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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课程思政主要指借助通识课、专业课等课程而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挖掘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资源来构建全新的课程体系,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全员育人的教育态势。然而在应用型本科高校构建课程思政的过程中,却存在思政能力、德育意识及资源挖掘等层面的问题,难以切合时代发展对高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及实践型人才的要求。对此,本文以税法课程为例,探究课程思政的内涵与特征,明确课程思政建设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税法课程
中图分类号:G641;D91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05-00-02
强化和改善大学生思政教育是党和国家对高等院校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效率的重要举措。2016年,党中央在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各类课程应与思政理论课协同发展,明确课程思政的价值意蕴与基本内涵,将思政教育工作融入高校办学、学生培养及校园建设的全过程中,使思政教育工作在紧密联系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基础上,获得理论与实践上的优化和升华。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过程中,高校可将思政教育的具体要求、育人规律、教育原则与各课程相对接、相匹配、相融合,探究课程思政建设的新方向与新道路,提升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效性,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
一、课程思政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首先,課程思政的内涵。课程思政拥有较为复杂的理论内涵,是较为凝练、高度概括的教学理念,由“课程”与“思政”两部分组成。其含义是借助高校所有的通识课、专业课、思政课等课程重构思政教育网络,挖掘各类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素,拓宽思政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然而课程思政并非简单地将其他课程作为高校思政教育的媒介或载体,而是通过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资源,使其与思政教育成为相互映衬而又相互独立的整体。简而言之,课程思政就是赋予外围课程“思想政治意味”,使思政课程延伸到各类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中的育人理念[1]。在这个过程中,课程思政能够使各类课程的内涵及机理渗透到思政教育的不同环节中,因而在学生教育、学科建设上,思政课与通识课、专业课可共享、共用、共商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及教学体系,使思政教育与各类课程成为系统的整体。并且在功能明确与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拓展思政课程与各类课程的教育渠道、优化教育环境,发挥各教育工作的资源整合、共享及互助的作用。其次,课程思政的特征。课程思政拥有鲜明的潜隐性和融合性特征。其一潜隐性。课程思政的潜隐性主要体现在实践课程、通识课程及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资源与思政元素中,能够通过通识修养和专业技能等内容,潜移默化地呈现思政知识、理念及思想。因此,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过程中,专业教师、通识教师及实践教师应积极、自主地挖掘课程中的思政资源、思政元素,并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思政教育。其二是融合性。课程思政要求思政课程与各类课程中的各主体、各要素、各知识相融合,并使思政资源、思政元素与各类课程的内容、知识切实地融合起来,实现集约化、一体化的融合效果。并且,各课程教师在传授学科知识的过程中,应明确本课程所潜藏的价值引领,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内容相融合[2]。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问题
(一)任课教师缺乏较高的德育意识
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各类课程既包含了哲学、史学、文学等人文学科,又涵盖工程技术、医学、数理化等社会学科。人文学科倾向于传授、挖掘世界发展、社会发展及人类价值等思政教育内容。自然社会学科则倾向于传授操作技能、实验方法及处事作风等,然而该内容却缺乏较为明确的价值判断,难以与思政教育相联系。而且,部分教师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过程中难以认识到思政教育对国家、社会、学生的健康发展有难以替代的意义,无法领悟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进而缺乏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把握,出现了解不够,认识片面等认知问题。个别教师由于受西方意识形态与社会多元思潮的影响,频繁出现政治方向错误、理想信念薄弱、政治意识不牢固等问题,进而无法通过立德树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立场,并且这种问题在理工教师中较为明显。
(二)任课教师思政能力薄弱
各课程教师应拥有较高的思政能力,应具备马克思主义思想及能力,应在立德树人的视域下,自主地、积极地将思政知识呈现给学生。然而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任课教师却存在思政能力薄弱的问题,导致课程思政建设乏力、效果不够明显。这里的思政能力主要指科任教师挖掘及利用思政资源的能力。如果教师缺乏思政能力,将导致课程思政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受到影响,难以发挥课程思政的育人功能[3]。甚至出现课程思政的显性教育迁移到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中的问题,严重影响思政教育的均衡性与稳定性,难以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思政理论知识,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和政治素质,甚至导致学生出现“厌恶”“反感”思政知识等不良情绪。
(三)思政资源挖掘不够充分
现阶段,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科任教师由于缺乏对思政理论或思想的深入理解,只能浅显地讲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理论及道德理论等内容,难以深入挖掘本课程中所蕴含的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及理想信念等思政资源。进而无法结合社会主义制度、理论、道路及文化,提供适合我国国策、国情的道德教育、爱国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内容。此外,部分科任教师由于存在因循守旧的思想,过度关注抽象的理论知识,忽视人文情感的价值,导致思政资源挖掘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影响,从而使其所挖掘的思政资源难以切合课程思政的建设诉求,无法满足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诉求。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的实施路径
(一)加大师资建设力度
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中至关重要的专业课程,是构建在审计学、经济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及会计基础上的专业课程,能够结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随时调整教学内容,需要教师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政治素质,帮助学生掌握并理解各类税法制度及各税种的计算方法、计税依据。然而在课程思政的背景下,税法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与个人素质,在传授学生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的过程中,提高对学生的精神指引与道德引导。应在理解课程思政的基础上,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应组织税法教师开展有关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学习活动,加强政治素养培养力度,明确教师评价标准,突出教师政治素养、人文素养、道德修养、理想信念及政治方向在教师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其次,纠正个别教师的错误倾向及思想问题,要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帮助教师掌握抵御西方错误思想、不良言论的能力,引导教师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 (二)构建协同沟通机制
税法课程涉及经济学、财务会计、审计学等理论知识,蕴含着丰富的思政资源与思政元素。然而税法教师缺乏对思政原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深入认识,导致思政资源、元素挖掘的质量受到影响。对此,应用型本科高校应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协同沟通机制,通过思政教师的指引与引导,帮助税法教师更好地挖掘和应用思政资源和思政元素。首先,构建以思政教师为主体的课程思政工作小组,评价并考核税法教师挖掘及利用思政资源的质量。其次,构建网络沟通平台,帮助税法教师将思政资源挖掘中所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更及时地反馈给思政教师。最后,构建教学交流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有关课程思政建设的交流会议,明确税法教师在课程开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的应对方法。
(三)提高资源挖掘质量
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教师挖掘思政资源的能力有限,与其薄弱的思政能力存在紧密联系,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构建协同沟通机制,能够有效提升税法教师挖掘和利用思政资源的质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然而在宏观层面上,还存在诸多影响因素[4]。譬如课程性质、教育体系、保障机制等。因此,应用型本科高校首先应构建“挖掘思政资源的标准体系”,從学科性质、人文意蕴及专业发展等层面出发,深入挖掘其中所蕴含的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理想信念等思政资源。譬如税法课程的挖掘标准应包括职业发展所面临的思想问题、税法课程所蕴含的道德因素、伦理因素及政治因素等。其次,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譬如税法课程中的道德因素和法律因素,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对此,高校应根据不同资源的紧密程度、关联程度,筛选出优质的思政元素与思政资源。
四、结语
课程思政是我国优化并改进思政教育工作的抓手和举措,能够实现思政教育的全人、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目标。然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构建课程思政体系时,却面临育人意识、思政能力及课程资源等层面的问题。对此,高校应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构建师资队伍、协同机制及资源挖掘标准等方式,可更好地提高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效性与有效性,推动我国思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妍,等.借鉴工程认证OBE理论,构建“课程思政”的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体系[J].科技与创新,2019(23):138-139.
[2]王学俭,石岩.新时代课程思政的内涵、特点、难点及应对策略[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1(2):50-58.
[3]刘英琦.校本课程开发“五环双锥模式”的构建——以化学校本课程开发为例[J].教育科学论坛,2018(16):46-49.
[4]敖祖辉,王瑶.高校“课程思政”的价值内核及其实践路径选择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9,37(3):128-132.
(责任编辑:张咏梅)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税法课程
中图分类号:G641;D91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05-00-02
强化和改善大学生思政教育是党和国家对高等院校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效率的重要举措。2016年,党中央在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各类课程应与思政理论课协同发展,明确课程思政的价值意蕴与基本内涵,将思政教育工作融入高校办学、学生培养及校园建设的全过程中,使思政教育工作在紧密联系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基础上,获得理论与实践上的优化和升华。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过程中,高校可将思政教育的具体要求、育人规律、教育原则与各课程相对接、相匹配、相融合,探究课程思政建设的新方向与新道路,提升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效性,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
一、课程思政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首先,課程思政的内涵。课程思政拥有较为复杂的理论内涵,是较为凝练、高度概括的教学理念,由“课程”与“思政”两部分组成。其含义是借助高校所有的通识课、专业课、思政课等课程重构思政教育网络,挖掘各类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素,拓宽思政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然而课程思政并非简单地将其他课程作为高校思政教育的媒介或载体,而是通过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资源,使其与思政教育成为相互映衬而又相互独立的整体。简而言之,课程思政就是赋予外围课程“思想政治意味”,使思政课程延伸到各类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中的育人理念[1]。在这个过程中,课程思政能够使各类课程的内涵及机理渗透到思政教育的不同环节中,因而在学生教育、学科建设上,思政课与通识课、专业课可共享、共用、共商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及教学体系,使思政教育与各类课程成为系统的整体。并且在功能明确与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拓展思政课程与各类课程的教育渠道、优化教育环境,发挥各教育工作的资源整合、共享及互助的作用。其次,课程思政的特征。课程思政拥有鲜明的潜隐性和融合性特征。其一潜隐性。课程思政的潜隐性主要体现在实践课程、通识课程及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资源与思政元素中,能够通过通识修养和专业技能等内容,潜移默化地呈现思政知识、理念及思想。因此,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过程中,专业教师、通识教师及实践教师应积极、自主地挖掘课程中的思政资源、思政元素,并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思政教育。其二是融合性。课程思政要求思政课程与各类课程中的各主体、各要素、各知识相融合,并使思政资源、思政元素与各类课程的内容、知识切实地融合起来,实现集约化、一体化的融合效果。并且,各课程教师在传授学科知识的过程中,应明确本课程所潜藏的价值引领,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内容相融合[2]。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问题
(一)任课教师缺乏较高的德育意识
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各类课程既包含了哲学、史学、文学等人文学科,又涵盖工程技术、医学、数理化等社会学科。人文学科倾向于传授、挖掘世界发展、社会发展及人类价值等思政教育内容。自然社会学科则倾向于传授操作技能、实验方法及处事作风等,然而该内容却缺乏较为明确的价值判断,难以与思政教育相联系。而且,部分教师在课程思政建设的过程中难以认识到思政教育对国家、社会、学生的健康发展有难以替代的意义,无法领悟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进而缺乏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把握,出现了解不够,认识片面等认知问题。个别教师由于受西方意识形态与社会多元思潮的影响,频繁出现政治方向错误、理想信念薄弱、政治意识不牢固等问题,进而无法通过立德树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立场,并且这种问题在理工教师中较为明显。
(二)任课教师思政能力薄弱
各课程教师应拥有较高的思政能力,应具备马克思主义思想及能力,应在立德树人的视域下,自主地、积极地将思政知识呈现给学生。然而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任课教师却存在思政能力薄弱的问题,导致课程思政建设乏力、效果不够明显。这里的思政能力主要指科任教师挖掘及利用思政资源的能力。如果教师缺乏思政能力,将导致课程思政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受到影响,难以发挥课程思政的育人功能[3]。甚至出现课程思政的显性教育迁移到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中的问题,严重影响思政教育的均衡性与稳定性,难以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思政理论知识,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和政治素质,甚至导致学生出现“厌恶”“反感”思政知识等不良情绪。
(三)思政资源挖掘不够充分
现阶段,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科任教师由于缺乏对思政理论或思想的深入理解,只能浅显地讲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理论及道德理论等内容,难以深入挖掘本课程中所蕴含的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及理想信念等思政资源。进而无法结合社会主义制度、理论、道路及文化,提供适合我国国策、国情的道德教育、爱国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内容。此外,部分科任教师由于存在因循守旧的思想,过度关注抽象的理论知识,忽视人文情感的价值,导致思政资源挖掘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影响,从而使其所挖掘的思政资源难以切合课程思政的建设诉求,无法满足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诉求。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的实施路径
(一)加大师资建设力度
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中至关重要的专业课程,是构建在审计学、经济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及会计基础上的专业课程,能够结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随时调整教学内容,需要教师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政治素质,帮助学生掌握并理解各类税法制度及各税种的计算方法、计税依据。然而在课程思政的背景下,税法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与个人素质,在传授学生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的过程中,提高对学生的精神指引与道德引导。应在理解课程思政的基础上,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应组织税法教师开展有关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学习活动,加强政治素养培养力度,明确教师评价标准,突出教师政治素养、人文素养、道德修养、理想信念及政治方向在教师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其次,纠正个别教师的错误倾向及思想问题,要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帮助教师掌握抵御西方错误思想、不良言论的能力,引导教师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 (二)构建协同沟通机制
税法课程涉及经济学、财务会计、审计学等理论知识,蕴含着丰富的思政资源与思政元素。然而税法教师缺乏对思政原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深入认识,导致思政资源、元素挖掘的质量受到影响。对此,应用型本科高校应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协同沟通机制,通过思政教师的指引与引导,帮助税法教师更好地挖掘和应用思政资源和思政元素。首先,构建以思政教师为主体的课程思政工作小组,评价并考核税法教师挖掘及利用思政资源的质量。其次,构建网络沟通平台,帮助税法教师将思政资源挖掘中所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更及时地反馈给思政教师。最后,构建教学交流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有关课程思政建设的交流会议,明确税法教师在课程开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的应对方法。
(三)提高资源挖掘质量
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教师挖掘思政资源的能力有限,与其薄弱的思政能力存在紧密联系,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构建协同沟通机制,能够有效提升税法教师挖掘和利用思政资源的质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然而在宏观层面上,还存在诸多影响因素[4]。譬如课程性质、教育体系、保障机制等。因此,应用型本科高校首先应构建“挖掘思政资源的标准体系”,從学科性质、人文意蕴及专业发展等层面出发,深入挖掘其中所蕴含的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理想信念等思政资源。譬如税法课程的挖掘标准应包括职业发展所面临的思想问题、税法课程所蕴含的道德因素、伦理因素及政治因素等。其次,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譬如税法课程中的道德因素和法律因素,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对此,高校应根据不同资源的紧密程度、关联程度,筛选出优质的思政元素与思政资源。
四、结语
课程思政是我国优化并改进思政教育工作的抓手和举措,能够实现思政教育的全人、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目标。然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构建课程思政体系时,却面临育人意识、思政能力及课程资源等层面的问题。对此,高校应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构建师资队伍、协同机制及资源挖掘标准等方式,可更好地提高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效性与有效性,推动我国思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妍,等.借鉴工程认证OBE理论,构建“课程思政”的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体系[J].科技与创新,2019(23):138-139.
[2]王学俭,石岩.新时代课程思政的内涵、特点、难点及应对策略[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1(2):50-58.
[3]刘英琦.校本课程开发“五环双锥模式”的构建——以化学校本课程开发为例[J].教育科学论坛,2018(16):46-49.
[4]敖祖辉,王瑶.高校“课程思政”的价值内核及其实践路径选择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9,37(3):128-132.
(责任编辑:张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