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民办中学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肩负着培养高技术,高素养应用型人才的责任。民办教育始终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开展工作。人事管理是民办院校内部管理核心,对教育工作的运行有着指导性作用。想要使民办教育获得更加长远的发展,人事管理制度就应走向依法治校的道路。
【关键词】 民办中学 依法治校 人事管理
依法治校是以依法治国为基础提出的指导性理论,也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我国教育行业中的具体体现。人事管理工作在民办中学的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将人事管理工作与依法治校理念相结合是当前民办中学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本文对依法治校视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以依法治校理论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措施。
1、依法治校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的作用
人事管理是确保民办中学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对民办中学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法治校是从根本上为民办中学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制定与法律法规及与院校人事规范相符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遵守规范开展工作。依法治校视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要求:首先,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起到表率作用,并以法律法规及宪法为依据对人事管理规范进行研发制定,还应将其作为日后实施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其次,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拥有自主权利,但人事管理者很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尤其是针对某些问题的管理缺乏可靠的依据,导致人事管理工作无法依规章办事,从而产生不当行为,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利益造成侵害。因此,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是必然趋势。
2、依法治校視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人事管理制度混乱
在依法治校角度而言,民办中学内人事管理应是法律规范的扩展与延伸,其作用低于法律法规与宪法。但当前大部分民办中学人事管理部门在制定管理制度时,未经相关法律部门培训,不具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及思维,没有对法律法规进行仔细思考,从而导致管理规则相互冲突。这一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时,对教职工的义务与权利界限模糊,或对其义务权利制定出限制性规定,对其合法利益造成侵犯或违反了法律与宪法规定;(2)在上位法出现新的法律法规或出现变动时,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无法进行及时相应的改变,存在严重滞后性,导致管理规范无法适应客观情况;(3)民办中学人事部门管理规范的制定与原有规范对同一件事情所制定的相应规则上存在冲突。以上现象的存在导致民办中学人事管理秩序混乱,对其工作开展有着不利的影响,极易导致对教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损伤,或出现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2.2自由裁量权行使错误
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是对人事管理工作顺利进展的有效保障,但大部分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在掌握权力后会无视法律规范,经常作出随意性决策,制定的人事管理规范也就成为了纸上谈兵。自由裁量权行使错误会导致以下结果:(1)错误使用自由裁量权会扩张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权利,使其以公谋私,甚至出现腐败、处事不公等情况的发生;(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以相应法律法规为基础,但当前大部分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意识,对相关管理规范的把握与理解不正确,导致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出现;(3)人事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力没有绝对的标准,各院校之间具有绝对的特殊性,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只能够通过主观意见作出适当决断,导致裁量权存在模糊现象。
3、依法治校视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策略
3.1明确人事管理规则、落实依法管理规章制度
针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而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1)对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查看,检测其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宪法及相关政策精神存在冲突,对针对同一内容所制定的重复、类似的条款规范,以新规范优于旧规范为原则选择合理依据,在对存在冲突的条款规范进行梳理时,应废除不适用、不合时宜的规范,在对现有人事规范进行梳理时,针对遗留问题及新问题应制定针对性规范,应以依法治校为依据。(2)明确上位法与下位法存在统领关系,下位法不可与上位法抵触,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在上位法出现新的法律法规或存在变动时,民办中学人事管理部门应进行及时、相应的改变。只有这样才能使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适用于客观情况,总而言之,明确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是人事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章化的重要基础。
3.2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限、为人事管理工作正常程序做出有效保障
忽视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便会出现对教师权益造成威胁的情况发生,甚至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消极影响。针对上述状况而言,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限制是必经趋势。首先,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不可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且使用自由裁量权时不可与法律法规存在违背关系。民办中学内人事管理规则的制定应与法律法规相符,并做到明确、细化,且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还应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内容,例如行使幅度、行驶范围等进行明确,从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随意性,避免错用或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其次,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将相关信息透明化,对相关人员的执行权进行有效保障,还应及时将权力行使依据及权利行使结果公开给相应人员,如相应人员认为自由裁量权使用结果不合理,可提出反问质疑,人事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解释;最后,如相应人员认为在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可对相对人进行申诉,并由相关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审查,从而进行正确处理。
4、结语
总而言之,在依法治校背景下,想要高效完成人事管理工作,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应制定良好的法制规范,并严格按法行事,在正确行使管理权利的同时,对教职工自身权益进行有效保障,从而推进,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蒙山野.关于新时期特殊教育学校依法治校的思考[J].才智,2019,(29):187.
[2] 王富民.普通高中学校依法治校的现状与对策[J].学周刊,2019,(28):168.
【关键词】 民办中学 依法治校 人事管理
依法治校是以依法治国为基础提出的指导性理论,也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我国教育行业中的具体体现。人事管理工作在民办中学的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将人事管理工作与依法治校理念相结合是当前民办中学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本文对依法治校视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以依法治校理论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措施。
1、依法治校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的作用
人事管理是确保民办中学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对民办中学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依法治校是从根本上为民办中学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制定与法律法规及与院校人事规范相符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遵守规范开展工作。依法治校视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要求:首先,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起到表率作用,并以法律法规及宪法为依据对人事管理规范进行研发制定,还应将其作为日后实施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其次,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拥有自主权利,但人事管理者很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尤其是针对某些问题的管理缺乏可靠的依据,导致人事管理工作无法依规章办事,从而产生不当行为,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利益造成侵害。因此,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是必然趋势。
2、依法治校視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人事管理制度混乱
在依法治校角度而言,民办中学内人事管理应是法律规范的扩展与延伸,其作用低于法律法规与宪法。但当前大部分民办中学人事管理部门在制定管理制度时,未经相关法律部门培训,不具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及思维,没有对法律法规进行仔细思考,从而导致管理规则相互冲突。这一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时,对教职工的义务与权利界限模糊,或对其义务权利制定出限制性规定,对其合法利益造成侵犯或违反了法律与宪法规定;(2)在上位法出现新的法律法规或出现变动时,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无法进行及时相应的改变,存在严重滞后性,导致管理规范无法适应客观情况;(3)民办中学人事部门管理规范的制定与原有规范对同一件事情所制定的相应规则上存在冲突。以上现象的存在导致民办中学人事管理秩序混乱,对其工作开展有着不利的影响,极易导致对教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损伤,或出现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2.2自由裁量权行使错误
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是对人事管理工作顺利进展的有效保障,但大部分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在掌握权力后会无视法律规范,经常作出随意性决策,制定的人事管理规范也就成为了纸上谈兵。自由裁量权行使错误会导致以下结果:(1)错误使用自由裁量权会扩张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权利,使其以公谋私,甚至出现腐败、处事不公等情况的发生;(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以相应法律法规为基础,但当前大部分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意识,对相关管理规范的把握与理解不正确,导致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出现;(3)人事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力没有绝对的标准,各院校之间具有绝对的特殊性,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只能够通过主观意见作出适当决断,导致裁量权存在模糊现象。
3、依法治校视域下民办中学人事管理策略
3.1明确人事管理规则、落实依法管理规章制度
针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而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1)对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查看,检测其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宪法及相关政策精神存在冲突,对针对同一内容所制定的重复、类似的条款规范,以新规范优于旧规范为原则选择合理依据,在对存在冲突的条款规范进行梳理时,应废除不适用、不合时宜的规范,在对现有人事规范进行梳理时,针对遗留问题及新问题应制定针对性规范,应以依法治校为依据。(2)明确上位法与下位法存在统领关系,下位法不可与上位法抵触,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在上位法出现新的法律法规或存在变动时,民办中学人事管理部门应进行及时、相应的改变。只有这样才能使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适用于客观情况,总而言之,明确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是人事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章化的重要基础。
3.2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限、为人事管理工作正常程序做出有效保障
忽视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便会出现对教师权益造成威胁的情况发生,甚至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消极影响。针对上述状况而言,对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限制是必经趋势。首先,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不可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且使用自由裁量权时不可与法律法规存在违背关系。民办中学内人事管理规则的制定应与法律法规相符,并做到明确、细化,且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还应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内容,例如行使幅度、行驶范围等进行明确,从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随意性,避免错用或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其次,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将相关信息透明化,对相关人员的执行权进行有效保障,还应及时将权力行使依据及权利行使结果公开给相应人员,如相应人员认为自由裁量权使用结果不合理,可提出反问质疑,人事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解释;最后,如相应人员认为在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可对相对人进行申诉,并由相关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审查,从而进行正确处理。
4、结语
总而言之,在依法治校背景下,想要高效完成人事管理工作,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应制定良好的法制规范,并严格按法行事,在正确行使管理权利的同时,对教职工自身权益进行有效保障,从而推进,民办中学人事管理制度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蒙山野.关于新时期特殊教育学校依法治校的思考[J].才智,2019,(29):187.
[2] 王富民.普通高中学校依法治校的现状与对策[J].学周刊,2019,(2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