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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明确要求对非经营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能够有效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投、建、管、用职能分离,在投资制度改革进程中得到迅速推广,并赢得普遍认可。但是,"代建制"是投资领域中的新生事物,机制尚不够成熟,制度尚不够完善,运行尚不够规范,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为提高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更好更快地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的权威经济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