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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元朝是蒙古族统治的封建王朝,虽然这个朝代在历史上充斥着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但是统治者对待音乐却保持着积极乐观、博采众长的态度,能够在保留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其他各民族的音乐精华,因此元朝的宫廷音乐在多元音乐文化的碰撞下,掀起了自隋唐以来的又一次音乐文化发展的高潮。本文主要对元朝的礼部的地位与作用和宫廷音乐的组成部分及统治者对宫廷音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以管窥元朝音乐发展的盛况。
关键词:元朝宫廷音乐 礼部 雅乐 乐器 乐舞 乐章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10-0005-03
元朝是在中国历史上首个被少数民族征服并统治的王朝,同时也是一个充满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斗争的王朝。从元朝统一中国以后,来自蒙古的统治者对我国各族人民采取了残酷的经济压榨和阶级压迫,同时还实行了等级分化制度,把全国人民分成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等①。其中,最高级别的是蒙古人,也就是蒙古本民族的人民;其次是色目人,指除蒙古以外的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各族人的概称;再次是汉人,包括前金统治区里的汉人及已经被汉化的契丹人、高丽人及女真人;最低等级的是南人,主要是南宋时期统治辖区里遗留下来的汉人和一部分少数民族人民。尽管元朝的统治存在各种各样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但是元朝统治者对待音乐文化的态度却实施了开放、博采众长的政策,对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音乐并没有等级化对待,尤其元朝初期,能够大胆地把前朝遗留的乐工吸纳到宫中来为我所用,把金国的太常遗乐、阿拉伯各地区的回回乐及其他别国的音乐都并入元朝的宫廷音乐,再加上元世祖从执政以来一直奉行的是“以汉礼治汉人”的政策,所以,元朝宫廷音乐在保持民族音乐多样性的基础上,也很好地传承发展儒家的“礼乐制度”。因此,元大都的宫廷音乐是继隋唐以后又一次音乐发展的高峰,下面,就元朝宫廷音乐机构的设置、宫廷音乐活动的开展及具体的用乐规模等方面做进一步考究。
一、礼部在元朝宫廷音乐中的地位与作用
礼部是元朝宫廷音乐的重要机构,负责统领宫廷音乐活动,执掌人员有“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令”②。同时,礼部又分设各司掌管各项事宜,分工明确,其中和音乐相关的是仪凤司和教坊司。
(一)礼部对元朝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的影响
多年来,仪凤司的名称、人员设置以及官职品级多次进行调整,但总的职责没有发生变化,用来负责掌管乐工、供奉及祭飨之事。据《元史·卷八十五·志第三十五·百官志一》中记载:“仪凤司,秩正四品,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③。其中, 仪凤司里面又下设为五署,具体如下:云和署负责掌管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诸事、安和署负责掌管的各项事宜基本和云和署一样、常和署的任务是用来管理回回乐人、天乐署人员设置规模等同于云和署和安和署,负责掌管河西乐工、广乐库主要负责掌管乐器等物。凤仪司机构设置的初衷主要是负责宫廷的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
元朝礼部下的凤仪司在管理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中均沿袭了蒙古族音乐,云和署是皇帝出行的仪仗队前导,分前后二部,前部两百余人,后部四十余人,以器乐为主,声乐次之。安和署为小乐队,24人。乐器分为弓弦乐器如四胡、马头琴、雅尔图火不思、蒙筝;弹拨乐器如四弦、火不思、琵琶、三弦;吹管乐器如胡笳、笛子、筚粟;打击乐器主要是云锣十三音。凤仪司对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的管理突破了前朝的礼乐制度,春秋以来,汉族统治者制定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从天子、士大夫到平民制定了用乐规模,所谓“八佾之舞”就是古代礼乐制度最好的体现。元朝凤仪司管辖下的用乐制度与前朝形成鲜明的对比,蒙古族音乐代替了汉族音乐,在乐器、用乐规模上也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同。
(二)礼部中的机构对乐人的管理
教坊司设于中统二年,下设兴和署、祥和署以及广乐库,和凤仪司一样,教坊司也管理乐人,也就是乐户制度。凤仪司主要管理乐人的乐籍更番、调音协律、创作新声等;教坊司侧重于管理散乐、百戏等。元朝的宫廷音乐主要是蒙古族音乐,而民间音乐则内容丰富,包括汉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等,民间音乐中的散乐和百戏在教坊司的管理下日渐成熟起来。礼部的凤仪司和教坊司制定了严格的乐户制度,乐人在宫廷中得到了音乐方面的训练,这些乐人在离开宫廷后在民间继续从事音乐活动,促进了民间音乐中散乐和百戏的发展。
乐人们在民间组织散乐和百戏艺人演出,为艺人们创作剧本,使散乐和百戏中的各种艺术形式都更加专业化,创作了大量的戏曲,在创作新声的同时使各种杂耍性质的演出形式更加规范化。
二、元朝宫廷音乐的组成部分
元朝宫廷音乐主要分为两大块:雅乐和燕乐。雅乐用于先祖、太庙、天地山川和社稷等重要的祭祀典仪场合,由太常寺负责管理和教习,依据用乐场合的不同又分属于太常寺各部门管辖,如:“祭祀先祖的宗庙之乐,由太庙署负责掌管;祭祀天地和山川的郊社之乐,由郊社署负责掌管;国家社稷典礼等重大场合用乐,由社稷署来负责。”④另外,大乐署负责掌管乐工。燕乐是指除中原音乐之外的音乐,如河西乐、回回乐,包括民间音乐、西夏音乐、宗教音乐等。民间音乐主要是蒙古族音乐和从各地搜集的地方音乐,宗教音乐主要是伊斯兰教音乐。燕乐主要用于统治者宴飨群臣、朝会以及房中乐等娱乐场合。
元朝的统治者拥有着开明的统治思想,这个以彪悍、勇猛闻名于世的游牧民族虽然崇尚的是武力精神,但从国家建立初期,就认识到面对着已经相对成熟稳定的汉族封建经济,如果想长治久安地发展下去,必须最大程度地发挥汉族传统的儒家礼乐制度,同时参照汉族的礼法来治理汉民,“治理中原汉地离不开儒家的礼乐制度,这种礼乐制度是汉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结晶,也是汉民族最高政治智慧所锻炼出来的治国利器”⑤。也正是因为有了元朝统治者的这番见识和努力,才使得中国古代的宫廷礼乐文化能够得以沿袭和发展,没有因为统治阶级的民族审美异同而出现历史断层。为了这个崇高的审美追求,统治者们做出了许多的努力,比如沿用旧乐、搜寻前朝乐工以及大规模地收罗整理乐器等,同时,元朝在采用礼乐制度规范国家的基础上,为了把多民族的国家融为一体,也勇于把其他民族和其他国家的音乐吸纳进本国的宫廷音乐之中,增加了各民族和各国之间的音乐文化交流。而蒙古族王朝的宮廷音乐之梦的实现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元,以至逐渐完备的发展过程”⑥。 三、统治者对宫廷音乐的影响
统治者对音乐的态度往往决定了一个朝代音乐的地位,唐朝唐玄宗喜爱音乐,大力推崇音乐,所以成就了唐朝音乐的盛世,元朝统治者也不例外,为了满足雅乐和燕乐这两大方面用乐的需求,统治者们做出了许多努力,促进了元朝宫廷音乐的繁荣。
(一)对前朝乐工的吸纳和征用
太宗十年十一月,前金朝太常卿孔元措奉太宗的旨令去燕京和南京等地去寻找亡金熟知礼乐的乐工旧人,通过他的仔细搜寻,把这批已经流落在民间的前朝乐人及其家属一起带回了东平,此后这些前朝乐人和家属的衣食住行均由孔元措来负责,基本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因此能够留下来为元安心制乐。经过此番努力,至太宗十一年,共搜寻到金掌乐许政、掌礼王节及乐工翟刚等共计九十二人。
(二)对前朝乐器的收罗与整理
元元年冬十一月开始,前金代太常乐工翟刚负责从燕京各寺院、道观及百姓家中有偿地收购前朝散失的乐器,收购到的乐器大约有三百九十多件。此后,随着收购范围的扩大,又征集到了许多大小不一、形制各异的钟、磬等大型乐器,据《元史·卷六十八·志第十九·礼乐二》中记载:“太常因言‘亡金散失乐器,若止于燕京拘括,似为未尽,合于各路各观民家括之,庶省铸造……中聲钟一,小声钟四十有五,编钟二百五十有一,编磬十有四。”⑦
(三)完善本朝的宫廷用乐
经过了前期乐工的征用及大量乐器的收罗整理之后,至元世祖末期,开始着手制定新的宫廷礼乐。在能够保持本俗礼乐的基础上了来结合其他民族和国家的音乐,博采众长、兼容并蓄,尽可能地完善本朝的宫廷用乐也成为了主要的活动内容。
乐舞、乐章方面,分为祭祀乐舞、宗庙乐舞及泰定十室乐舞,各乐舞里又细分为文舞和武舞,所用到的乐曲、乐调及乐段等都有差异。除了乐舞,统治者也组织乐人对乐章加以整理。如社稷乐章,公元1293年,社稷初立,此时乐工及乐器基本筹备到位,即下令大乐署许德良开始制作曲谱、翰林国史院来撰写乐章,新制了六首祭祀用乐,而各乐章皆用金时旧名,公元1294年,因世祖和裕宗祔庙,又新制了《混成之曲》和《昭成之曲》两曲;郊坛祭祀乐章,公元1306年,用于祭祀的郊坛新建而成,于是下令大乐署编创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同年11月28日用于祭天大典,共六首新曲,分别是:迎送神曰《天成之曲》、初献奠玉币曰《钦成之曲》、酌献曰《明成之曲》、登降曰《隆成之曲》、亚终酌献曰《和成之曲》、奉馔彻豆曰《宁成之曲》。另有舞乐两首,分别为文舞《崇德之舞》和武舞《定功之舞》。圣庙祭祀圣庙乐章,成宗大德十年,下令江浙各省制造祭祀圣庙所用的乐器,又让前宋遗留的乐工施德仲来审验校对,运至京师来用于圣庙祭祀,为此而新制七曲,分别为:降送神曰《凝安之曲》;初献、盥洗、升殿、降殿、望瘗皆《同安之曲》;奠币曰《明安之曲》;奉俎曰《丰安之曲》;酌献曰《成安之曲》;亚终献曰《文安之曲》;彻豆曰《娱安之曲》。天地太庙祭祀乐章,公元1308年,武宗即位,命大乐署编写祭告天地的乐章,但无具体曲名。同年九月,由于顺宗和成宗二室祔庙,所以又新谱《庆成之曲》和《守成之曲》两个乐章。太常登歌乐乐章,公元1309年12月开始制作先农乐章,采用登歌乐,用乐规模如同祭社稷之制。公元1310年10月,置曲阜宣圣庙登歌乐,并制造登歌所用乐器及祭服,以备祭祀使用。同年11月23日,于南郊祭祀昊天上帝,令大乐署亲制曲谱舞节、翰林撰写乐章,共新制七段乐曲,分别为:皇帝出入中壝黄钟宫两段、盥洗黄钟宫一段、升殿登歌大吕宫一段、酌献黄钟宫一段、饮福登歌大吕宫一段及出入小次黄钟宫一段。公元1311年6月,为祭祀武宗祔庙,又命乐正谢世宁等人编曲谱舞节,翰林侍讲学士张士观撰写了乐章《威成之曲》。仁宗皇庆二年秋九月,用登歌乐祀太上皇睿宗。延祐七年,为祭仁宗祔庙,特命乐正刘琼等人编献乐谱舞节,翰林撰新的乐章《歆成之曲》。公元1322年10月,用登歌乐于太庙。1322年末,大乐署和翰林院编写了英宗乐章《献成之曲》。公元1329年3月,又编撰了明宗乐章《永成之曲》。
乐器方面,登歌乐用乐规模庞大,所用乐工总计412人,乐器按照材质分成八大类,分别为:金、石、土、木、革、丝、匏、竹。宫县用乐用在郊社、宗庙等庄重肃穆的场合,用乐规模小于登歌乐,乐工人数总计261人,所用乐器也按照金、石、土、木、革、丝、匏、竹八大类陈列。舞蹈用乐分为文舞器和武舞器,文舞会用到三种舞具,分别是纛、籥和翟。七尺高的纛旗二面,负责指挥领导文舞;舞者手执籥作为道具使用,共64支;舞人所执木柄的羽翟六十四支,羽翟下面会缀以流苏用以点缀装饰。武舞器用到凤首的旌旗二面,负责引领武舞;舞者手执彩绘的木干64面、戚64把;铜质的金錞、金钲、单铎、双铎各2支;雅鼓、相鼓、鼗鼓各两面。宴乐用乐,用到吹奏乐器如兴隆笙(中统年间由回回国进贡,上竖九十支紫竹小管,下有狮象环绕的底座,以竹为簧,每次演奏需要配备三名乐工)、十支殿庭笙(延祐年间增制)、十三管竹制匏笙、七孔横吹龙笛、三孔羌笛、七孔头管及五孔箫;打击乐器如云璈、戏竹、鼓、杖鼓、札鼓、和鼓、用绳串连的拍板及十二个铜质水盏;丝弦乐器如四弦琵琶、十三弦筝、四弦火不思、二弦马尾胡琴、二十四轸凤首箜篌以及七弦闉等。
四、结语
上述关于元朝宫廷音乐中礼部的地位和作用、宫廷音乐的组成部分、统治者对宫廷音乐的影响这几方面让我们从正面了解了元朝宫廷音乐的特点,可以说元朝宫廷音乐在继承唐宋音乐文化的基础上又有自身的很多特点,唐宋音乐的主体是汉族音乐,元朝音乐的主体则是蒙古族音乐,无论是唐宋音乐还是元朝音乐,都在自己本土音乐的基础上大力吸纳各族优秀的音乐文化,在融合中发展,在融合中繁荣。
总之,元朝的宫廷音乐在保留本族文化的基础上,大胆地吸收融汇了各民族及欧亚各国的音乐精华,不仅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自盛唐以来音乐发展的又一次高峰,而且也促进了各民族的音乐文化交流,元朝繁荣的宫廷音乐为明清两代宫廷音乐继续向前发展建立了一个多元的文化格局,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①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第459页。
②柯劭忞:《新元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24页。
③[明]宋濂,王祎主编:《元史·卷八十五·志第三十五·百官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
④何绍忞:《新元史》,北京:中国书店,1988年版。
⑤徐知远:《元代礼乐思想探析》,《文史哲》,1999年第3期。
⑥乌兰杰:《蒙古族通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版,第117页。
⑦[明]宋濂,王祎主编:《元史·卷六十八·志第十九·礼乐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
参考文献:
[1][明]宋濂,王祎.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清末民初]何绍忞.新元史[M].北京:中国书店,1988.
[3]乌兰杰.蒙古族音乐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
[4]任崇岳.中国社会通史(宋元卷)[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
[5]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关键词:元朝宫廷音乐 礼部 雅乐 乐器 乐舞 乐章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10-0005-03
元朝是在中国历史上首个被少数民族征服并统治的王朝,同时也是一个充满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斗争的王朝。从元朝统一中国以后,来自蒙古的统治者对我国各族人民采取了残酷的经济压榨和阶级压迫,同时还实行了等级分化制度,把全国人民分成了“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等①。其中,最高级别的是蒙古人,也就是蒙古本民族的人民;其次是色目人,指除蒙古以外的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各族人的概称;再次是汉人,包括前金统治区里的汉人及已经被汉化的契丹人、高丽人及女真人;最低等级的是南人,主要是南宋时期统治辖区里遗留下来的汉人和一部分少数民族人民。尽管元朝的统治存在各种各样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但是元朝统治者对待音乐文化的态度却实施了开放、博采众长的政策,对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音乐并没有等级化对待,尤其元朝初期,能够大胆地把前朝遗留的乐工吸纳到宫中来为我所用,把金国的太常遗乐、阿拉伯各地区的回回乐及其他别国的音乐都并入元朝的宫廷音乐,再加上元世祖从执政以来一直奉行的是“以汉礼治汉人”的政策,所以,元朝宫廷音乐在保持民族音乐多样性的基础上,也很好地传承发展儒家的“礼乐制度”。因此,元大都的宫廷音乐是继隋唐以后又一次音乐发展的高峰,下面,就元朝宫廷音乐机构的设置、宫廷音乐活动的开展及具体的用乐规模等方面做进一步考究。
一、礼部在元朝宫廷音乐中的地位与作用
礼部是元朝宫廷音乐的重要机构,负责统领宫廷音乐活动,执掌人员有“尚书三员、侍郎二员、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令”②。同时,礼部又分设各司掌管各项事宜,分工明确,其中和音乐相关的是仪凤司和教坊司。
(一)礼部对元朝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的影响
多年来,仪凤司的名称、人员设置以及官职品级多次进行调整,但总的职责没有发生变化,用来负责掌管乐工、供奉及祭飨之事。据《元史·卷八十五·志第三十五·百官志一》中记载:“仪凤司,秩正四品,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③。其中, 仪凤司里面又下设为五署,具体如下:云和署负责掌管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诸事、安和署负责掌管的各项事宜基本和云和署一样、常和署的任务是用来管理回回乐人、天乐署人员设置规模等同于云和署和安和署,负责掌管河西乐工、广乐库主要负责掌管乐器等物。凤仪司机构设置的初衷主要是负责宫廷的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
元朝礼部下的凤仪司在管理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中均沿袭了蒙古族音乐,云和署是皇帝出行的仪仗队前导,分前后二部,前部两百余人,后部四十余人,以器乐为主,声乐次之。安和署为小乐队,24人。乐器分为弓弦乐器如四胡、马头琴、雅尔图火不思、蒙筝;弹拨乐器如四弦、火不思、琵琶、三弦;吹管乐器如胡笳、笛子、筚粟;打击乐器主要是云锣十三音。凤仪司对仪仗用乐和宴飨用乐的管理突破了前朝的礼乐制度,春秋以来,汉族统治者制定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从天子、士大夫到平民制定了用乐规模,所谓“八佾之舞”就是古代礼乐制度最好的体现。元朝凤仪司管辖下的用乐制度与前朝形成鲜明的对比,蒙古族音乐代替了汉族音乐,在乐器、用乐规模上也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同。
(二)礼部中的机构对乐人的管理
教坊司设于中统二年,下设兴和署、祥和署以及广乐库,和凤仪司一样,教坊司也管理乐人,也就是乐户制度。凤仪司主要管理乐人的乐籍更番、调音协律、创作新声等;教坊司侧重于管理散乐、百戏等。元朝的宫廷音乐主要是蒙古族音乐,而民间音乐则内容丰富,包括汉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等,民间音乐中的散乐和百戏在教坊司的管理下日渐成熟起来。礼部的凤仪司和教坊司制定了严格的乐户制度,乐人在宫廷中得到了音乐方面的训练,这些乐人在离开宫廷后在民间继续从事音乐活动,促进了民间音乐中散乐和百戏的发展。
乐人们在民间组织散乐和百戏艺人演出,为艺人们创作剧本,使散乐和百戏中的各种艺术形式都更加专业化,创作了大量的戏曲,在创作新声的同时使各种杂耍性质的演出形式更加规范化。
二、元朝宫廷音乐的组成部分
元朝宫廷音乐主要分为两大块:雅乐和燕乐。雅乐用于先祖、太庙、天地山川和社稷等重要的祭祀典仪场合,由太常寺负责管理和教习,依据用乐场合的不同又分属于太常寺各部门管辖,如:“祭祀先祖的宗庙之乐,由太庙署负责掌管;祭祀天地和山川的郊社之乐,由郊社署负责掌管;国家社稷典礼等重大场合用乐,由社稷署来负责。”④另外,大乐署负责掌管乐工。燕乐是指除中原音乐之外的音乐,如河西乐、回回乐,包括民间音乐、西夏音乐、宗教音乐等。民间音乐主要是蒙古族音乐和从各地搜集的地方音乐,宗教音乐主要是伊斯兰教音乐。燕乐主要用于统治者宴飨群臣、朝会以及房中乐等娱乐场合。
元朝的统治者拥有着开明的统治思想,这个以彪悍、勇猛闻名于世的游牧民族虽然崇尚的是武力精神,但从国家建立初期,就认识到面对着已经相对成熟稳定的汉族封建经济,如果想长治久安地发展下去,必须最大程度地发挥汉族传统的儒家礼乐制度,同时参照汉族的礼法来治理汉民,“治理中原汉地离不开儒家的礼乐制度,这种礼乐制度是汉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结晶,也是汉民族最高政治智慧所锻炼出来的治国利器”⑤。也正是因为有了元朝统治者的这番见识和努力,才使得中国古代的宫廷礼乐文化能够得以沿袭和发展,没有因为统治阶级的民族审美异同而出现历史断层。为了这个崇高的审美追求,统治者们做出了许多的努力,比如沿用旧乐、搜寻前朝乐工以及大规模地收罗整理乐器等,同时,元朝在采用礼乐制度规范国家的基础上,为了把多民族的国家融为一体,也勇于把其他民族和其他国家的音乐吸纳进本国的宫廷音乐之中,增加了各民族和各国之间的音乐文化交流。而蒙古族王朝的宮廷音乐之梦的实现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元,以至逐渐完备的发展过程”⑥。 三、统治者对宫廷音乐的影响
统治者对音乐的态度往往决定了一个朝代音乐的地位,唐朝唐玄宗喜爱音乐,大力推崇音乐,所以成就了唐朝音乐的盛世,元朝统治者也不例外,为了满足雅乐和燕乐这两大方面用乐的需求,统治者们做出了许多努力,促进了元朝宫廷音乐的繁荣。
(一)对前朝乐工的吸纳和征用
太宗十年十一月,前金朝太常卿孔元措奉太宗的旨令去燕京和南京等地去寻找亡金熟知礼乐的乐工旧人,通过他的仔细搜寻,把这批已经流落在民间的前朝乐人及其家属一起带回了东平,此后这些前朝乐人和家属的衣食住行均由孔元措来负责,基本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因此能够留下来为元安心制乐。经过此番努力,至太宗十一年,共搜寻到金掌乐许政、掌礼王节及乐工翟刚等共计九十二人。
(二)对前朝乐器的收罗与整理
元元年冬十一月开始,前金代太常乐工翟刚负责从燕京各寺院、道观及百姓家中有偿地收购前朝散失的乐器,收购到的乐器大约有三百九十多件。此后,随着收购范围的扩大,又征集到了许多大小不一、形制各异的钟、磬等大型乐器,据《元史·卷六十八·志第十九·礼乐二》中记载:“太常因言‘亡金散失乐器,若止于燕京拘括,似为未尽,合于各路各观民家括之,庶省铸造……中聲钟一,小声钟四十有五,编钟二百五十有一,编磬十有四。”⑦
(三)完善本朝的宫廷用乐
经过了前期乐工的征用及大量乐器的收罗整理之后,至元世祖末期,开始着手制定新的宫廷礼乐。在能够保持本俗礼乐的基础上了来结合其他民族和国家的音乐,博采众长、兼容并蓄,尽可能地完善本朝的宫廷用乐也成为了主要的活动内容。
乐舞、乐章方面,分为祭祀乐舞、宗庙乐舞及泰定十室乐舞,各乐舞里又细分为文舞和武舞,所用到的乐曲、乐调及乐段等都有差异。除了乐舞,统治者也组织乐人对乐章加以整理。如社稷乐章,公元1293年,社稷初立,此时乐工及乐器基本筹备到位,即下令大乐署许德良开始制作曲谱、翰林国史院来撰写乐章,新制了六首祭祀用乐,而各乐章皆用金时旧名,公元1294年,因世祖和裕宗祔庙,又新制了《混成之曲》和《昭成之曲》两曲;郊坛祭祀乐章,公元1306年,用于祭祀的郊坛新建而成,于是下令大乐署编创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同年11月28日用于祭天大典,共六首新曲,分别是:迎送神曰《天成之曲》、初献奠玉币曰《钦成之曲》、酌献曰《明成之曲》、登降曰《隆成之曲》、亚终酌献曰《和成之曲》、奉馔彻豆曰《宁成之曲》。另有舞乐两首,分别为文舞《崇德之舞》和武舞《定功之舞》。圣庙祭祀圣庙乐章,成宗大德十年,下令江浙各省制造祭祀圣庙所用的乐器,又让前宋遗留的乐工施德仲来审验校对,运至京师来用于圣庙祭祀,为此而新制七曲,分别为:降送神曰《凝安之曲》;初献、盥洗、升殿、降殿、望瘗皆《同安之曲》;奠币曰《明安之曲》;奉俎曰《丰安之曲》;酌献曰《成安之曲》;亚终献曰《文安之曲》;彻豆曰《娱安之曲》。天地太庙祭祀乐章,公元1308年,武宗即位,命大乐署编写祭告天地的乐章,但无具体曲名。同年九月,由于顺宗和成宗二室祔庙,所以又新谱《庆成之曲》和《守成之曲》两个乐章。太常登歌乐乐章,公元1309年12月开始制作先农乐章,采用登歌乐,用乐规模如同祭社稷之制。公元1310年10月,置曲阜宣圣庙登歌乐,并制造登歌所用乐器及祭服,以备祭祀使用。同年11月23日,于南郊祭祀昊天上帝,令大乐署亲制曲谱舞节、翰林撰写乐章,共新制七段乐曲,分别为:皇帝出入中壝黄钟宫两段、盥洗黄钟宫一段、升殿登歌大吕宫一段、酌献黄钟宫一段、饮福登歌大吕宫一段及出入小次黄钟宫一段。公元1311年6月,为祭祀武宗祔庙,又命乐正谢世宁等人编曲谱舞节,翰林侍讲学士张士观撰写了乐章《威成之曲》。仁宗皇庆二年秋九月,用登歌乐祀太上皇睿宗。延祐七年,为祭仁宗祔庙,特命乐正刘琼等人编献乐谱舞节,翰林撰新的乐章《歆成之曲》。公元1322年10月,用登歌乐于太庙。1322年末,大乐署和翰林院编写了英宗乐章《献成之曲》。公元1329年3月,又编撰了明宗乐章《永成之曲》。
乐器方面,登歌乐用乐规模庞大,所用乐工总计412人,乐器按照材质分成八大类,分别为:金、石、土、木、革、丝、匏、竹。宫县用乐用在郊社、宗庙等庄重肃穆的场合,用乐规模小于登歌乐,乐工人数总计261人,所用乐器也按照金、石、土、木、革、丝、匏、竹八大类陈列。舞蹈用乐分为文舞器和武舞器,文舞会用到三种舞具,分别是纛、籥和翟。七尺高的纛旗二面,负责指挥领导文舞;舞者手执籥作为道具使用,共64支;舞人所执木柄的羽翟六十四支,羽翟下面会缀以流苏用以点缀装饰。武舞器用到凤首的旌旗二面,负责引领武舞;舞者手执彩绘的木干64面、戚64把;铜质的金錞、金钲、单铎、双铎各2支;雅鼓、相鼓、鼗鼓各两面。宴乐用乐,用到吹奏乐器如兴隆笙(中统年间由回回国进贡,上竖九十支紫竹小管,下有狮象环绕的底座,以竹为簧,每次演奏需要配备三名乐工)、十支殿庭笙(延祐年间增制)、十三管竹制匏笙、七孔横吹龙笛、三孔羌笛、七孔头管及五孔箫;打击乐器如云璈、戏竹、鼓、杖鼓、札鼓、和鼓、用绳串连的拍板及十二个铜质水盏;丝弦乐器如四弦琵琶、十三弦筝、四弦火不思、二弦马尾胡琴、二十四轸凤首箜篌以及七弦闉等。
四、结语
上述关于元朝宫廷音乐中礼部的地位和作用、宫廷音乐的组成部分、统治者对宫廷音乐的影响这几方面让我们从正面了解了元朝宫廷音乐的特点,可以说元朝宫廷音乐在继承唐宋音乐文化的基础上又有自身的很多特点,唐宋音乐的主体是汉族音乐,元朝音乐的主体则是蒙古族音乐,无论是唐宋音乐还是元朝音乐,都在自己本土音乐的基础上大力吸纳各族优秀的音乐文化,在融合中发展,在融合中繁荣。
总之,元朝的宫廷音乐在保留本族文化的基础上,大胆地吸收融汇了各民族及欧亚各国的音乐精华,不仅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自盛唐以来音乐发展的又一次高峰,而且也促进了各民族的音乐文化交流,元朝繁荣的宫廷音乐为明清两代宫廷音乐继续向前发展建立了一个多元的文化格局,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①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第459页。
②柯劭忞:《新元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24页。
③[明]宋濂,王祎主编:《元史·卷八十五·志第三十五·百官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
④何绍忞:《新元史》,北京:中国书店,1988年版。
⑤徐知远:《元代礼乐思想探析》,《文史哲》,1999年第3期。
⑥乌兰杰:《蒙古族通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版,第117页。
⑦[明]宋濂,王祎主编:《元史·卷六十八·志第十九·礼乐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
参考文献:
[1][明]宋濂,王祎.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清末民初]何绍忞.新元史[M].北京:中国书店,1988.
[3]乌兰杰.蒙古族音乐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
[4]任崇岳.中国社会通史(宋元卷)[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
[5]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