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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改革创新,建设活力小城镇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小城镇建设。二是加强制度设计,制定出台了指导小城镇发展的《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和29项配套措施,共下放19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形成了“1+N”改革政策体系。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实施“千名干部驻镇工程”,与高校、职校合作订单培养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紧缺人才,加强对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年轻人参与到城镇化建设当中,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队伍。四是集聚要素资源,推动镇域周边村庄整合归并,优化行政区划和空间布局,集聚发展要素。
(二)坚持统筹推进,建设共享小城镇
统筹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以镇带村、以村促镇的发展思路,形成1个小城镇带动多个美丽乡村建设的“镇村联动”发展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和民生保障等28类项目的小城镇“8+X”项目和以“六个小康”行动计划为基础的“6+X”项目建设。以“镇村联动”平台为重点,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小城镇
依托独特的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全力打造以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地方风物为特色的绿色小镇。出台了全国首部绿色小城镇评价地方标准。实施“一镇一风貌”建设,推动“一镇一业”发展,让小城镇的生活幸福美好,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切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
(四)坚持开放带动,建设开放小城镇
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推动贵州省小城镇与国内外小城镇在经济、文化、贸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示范小城镇招商引资推荐活动,加强政金合作,促进示范小城镇开放发展。
(五)坚持民生为本,建设小康小城镇
在全国率先开展以镇为单位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制定了《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以镇为单位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扶贫开发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示范小城镇全面小康进程。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小城镇特色更加鲜明
贵州省将特色发展理念融入小城镇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传承等各个方面,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特色风貌为亮点,依托地理、生态、文化资源,加快创建一批旅游小镇、白酒小镇、茶业小镇、数字小镇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实现让各类特色小城镇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二)人口集聚功能显著提升
贵州省始终把小城镇作为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的重要抓手,千方百计推动小城镇人口集聚。2016上半年,100个示范小城镇新增企业(含个体户)2415家,新增城镇人口3.97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口3.8万人,吸纳人口就业能力大幅提升。
(三)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
贵州省把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切实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截至2016年上半年,100个示范小城镇累计完成項目建设投资约1330亿元,建成“8+X”项目4300多个,107个示范小城镇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联络线连接,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8万套。
(四)镇域经济实力快速提升
贵州省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镇域经济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强劲“引擎”。2013—2014年,全省示范小城镇工业总产值、旅游总收入、农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8.5%、21.4%、12.4%、39%。
(一)坚持改革创新,建设活力小城镇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小城镇建设。二是加强制度设计,制定出台了指导小城镇发展的《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和29项配套措施,共下放19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形成了“1+N”改革政策体系。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实施“千名干部驻镇工程”,与高校、职校合作订单培养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紧缺人才,加强对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年轻人参与到城镇化建设当中,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队伍。四是集聚要素资源,推动镇域周边村庄整合归并,优化行政区划和空间布局,集聚发展要素。
(二)坚持统筹推进,建设共享小城镇
统筹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以镇带村、以村促镇的发展思路,形成1个小城镇带动多个美丽乡村建设的“镇村联动”发展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和民生保障等28类项目的小城镇“8+X”项目和以“六个小康”行动计划为基础的“6+X”项目建设。以“镇村联动”平台为重点,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小城镇
依托独特的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全力打造以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地方风物为特色的绿色小镇。出台了全国首部绿色小城镇评价地方标准。实施“一镇一风貌”建设,推动“一镇一业”发展,让小城镇的生活幸福美好,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切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
(四)坚持开放带动,建设开放小城镇
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推动贵州省小城镇与国内外小城镇在经济、文化、贸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示范小城镇招商引资推荐活动,加强政金合作,促进示范小城镇开放发展。
(五)坚持民生为本,建设小康小城镇
在全国率先开展以镇为单位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制定了《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以镇为单位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扶贫开发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示范小城镇全面小康进程。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小城镇特色更加鲜明
贵州省将特色发展理念融入小城镇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传承等各个方面,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特色风貌为亮点,依托地理、生态、文化资源,加快创建一批旅游小镇、白酒小镇、茶业小镇、数字小镇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实现让各类特色小城镇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二)人口集聚功能显著提升
贵州省始终把小城镇作为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的重要抓手,千方百计推动小城镇人口集聚。2016上半年,100个示范小城镇新增企业(含个体户)2415家,新增城镇人口3.97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口3.8万人,吸纳人口就业能力大幅提升。
(三)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
贵州省把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切实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截至2016年上半年,100个示范小城镇累计完成項目建设投资约1330亿元,建成“8+X”项目4300多个,107个示范小城镇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联络线连接,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8万套。
(四)镇域经济实力快速提升
贵州省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镇域经济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强劲“引擎”。2013—2014年,全省示范小城镇工业总产值、旅游总收入、农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8.5%、21.4%、1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