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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全面贯彻党中央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點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核心,以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为关键,以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为重點,积极探索实践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苏州特點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
城乡居民收入始终保持在2:1的全国领先水平,“五个一体化”率先突破、全面提升。
一是各项规划全面实现城乡对接。按照一体化、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进规划修编和自然村落优化归并,城镇空间规划得到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加快完善,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重大专项规划实现城乡全面对接,初步形成了城镇、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四规融合”的规划体系。二是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基本形成。按照集聚集约、合理布局的思路,有序推进“三集中”,即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全市88%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同区,80%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3%的农户迁入集中居住點。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全面联通。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延伸,全市行政村班车通达率100%,实现所有乡镇15分钟上高速公路;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超过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9%;全市90%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3.5%,实现创建全国优美镇“满堂红”。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向农村覆盖,全市98%的行政村建成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小学、初中全部达到市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标准,所有公办高中达省三星级办学标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加快联动,镇、村建成卫生服务中心(室),基本形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达标率分别超过90%和95%,实现农村公共文化全覆盖。五是城乡就业社保加快并轨。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和基本对接的社保机制,91.5%的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非农就业;农村基本养老覆盖率达99.9%,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达92.9%;城乡低保实现全面并轨,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市和工业园区、高新区实现农村医疗保险向城市转轨。
五年探索、五年实践,苏州基本形成了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苏南模式的内涵,创造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苏州品牌。
苏州的积极探索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始终坚持从战略高度着眼,牢固确立统揽全局、统筹协调的工作思路。在目标定位上体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一项事关苏州“两个率先”发展全局的整体性、开创性工程来谋划,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建设“城乡一体示范区”的重要目标,并把“城乡一体”上升为苏州“十二五”发展“六大战略”之一。在工作思路上坚持“三农”与“三化”互动,坚持农业提升、农民致富、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切实提升了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协调性与创新性。在发展导向上突出富民强村,强调尊重农民意愿、突出民生改善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这一重點,努力实现以改革促发展、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
牢牢把握改革环节,加快构建城乡互联的发展机制。注重改革攻坚和构建长效机制,重點推进了“五大改革”。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农民通过以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保和城镇住房“三置换”落户城镇,不断完善农民变市民转换机制。积极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留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改革措施,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城乡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大胆创新农村股份合作改革,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新途径,大力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等“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构建富民强村长效机制,村均总收入超过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226元,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占比达37.6%。全面推进就业社保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援助机制,制定和出台城乡社保接轨政策和衔接办法,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积极创新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切实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率先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四级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资平台,完善农业担保体系,致力形成支持农村发展机制。充分尊重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全局的积极效应。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三个有利于”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鼓励支持基层勇于实践,发现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合力创造了“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等鲜活做法,促进了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积极变化;在全市选择23个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鲜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镇(区),作为改革先导区,鼓励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起到了點面结合、以點带面的积极效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各级各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
强化整体推进机制,每年召开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并在市层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试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改革政策,统筹协调改革进程,切实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设立以市委农办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改革试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试點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督查等工作,并明确各项改革的牵头负责单位。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包括组织保障、发展现代农业、富民强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环境建设、先导区工作等六个方面34项指标的城乡一体化重點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此确保了各项工作以项目化的形式落到实处。
当前,苏州正处于转型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苏州将以列入国家农业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为新的契机,坚持把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党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赋予苏州的崇高使命,作为建设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幸福新家园的综合性抓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转型、以政策惠民生,立足新起點、再谋新突破,力求在优化城乡布局、农民持续增收、村庄环境整治、现代农业建设、公共服务均等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至“十二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9:1,农业规模经营比重、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比例均超过90%,农民集中居住率达60%以上,为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出新探索、积累新经验。
责任编辑:金雯
城乡居民收入始终保持在2:1的全国领先水平,“五个一体化”率先突破、全面提升。
一是各项规划全面实现城乡对接。按照一体化、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进规划修编和自然村落优化归并,城镇空间规划得到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加快完善,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重大专项规划实现城乡全面对接,初步形成了城镇、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四规融合”的规划体系。二是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基本形成。按照集聚集约、合理布局的思路,有序推进“三集中”,即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全市88%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同区,80%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3%的农户迁入集中居住點。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全面联通。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延伸,全市行政村班车通达率100%,实现所有乡镇15分钟上高速公路;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超过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9%;全市90%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3.5%,实现创建全国优美镇“满堂红”。四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向农村覆盖,全市98%的行政村建成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小学、初中全部达到市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标准,所有公办高中达省三星级办学标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加快联动,镇、村建成卫生服务中心(室),基本形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达标率分别超过90%和95%,实现农村公共文化全覆盖。五是城乡就业社保加快并轨。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和基本对接的社保机制,91.5%的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非农就业;农村基本养老覆盖率达99.9%,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达92.9%;城乡低保实现全面并轨,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市和工业园区、高新区实现农村医疗保险向城市转轨。
五年探索、五年实践,苏州基本形成了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苏南模式的内涵,创造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苏州品牌。
苏州的积极探索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始终坚持从战略高度着眼,牢固确立统揽全局、统筹协调的工作思路。在目标定位上体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一项事关苏州“两个率先”发展全局的整体性、开创性工程来谋划,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建设“城乡一体示范区”的重要目标,并把“城乡一体”上升为苏州“十二五”发展“六大战略”之一。在工作思路上坚持“三农”与“三化”互动,坚持农业提升、农民致富、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切实提升了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协调性与创新性。在发展导向上突出富民强村,强调尊重农民意愿、突出民生改善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这一重點,努力实现以改革促发展、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
牢牢把握改革环节,加快构建城乡互联的发展机制。注重改革攻坚和构建长效机制,重點推进了“五大改革”。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农民通过以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保和城镇住房“三置换”落户城镇,不断完善农民变市民转换机制。积极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留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改革措施,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城乡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大胆创新农村股份合作改革,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新途径,大力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等“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构建富民强村长效机制,村均总收入超过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226元,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占比达37.6%。全面推进就业社保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援助机制,制定和出台城乡社保接轨政策和衔接办法,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积极创新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切实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率先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四级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资平台,完善农业担保体系,致力形成支持农村发展机制。充分尊重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全局的积极效应。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三个有利于”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鼓励支持基层勇于实践,发现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合力创造了“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等鲜活做法,促进了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积极变化;在全市选择23个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鲜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镇(区),作为改革先导区,鼓励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起到了點面结合、以點带面的积极效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各级各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
强化整体推进机制,每年召开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并在市层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试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改革政策,统筹协调改革进程,切实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设立以市委农办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改革试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试點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督查等工作,并明确各项改革的牵头负责单位。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包括组织保障、发展现代农业、富民强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环境建设、先导区工作等六个方面34项指标的城乡一体化重點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此确保了各项工作以项目化的形式落到实处。
当前,苏州正处于转型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苏州将以列入国家农业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为新的契机,坚持把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党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赋予苏州的崇高使命,作为建设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幸福新家园的综合性抓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转型、以政策惠民生,立足新起點、再谋新突破,力求在优化城乡布局、农民持续增收、村庄环境整治、现代农业建设、公共服务均等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至“十二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9:1,农业规模经营比重、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比例均超过90%,农民集中居住率达60%以上,为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作出新探索、积累新经验。
责任编辑: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