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连同附表于6月15日前报送省“两基”国检办。
督查组的编组安排及成员另行通知。
联系人:卯怀方、罗恬
电话:0871—5156942、5100287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