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土地资源的日渐萎缩,不仅活人生存和居住的地方日渐紧张,死人墓葬所需位置也日益窘迫,墓穴价格水涨船高,甚至形成了利益颇丰的墓穴地产行业。但迫于相关法律政策的限制,公墓也开始“变身”,河北省白沟新区圈地800亩的新建公墓,被某领导更名为“坟墓聚集区”。
河北省白沟新区南刘庄村附近,一个占地800亩名为“祥息陵”的公墓,已经基本完工。公墓的北门前有个牌楼,牌楼两侧分别有一个殿堂,大门内,有几个工人正在施工。进入墓区可以看到凌乱排列的新葬坟墓,向远处望去却看不到墓地的南墙。两条交叉的水泥路将眼前这篇土地分成四块,其中有一小块地被整理得非常干净,铺着专用草坪,周边被柏松围起,看上去或许是被单独划出的一块家族墓穴。在围起的这片土地上,除了墓穴、荒草,还有残留的玉米秸秆。
墓区大门外左侧的办公室里,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白沟镇政府建的,具体一个穴位多少钱现在还没有定。墓区规划用地共计800亩,有500亩是南刘庄村的,其余是白一、白二等几个村的。一亩地给村里四五万,这里面除了一百亩地向外出售墓穴外,其余都卖给了各村,一亩地得八九万吧,将来谁来管理还没有确定。
对此,南刘庄村一位村民对记者说:“这是为了建公墓今年才圈起来的地,但两年前村委会就收回去,不让老百姓种了。路北的虽然没有被圈占,但也已经被村委会承包给外地人种了。将近3年了,没有任何说法,也不给老百姓补偿。去年每人给了150元,今年是老百姓闹得不行,每人给了1000元。当时说是把地卖了或承包给别人,赚点钱给村民建楼房,现在3年了,钱也不见,楼房也不见,土地却被圈起来建了公墓。这样做老百姓是十万个不同意,这些地原本都是经过几代人改良出来的水浇地。”
国家相关法令明令禁止在耕地建设公墓,但这种违法行为缘何会在白沟新区公然上演呢?
白沟新区农村管理局局长张仲桥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首先,白沟被保定规划为白沟新区后,其人口和面积在不断地增加和扩展,新区的建设必然会出现一些原有坟墓的迁移;另外,主要是为南刘庄、北刘庄村新民居建设腾地方,南北刘庄的新民居之所以到现在没有开工,就是因为这里有一百多亩地是回族的墓区;再者,南北刘庄新民居的建设所需资金,可以通过将这部分土地以墓地的形式出租给外村获取收益的方式得到解决。
张局长一再强调,这个墓区不叫公墓,也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只是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各村自行组织,形成这么一个坟墓聚集区,虽然有部分对外出租,但所得利润都将用来建设新民居,因此这不能叫盈利。
关于民政部门的审批和国土部门的土地手续问题,张局长表示:因为这不是公墓所以不需要审批登记,至于土地手续的问题,因为都是各村自愿组织的,因为并非公墓,即便是村民将死者埋在自家地里也需要占地,现在只是把他们集中起来,实际上并没有多占土地,南北刘庄新民居建好后,旧村复耕还会腾出更多的耕地。
张局长最后强调:“这件事我总觉得是一件好事,政府没有持反对意见,应该是可行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白沟新区农村管理局实际上也分管了民政部门的所有工作,当然包括公墓建设的审批,同时也分管着水利工作。
用农村管理局张局长的话说:“给南北刘庄建新民居就是为了让村民搬离河道,也是为了促进防洪排涝工作的实施,这是得到省级水利部门在资金上支持的”。但让人不解的是,活人没搬出来,死人却要住进去,而且建公墓占地的补偿款已有一部分被南刘庄村集体修道挪用,既然村民很快将搬离这里,为什么还要不惜挪用土地补偿款为村民修道呢?
仅凭一个富有创意的更名,就轻巧地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打了个擦边球。如此创意究竟是为活人腾空间,还是借死人谋利益?
河北省白沟新区南刘庄村附近,一个占地800亩名为“祥息陵”的公墓,已经基本完工。公墓的北门前有个牌楼,牌楼两侧分别有一个殿堂,大门内,有几个工人正在施工。进入墓区可以看到凌乱排列的新葬坟墓,向远处望去却看不到墓地的南墙。两条交叉的水泥路将眼前这篇土地分成四块,其中有一小块地被整理得非常干净,铺着专用草坪,周边被柏松围起,看上去或许是被单独划出的一块家族墓穴。在围起的这片土地上,除了墓穴、荒草,还有残留的玉米秸秆。
墓区大门外左侧的办公室里,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白沟镇政府建的,具体一个穴位多少钱现在还没有定。墓区规划用地共计800亩,有500亩是南刘庄村的,其余是白一、白二等几个村的。一亩地给村里四五万,这里面除了一百亩地向外出售墓穴外,其余都卖给了各村,一亩地得八九万吧,将来谁来管理还没有确定。
对此,南刘庄村一位村民对记者说:“这是为了建公墓今年才圈起来的地,但两年前村委会就收回去,不让老百姓种了。路北的虽然没有被圈占,但也已经被村委会承包给外地人种了。将近3年了,没有任何说法,也不给老百姓补偿。去年每人给了150元,今年是老百姓闹得不行,每人给了1000元。当时说是把地卖了或承包给别人,赚点钱给村民建楼房,现在3年了,钱也不见,楼房也不见,土地却被圈起来建了公墓。这样做老百姓是十万个不同意,这些地原本都是经过几代人改良出来的水浇地。”
国家相关法令明令禁止在耕地建设公墓,但这种违法行为缘何会在白沟新区公然上演呢?
白沟新区农村管理局局长张仲桥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首先,白沟被保定规划为白沟新区后,其人口和面积在不断地增加和扩展,新区的建设必然会出现一些原有坟墓的迁移;另外,主要是为南刘庄、北刘庄村新民居建设腾地方,南北刘庄的新民居之所以到现在没有开工,就是因为这里有一百多亩地是回族的墓区;再者,南北刘庄新民居的建设所需资金,可以通过将这部分土地以墓地的形式出租给外村获取收益的方式得到解决。
张局长一再强调,这个墓区不叫公墓,也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只是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各村自行组织,形成这么一个坟墓聚集区,虽然有部分对外出租,但所得利润都将用来建设新民居,因此这不能叫盈利。
关于民政部门的审批和国土部门的土地手续问题,张局长表示:因为这不是公墓所以不需要审批登记,至于土地手续的问题,因为都是各村自愿组织的,因为并非公墓,即便是村民将死者埋在自家地里也需要占地,现在只是把他们集中起来,实际上并没有多占土地,南北刘庄新民居建好后,旧村复耕还会腾出更多的耕地。
张局长最后强调:“这件事我总觉得是一件好事,政府没有持反对意见,应该是可行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白沟新区农村管理局实际上也分管了民政部门的所有工作,当然包括公墓建设的审批,同时也分管着水利工作。
用农村管理局张局长的话说:“给南北刘庄建新民居就是为了让村民搬离河道,也是为了促进防洪排涝工作的实施,这是得到省级水利部门在资金上支持的”。但让人不解的是,活人没搬出来,死人却要住进去,而且建公墓占地的补偿款已有一部分被南刘庄村集体修道挪用,既然村民很快将搬离这里,为什么还要不惜挪用土地补偿款为村民修道呢?
仅凭一个富有创意的更名,就轻巧地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打了个擦边球。如此创意究竟是为活人腾空间,还是借死人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