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聚众吸毒、聚众自杀、聚众淫乱,这些让人看着就慎得慌的字眼,却实实在在地发生着,是什么因素让这些人失控、没有底线?
公安部近日成功破获了“8·31”全国特大网络吸贩毒案。在此案中,公安部门共查获直接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2125名,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缴获各类毒品308.3千克。涉案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超过65%,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
其中,令人关注的是,究竟是什么心理因素使得他们去接纳这些非法行为。
五花八门的网络聚众案例
而这次聚众事件也不过是网络聚众案例的冰山一角,揭开这座冰山你能发现五花八门的聚众者。
今年9月,有记者调查发现各种各样的自杀网站、百度帖吧、QQ群,成为网上相约自杀行为的温床和土壤。
基于互联网的相约自杀现象,出现了与传统自杀行为大相径庭的特点——传统相约自杀者通常为50至60岁的老年人,相约对象多为患有精神病的家人和夫妻,且现象极为罕见,青少年极少参与其中;而互联网相约的主角几乎全是年轻人,他们完全不认识对方,彼此之间最多只是柏拉图式的朋友关系,自杀的动因往往是患有抑郁症。
一份来自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网络色情犯罪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
记者发现其中一个名叫“红磨坊”的淫秽网站,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传播色情淫秽信息数以万计,发展会员10万余人;一个名叫蒋流兵的人利用网络进行色情犯罪,仅数月便非法获利30余万元;前不久,在南京警方破获一起聚众淫乱案中,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通过“夫妻交换”、“夫妻情侣自助旅游”等宣扬淫乱的QQ群相互搭识,涉案达300余人,分别来自江苏、上海、广东、北京、浙江等省市,他们多次在南京各宾馆、饭店客房进行聚众淫乱活动。
这不禁让人想到《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这本书里,把聚合在一起丧失自觉的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群称为“乌合之众”。他认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群体的思想就占据了统治地位,“博学者和不学无术者都一样没有了观察能力”。
网络聚众背后的种种心理挑战
国家心理分析师娄朕豪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聚众心理无外乎有两种情况,一种人是当事人处在事物的中心,而不得不选择从众。例如,当周围的环境都是一些小偷,那当事人也就不得不选择当小偷,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少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处在边缘化的状态,真正具有绝对力量的人群只占很少一部分,他们绝大多数都是附属者,当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这些人就会产生随从性,但是他们并不理解事情,例如聚众游行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而往往这种处在边缘化的状态,真正反映了大多数人内心潜在的聚众心理。
娄朕豪分析,人们在自我的环境下极少会主动自愿地进行群体性犯罪,例如上述案件大规模地利用网络进行吸毒、贩毒。如果是一个独立的个人,他一定知道吸毒的危害,但当大环境能够为他提供一种贩毒、吸毒的场所,他可能就会产生两种心态:第一,高估自己的能力,他认为他完全能够有充足的自控能力,从而产生对自我的挑战感;第二,就是好奇心态,在意志力相似的环境下,人们就会产生盲目的跟随性。
“网络无疑是加快了这些人聚众的速度。无论是聚众吸毒、淫乱、自杀、虐杀动物,都可以了解到他们往往都是在现实世界对自我进行否定的一类人,这些人在现实中失意或是不如意,而进入这个环境后能够与彼此产生共同感,精神得到愉悦。”中科院心理所研究员尹文刚说道。
此外,在这些聚众事件背后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参与者都比较年轻。从脑科学的角度来看,人到25岁后脑中额叶才能发育成熟,换言之,年轻人本身会存在自控力弱的特点。而这些群体性事件中必定会有一位精神领袖,在其鼓动下,就会产生聚众行为,自控力弱的人便很容易沉溺进去。
公安部近日成功破获了“8·31”全国特大网络吸贩毒案。在此案中,公安部门共查获直接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2125名,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缴获各类毒品308.3千克。涉案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超过65%,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
其中,令人关注的是,究竟是什么心理因素使得他们去接纳这些非法行为。
五花八门的网络聚众案例
而这次聚众事件也不过是网络聚众案例的冰山一角,揭开这座冰山你能发现五花八门的聚众者。
今年9月,有记者调查发现各种各样的自杀网站、百度帖吧、QQ群,成为网上相约自杀行为的温床和土壤。
基于互联网的相约自杀现象,出现了与传统自杀行为大相径庭的特点——传统相约自杀者通常为50至60岁的老年人,相约对象多为患有精神病的家人和夫妻,且现象极为罕见,青少年极少参与其中;而互联网相约的主角几乎全是年轻人,他们完全不认识对方,彼此之间最多只是柏拉图式的朋友关系,自杀的动因往往是患有抑郁症。
一份来自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网络色情犯罪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
记者发现其中一个名叫“红磨坊”的淫秽网站,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传播色情淫秽信息数以万计,发展会员10万余人;一个名叫蒋流兵的人利用网络进行色情犯罪,仅数月便非法获利30余万元;前不久,在南京警方破获一起聚众淫乱案中,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通过“夫妻交换”、“夫妻情侣自助旅游”等宣扬淫乱的QQ群相互搭识,涉案达300余人,分别来自江苏、上海、广东、北京、浙江等省市,他们多次在南京各宾馆、饭店客房进行聚众淫乱活动。
这不禁让人想到《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这本书里,把聚合在一起丧失自觉的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群称为“乌合之众”。他认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群体的思想就占据了统治地位,“博学者和不学无术者都一样没有了观察能力”。
网络聚众背后的种种心理挑战
国家心理分析师娄朕豪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聚众心理无外乎有两种情况,一种人是当事人处在事物的中心,而不得不选择从众。例如,当周围的环境都是一些小偷,那当事人也就不得不选择当小偷,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少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处在边缘化的状态,真正具有绝对力量的人群只占很少一部分,他们绝大多数都是附属者,当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这些人就会产生随从性,但是他们并不理解事情,例如聚众游行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而往往这种处在边缘化的状态,真正反映了大多数人内心潜在的聚众心理。
娄朕豪分析,人们在自我的环境下极少会主动自愿地进行群体性犯罪,例如上述案件大规模地利用网络进行吸毒、贩毒。如果是一个独立的个人,他一定知道吸毒的危害,但当大环境能够为他提供一种贩毒、吸毒的场所,他可能就会产生两种心态:第一,高估自己的能力,他认为他完全能够有充足的自控能力,从而产生对自我的挑战感;第二,就是好奇心态,在意志力相似的环境下,人们就会产生盲目的跟随性。
“网络无疑是加快了这些人聚众的速度。无论是聚众吸毒、淫乱、自杀、虐杀动物,都可以了解到他们往往都是在现实世界对自我进行否定的一类人,这些人在现实中失意或是不如意,而进入这个环境后能够与彼此产生共同感,精神得到愉悦。”中科院心理所研究员尹文刚说道。
此外,在这些聚众事件背后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参与者都比较年轻。从脑科学的角度来看,人到25岁后脑中额叶才能发育成熟,换言之,年轻人本身会存在自控力弱的特点。而这些群体性事件中必定会有一位精神领袖,在其鼓动下,就会产生聚众行为,自控力弱的人便很容易沉溺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