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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部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意见指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当前的重点是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3。要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专业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进一步推进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为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教育部要求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教育新闻网)
广东:公开招聘高职院校特聘教授
为提升广东高等职业院校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广东省教育厅将启动实施高等职业院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
据悉,广东高职院校特聘教授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等原则,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实行岗位聘任制。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的范围包括: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或示范性建设专业以及教育教学实训基地;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紧缺专业,或者是实力比较雄厚、发展前景良好、可望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特色专业。
据介绍,高等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岗位要求,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特聘教授(专职)在聘期内享受由广东省教育厅发给的每年10万元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特聘教授(兼职)在聘期内享受由省教育厅发给的岗位津贴每月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广东对受聘上岗的特聘教授(专职)提供项目经费资助,工科技术领域特聘教授资助10~50万元,管理服务领域特聘教授资助5~20万元,学校必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资助项目纳入学校重点项目计划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中国教育报》
天津:硕士任教高职须先“回炉”
为加强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特色,近两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引进的近500名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生,须在上班第一年由政府出资到相关企业“回炉”。
近两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招收青年教师出现数百人争取一个岗位的现象。2008年,天津市共有21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引进了157名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其中不乏名牌大学的优秀硕士。市教委高职高专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本科教学与职业教育的特点不一样,凡是进入高职院校任教专业课的硕士毕业生,都要在第一年到相关企业“回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回校执教。(人民网·天津视窗)
山东:规范中职学校名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暂时保留“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名称,其他名称不再使用。
山东省提出,要逐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今后不再使用“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工中专”、“农民中专”等,一校多名的一般只保留一个。今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统一规范为“××市(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非省属学校一律不得冠以“山东”、“齐鲁”等字样。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山东中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阶段,名称的不规范大大影响了职业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声誉。 (中国教育新闻网)
河南:职校欢迎返乡农民工学技术
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向全省中职学校下发通知,要求这些学校创造条件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按照要求,各地要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在返乡农民工集中的地区,确定一批中职学校,就近对返乡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中职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举办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班形式,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
据了解,中职学校也可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招收具有初中学历的,学制原则上三年(含顶岗实习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学制为一年(含顶岗实习半年)。凡经中职学校正式注册录取的返乡农民工,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并纳入当地年度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大河报》
浙江:职校教师队伍增加“实践能手”
浙江省教育厅、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决定,为满足职业教育需要,引进非师范類毕业生和社会技术人员充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使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将逐步达到60%左右。
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分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三类。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指出,经当地教育和人事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核定专任教师编制内,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要作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
同时,浙江各地还将大力提倡特聘兼职教师,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专业教学实际需要,特聘一些职业道德好、专业技能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特聘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实行一学年一聘。(新华网)
甘肃:扩大高职高专涉农专业招生规模
据了解,甘肃举办高职高专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共设有839个高职高专专业,这些专业分布在19个专业大类和62个二级专业类中。甘肃省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要尽快适应新农村建设,重视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医药卫生类等专业的建设和发展。高职高专院校应将大部分专业的服务空间扩展到全国,这样,既能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又能解决自身发展问题。此外,高职高专教育要重视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等涉农专业,适度扩大这些专业的招生规模,使在校生人数的增长速度保持在5%~10%之间。
《中国青年报》
(家月朗辑)
教育部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意见指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当前的重点是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3。要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专业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进一步推进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为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教育部要求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教育新闻网)
广东:公开招聘高职院校特聘教授
为提升广东高等职业院校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广东省教育厅将启动实施高等职业院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
据悉,广东高职院校特聘教授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等原则,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实行岗位聘任制。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的范围包括: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或示范性建设专业以及教育教学实训基地;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紧缺专业,或者是实力比较雄厚、发展前景良好、可望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特色专业。
据介绍,高等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岗位要求,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特聘教授(专职)在聘期内享受由广东省教育厅发给的每年10万元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特聘教授(兼职)在聘期内享受由省教育厅发给的岗位津贴每月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广东对受聘上岗的特聘教授(专职)提供项目经费资助,工科技术领域特聘教授资助10~50万元,管理服务领域特聘教授资助5~20万元,学校必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资助项目纳入学校重点项目计划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中国教育报》
天津:硕士任教高职须先“回炉”
为加强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特色,近两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引进的近500名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生,须在上班第一年由政府出资到相关企业“回炉”。
近两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招收青年教师出现数百人争取一个岗位的现象。2008年,天津市共有21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引进了157名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其中不乏名牌大学的优秀硕士。市教委高职高专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本科教学与职业教育的特点不一样,凡是进入高职院校任教专业课的硕士毕业生,都要在第一年到相关企业“回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回校执教。(人民网·天津视窗)
山东:规范中职学校名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暂时保留“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名称,其他名称不再使用。
山东省提出,要逐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今后不再使用“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工中专”、“农民中专”等,一校多名的一般只保留一个。今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统一规范为“××市(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非省属学校一律不得冠以“山东”、“齐鲁”等字样。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山东中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阶段,名称的不规范大大影响了职业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声誉。 (中国教育新闻网)
河南:职校欢迎返乡农民工学技术
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向全省中职学校下发通知,要求这些学校创造条件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按照要求,各地要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在返乡农民工集中的地区,确定一批中职学校,就近对返乡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中职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举办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班形式,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能力。
据了解,中职学校也可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招收具有初中学历的,学制原则上三年(含顶岗实习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学制为一年(含顶岗实习半年)。凡经中职学校正式注册录取的返乡农民工,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并纳入当地年度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大河报》
浙江:职校教师队伍增加“实践能手”
浙江省教育厅、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决定,为满足职业教育需要,引进非师范類毕业生和社会技术人员充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使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将逐步达到60%左右。
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分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三类。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指出,经当地教育和人事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核定专任教师编制内,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要作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
同时,浙江各地还将大力提倡特聘兼职教师,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专业教学实际需要,特聘一些职业道德好、专业技能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特聘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实行一学年一聘。(新华网)
甘肃:扩大高职高专涉农专业招生规模
据了解,甘肃举办高职高专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共设有839个高职高专专业,这些专业分布在19个专业大类和62个二级专业类中。甘肃省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要尽快适应新农村建设,重视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医药卫生类等专业的建设和发展。高职高专院校应将大部分专业的服务空间扩展到全国,这样,既能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又能解决自身发展问题。此外,高职高专教育要重视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等涉农专业,适度扩大这些专业的招生规模,使在校生人数的增长速度保持在5%~10%之间。
《中国青年报》
(家月朗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