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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国时期安徽淮河流域多次发生水灾,其中又以民国二十年(1931年)水灾最为严重,在水灾面前,政府及民间采取急赈、工赈、农赈等救济措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救济效果微乎其微。
关键词:民国二十年;安徽;淮河流域;水灾;救济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4-0022-03
淮河全长约1000公里,流经河南、湖北、安徽、江苏4省。淮河流域处于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从而导致其自然灾害极为频发。在水灾、旱灾、蝗灾、震灾、雹灾等自然灾害中,又以水灾的影响为最。而淮河流域4省中,安徽省受灾情况最重。在发生的众多次水灾中,又以民国二十年(1931年)水灾最为严重,所造成的损失最为巨大。本文就以民国二十年(1931年)为研究时点对安徽淮河流域的水灾及其治理进行考察。
一、水灾基本概况
民国二十年(1931年)安徽全省遭遇的特大水灾,根据皖省赈委会编制出灾民统计表可了解到“全省人口一千九百九十三万,灾民共计九百一十六万一千,以阜阳、无为等县灾民最多,均在五十余万人以上”[1]。从此资料我们大略了解这次特大水灾给流域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而有关资料更加详细地记载此次水灾的严重、悲惨:
“皖北连日大雨,山洪暴发,长淮上游、正阳、三河尖一带,数处起蛟,水向下泻,势甚澎湃,此间自十三日起天虽放晴,而淮河水住,续涨不已,今日增至二尺,已与岸齐,铁桥东面南北两岸,水势亦紧张,数处决口,溃溢横流,无法制止,所有堤坝,被水漫没,水天一色,野岸不分,小蚌埠以北之水,一片汪洋,浩渺无际,田间秋禾,尽没水中,……灾情之重,为六十年来所未有,且下水势,仍有涨无退,将不知伊于胡底也。”[2]
“势如倒海排山,漫空而下,瞬息千里,遂成泽国,其他洼之区,人民不及逃避,合家立葬鱼腹,牲畜田庐,悉被洪涛卷去,荡然无存者已难胜计。祸罹顷刻,言之寒心,其最惨者,被灾垂毙之众妇孺老幼,非登高以待救,即缘树以求生。冒雨嘶风,命悬旦夕,神号鬼哭,千里相闻。”[3]
在《申报——皖省一片水灾呼吁声》一文中上海华洋义赈会报告水灾情况则摘录如下:“五河居淮河下游,今夏霖雨肆虐,灌水已高涨一丈有奇,本月复崇朝暴雨,于是四境堤坝,先后崩溃,平地水深一二丈不等,房屋人畜,漂流无算,现时衣食住同感缺乏,命悬旦夕,速盼急赈,以救垂毙云云。阜阳连年水旱,百孔千疮,去秋今春,河伯为患,灾区数千里,十室九空,兹逢六月,淫雨兼旬,河流暴涨,浩水汪洋,登城一望,尽成泽国。”[4]
根据数据统计,民国二十年(1931年)水灾使安徽省淮河流域各县人口、财产受灾状况如下表1。
由表1可以直接清晰地看出,1931年特大水灾给安徽淮河流域的人民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多么的巨大。
同时水灾也使得流域内的田亩受灾严重,农田被淹面积不计其数。
二、水灾产生的原因
在历史上由于人口的激增和土地兼并使得淮河流域的生态平衡一再遭到破坏,流域干道成为农户垦田用地之处,遂造成了河道的阻塞。淮河流域的泄洪疏通能力大大减弱。而在民国二十年(1931年)气候异常而导致的多次暴雨,使得淮河流域水灾泛滥。皖北地区自5月下旬连降大雨,6月大雨兼旬,7月暴雨达7次[7]。同时民国时期新旧军阀的混战,从而导致的民政不治,水利不修,也是导致特大水灾发生的原因。
三、水灾产生的影响
此次特大水灾,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更使得农户平日赖以为生的土地被淹,从而失去了进行正常农业生产的条件,使得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被割裂,失去了土地、财产的农民因而变成为流民,流民现象就很自然的发生。所谓“流民”,其涵义池子华先生归纳为:其一,丧失土地而无所依归的农民;其二,因饥荒年岁或兵灾而流亡他乡的农民;其三,四出求乞的农民;其四,因自然经济解体的推力和城市近代化的吸引力而盲目流入都市谋生的农民,尽管他们有的可能还保有小块土地[8]。
而此次水灾在安徽省60个县中,有48个县受灾,灾民960余万人,占全省人口的40%[9]。这些灾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流民群体,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些流民中,根据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31年的调查,流离在外之人口,其谋生的途径,如下表[10]:
表中显示,在皖北地区,流离男子在流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73%,而男子为农业社会重要的劳动力来源,对于发展农业经济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大批男子流离,无疑会对当地农业经济造成重大的影响,使得农业经济衰落。
同时,皖北流离者在外职业的选择“做工”占到了43%,这样就使得原本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人口,脱离土地,脱离农耕从而转向到参加工业化的生产,虽然这种变化是不得已而为之,为生计所迫,但客观上促进了近代工业化的发展和传统自然经济的解体。
另外,“乞丐”和“无业”的比率分别占到了32%和4%,这样就形成了一大批不受政府管制的人口,从而形成一大社会问题,成为当时社会一大病态。
同时,流民为生计所迫,铤而走险,从而成为盗匪。对此现象房师义分析道:“农村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分配,多量而继续增加之人口,求食于有限而固定之土地,其不能维持生计而流离者,乃自然之理也。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之离村向市者,日益增加,虽尚有其他原因之存在,然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分配,生计不能维持,实为其主要之原因也。……而我国城市工商业又不发达,实不足以容纳此多数而源源不绝之农民也,终于铤而走险沦为流氓土匪,及为一切之罪恶行为矣。”[11]1931年的报纸就对此现象予以关注。在《大公报》中报道到:“近年皖北不幸,灾祸频仍,地方元气既伤,民生日渐凋敝,今夏洪水为患,灾民流离,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之四方,其不愿甘为饿殍者,多铤而走险,如入匪帮,操水上抢劫生涯,水灾未已,匪祸又来,哀哉小民,诚不知其死所矣。”[12] 四、对水灾的救济措施及效果
1931年特大水灾发生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和安徽省政府陆续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对灾区的救济工作。
国民政府于8月16日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由宋子文、余庆澜等人组成,下设调查、财务、会计、稽核、卫生防疫、运输、联络灾区7个工作组,其设立的目的在于办理救济水灾区域内难民及灾区善后事宜,并且于日后通过了由9条构成的《民国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章程》。救济水灾委员会根据水灾的情况,把全国分为10个急赈区,安徽为皖北区和芜湖区。8月14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下拨给安徽赈济款17万。“中央派委携带赈款十七万元来皖之庄严,因须候五组查灾竣事,始可分别轻重难发赈款,无繁五县义赈协会。”[13]
9月,民国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会议议决,又加拨安徽急赈洋三十万元,按照各区县灾情轻重分别支配。其中“皖北”的凤阳、霍邱、五河、寿县、凤台、怀远、阜阳、灵璧每县放洋一万元;宿县、蒙城、涡阳、颍上、泗县、天长,每县放洋五千元;定远、亳县、来安、全树,每县放洋三千元[14]。并且救济水灾委员会委员长宋子文与美国农部签订《中美美麦借款合同》,中国政府向美国承购麦粉45万吨,供中国水灾区域慈善赈济之用[15],用以分配给安徽灾区。
同时,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在全国划分18个工赈区,每区设工程局,安徽共设5个工程局,分设于芜湖、安庆、正阳关、蚌埠和五河,组织灾民修建淮河干堤,以赈麦代工资,共发赈麦7.9万吨。此外,安徽各县还以急赈麦举办县内小型工赈,计皖北188处[16]。为统一此次工赈工作,安徽省政府成立了全省工赈委员会,颁布了《安徽工赈办法大纲》,将全省划分为4工赈区,其中第三区设在蚌埠,主持修补淮河旧堤及全椒、滁县、来安、天长4县的修堤工程。而工赈则可整理灾后业已经毁坏的一切重要工程,并追本求源、兴利除弊,以使灾害后地区得以复生,用部分灾民修堤筑坝,做到以工代赈,能起到一举两得的功效。
行政院还临时设立农赈局,分配安徽赈麦1.18万吨,委托华洋义赈会代办,开展农赈工作。这批赈麦贷放范围为沿淮地区等,贷放对象为乡村互助社社员,以团体信用担保,平均每人得贷款约6元,年息4厘,大部分于次年年底归还[17]。这些贷款主要用于购置牛犁籽种、添置农业器具、修盖房屋,从而使灾民得以有所依归,灾区得以恢复原状,使得生产量日渐增加。
皖北淮河流域地区,因此次水灾奇重,故发起皖北二十一县水灾善后委员会,总会设蚌埠,各县及重要大镇,各设分会。且于9月9日下午开成立会,正式设立皖北水灾善后会。会议讨论了关于急赈案、工赈及导淮案、请免田赋案等提案。与其他较早时间建立的义赈团体,如安徽华洋义赈会、上海皖北义赈事务所、北京安徽水灾协会、安徽水灾赈济会等协同地方政府核查灾情,发放赈款、工贷、农贷等。
而当时的报纸也纷纷在头版头条刊登文章号召民众进行对灾区的募捐活动。《大公报》在8月连续数日刊登《代鄂皖等省水灾被难同胞求救》的文章号召“全国读者捐赈以惠灾黎”[18]。
民国二十年(1931年)特大水灾发生后,国民政府虽然对安徽淮河流域采取了救济措施,但是由于灾情严重,分配给淮河流域地区的赈款有限,难以满足千万灾民的需求,再加上各级官吏从中中饱私囊,外加战争的环境,从而使得灾区救济的效果更加微乎其微,灾民的生活雪上加霜。
民国政府9月拨给安徽急赈款30万元,但直到11月还未下发,灾民嗷嗷待哺,死亡枕籍,仅皖北26县即死亡6万余人,其中空待赈济而死的占多数。何以如此?安徽查赈专员张公衡道出实情:“省政府主席陈调元先将此款归他支配,继则主张办粥厂;后来因为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督促分配此款,陈调元仍假工赈为名扣留不发,因而形成急赈缓办,以致引起公愤,不断上告、请愿。”[19]
而具体办理救济工作中更是黑幕重重。“先是官绅结合,作一番定灾等级,再发赈票与灾民。在定灾时由于地方土劣操纵,极贫与次贫往往颠倒,加上放赈官吏为了在放赈多领公费,有意将赈期后延,赈粮、赈款不能及时发到灾民手中。以致一些为富不仁绅商乘灾民嗷嗷待哺之危,贱价先买灾民赈票,待放赈时,再雇人持领,从中渔利,即或有些灾民能熬到放赈,也难应得之赈款。”[20]
综上所述,民国二十年(1931年)安徽淮河流域特大水灾给当地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对灾区的经济发展、政治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而对于此次特大水灾,虽然国民政府和民间采取一系列措施展开对灾区灾民的救济,包括提供急赈款、工赈、农赈,但是鉴于急赈款的有限,时局动荡,再加上在救济过程中的种种黑幕,民国二十年的水灾救济并未取得十分理想的效果。“许多灾民得不到救济,饥寒交迫,吃草根,剥树皮,背井离乡,外出逃荒。”[21]因水灾而导致的流民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得安徽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参考文献:
〔1〕全省灾民统计[N].申报,1931—11—11.
〔2〕蚌埠已成泽国[N].申报,1931—7—18.
〔3〕阜颍水灾惨重之沪闻[N].申报,1931—8—2.
〔4〕皖省一片水灾呼吁声[N].申报,1931—7—21.
〔5〕〔6〕〔7〕〔9〕〔16〕〔17〕〔19〕〔20〕〔21〕安徽地方志办公室.安徽水灾备忘录[M].合肥:黄山书社,1991.21,20-21,7,18, 39,40,40,41,42.
〔8〕〔10〕〔11〕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修订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引言4,132,196.
〔12〕皖北各县民不聊生[N].大公报,1931—8—21.
〔13〕中央勘灾员到皖[N].申报,1931—9—3.
〔14〕安徽支配赈款报告[N].申报,1931—9—22.
〔15〕韩信夫,姜克夫.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六卷1931—1933)[G].北京:中华书局,2011.3876.
〔18〕代鄂皖等省水灾被难同胞求救[N].大公报,1931—8—22.
关键词:民国二十年;安徽;淮河流域;水灾;救济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4-0022-03
淮河全长约1000公里,流经河南、湖北、安徽、江苏4省。淮河流域处于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从而导致其自然灾害极为频发。在水灾、旱灾、蝗灾、震灾、雹灾等自然灾害中,又以水灾的影响为最。而淮河流域4省中,安徽省受灾情况最重。在发生的众多次水灾中,又以民国二十年(1931年)水灾最为严重,所造成的损失最为巨大。本文就以民国二十年(1931年)为研究时点对安徽淮河流域的水灾及其治理进行考察。
一、水灾基本概况
民国二十年(1931年)安徽全省遭遇的特大水灾,根据皖省赈委会编制出灾民统计表可了解到“全省人口一千九百九十三万,灾民共计九百一十六万一千,以阜阳、无为等县灾民最多,均在五十余万人以上”[1]。从此资料我们大略了解这次特大水灾给流域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而有关资料更加详细地记载此次水灾的严重、悲惨:
“皖北连日大雨,山洪暴发,长淮上游、正阳、三河尖一带,数处起蛟,水向下泻,势甚澎湃,此间自十三日起天虽放晴,而淮河水住,续涨不已,今日增至二尺,已与岸齐,铁桥东面南北两岸,水势亦紧张,数处决口,溃溢横流,无法制止,所有堤坝,被水漫没,水天一色,野岸不分,小蚌埠以北之水,一片汪洋,浩渺无际,田间秋禾,尽没水中,……灾情之重,为六十年来所未有,且下水势,仍有涨无退,将不知伊于胡底也。”[2]
“势如倒海排山,漫空而下,瞬息千里,遂成泽国,其他洼之区,人民不及逃避,合家立葬鱼腹,牲畜田庐,悉被洪涛卷去,荡然无存者已难胜计。祸罹顷刻,言之寒心,其最惨者,被灾垂毙之众妇孺老幼,非登高以待救,即缘树以求生。冒雨嘶风,命悬旦夕,神号鬼哭,千里相闻。”[3]
在《申报——皖省一片水灾呼吁声》一文中上海华洋义赈会报告水灾情况则摘录如下:“五河居淮河下游,今夏霖雨肆虐,灌水已高涨一丈有奇,本月复崇朝暴雨,于是四境堤坝,先后崩溃,平地水深一二丈不等,房屋人畜,漂流无算,现时衣食住同感缺乏,命悬旦夕,速盼急赈,以救垂毙云云。阜阳连年水旱,百孔千疮,去秋今春,河伯为患,灾区数千里,十室九空,兹逢六月,淫雨兼旬,河流暴涨,浩水汪洋,登城一望,尽成泽国。”[4]
根据数据统计,民国二十年(1931年)水灾使安徽省淮河流域各县人口、财产受灾状况如下表1。
由表1可以直接清晰地看出,1931年特大水灾给安徽淮河流域的人民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多么的巨大。
同时水灾也使得流域内的田亩受灾严重,农田被淹面积不计其数。
二、水灾产生的原因
在历史上由于人口的激增和土地兼并使得淮河流域的生态平衡一再遭到破坏,流域干道成为农户垦田用地之处,遂造成了河道的阻塞。淮河流域的泄洪疏通能力大大减弱。而在民国二十年(1931年)气候异常而导致的多次暴雨,使得淮河流域水灾泛滥。皖北地区自5月下旬连降大雨,6月大雨兼旬,7月暴雨达7次[7]。同时民国时期新旧军阀的混战,从而导致的民政不治,水利不修,也是导致特大水灾发生的原因。
三、水灾产生的影响
此次特大水灾,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更使得农户平日赖以为生的土地被淹,从而失去了进行正常农业生产的条件,使得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被割裂,失去了土地、财产的农民因而变成为流民,流民现象就很自然的发生。所谓“流民”,其涵义池子华先生归纳为:其一,丧失土地而无所依归的农民;其二,因饥荒年岁或兵灾而流亡他乡的农民;其三,四出求乞的农民;其四,因自然经济解体的推力和城市近代化的吸引力而盲目流入都市谋生的农民,尽管他们有的可能还保有小块土地[8]。
而此次水灾在安徽省60个县中,有48个县受灾,灾民960余万人,占全省人口的40%[9]。这些灾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流民群体,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些流民中,根据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31年的调查,流离在外之人口,其谋生的途径,如下表[10]:
表中显示,在皖北地区,流离男子在流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73%,而男子为农业社会重要的劳动力来源,对于发展农业经济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大批男子流离,无疑会对当地农业经济造成重大的影响,使得农业经济衰落。
同时,皖北流离者在外职业的选择“做工”占到了43%,这样就使得原本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人口,脱离土地,脱离农耕从而转向到参加工业化的生产,虽然这种变化是不得已而为之,为生计所迫,但客观上促进了近代工业化的发展和传统自然经济的解体。
另外,“乞丐”和“无业”的比率分别占到了32%和4%,这样就形成了一大批不受政府管制的人口,从而形成一大社会问题,成为当时社会一大病态。
同时,流民为生计所迫,铤而走险,从而成为盗匪。对此现象房师义分析道:“农村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分配,多量而继续增加之人口,求食于有限而固定之土地,其不能维持生计而流离者,乃自然之理也。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之离村向市者,日益增加,虽尚有其他原因之存在,然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分配,生计不能维持,实为其主要之原因也。……而我国城市工商业又不发达,实不足以容纳此多数而源源不绝之农民也,终于铤而走险沦为流氓土匪,及为一切之罪恶行为矣。”[11]1931年的报纸就对此现象予以关注。在《大公报》中报道到:“近年皖北不幸,灾祸频仍,地方元气既伤,民生日渐凋敝,今夏洪水为患,灾民流离,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之四方,其不愿甘为饿殍者,多铤而走险,如入匪帮,操水上抢劫生涯,水灾未已,匪祸又来,哀哉小民,诚不知其死所矣。”[12] 四、对水灾的救济措施及效果
1931年特大水灾发生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和安徽省政府陆续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对灾区的救济工作。
国民政府于8月16日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由宋子文、余庆澜等人组成,下设调查、财务、会计、稽核、卫生防疫、运输、联络灾区7个工作组,其设立的目的在于办理救济水灾区域内难民及灾区善后事宜,并且于日后通过了由9条构成的《民国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章程》。救济水灾委员会根据水灾的情况,把全国分为10个急赈区,安徽为皖北区和芜湖区。8月14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下拨给安徽赈济款17万。“中央派委携带赈款十七万元来皖之庄严,因须候五组查灾竣事,始可分别轻重难发赈款,无繁五县义赈协会。”[13]
9月,民国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会议议决,又加拨安徽急赈洋三十万元,按照各区县灾情轻重分别支配。其中“皖北”的凤阳、霍邱、五河、寿县、凤台、怀远、阜阳、灵璧每县放洋一万元;宿县、蒙城、涡阳、颍上、泗县、天长,每县放洋五千元;定远、亳县、来安、全树,每县放洋三千元[14]。并且救济水灾委员会委员长宋子文与美国农部签订《中美美麦借款合同》,中国政府向美国承购麦粉45万吨,供中国水灾区域慈善赈济之用[15],用以分配给安徽灾区。
同时,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在全国划分18个工赈区,每区设工程局,安徽共设5个工程局,分设于芜湖、安庆、正阳关、蚌埠和五河,组织灾民修建淮河干堤,以赈麦代工资,共发赈麦7.9万吨。此外,安徽各县还以急赈麦举办县内小型工赈,计皖北188处[16]。为统一此次工赈工作,安徽省政府成立了全省工赈委员会,颁布了《安徽工赈办法大纲》,将全省划分为4工赈区,其中第三区设在蚌埠,主持修补淮河旧堤及全椒、滁县、来安、天长4县的修堤工程。而工赈则可整理灾后业已经毁坏的一切重要工程,并追本求源、兴利除弊,以使灾害后地区得以复生,用部分灾民修堤筑坝,做到以工代赈,能起到一举两得的功效。
行政院还临时设立农赈局,分配安徽赈麦1.18万吨,委托华洋义赈会代办,开展农赈工作。这批赈麦贷放范围为沿淮地区等,贷放对象为乡村互助社社员,以团体信用担保,平均每人得贷款约6元,年息4厘,大部分于次年年底归还[17]。这些贷款主要用于购置牛犁籽种、添置农业器具、修盖房屋,从而使灾民得以有所依归,灾区得以恢复原状,使得生产量日渐增加。
皖北淮河流域地区,因此次水灾奇重,故发起皖北二十一县水灾善后委员会,总会设蚌埠,各县及重要大镇,各设分会。且于9月9日下午开成立会,正式设立皖北水灾善后会。会议讨论了关于急赈案、工赈及导淮案、请免田赋案等提案。与其他较早时间建立的义赈团体,如安徽华洋义赈会、上海皖北义赈事务所、北京安徽水灾协会、安徽水灾赈济会等协同地方政府核查灾情,发放赈款、工贷、农贷等。
而当时的报纸也纷纷在头版头条刊登文章号召民众进行对灾区的募捐活动。《大公报》在8月连续数日刊登《代鄂皖等省水灾被难同胞求救》的文章号召“全国读者捐赈以惠灾黎”[18]。
民国二十年(1931年)特大水灾发生后,国民政府虽然对安徽淮河流域采取了救济措施,但是由于灾情严重,分配给淮河流域地区的赈款有限,难以满足千万灾民的需求,再加上各级官吏从中中饱私囊,外加战争的环境,从而使得灾区救济的效果更加微乎其微,灾民的生活雪上加霜。
民国政府9月拨给安徽急赈款30万元,但直到11月还未下发,灾民嗷嗷待哺,死亡枕籍,仅皖北26县即死亡6万余人,其中空待赈济而死的占多数。何以如此?安徽查赈专员张公衡道出实情:“省政府主席陈调元先将此款归他支配,继则主张办粥厂;后来因为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督促分配此款,陈调元仍假工赈为名扣留不发,因而形成急赈缓办,以致引起公愤,不断上告、请愿。”[19]
而具体办理救济工作中更是黑幕重重。“先是官绅结合,作一番定灾等级,再发赈票与灾民。在定灾时由于地方土劣操纵,极贫与次贫往往颠倒,加上放赈官吏为了在放赈多领公费,有意将赈期后延,赈粮、赈款不能及时发到灾民手中。以致一些为富不仁绅商乘灾民嗷嗷待哺之危,贱价先买灾民赈票,待放赈时,再雇人持领,从中渔利,即或有些灾民能熬到放赈,也难应得之赈款。”[20]
综上所述,民国二十年(1931年)安徽淮河流域特大水灾给当地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对灾区的经济发展、政治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而对于此次特大水灾,虽然国民政府和民间采取一系列措施展开对灾区灾民的救济,包括提供急赈款、工赈、农赈,但是鉴于急赈款的有限,时局动荡,再加上在救济过程中的种种黑幕,民国二十年的水灾救济并未取得十分理想的效果。“许多灾民得不到救济,饥寒交迫,吃草根,剥树皮,背井离乡,外出逃荒。”[21]因水灾而导致的流民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得安徽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参考文献:
〔1〕全省灾民统计[N].申报,1931—11—11.
〔2〕蚌埠已成泽国[N].申报,1931—7—18.
〔3〕阜颍水灾惨重之沪闻[N].申报,1931—8—2.
〔4〕皖省一片水灾呼吁声[N].申报,1931—7—21.
〔5〕〔6〕〔7〕〔9〕〔16〕〔17〕〔19〕〔20〕〔21〕安徽地方志办公室.安徽水灾备忘录[M].合肥:黄山书社,1991.21,20-21,7,18, 39,40,40,41,42.
〔8〕〔10〕〔11〕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修订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引言4,132,196.
〔12〕皖北各县民不聊生[N].大公报,1931—8—21.
〔13〕中央勘灾员到皖[N].申报,1931—9—3.
〔14〕安徽支配赈款报告[N].申报,1931—9—22.
〔15〕韩信夫,姜克夫.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六卷1931—1933)[G].北京:中华书局,2011.3876.
〔18〕代鄂皖等省水灾被难同胞求救[N].大公报,193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