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绕塔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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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一匹白马,在深夜,绕塔悲鸣。没人知道它心里的真实想法,一匹马的内心世界往往是被忽略的。现场除我之外没有第二个目击证人,它的轮廓被月光勾勒出一副动人的线条,白色鬃毛迎风飘展,犹如狂风中杂乱的茅草,那一身白色,绸缎般披挂在身上,没有一点杂色。它的眼睛大而漂亮,凸鼓的眼球透露出神秘莫测的神韵,四蹄迈着雄健的步伐,每一次踏蹄都在四周发出沉闷的声响。它时而低头、时而抬头,嘹亮的嘶鸣响彻夜空,绕塔作规律的圆周运动。那塔静夜矗立,塔身遍布精致的石雕佛像,塔基粗壮、塔尖翘然,高约二十余米,呈六棱形,某些部位石灰脱落,总体保存完整。白马即绕此塔,一圈圈,无止尽,声声悲鸣。除此之外,我无法透露更多信息,故事才刚开始。
  我知道白马的来处,绕塔事件发生前,我跟它打过多次交道,它被关在跑马场,跑马场就在我妻子家不到百米之处。事情的源起是那年夏秋之交,我妻子生下一名男婴,打算回娘家坐月子。我闲来无事,带上一台电脑、几本书,趁这机会写个小说,携妻挈子驾车开上了沈海高速。天气炎热未消,丝毫感受不到初秋的气息,太阳在窗外如火如荼,晒得车内热气腾腾。偶有几缕风透入,在车窗缝隙间呼呼作响,我开了空调,又怕孩子着凉。孩子趴在妻子身上一个劲吸奶,我从后视镜看他,那张粉嫩的、圆嘟嘟的脸不由让人心生怜爱。
  我得子之年已过三十,没想过孩子能给生活带来多大改变,工作至今,坐了九年办公室,蝇营狗苟、机关算尽,和各种文案、表格、总结材料消磨时光,一边业余写作发誓永不言弃。终于在迎来孩子这年,鼓足勇气提出辞职,丢掉稳定的工资和保险不提,公司当时正在上市,辞职就意味损失一大笔股份,据资深人士测算,几近百万。我想滚他娘的,不管了,一头扎进小说创作的汪洋大海,从此挣起平均每月五百至一千的稿费,自觉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孩子。还好妻子开明,说人贵在有理想,贵在为了理想坚持,她支持我。我心想,我这算什么狗屁理想,我这是在害你啊!还有孩子,此时他吸饱奶,闭目酣睡,无忧无虑,如果有一天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有理想但挣不到钱的人,不知会怎样沸反盈天,嗤我以鼻。
  妻子的家在苏北,因路途遥远,平时一年来不了一趟。她妈,就是我的丈母娘,得知女儿要回家坐月子,女婿陪着来,开心得隔着电话都能感受到她兴奋难抑的情绪,连说,路上开车慢!一定要慢!其实坐月子跟她关系不大,因为照顾不到。她是个视工作如命的女人,就职于一家灯具店,一个月休息不到两天,每天六点出门、七点进门,刮风落雨视等闲。她以一介女人之躯撑起了一个家,没错,家是她当的,家务是我丈人做的。我丈人跟我一样挣不到钱,不过他也没理想,听我妻子说,她爸最大的理想是在家搓麻将,他当然不是一名赌徒,只是不谙职场、懒于交际,索性关门睡大觉,业余搓麻将。业余的业余做家务,什么都做,洗衣、烧菜、扫地、拖地,熟能生巧,尤其是烧的菜,非常可口。听说女儿要回家坐月子,将责任全包揽到自己身上,信誓旦旦对丈母娘说,一定会把女儿照顾好。到家当天,他果然先把家里里外外清扫一通,各个角落的灰尘都擦拭一遍,还在地上撒了水,我们一进门,迎面扑来一股清爽的气息。开车四小时,我略感疲惫,一坐下就有饭吃,饭前还准备了酒,顿觉到家的温暖。妻子又给孩子喂奶,不过她奶水不多,只能用奶粉代替,丈人调试水温,掺和奶粉比例,忙前忙后,直到下午一点才吃饭。此时孩子睡在摇篮里,透过纱帐,一缕午后阳光映在脸上,两只小手半握成拳头,嘴唇微微噘起。丈人感叹,小家伙真好看,一边喝下一口五十二度的自家烧酒。晚七点,丈母娘到了,先听到电瓶车的声音,然后是推门声,头盔还没摘掉就说,来啦。她看起来非常年轻,生我妻子时才十九岁,今年四十二,跟我只差一轮生肖。我两年前第一次上门喊她妈,这称呼连自己都觉得别扭,她倒是更像我姐。她做事干练、言语得体,不愧是生意场上泡过的人。不过她和我丈人结婚那会儿不是这样,神经敏感,内向,不爱说话。她理想中要嫁的男人应该是独当一面,挣钱养妻女的,怎料事与愿违,男人不争气,指望不上,在背地里哭过无数次,对自己命运感到无可奈何,决定转守为攻,改消极为积极,从此精神面貌为之一变,经过多年打拼,成为全家的顶梁柱。她见到孩子,比我丈人更激动,抱起来往脸上亲了十下。孩子出生时,她工作忙,没来,这是第一次见到,盯着鼻子、眼睛、嘴巴,说哪里像我、哪里像她女儿,我想这么小的婴儿,怎么像得出来呢。热闹了一阵,当晚,安排住处,丈人丈母娘把他们的大床让给我和妻子孩子睡,自己睡到隔壁卧室。
  就这样,我们住了下来,第二天,我构思起要写的小说。主卧室旁边是我妻子上学时的书房,成了我宅居的场地。我每天七点起床,吃过早饭,在书房酝酿要写的文字。书房北窗外是一片田野,空荡荡的,除了杂草别无其他,几只黑鸟总会在一定的时间飞下来觅食,秋风吹得鸟羽飘飞。杂草齐腰高,草叶间隐约能见几条笔直的田埂,这般充满乡野农趣的场所在我居住的城市是见不到的,这里去年被纳为新农村试点区,不过显然进展缓慢。我一边望着窗外,一边双手搁在书桌前,文章脉络迟迟理不出来,一早上很快过去了,中午十一点,下楼,丈人已备好饭菜,开始做家务。我仔细观察他的行动,非常严谨、细致,先提出一只白色铁皮洗衣桶,坐在门口一张小矮凳上,将浸泡的衣服一件件取出来,往搓衣板上搓,然后提到水龙头下,冲洗一遍,晾晒。接着扫地、拖地,有时不扫,直接拖,握着拖把,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不放过一个疙瘩角。他做这些时,神情严肃,不说一句话,仿佛在行使极其重要的使命。妻子抱着孩子,这里坐坐、那里坐坐,多数时间在走,这样能让孩子安静。丈人做完家务,抢着抱孩子,他的抱姿很好笑,两个肩膀端着,把孩子揽在胸口,一动不动,像是提线木偶。妻子对他说,别这么僵硬,放松点。他怕孩子摔着,这姿势让他安心,看得出来,他是真爱这外孙。妻子告诉过我,她爸重男轻女情结严重,当年她出生时,刚抱出产房,她爸第一句话就是:生了个烧饭的。在她成长的岁月里,她爸倒是待她不坏,不过她知道,如果是男孩,他会更加疼爱,或许正因此,她才会选择外出求学,读完书留在异地,没回到父母身边。这也在她爸意料之中,他一直说,女儿是留不住的。在妻子怀孕期间,她爸做梦都想要个男娃,一次次电话来,让她去做性别鉴定,她大为光火,冲着电话吼,假如查出是个女娃,他还想让她不要不成!如今,一个大胖外孙抱在他手里,算是了了他一桩心愿。我见他时不时凑到孩子脖颈处吸闻,心里很不舒服,他那酒气冲天的嘴暗藏多少细菌!直到孩子哭闹,抱不住了,才还给妻子去喂奶。他点上根烟,坐在太阳地里抽,烟雾缭绕上升,将他的脸弄得如梦如幻。我也喝了几杯酒,问,爸你不用上班吗?他说他上过班,上得烦,不上了。我问他之前做过什么?他说在一家电缆厂做送料工,每天站在一架比人还高的机器前,往料口填料。他说世上再也没比这更无聊的工作了,如果还有更无聊的,他愿意把头割下来。有一天,他看着送料带上白花花的料,觉得那就是他被肢解的尸体,“我为什么一辈子都要做这种屁事呢,这太没意思了。”他说,就辞职了。我知道,扯上这话题其实是挖了个坑自己往里跳,果然,说完这些,他转而问我为什么也不上班?我說,我上班啊。他问,上什么班?我说我写作,写作就是我的职业。他肯定是没听懂,我妻子没跟他提过这些,他还以为我这次是请了假回来。不过他有个优点,就是不会摆出大人的嘴脸教育你,反正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没资格教育别人。这就省了我向他解释写作是什么以及写作何以能成为职业的时间。他摸摸脑袋,丢掉烟,说这样,老待在家里不好,下午带我去个地方。我问什么地方?他说能看到马的地方。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跑马场,原来就在书房北窗外那片田野上,位于视线够不到的东边。在路上,他对我说,那个跑马场还是一个月前建成的,原本打算建一个农家乐,老板中途跑路,场地就转让给另一个老板,等下我就会看到,那实在是个难得的好地方。我们沿着荒草丛生的田埂走了约一刻钟,眼前出现一片广阔的空地,标准足球场那么大,围了半人高的弧形栏杆,栏杆外还是田野,里面靠外的一圈是泥地,靠内长着未铲除的野草,特别肥沃,几匹马正摇头摆尾在吃草。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真的马,这种动物在我心中充满神秘,多少次通过电视见识它们风驰电掣的样子,无以伦比的速度和张力让人血脉贲张。不过眼前的马和想象中不大一样,它们无精打采、瘦骨嶙峋,毛发上沾满泥垢和苍蝇,跟牛差不多。跑马场的西边是入口,左手处有间房子,铁皮棚,像民工房,進到里面才知是个马厩,中间过道,两边用泥墙隔开,各四个小间,正面一道护栏,背后站着六匹马。近看又是不一样的感受,马竟如此高大,蹄子和背部之间的距离少说也有一米五、六,不过精神面貌也是萎靡不振,像犯了瞌睡。我们往前走,到第三个隔间,有了意外的发现,这里关着一匹白马,马厩光线昏暗,乍看之下还以为一块白布悬在半空。它喷着响鼻,使劲摆动脑袋,四蹄在地上踏动,噼里啪啦作响,那股烈性隔栏而出。我向它靠近一点,突然它两只前蹄往上一抬,身子前半部高高举起,一声高亢嘶鸣,把我吓一跳。这时一个男人跑过来说:“别靠近它!”到了跟前,丈人跟他打招呼,原来就是这跑马场的主人,姓张,丈人叫他张老板,张老板说:“老史是你啊。”两人认识。丈人介绍说:“这是我女婿,昨天刚来,带他来这里看看。”递了根烟给他,聊了一会,丈人让他给我找匹马骑骑,他说行。我指着那匹白马说,我就骑这匹吧。张老板说,这匹可不行。我问为什么不行?他说,这匹还没驯化,连他都不敢骑,要出人命的。我说,这么危险?丈人说,咱玩玩就好。于是来到外面,张老板从那些吃草的马中选了一匹棕色的,拉到我面前,马身上安了辔头和鞍,一副低眉顺目的样子,无比听话。张老板让我站到一架扶梯上,翻身上马,两只脚扣进马镫,手握辔绳,由他在前牵引,沿着跑马场走起来。一路上,他教我辔绳不可拉得太紧,也不可太松,保持和马肩一指宽的距离,抬高或放低,马就会走弯路。我觉得自己像个机器人,坐着一辆婴儿车,这种车我孩子有一辆,只是他还不会坐。整个过程枯燥乏味,走了一圈我说够了,跳下来,把辔绳交给张老板。
  离开跑马场,丈人带我还往东边走,我问,不回家吗?丈人说,再去看个好东西。我想,这鬼地方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好东西,不过时间还早,反正小说还揭不开锅,就去吧。依旧走在田埂上,耳边回响风吹野草的声音,这片田野有点神奇,跟大海一样无边无际。我猜不到这里是干什么用的,建一个巨型购物广场完全没问题,可惜这里的人做不了这种事,只能让地皮闲置着。丈人走在前,他的背影被阳光拉在草尖上,过了一会,停下来,说,到了。然后我就看到了那座古塔,包括刚才的跑马场,两样东西都好像是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照理说这般体积的东西老远就该注意到,这很诡异。塔站在一块平地上,四周除了草株,没有旁人,显然,这不是一个景点。丈人在塔基边坐下,我也跟着坐下,近距离观察它,更觉其古意盎然,塔身遮住半个太阳,阳光闪烁,逆光中的塔,犹如庞然大物,凛然逼人。我问丈人塔的由来。他说,这里原本有一个寺庙,香火旺盛,塔是寺庙的标志性建筑,建了很多年,具体不知多少年,反正就是很多年,就是古代吧。塔的年份比寺庙更久,先有塔,才有寺庙。我问,因为一座塔,建了一个寺庙?丈人说没错。我说这牛逼了。
  丈人说关于这塔有个传说,一位古代将军战死疆场,他的夫人悲痛欲绝,每晚做梦都梦到将军的身体被万箭射穿,座下白马被敌人的刀斧砍断四蹄,将军从马上摔下,被后面赶上来的马踏碎胸腔,五脏六腑如堵塞的淤泥奔流而出,七窍流血。这个梦让夫人身心俱疲,只有不睡觉才能阻止它的到来,后来她找到一位大师寻求解脱之法。大师告诉她,去某个地方虔诚跪拜,奇迹就会出现。那地方就是这里,夫人跪在此地十多天,不吃不睡,一天晚上,正在祈祷,一座塔从地底涌现出来,没错,塔就是从地底像竹笋一样破土而出,就是这座塔。从此,噩梦没再出现,夫人把塔供奉起来,就像供奉着将军的亡魂。渐渐的,百姓们都来拜祭它,这座塔很灵光,能保佑大家,到了香火盛期,晚上在塔身每个菩萨的石龛前点上蜡烛,从下往上看,整座塔星光点点,香气弥漫,像在云里一般。过了几年,那座寺庙就建起来了,但后来因为一场不知原因的大火烧了个精光,只有塔安然无恙,这就是这座塔的来历。
  我听了,觉得这故事编得还不赖,至少比不少旅游景点生搬硬套的典故传神多了,不过也就这样,谈不上多大新意。我问丈人,既然这塔这么灵,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信徒的鬼影都不见一个。丈人说,现在的人挣钱都来不及,谁还拜一座塔。我一想,也有道理。丈人又说,不过这塔还真挺灵光的,为什么呢?他说有一年,我丈母娘生病,去医院瞧不出是什么病症,只是一天比一天消瘦,像丢了魂。我丈人想到这塔,心想来拜拜吧,心诚则灵,带着蜡烛、香棒,连拜了三天,我丈母娘就突然恢复了精神,不看医生不吃药,比以前还好,这不就是那座塔显灵了嘛。我琢磨着他的话,冒出一个想法,塔显灵这种鬼话我是不信的,据我推测,他说的那个时期应该就是他和我丈母娘结婚那会儿,丈母娘对他的不求上进万般失望,神色寡欢,成了心病。然后,她想明白,不能依靠这个男人给她带来生活的改善,要自己振作,自食其力。这一心迹的转折正好和他拜塔的时间吻合,让他误以为是塔显灵。
  丈人点了支烟,倒插在塔基下的泥土里,抬头望了一眼塔身,双手贴上去触摸一番,无比虔诚,我想他可能是这座塔在这一带最后的膜拜者了。
  然后,我们就回家去了。
  这天夜里,我孩子不知为何突然大哭不止。那时我在书房,想好了这个小说的内容,就写一匹白马和一座塔的故事,有了方向,落笔简单多了。从进书房到孩子大哭,一小时内,两千字一挥而就。写到满意之处,即将有更精彩的段落出现,孩子哭了。那哭声无法想象是出生十来天的婴儿发出的,尖锐有力,穿墙透壁。我暂停思路,起身来到卧室,孩子的双手双脚拼命挥舞,脸颊涨得通红,闭眼皱眉,张大嘴巴,不管不顾地哭。我问是不是饿了?妻子说,刚喂过。我问那是拉了?妻子说,刚换过尿不湿。我说不是饿,也不是拉,为什么哭?妻子说她也不知道,这些天她从没见孩子哭成这样。我问,会不会换了地方不习惯?妻子说,那么小的娃不知道换了地方。她说她抱了一天,有点累,让我来抱一会儿。我接过孩子,唯一掌握的哄孩子不哭的方法是不断走路,绕着房间走起来,时而快、时而慢,嘴里说着孩子话。在这么做时,脑袋里全是小说断掉的文字,为无法为继感到烦闷。孩子没有丝毫停歇,哭得更歇斯底里,那张脸突然让我觉得很陌生,这小家伙怎么就变成了我的孩子,一次房事?一次细胞的结合?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别的小家伙成为我的孩子呢。现在我为他不得不中断写作,以后还要为他中断许许多多东西,这其实挺吊诡的。算不清到底走了几圈,肩膀承载他的重量,变得酸疼,我对妻子说,你抱吧。妻子说,这才抱了多久。我说,我现在有东西要写。妻子说,写东西重要还是孩子重要?我说这不一样,抱孩子不一定非得在我正好有东西写的时候做啊。妻子说,问题是孩子现在在哭。我说,你不是在?你来哄就好了,我的意思是,你正好空着,而我在写东西,你该体谅一下。妻子半躺在床上划手机,听我这么说,猛地坐起来,说她体谅我够多了,孩子出生后根本没让我做什么,我只知道写东西,连工作不做她也体谅了。我说,这么说就太没意思了,何必扯上工作呢,工作不做是你同意的。她说,所以她说她够体谅了,现在让我抱一会儿孩子,我还抱怨。我说行了行了,我抱我抱。这么说时,孩子爆发出分贝更强的哭声,我奇怪他怎么不累,这么小的身躯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耐心和毅力。后来丈人、丈母娘从隔壁过来了,他们都穿着睡衣,丈母娘说,宝宝怎么哭得那么伤心哟,来,外婆抱。从我手里接过去,我如释重负,不过,立刻扭头回书房有点不像话,还在现场陪着,直到哭声停止。   接下去的几天,我白天写作,下午去跑马场溜达,有时丈人陪我,有时我一个人。一开始,我只想有个地方走走,对跑马场本身兴趣不大,到了那里,张老板和第一天一样,拉一匹马给我骑,渐渐的,我对这事产生了新的体验。骑在马背,慢悠悠行走,看着周边的野草萋萋,周而复始的单调循环中透露出一种近乎禅定的感受。马的步伐像一口摆臂均匀的挂钟,滴答滴答,让我的脑袋空荡、内心平静,如果能一直这么走下去,走完一辈子,倒不失为一种好活法。但逛了几圈就会犯嘀咕,我这是在干什么,我难道就真的过得他妈的这么无聊吗,我骑在一匹脾气荡然无存的老马背上,将自己转成个傻蛋二百五。
  骑完马,我照例会走进马厩,去看望那匹白馬,我很想念它,每天晚上在写作之余都想它好几遍。你真的再也见不到毛色如此纯粹的白马了,何况它这么有个性,在那堆死气沉沉的马中独树一帜。张老板每天都驯化它,打开栅栏,将它牵到跑马场,这时我在一边看。它真是野性不羁,抬腿、昂首、颠屁股,不过张老板很有一手,保证把它牵在手里不脱缰。带到跑马场中央,施展驯化手段,有时很温柔,摸摸它的鬃毛和鼻端,喊几声口令,有时也鞭打,不管怎样就是骑不上它。有一回我看到他刚翻身上去,就被甩了下来,幸好立刻站起,没受伤。
  和张老板几天接触下来,我发现他其实是个蛮好玩的人。他告诉我,自己年轻时就是个马仔,在马场待过十多年,爱马如命。后来马场倒闭,出来单干,做过不少生意,赚到了些钱。但爱马之心不改,后来倾其所有建了这个跑马场,明知穷乡僻壤挣不到钱,不过是看上这里环境清幽,当给自己买了一处养老之地。他说,这里的马都是马场的赛马退役下来的,每匹马都有编号,别看有些老态龙钟,最便宜的都要十来万。他说,那匹白马最珍贵,是他亲手从草原捉到的,当时还是只小马驹,遇到一场暴风雨,脱离了马队,捕捉它的过程无比艰辛,我期待听他具体展开,他却只来了“无比艰辛”四个字一笔带过。他说如今它在马市上起码值五十万,不少人问他买过,都被他拒绝了。“迟早有一天我会驯化它,骑着它去草原上飞奔。”最后他说。我问他,怎样才能驯化一匹马?他说,很简单,就是和马做朋友,眼神中流露出闪烁的光芒。
  看完驯马,我会去看古塔,这是我每天下午必做的第二件事,关于它的那个传说已让我写进了小说。我最喜欢塔身上那些石菩萨,雕刻如此精美,每位菩萨柔眉善目,盘腿坐在莲花瓣上,脸微丰,嘴角微扬,衣裳褶痕毕现,总数在百尊以上。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比塔本身耗费更多精力,雕工精湛,奇怪怎么没有乡民来偷凿。其实这里并非人迹罕至、香客绝迹,就在朝北的某几个石龛上分明摆着几支蜡烛,烛油鲜艳,一看便知是最近才点。我想象蜡烛在夜里燃烧,将塔装点得星火点点,那是一幅很动人的画面。我本就不是个虔诚高尚的人,第二天偷偷携带了凿子和起子,将其中一尊石雕连根凿起,藏进衣兜,带了回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丈人连着几天对女儿和外孙照顾备至,确实做到了最初的承诺,不过他本性中疏懒和爱玩的那部分渐渐冒头,终于在一天晚上重新坐上了麻将桌。他家一直以来就是四邻八舍搓麻将的固定场所,说是棋牌室一点不为过。我知道丈人那晚是下了一番决心的,做完家务,孩子睡下,蠢蠢欲动,挨个打牌友的电话,不一会儿,牌友到场,牌局开始。麻将牌在自动洗牌机里滚动的声音传到楼上,打扰了我写作的心绪,无法干涉,烟味和笑声飘上来,只能忍着。
  七点一过,丈母娘下班回来,一进门,客堂间满地的烟头和吃碰胡的叫牌声给她当头一棒。她想不到女儿回家坐月子期间会发生如此一幕,顿时将待客之道抛诸脑后,上前一把掀翻桌子。麻将牌、百元纸币、零钱和手机撒了一地,牌友们见此,一溜而空。丈人怒道:“你干什么!”丈母娘指着他鼻子骂道:“你还是不是人,这种时候还玩牌。”丈人说:“什么时候?这是什么大不了的时候?”丈母娘说:“明天你给我滚去上班。”丈人说:“我上不上班不用你管。”丈母娘说:“有本事别让我养你,你这种男人。”丈人气得大声叫嚣,他本来在我丈母娘面前是不敢顶撞的,这话伤了他自尊,这时孩子哭起来,妻子让我下楼劝劝。我下去说:“爸妈,你们别吵了,不是什么大事,孩子在哭,别吓着孩子。”丈母娘这才偃旗息鼓,上楼去。
  我和丈人来到门外,坐在门槛上抽烟,夜空明朗,凉意丝丝,秋的样子终于出来了。丈人义愤难平,说这几年我丈母娘越来越过分,仗着自己挣几个钱就对他指手画脚,她挣钱辛苦没错,但他闲着吗,他每天做那么多家务,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一回来就有饭吃,衣服洗得干干净净,请个保姆都没做这么好,她不领情,就觉得他在吃软饭。我说,别这么讲,她只是一时气话。他说,她就是这么想的,觉得他没用,没用就没用,人活一世,不图个开心,活着干吗。我想这或许就是他安于现状背后支撑他的信条——一个彻底的纯粹的享乐主义者。他又抱怨一通,两根烟抽完才打住,我看着屋外漆黑的场坪,想了想说:“爸,是这样,我们来了有一星期了,家里还有点事,明天就走了吧。”这话我没跟妻子商量,但她应该会同意。丈人说家里能有什么事,不会因为刚才他和我丈母娘的吵架要走吧?我说不是,真的,来之前我们就打算只住一星期的,主要是孩子出生半个月要体检,明天正好半个月。他听我这么说,才没再坚持。晚些时候,我在楼上跟丈母娘也这么讲,丈母娘更舍不得,也问不是因为刚才吵架要走吧?我把孩子体检的情况重复一遍。过后,房间里只有我和妻子两人,妻子问我,怎么编这样的谎?孩子是一个月后体检。我说,不这么说,他们不会让我们走。妻子问我为什么急着要走?我说,我有点呆腻了。
  当晚,我把行李整理下,孩子喂饱奶粉,在妻子怀里睡得安稳,丈人在洗衣服,丈母娘不知去了哪里。我想明天就要走了,该去马场和张老板道个别,毕竟相识一场,下次见面不知什么时候,想定主意就出了门。那片窗外的田野我从没在夜间行走过,愈发觉得它广袤不可思议,仿佛被整个世间遗弃的一块角落。没有一丝风,野草挺立在夜幕下,一眼望去,月光在草尖铺展白色一练,那凝滞的场景有说不出的诡异。快到跑马场时,只见一盏照明灯悬在马厩之上,灯光射向马场中央,不知哪里来的电。张老板正站在马厩外,兀自抽烟,他单手托腰,注视着马场。我到他跟前,喊了他一声。他有点意外,问我这么晚怎么会来?我说我没想到这时候你还在,只是碰碰运气,不指望一定能见到你。他问我有什么事吗?我说我明天就要走了,来跟你道个别。他说这么快就走了?我说是啊,家里有点事。他点点头,分了支烟给我,我们一口口抽着。我说这几天总来你这边骑马,都没给你钱。他说,这么说就见外了,我们是朋友。我问他,晚上没有人来骑马吧?他说是的。我问那为什么还开着。他说,比起白天,他更喜欢看晚上的跑马场,看马在夜里吃草的样子。我说,你是真爱马啊。他说是的,吸进一大口烟,接着说,上回他跟我讲想去草原骑马,其实只是讲讲而已。我问为什么?他说,他心里最清楚,这是不可能的,没这个心思,现在谁还真的为了骑个马千里迢迢赶去草原呢,很多事情一旦上了年纪就心有余力不足。我说,只要想做,都不晚的。   我们交谈了一刻钟,就在我即将要跟他告别时,突然听到一记马鸣从马厩传出,一个三十出头的马场伙计跑出来,神情惊慌,说,张老板你快进去,白马不对劲。张老板闻言,急忙跑进去,我跟在他后头。马厩内点着一盏白炽灯,我又看到那匹烈性的白马。它像发了疯一样,脑袋使劲挥动,两只前蹄不断抬起、落下,嘶鸣声波浪一般拍击着四周沉寂的空气。张老板从墙上摘下马鞭,刚向它靠近,它鼓足劲道,这次前蹄抬起的高度超出我想象,纵身一跃,跃过了护栏。这么高的护栏它竟跃了过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难以相信,然后两只后蹄出了护栏,电光火石间,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它跑出了马厩。
  张老板、马场伙计和我追了几步,张老板对马场伙计说,这样子追不上,去牵匹马出来。两人扭头回去,只有我没停下步子,我觉得我可以追上白马,不敢相信自己能跑这么快,双脚踩在田地上,浑身充满力量。我有太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奔跑过了,在我住的那个城市是不可能以这样的速度奔跑的,街上到处是车子、行人,如果跑成这副模样,肯定会让人以为是个疯子。白马的尾巴在前方绽开成一朵绚丽的花,马蹄声混入我的脚步声,两种声音在我耳边回响——我在黑夜的田野上追逐一匹脱了缰的白马——这念头让我激动无比。
  没过一会,我就明白,白马跑向的方向正是古塔所在之处。这当然只是一个巧合,古塔原本就在距离跑马场不远的地方,我原以为白马冲过古塔只是一瞬间的事,我的体力还够支撑双腿迈动最后几秒钟,停下时,整个人瘫软无力,跪倒在地,大口喘气。白马先我一步停下来,就在前方十米之远的古塔旁,绕着塔身,开始踱起慢步。塔身的石佛龛中又出现几支红蜡烛,其中的两支还在燃烧,白马走入光焰所照范围,白色鬃毛散发出柔和的光泽,看起来像一匹远古的神兽,嘶鸣甚哀。我不明白它为何要绕塔而走,塔或许让它感受到了什么,或许那位将军的亡魂正漂浮在塔尖,俯视白马对他的祭奠,或许那根本不是什么祭奠,只是一匹马对柱状物体本能的好奇使然。不一会儿,身后就传来马蹄声,张老板赶上来了,马场另外几匹老弱病残的马竟还有能奔跑的,讓我意外。没经过权衡,我站起来,奔跑上前,双手乱舞,轰赶白马。它受了惊吓,结束绕塔的动作,向东南方向跑去。同一时间,张老板骑马而至,他没看见我刚才轰赶白马的一幕,他的视线最后触及的是白马的尾巴,一晃,马走入草丛间。
  我不知道张老板最后有没有追到白马,我没跟他继续这趟追逐,第二天一早就回了家。事后回想起来,我觉得实在对不住张老板,他是个很好的朋友,一心想驯化那匹白马,去草原奔跑,我没帮到他,反而在最后关头帮了倒忙,让他永远无法实现去草原驰骋的愿望。但那一刻,面对一匹绕塔悲鸣的白马,我能做的只是这些,只能想尽一切办法让它逃走,那能让我心里舒服些,没有第二种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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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找不出比王乐天更爱书和懂书的人了。  王乐天是悦乎书店老板。悦乎书店在信河街出名有两个原因:一是书品位高——以文史哲书籍为主。这在小城市很罕见。二是因为老板王乐天爱书。他每天晚上检查被顾客翻阅过的书籍,一本一本看过来,他的眼神,如注视熟睡的儿女,充满温情。凡翘起的书角,他一一用手压平。有污迹处,便用湿毛巾轻轻搽去、晾干。后来,他干脆在书店门口装个洗手池,上面贴了张纸条,用毛笔写了七个字:进门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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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乌头在中医临床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经方中多次出现。据统计《伤寒论》《金匮要略》二书用附子之方剂有36首,张景岳将附子列入“四味”药之一(指人参、熟地、附子和大
一  菊仙老太认为,友根老太三个月前及时地死掉了,是一种福气。对此她很愤怒。菊仙老太很讨厌友根老太,她背地里称友根老太为“这个贼”。这个贼偷她种在绿化带里的蔬菜,偷她搭在弄堂里的鸡窝里的鸡蛋,还偷了她的,她的男人。三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友根老太躺在床上,喊住一个从她窗口路过的邻居小孩,让他来找菊仙老太。小孩不情愿地跑到菊仙老太家,指着友根老太的屋子对菊仙老太说,奶奶,那个老太婆说她快要死了,她想见见
分析了肌醇的生产、应用及市场,综述了肌醇传统生产工艺的技术进步及新工艺的研究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