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来源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ongzy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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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十二五规划纲要专篇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了规划,主要包括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参与社会建设、服务社会管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律师服务;社会管理;权益机制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18-02
  
  一、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素质
  律师作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普法中有着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接触最多的是当事人。当事人找律师主要是因为其不懂法律,因此当事人是律师最常见的普法对象。当事人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是他想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时候。律师在接待时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其释疑解惑、析法明理,是对当事人最好的法律教育。在实践中,律师经常接受诉讼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代理其出庭诉讼或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接受非诉讼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者参与人民调解组织、有关主管机关和仲裁机关构组织的调解。在这些活动中,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清责任,支持双方合理的意见,劝说放弃不合理的要求,采取说服、教育、引导、宣传法律的方法,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成和解。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普法过程。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必然会与有关国家机关交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化服务敦促法官、检察官、警官、仲裁员等公务人员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办案。律师在法庭、在仲裁庭上,以代理人、辩护人的身份发表代理词、辩护词,可以使当事人及旁听公民感受到法律的教育。律师还可以参与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进行普法讲座。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律师可以对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律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还可以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释疑。通过律师执业活动来进行普法,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二、参与政府决策,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服务政府决策
  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审查,特别是目前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涉农利益、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论证,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律师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通过参加起草和制定机关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提出法律意见。律师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在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对相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参与政府改善经济运行环境、拉动内需、谋划项目、扩大投资、企业减负等各项工作方案措施的研究制定。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社会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的对策和建议。
  (二)参与领导接访
  主要是通过随同领导下访、参与信访协调会、参与窗口接待等方式进行,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处理:
  1、为来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和引导来访人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仲裁或行政复议,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3、接受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4、对来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信访部门维护好来访秩序。
  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在信访工作中,律师对初信初访矛盾的评估和化解力度,使信访矛盾及时解决在基层;律师参与信访积案核查,通过对核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推动信访事项终结;律师参与信访代理工作,按照方便群众、双方自愿、公益无偿、公平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选聘律师作为信访代理员,接受信访人委托,核实信访事项,反映信访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信访事项妥善解决。
  (三)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通过建立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专家库,律师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会商评估,制订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律师从法律层面剖析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并参与制定改进措施。
  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因为很小的事件引发的,这时有了律师的参与,做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加害方和被害方能尽快达成和解就能很好地减少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数量,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也化解了因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使社会矛盾在没有发生和升级的情况下就被消灭。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侦查起诉阶段,通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见过程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说服有罪的人认识错误积极认罪,便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也利于被告人日后的改造。律师通过积极说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不仅能帮助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少被害人方面其他的损失,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二)发挥律师办理民事案件中的作用
  民事案件牵涉面广,数量众多,涉及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律师只要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就有职责有义务去处理纠纷,成为矛盾当事方最可信任的角色。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影响,通过促成民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中使各方化解矛盾,通过民事诉讼和仲裁途径解决纠纷,从而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发挥律师办理行政案件时的作用   律师通过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间的矛盾,既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为因行政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四、创新服务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内应设立调解工作室,可与会议室并用,室内可悬挂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职责、调解工作纪律等制度,由双方代理律师协商担任主调,并制作调解工作记录和调解协议。同时各调解中心聘请律师为兼职调解员,参与中心值班或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组建各类专业律师服务团
  1、组建重大、突发、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志愿团。县级以上司法局要以律师为主体,组建重大、突发、疑难、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志愿团,主要任务是为各类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经济活动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尤其是重大、突发、疑难、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提供预防性法律建议和调处法律意见;主要工作是为“大调解中心”预防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和防激化提供法律建议;为“大调解中心”处置重大、突发、疑难、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通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下,具体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完成政府领导指派的处置矛盾纠纷的任务。
  2、建立沿海(江)开发律师法律服务团,为沿海(江)开发提供法律保障。
  3、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服务。
  4、组建港口建设律师服务团。
  5、建立知识产權律师服务团。
  6、建立公司上市律师服务团。
  (三)开展结对挂钩
  充分利用律师业务专长,拓展其服务范围,向基层农村社区延伸。
  1、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为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
  2、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律师在法律服务业务上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帮助指导、培训以及协调、配合工作。
  3、与村、社区结对。为村、社区进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咨询。
  4、与企业结对。律师所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结对服务,为企业进行了定期法律顾问体检、开展法律培训等。
  (四)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律师通过接待群众,了解群众的诉求,并根据诉求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群众诉求涉及维权又符合律师服务范围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律师应当依照程序受理。
  2、群众的诉求不属于司法机关处理的范围,但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理的,律师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指引群众到相关部门处理。
  3、群众反映的问题表明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过错的,律师通过了解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指导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4、对群众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且属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的,在沟通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代理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
  5、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其情况不实或已经经过有权机关处理且生效的情况下,劝说其息诉息访。
  6、对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及有关重大问题,根据分析,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社会隐患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律师法律意见书,提请注意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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