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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夫人》是屈原的名篇,人教版高中教材选修本《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选了此篇。在讲授这一课时,教材对“遗”字的一则注释引起了笔者的疑惑,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这个“遗”字在诗的第四节开头,原句为“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教材第10页注释⑤注为:“遗(wèi),赠送。”
“遗”字在古文中常见两种读音,读wèi时,解做“给予、赠送”,引申为“送”。例如《左传·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史记·魏公子列传》:“欲厚遗之,不肯受。”人教版必修课本中,也有作“给予、赠送”讲的例子。如《孔雀东南飞》:“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荆轲刺秦》:“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由此可见,“遗” 解做“给予、赠送”时,应是人对人的一种行为,以此来沟通致意。而《湘夫人》中的句子却是湘君面对“澧浦”,即“澧水岸边”的一种行为,并无第二个人来作为动作的承受者,若按教材注释把此句理解为“把我的单衣赠送给澧水岸边”,很明显不符合语言逻辑。
另外,从湘君此时的感情来看,“遗”解做“赠送”也不恰切。诗的前三节描述湘君对湘夫人的仰慕追寻,以及为迎接湘夫人而做的种种细致准备。第三节的最后,“九嶷缤兮并迎,灵之来兮如云”,他为了表示对湘夫人的敬重,甚至请到了九嶷山众神来迎接她。然而,这些精心的安排却落了空,湘夫人最终也没有来。刘勰在《文心雕龙·辨骚》中评论《九歌》时说“绮靡以伤情”,屈原在《湘夫人》中所要表现的正是男女水神欢会难期、思而不见的爱情悲剧。所以诗的第四节是写湘君等待佳人而不得见的无限惆怅与伤感之情,“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就是直接表达这种心情的动作。“捐”字《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释的第二义项为“抛弃、放弃”,例句是《湘君》中的“捐余玦兮江中”,原诗下句是“遗余佩兮澧浦”,这两句表达了湘夫人等待湘君而不见的失望、怅怨之情。把两首诗对照来看,会发现一写女子爱慕,一写男子相思,是由一次约会在时间上的误差而引出的两幕悲剧。玦和佩、袂和褋是两人交换的订情信物,他们在失望的愤激中把对方所赠信物抛弃,以宣泄自己的痛苦。“遗”字读yí时有“抛弃”的义项,笔者认为在“遗余褋兮澧浦”句中解释为“抛弃”是非常恰切的,“把你送给我的单衣抛弃在澧水岸边”,很符合湘君此时的心情。另外,按照古文中对文句的惯例,“遗”和“捐”的意思应该相同,“捐”释为“抛弃”,“遗”也应同义。
综上所述,“遗”字确应解做“抛弃”,而非“赠送”。
原诗紧承此句又出现了“遗”字,“搴汀洲兮杜若,将以遗兮远者”。教材对此处的“遗”没有注释,笔者认为此处应释为“赠送”。湘君失望之后,慢慢恢复了平静,表面的决绝终究战胜不了深挚的爱情,他打算继续耐心地等待和期盼,于是在汀洲上采来芳香的杜若,准备赠送给远方的佳人,表达自己的柔情蜜意。
(卢永俊,山东省烟台二中)
这个“遗”字在诗的第四节开头,原句为“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教材第10页注释⑤注为:“遗(wèi),赠送。”
“遗”字在古文中常见两种读音,读wèi时,解做“给予、赠送”,引申为“送”。例如《左传·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史记·魏公子列传》:“欲厚遗之,不肯受。”人教版必修课本中,也有作“给予、赠送”讲的例子。如《孔雀东南飞》:“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荆轲刺秦》:“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由此可见,“遗” 解做“给予、赠送”时,应是人对人的一种行为,以此来沟通致意。而《湘夫人》中的句子却是湘君面对“澧浦”,即“澧水岸边”的一种行为,并无第二个人来作为动作的承受者,若按教材注释把此句理解为“把我的单衣赠送给澧水岸边”,很明显不符合语言逻辑。
另外,从湘君此时的感情来看,“遗”解做“赠送”也不恰切。诗的前三节描述湘君对湘夫人的仰慕追寻,以及为迎接湘夫人而做的种种细致准备。第三节的最后,“九嶷缤兮并迎,灵之来兮如云”,他为了表示对湘夫人的敬重,甚至请到了九嶷山众神来迎接她。然而,这些精心的安排却落了空,湘夫人最终也没有来。刘勰在《文心雕龙·辨骚》中评论《九歌》时说“绮靡以伤情”,屈原在《湘夫人》中所要表现的正是男女水神欢会难期、思而不见的爱情悲剧。所以诗的第四节是写湘君等待佳人而不得见的无限惆怅与伤感之情,“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就是直接表达这种心情的动作。“捐”字《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释的第二义项为“抛弃、放弃”,例句是《湘君》中的“捐余玦兮江中”,原诗下句是“遗余佩兮澧浦”,这两句表达了湘夫人等待湘君而不见的失望、怅怨之情。把两首诗对照来看,会发现一写女子爱慕,一写男子相思,是由一次约会在时间上的误差而引出的两幕悲剧。玦和佩、袂和褋是两人交换的订情信物,他们在失望的愤激中把对方所赠信物抛弃,以宣泄自己的痛苦。“遗”字读yí时有“抛弃”的义项,笔者认为在“遗余褋兮澧浦”句中解释为“抛弃”是非常恰切的,“把你送给我的单衣抛弃在澧水岸边”,很符合湘君此时的心情。另外,按照古文中对文句的惯例,“遗”和“捐”的意思应该相同,“捐”释为“抛弃”,“遗”也应同义。
综上所述,“遗”字确应解做“抛弃”,而非“赠送”。
原诗紧承此句又出现了“遗”字,“搴汀洲兮杜若,将以遗兮远者”。教材对此处的“遗”没有注释,笔者认为此处应释为“赠送”。湘君失望之后,慢慢恢复了平静,表面的决绝终究战胜不了深挚的爱情,他打算继续耐心地等待和期盼,于是在汀洲上采来芳香的杜若,准备赠送给远方的佳人,表达自己的柔情蜜意。
(卢永俊,山东省烟台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