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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公平一直是我省重要的教育发展战略之一,并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党的十七大首次把教育公平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对推进教育公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公平的认识,更好地指导实践。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实现社会正义的思想理论基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和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社会主义应当是比以往任何社会形态都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因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推进教育公平是新时期要重点加强的工作,它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全局性意义。我国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在这个大前提下,我国进入新世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发展阶段呈现一系列新的特征,归纳起来就是说我国已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攻坚时期和社会矛盾的频发时期。在这样新的形势下,公平正义包括教育公平就成为我们在推动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成为增强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这也是由教育本身的重要性和教育本质的属性所决定的。教育一方面具有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加速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也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在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在当前客观存在的经济差距加大,社会地位不平等加剧,社会矛盾频发之时,教育能给人们提供公平竞争和向社会不同阶层流动的机会,能帮助弱势群众改变现状,能减少社会的不公平性,能减缓社会矛盾。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现代社会的教育,既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科技进步的“孵化器”,同时,由于它在社会流动、社会分层中所具有“筛选器”作用,又被视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平衡器”。
十七大报告强调了教育公平,也肯定了教育的公益性质。教育的公益性质就决定了教育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有着不同于私人物品的特征,即非竞争性、非分割性和非排他性。因此也就决定了教育必须具有普惠性和公平性。要真正做到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就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就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就必须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当然,教育的公益性质对于各级各类学校是有差异的。义务教育是几乎完全的公益性质的教育,政府要负责全部买单责任。而非义务教育所具有的公益性质有多有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不可能全包下来。但这只是提供财政资金上的区别,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底线。在具体时期和具体区域推进教育公平的策略上,也许会有轻重缓急之分,这表明实现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但是对于各级政府和所有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来说,促进教育公平是永恒重要的价值和目标,在思想上、态度上是不分层次。是没有上限的。
任何一种教育公平理念都具有相对合理性、历史性和动态性,实现教育公平也是允许有差异的。但是,当把它们放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条件中,某种教育公平理念就具有了一定的确定性和优劣性,这是统一认识的基础之一,也是制定政策的原则之一。我们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的观点,就是指出了促进教育公平,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促进教育公平也是我们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战略选择。十七大报告肯定了教育的公平性质,十分明确并强调了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必要性、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教育公平新的定位,也是对教育性质和发展方式的新的定位,具有重大的标志性意义。
江苏要在201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其中教育公平是教育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它不仅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目标。没有教育公平的教育现代化是一种没有灵魂的教育现代化。教育公平不仅仅是一种价值,一种理想,也是教育现代化一个现实和独立的发展目标。这既是江苏教育大发展的新机遇,也是新的挑战。
当前,江苏的经济、社会、教育等各方面的发展形势很好。全省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区域共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色逐步凸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效加强。这一切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推进教育公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们应该在原有的教育公平“三高一优”(高普及率、高层次、高均衡化、优质化)的要求上,提出推进教育公平新的目标。
江苏推进教育公平总的新目标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进一步推进教育的高位公平、全面公平、过程公平和可持续公平。
所谓高位公平就是在“三高一优”的公平基础上,对教育公平的举措更加深化细化,实现更高质量的公平。所谓全面公平就是在继续重点关注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基础上,兼顾推进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公平。所谓过程公平就是由主要关注和推进起点公平向关注和推进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并重的方向前进。所谓可持续公平就是不仅重视具体的推进教育公平的措施,也更加重视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和体制建设,重视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有机结合和系统配套,使推进教育公平成为更有效的、制度化的和可持续的发展过程。
江苏近期推进教育公平的新目标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完善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和机制,着重推进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个一样”。
加大教育投入,主要是依靠省级财政和地方政府,此外还应继续鼓励社会多元化办学,吸收民间资金,要充分运用WTO中关于教育资本投入的条款,引入国外资金,并且尽力吸引国内外公益组织和“第三部门”提供资金。完善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和机制,除了继续完善特殊群体的帮扶体系以及继续完善多元化办学机制外,特别要重视逐步健全教育公平的保障、评价和监督制度,尤其要尽快建立省级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个一样”,最好能建立“六个一样”的目标体系。其中特别要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教师素质,做好教师结构的协调工作,真正落实“六个一样”。
只要我们认真领会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教育公平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努力工作,就一定能更好地推进江苏教育公平,早日实现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
作者系江苏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实现社会正义的思想理论基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和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社会主义应当是比以往任何社会形态都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因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推进教育公平是新时期要重点加强的工作,它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全局性意义。我国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在这个大前提下,我国进入新世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发展阶段呈现一系列新的特征,归纳起来就是说我国已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攻坚时期和社会矛盾的频发时期。在这样新的形势下,公平正义包括教育公平就成为我们在推动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成为增强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这也是由教育本身的重要性和教育本质的属性所决定的。教育一方面具有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加速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也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在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在当前客观存在的经济差距加大,社会地位不平等加剧,社会矛盾频发之时,教育能给人们提供公平竞争和向社会不同阶层流动的机会,能帮助弱势群众改变现状,能减少社会的不公平性,能减缓社会矛盾。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现代社会的教育,既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科技进步的“孵化器”,同时,由于它在社会流动、社会分层中所具有“筛选器”作用,又被视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平衡器”。
十七大报告强调了教育公平,也肯定了教育的公益性质。教育的公益性质就决定了教育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有着不同于私人物品的特征,即非竞争性、非分割性和非排他性。因此也就决定了教育必须具有普惠性和公平性。要真正做到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就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就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就必须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当然,教育的公益性质对于各级各类学校是有差异的。义务教育是几乎完全的公益性质的教育,政府要负责全部买单责任。而非义务教育所具有的公益性质有多有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不可能全包下来。但这只是提供财政资金上的区别,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底线。在具体时期和具体区域推进教育公平的策略上,也许会有轻重缓急之分,这表明实现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但是对于各级政府和所有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来说,促进教育公平是永恒重要的价值和目标,在思想上、态度上是不分层次。是没有上限的。
任何一种教育公平理念都具有相对合理性、历史性和动态性,实现教育公平也是允许有差异的。但是,当把它们放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条件中,某种教育公平理念就具有了一定的确定性和优劣性,这是统一认识的基础之一,也是制定政策的原则之一。我们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的观点,就是指出了促进教育公平,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促进教育公平也是我们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战略选择。十七大报告肯定了教育的公平性质,十分明确并强调了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必要性、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教育公平新的定位,也是对教育性质和发展方式的新的定位,具有重大的标志性意义。
江苏要在201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其中教育公平是教育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它不仅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目标。没有教育公平的教育现代化是一种没有灵魂的教育现代化。教育公平不仅仅是一种价值,一种理想,也是教育现代化一个现实和独立的发展目标。这既是江苏教育大发展的新机遇,也是新的挑战。
当前,江苏的经济、社会、教育等各方面的发展形势很好。全省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区域共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色逐步凸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效加强。这一切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推进教育公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们应该在原有的教育公平“三高一优”(高普及率、高层次、高均衡化、优质化)的要求上,提出推进教育公平新的目标。
江苏推进教育公平总的新目标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进一步推进教育的高位公平、全面公平、过程公平和可持续公平。
所谓高位公平就是在“三高一优”的公平基础上,对教育公平的举措更加深化细化,实现更高质量的公平。所谓全面公平就是在继续重点关注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基础上,兼顾推进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公平。所谓过程公平就是由主要关注和推进起点公平向关注和推进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并重的方向前进。所谓可持续公平就是不仅重视具体的推进教育公平的措施,也更加重视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和体制建设,重视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有机结合和系统配套,使推进教育公平成为更有效的、制度化的和可持续的发展过程。
江苏近期推进教育公平的新目标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完善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和机制,着重推进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个一样”。
加大教育投入,主要是依靠省级财政和地方政府,此外还应继续鼓励社会多元化办学,吸收民间资金,要充分运用WTO中关于教育资本投入的条款,引入国外资金,并且尽力吸引国内外公益组织和“第三部门”提供资金。完善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和机制,除了继续完善特殊群体的帮扶体系以及继续完善多元化办学机制外,特别要重视逐步健全教育公平的保障、评价和监督制度,尤其要尽快建立省级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六个一样”,最好能建立“六个一样”的目标体系。其中特别要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教师素质,做好教师结构的协调工作,真正落实“六个一样”。
只要我们认真领会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教育公平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努力工作,就一定能更好地推进江苏教育公平,早日实现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
作者系江苏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