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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河南农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需要培育完善融合载体,充分发挥支撑引领作用,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享发展成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创新产业融合的体制机制。
关键词:河南;产业融合;产业振兴;农业结构调整
1新时代河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以利益联结为纽带,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以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等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以资本、技术以及农业资源等要素跨产业集约化配置,实现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以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产业兴旺和城乡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当前,我省经济已由追求数量增长阶段转向追求质量发展阶段,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调整农村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供给体系顺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大量转移,河南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农村人口构成和农业生产经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的现状是:农村家庭承包地一般由缺乏就业能力的老人、妇女在耕种。青壮年劳动力已经外出打工,外出打工收入占家庭收入的60% 以上。概括地说,70后农民不愿意种地,80后农民不会种地,90后农民连农村都不愿意呆下去。随着非农收入比重增加,农业经营的重要性逐渐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的兼业化、低质化现象日趋严重,依靠低素质劳动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空间在减小,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问题凸显,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使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实现较大增长,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问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现代农业提供动力支撑
1.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现实需要
当前河南省农业资源和环境约束加剧,依靠资源和劳动投入推动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迫切要求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小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小规模兼业经营,由于经营规模狭小和劳动力素质低下,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尤其是规模性要素的投入,会受到边际成本急剧上升的制约,因此,小规模兼业经营缺乏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和科技化的内生动力,当前农业生产经营的副业化、粗放化趋势十分明显而且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与农业现代化进程背道而驰。因此,農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发挥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协同效应,带动更多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可以加快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农业产出效益。
2河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形式
2.1第一产业带动型。平舆县立足于我国白芝麻原产地的品牌优势,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扎实推进蓝天芝麻小镇的各项创建工程。努力把“小芝麻”产业做大做强。在白芝麻特色种植上,与省农科院合作打造了5000亩绿色无公害白芝麻种植基地,辐射周边种植面积逾20000亩,平均亩产达到100公斤以上,亩均综合效益达5000元。在白芝麻特色加工上,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工程学院,初步建立白芝麻食品研发基地,已经开发精制白芝麻叶、白芝麻香油、芝麻花茶、芝麻叶茶、芝麻休闲食品和芝麻木酚素等高科技产品,成功注册蓝作坊、蓝磨坊、七品芝麻、小芝味、乐芝道等商标。
2.2龙头企业带动型。汝州市以河南蒋姑山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规划面积4万亩的特色种植产业融合示范区,大力发展元宝枫、油用牡丹、中药材种植等,探索“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纵向产业融合模式,形成“种植—加工—营销”一体化产业链,形成区域优势主导产业。目前,园区现已推出薰衣草系列、金丝皇菊系列等主打产品,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品牌,形成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郸城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坚持龙头带动,延伸产业链条。示范园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其中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开发包括甘薯淀粉、甘薯全粉、甘薯粉条、甘薯粉丝、甘薯方便凉粉、甘薯茎叶方便蔬菜、薯脯、薯干等甘薯休闲食品在内的一系列甘薯深加工产品,并着力于甘薯渣、甘薯蛋白、甘薯果胶等甘薯副产品的开发利用,深加工产品品种达50个,示范园自有和订单甘薯种植基地达到10万亩。安置新增就业2100人,增加农民收入2.3亿元。
2.3第三,工商资本带动型。汝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三位一体的产业深度融合模式”。一是规划建设沿蟒川河两岸休闲观光旅游带;二是大力发展汝瓷小镇、硕平花海、万里茶马古道、半扎古镇等旅游业,形成一体化旅游线路,拓宽农业功能;三是引进中青旅等大型旅游企业对园区旅游业进行管理和运营,加快旅游业发展进程。园区已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创造了超过1000个农业就业岗位和500个以上的商业就业岗位。特别是硕平花海内享有知识产权的“网红桥”,已成为全国知名网红桥,吸引了大量游客来此游玩。
2.4农业服务企业带动型。南阳市土地托管工作初步形成了两种托管类型和两种运行模式。两种托管类型:一是半托管,也叫“菜单式”托管,土地托管服务主体将农业生产中的秸秆还田、深耕疏松、种肥同播、病虫害防治、机收、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项目制成“服务菜单”,农户根据实际需要选取一个或多个服务项目,“点菜下单”、签订服务协议;二是全托管,也叫“保姆式”托管,土地托管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打破户与户之间的界限,实现土地成方连片,实行统一耕地、统一配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收购的“六统一”全过程、全环节的托管服务。两种运行模式:一是唐河、社旗等地新型规模经营主体自主型。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靠自身的技术、农机等优势,直接与农户洽谈,提供托管服务,以协议的形式约定某一环节或全程跟踪服务。二是以方城县为典型的供销社牵头带动型。由县供销社作为牵头单位,发挥供销社的主办引领作用,整合各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专业社,成立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和农机专业合作联合社,联合社负责农资货源组织供应、农机调配,专业社负责做好耕、种、管、收系列服务,村两委负责组织农户和质量监督,有近50个专业社加入专业合作联合社,整合农业机械380台(套),形成以企业为龙头、联合社为依托、专业社为主体、村两委为纽带的托管服务体系。 3推进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培育完善融合载体,充分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新主体。主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通过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他们在现代农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支持供销社、合作社、粮食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对农村小规模兼业农户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形成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半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让农民更多参与和分享。
3.1.1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重点要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
稳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农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集团化服务企业。强化政策扶持。适应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要求,加快完善针对土地托管经营主体的融资、用地、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探索应用PPP模式,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和后期经营管理等问题。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和范围,扶持培植农机大户,鼓励有实力的集体和个人创办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农机服务公司。落实粮食综合直补中20%补贴种粮大户,完善政策,把粮食直补政策逐步向实施地力保护补贴过渡,因地制宜实施休耕轮作,藏粮于地。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建设配套设施。
3.1.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
一是实施“巨龙”工程,建设 “巨型”农业龙头企业
实施“巨龙”工程,争取再造几个“双汇”。要设立专门机构,制订并实施“巨龙” 项目培育计划,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全省各行业、各地区的力量,重点支持 “巨龙”建设,以最优惠的政策措施、最大的支持力度,推进现有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兼并联合、上市融资、组建巨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巨型龙头企业的市场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功能和对全省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提高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大力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生产,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实施品牌化经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承担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培育家庭农场。第一,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土地市场是推进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条件。第二,培育具有企業家素质的现代职业农民。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和创新进取精神的现代职业农民是家庭农场成功与否的关键要素。发展家庭农场固然需要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和提高科技装备水平,但归根结底,还必须依靠职业农民。目前志愿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壮年日渐稀少,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因此,必须尽快培养一批掌握科技文化知识和生产经营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造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职业农民队伍。组织实施农业新型科技与管理的推广培训工程,把青年农民培养成现代职业农民,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等远程教育手段,扩大农业教育的覆盖面。鼓励各类农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培训,推广实用技术,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力争培养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人才,为现代农业和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本支持。
3.2创新产业融合体制机制,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积极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业态,推动都市生态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一体化协调发展。重点支持郑州、洛阳等在城市周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周围等重点区域,规划布局一批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培育知名品牌,挖掘乡土文化,打造精品线路。
二是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农村淘宝千乡万村项目。完善农村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三是围绕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叫响一批国内外的河南农业品牌。积极构建集良种繁育、规模生产、精深加工、物流销售和循环利用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
3.3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享发展成果
积极支持小农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与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模式。建立中介组织(或合作社),可以有效地降低龙头企业连结农户的组织成本和运作费用,维护企业和农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因为中介组织能对分散农户的违约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因而信誉较高;它也有激励对龙头企业进行监督(因为交易量大);有利于改变农户的不利地位,提高市场谈判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因此,依靠中介组织,可以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不稳定合同转变为稳定合同,促进农业产业化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红宇,李伟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与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年第10期。
[2]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N].农民日报,2015-02-12。
[3] 胡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困扰与对策措施[J].中州学刊,2015年03期。
[4]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经验做法—汝州市示范园。http://www.ndrc.gov.cn/fzgggz/ncjj/zhdt/201902/t20190226_928930.html
[5]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经验做法—平舆县示范园。http://www.ndrc.gov.cn/fzgggz/ncjj/zhdt/201902/t20190226_928922.html
[6] 余欣荣:大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J]. 求是,2018年第4期。
关键词:河南;产业融合;产业振兴;农业结构调整
1新时代河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以利益联结为纽带,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以产业联动、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等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以资本、技术以及农业资源等要素跨产业集约化配置,实现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以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产业兴旺和城乡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当前,我省经济已由追求数量增长阶段转向追求质量发展阶段,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调整农村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供给体系顺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大量转移,河南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农村人口构成和农业生产经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的现状是:农村家庭承包地一般由缺乏就业能力的老人、妇女在耕种。青壮年劳动力已经外出打工,外出打工收入占家庭收入的60% 以上。概括地说,70后农民不愿意种地,80后农民不会种地,90后农民连农村都不愿意呆下去。随着非农收入比重增加,农业经营的重要性逐渐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的兼业化、低质化现象日趋严重,依靠低素质劳动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空间在减小,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问题凸显,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使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实现较大增长,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问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现代农业提供动力支撑
1.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现实需要
当前河南省农业资源和环境约束加剧,依靠资源和劳动投入推动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迫切要求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小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小规模兼业经营,由于经营规模狭小和劳动力素质低下,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尤其是规模性要素的投入,会受到边际成本急剧上升的制约,因此,小规模兼业经营缺乏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和科技化的内生动力,当前农业生产经营的副业化、粗放化趋势十分明显而且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与农业现代化进程背道而驰。因此,農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发挥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协同效应,带动更多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可以加快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农业产出效益。
2河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形式
2.1第一产业带动型。平舆县立足于我国白芝麻原产地的品牌优势,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扎实推进蓝天芝麻小镇的各项创建工程。努力把“小芝麻”产业做大做强。在白芝麻特色种植上,与省农科院合作打造了5000亩绿色无公害白芝麻种植基地,辐射周边种植面积逾20000亩,平均亩产达到100公斤以上,亩均综合效益达5000元。在白芝麻特色加工上,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工程学院,初步建立白芝麻食品研发基地,已经开发精制白芝麻叶、白芝麻香油、芝麻花茶、芝麻叶茶、芝麻休闲食品和芝麻木酚素等高科技产品,成功注册蓝作坊、蓝磨坊、七品芝麻、小芝味、乐芝道等商标。
2.2龙头企业带动型。汝州市以河南蒋姑山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规划面积4万亩的特色种植产业融合示范区,大力发展元宝枫、油用牡丹、中药材种植等,探索“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纵向产业融合模式,形成“种植—加工—营销”一体化产业链,形成区域优势主导产业。目前,园区现已推出薰衣草系列、金丝皇菊系列等主打产品,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品牌,形成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郸城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坚持龙头带动,延伸产业链条。示范园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其中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开发包括甘薯淀粉、甘薯全粉、甘薯粉条、甘薯粉丝、甘薯方便凉粉、甘薯茎叶方便蔬菜、薯脯、薯干等甘薯休闲食品在内的一系列甘薯深加工产品,并着力于甘薯渣、甘薯蛋白、甘薯果胶等甘薯副产品的开发利用,深加工产品品种达50个,示范园自有和订单甘薯种植基地达到10万亩。安置新增就业2100人,增加农民收入2.3亿元。
2.3第三,工商资本带动型。汝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三位一体的产业深度融合模式”。一是规划建设沿蟒川河两岸休闲观光旅游带;二是大力发展汝瓷小镇、硕平花海、万里茶马古道、半扎古镇等旅游业,形成一体化旅游线路,拓宽农业功能;三是引进中青旅等大型旅游企业对园区旅游业进行管理和运营,加快旅游业发展进程。园区已接待游客200万人次,创造了超过1000个农业就业岗位和500个以上的商业就业岗位。特别是硕平花海内享有知识产权的“网红桥”,已成为全国知名网红桥,吸引了大量游客来此游玩。
2.4农业服务企业带动型。南阳市土地托管工作初步形成了两种托管类型和两种运行模式。两种托管类型:一是半托管,也叫“菜单式”托管,土地托管服务主体将农业生产中的秸秆还田、深耕疏松、种肥同播、病虫害防治、机收、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项目制成“服务菜单”,农户根据实际需要选取一个或多个服务项目,“点菜下单”、签订服务协议;二是全托管,也叫“保姆式”托管,土地托管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打破户与户之间的界限,实现土地成方连片,实行统一耕地、统一配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收购的“六统一”全过程、全环节的托管服务。两种运行模式:一是唐河、社旗等地新型规模经营主体自主型。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靠自身的技术、农机等优势,直接与农户洽谈,提供托管服务,以协议的形式约定某一环节或全程跟踪服务。二是以方城县为典型的供销社牵头带动型。由县供销社作为牵头单位,发挥供销社的主办引领作用,整合各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专业社,成立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和农机专业合作联合社,联合社负责农资货源组织供应、农机调配,专业社负责做好耕、种、管、收系列服务,村两委负责组织农户和质量监督,有近50个专业社加入专业合作联合社,整合农业机械380台(套),形成以企业为龙头、联合社为依托、专业社为主体、村两委为纽带的托管服务体系。 3推进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培育完善融合载体,充分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新主体。主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通过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他们在现代农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支持供销社、合作社、粮食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对农村小规模兼业农户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形成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半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让农民更多参与和分享。
3.1.1新型农业服务主体重点要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
稳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农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集团化服务企业。强化政策扶持。适应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要求,加快完善针对土地托管经营主体的融资、用地、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探索应用PPP模式,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和后期经营管理等问题。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和范围,扶持培植农机大户,鼓励有实力的集体和个人创办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农机服务公司。落实粮食综合直补中20%补贴种粮大户,完善政策,把粮食直补政策逐步向实施地力保护补贴过渡,因地制宜实施休耕轮作,藏粮于地。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建设配套设施。
3.1.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
一是实施“巨龙”工程,建设 “巨型”农业龙头企业
实施“巨龙”工程,争取再造几个“双汇”。要设立专门机构,制订并实施“巨龙” 项目培育计划,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全省各行业、各地区的力量,重点支持 “巨龙”建设,以最优惠的政策措施、最大的支持力度,推进现有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兼并联合、上市融资、组建巨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巨型龙头企业的市场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功能和对全省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提高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大力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生产,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实施品牌化经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承担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培育家庭农场。第一,建立并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土地市场是推进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条件。第二,培育具有企業家素质的现代职业农民。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和创新进取精神的现代职业农民是家庭农场成功与否的关键要素。发展家庭农场固然需要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和提高科技装备水平,但归根结底,还必须依靠职业农民。目前志愿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壮年日渐稀少,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因此,必须尽快培养一批掌握科技文化知识和生产经营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造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职业农民队伍。组织实施农业新型科技与管理的推广培训工程,把青年农民培养成现代职业农民,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等远程教育手段,扩大农业教育的覆盖面。鼓励各类农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培训,推广实用技术,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力争培养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人才,为现代农业和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本支持。
3.2创新产业融合体制机制,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积极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业态,推动都市生态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一体化协调发展。重点支持郑州、洛阳等在城市周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周围等重点区域,规划布局一批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培育知名品牌,挖掘乡土文化,打造精品线路。
二是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商品市场体系。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农村淘宝千乡万村项目。完善农村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三是围绕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叫响一批国内外的河南农业品牌。积极构建集良种繁育、规模生产、精深加工、物流销售和循环利用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
3.3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享发展成果
积极支持小农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与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模式。建立中介组织(或合作社),可以有效地降低龙头企业连结农户的组织成本和运作费用,维护企业和农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因为中介组织能对分散农户的违约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因而信誉较高;它也有激励对龙头企业进行监督(因为交易量大);有利于改变农户的不利地位,提高市场谈判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因此,依靠中介组织,可以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不稳定合同转变为稳定合同,促进农业产业化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红宇,李伟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与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4年第10期。
[2]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N].农民日报,2015-02-12。
[3] 胡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困扰与对策措施[J].中州学刊,2015年03期。
[4]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经验做法—汝州市示范园。http://www.ndrc.gov.cn/fzgggz/ncjj/zhdt/201902/t20190226_928930.html
[5]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经验做法—平舆县示范园。http://www.ndrc.gov.cn/fzgggz/ncjj/zhdt/201902/t20190226_928922.html
[6] 余欣荣:大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J]. 求是,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