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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治水,百姓点赞。肩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殷殷重托,今年年初,宁波再一次吹响了“五水共治”的集结号——向劣V类水发起全面围剿。对照全国“水十条”的任务和目标,宁波将提前三年完成相关剿劣任务。
全面剿劣,既是“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生态宜居、山海宜游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又一重要举措。然而,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宁波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做好剿劣这一治水系统工程?日前,宁波市环保局副局长、市“五水共治”办专职副主任周宏汉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记者:剿灭劣Ⅴ类水,是今年开春浙江省统一部署的第一场硬仗。2月13日,宁波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以最大决心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以最大力度加快打造美丽宁波。为何如此重视这项工作?其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周宏汉:我市境内现有河流7515条,小微水体4606条,纵横的河网和众多的溪流,为宁波增添了灵性和神韵。然而,经地毯式排查,发现我市尚有3个市控断面、24个县控断面和1210个小微水体为劣V类水。这些劣V类水就像是甬城山河的毒瘤,是阻碍实现“决不把违章建筑、污泥浊水、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拦路虎。
生态文明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而剿灭劣Ⅴ类水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宁波建设“名城名都”的必破之题。同时,落后产能比较密集的地方,往往也是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地方。彻底剿灭劣Ⅴ类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水岸同治、标本兼治,这也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淘汰落后产能的一种手段,能够为加快发展新产能提供空间。
“五水共治”开展三年多来,全市上下同欲治污水、齐心“清三河”,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但正如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唐一军所强调的,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治水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不能有一丝懈怠,必须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必须加大兵力、加猛火力、加快速度将“五水共治”推向纵深,以铁军精神荡涤一切污泥浊水,让宁波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质。
记者:在全市劣V类水的名单里,我发现了月湖的名字。月湖水体不黑、不臭,为何也被列为劣V类水?请问,评价劣V类水的标准是什么?它们又是如何产生的?
周宏汉:评价一条河流的水质是不是劣V类水,主要依据国家环保部印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这个标准里共有24项指标,评价的方法是采用一票否决法,即24项指标里,只要有1项指标超过V类水了,那么就可定性其为劣V类水。
月湖的确是劣V类水。劣V类水跟大家理解的不太一样,发黑、发臭的水,肯定是劣V类水,但是劣V类水,不一定发黑、发臭,也可能看起来很清澈、无异味,原因就是它的超标因子并不一定都会影响它的色泽和气味。宁波的水体,劣V类水的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和磷,月湖也是这种情况,所以月湖看起来不黑、不臭,但它就是劣V类水。
劣V类水产生的原因是综合性的。以象山县晓塘乡九龙江为例,导致九龙江成为劣V类水的原因至少有四个。一是生活污染源,污水管网覆盖率低,同时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九龙江沿岸分布有大量农田、耕地,化肥施作强度大,污染物遇雨水冲刷进入河道,并不断累积,造成水体氮、磷超标;三是工业企业污染,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污水未纳管,同时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对水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四是畜禽养殖污染,规模化养殖场粪液资源化程度不够高,缺乏有效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就地消纳,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记者:在治理劣V类水过程中,我们主要有哪些举措?
周宏汉:总体来看,宁波剿灭劣V类水要落实六大工程。第一项工程是“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2017年,全市计划创建34个镇乡(街道)“污水零直排区”。
第二项工程是河道清淤工程。编制并实施河塘湖庫清淤疏浚行动计划,2017年计划完成清淤1000万方。同时要求县级河道每5到6年实施一次清淤。
第三项工程是工业整治工程。重点开展电镀企业深度整治,着力解决酸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并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第四项工程是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市计划新增完成71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五项工程是排放口整治工程。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2017年年底前,新调整的市、县两级河长制河道入河排污口必须全面进行封堵或完成整治,落实销号管理。列入2017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镇乡(街道)依照创建工作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第六项工程是生态配水与修复工程。重点围绕劣V类水体和水质变差的河道实施精准补水,全市将完成23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任务,使每一条河流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标准。
记者:对劣V类水的整治,我们已经排出了时间表,应该说任务非常重。我们靠什么打赢这场“战役”?
周宏汉:是的。根据《宁波市劣V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市控劣V类断面今年7月底前消除,县控劣V类断面今年10月底前消除,其他劣V类水体今年12月底前消除。虽然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还是打出了“奋战两百天,剿灭劣V类水,誓夺大禹鼎”的口号。那我们靠什么来打赢这场“战役”呢?
剿灭劣Ⅴ类水,首先要完善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确保工作有人做、难题有人破、责任有人担。在2月13日召开的全市剿灭劣Ⅴ类水体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会议上,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与各区县(市)及有关功能园区的“一把手”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大家以“拎着乌纱帽干事”的担当抓落实,确保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治水成绩单。在此基础上,各地与所辖镇乡(街道)也陆续签订了责任书。 其次,剿劣行动要快速推行,离不开全市上下联动。按照“一点一策”要求,我市对3個市控、24个县控断面和1210个小微水体,逐一确定整治项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做到精准施策、精准破难、精准发力。同时,环保、科技、水利、城管、住建、规划、农业、渔业等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专业服务,确保每一个市控、县控劣Ⅴ类水断面的治理工作都有章有法。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今年我市预计投入的172.5亿元治水资金,80%以上都将用于剿灭劣V类水行动上。
第三,剿灭劣Ⅴ类水是一场覆盖全域的大会战,必须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形成上下齐心、各方联动、共抓治水的强大声势。为有效保障剿灭劣Ⅴ类水的资金需求,我市创新性地引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水。眼下,全省首个湖泊治理PPP项目正在月湖加紧施工。同时,动员百名市级治水专家、千余名机关干部、万名大小河长、十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投入治水行动。目前,市民对于剿灭劣V类水行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记者:就像您刚才说的,我们已经打出了“誓夺大禹鼎”的口号。但剿灭劣V类水,全省各地都在行动,宁波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周宏汉:我个人认为宁波市剿灭劣V类水工作中最出彩的是两个点。一个是“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改善水环境归根到底是污染源的治理,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是剿灭劣Ⅴ类水的关键所在。去年底,在北仑城中村截污纳管、海曙老小区雨污分流、镇海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慈溪涉水行业整治等精细化截污纳管试点基础上,宁波制定出台《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截污纳管为重点的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把宁波大市打造成为一个污水零直排区,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污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100%。今年的任务是完成34个镇乡(街道)的创建任务。
第二个亮点,就是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目前“河长制”管理模式已覆盖全市1941条镇乡级以上河道,并拓展到全市近6000条村级河道,形成河长领衔、各方联动、全民治水的大网络。同时,河长制基础工作还在不断深化。按照省级部署,宁波推进各地做好河长公示牌规范、入河排水口标识和河长APP上线工作,及时清理非法排污口。在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进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市领导担任市控、县控劣V类水体剿灭责任人,区县(市)党政领导对本地区剿劣工作负总责。
“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和河长制的落实,可以说是避免劣V类水再次反弹、实现水环境质量彻底改善和长效管理的根本手段。
记者:剿灭劣V类水行动开展至今,已有3个月,我们进展如何?下一步有哪些计划?
周宏汉: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剿劣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截至4月底,已有11条市、县控断面劣V类水实现动态“摘帽”,赢得了群众的不少赞誉。但受制于截污纳管等基础性设施建设的过程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的复杂性、群众生活方式转变的渐进性等因素的影响,水环境质量状况仍面临一定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剿灭劣Ⅴ类水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倒排时间表,查明污染原因,加大资金投入,理清项目清单,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剿劣任务如期完成。动员千名干部驻点督导,同时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成立市专家指导组,开展上门服务与技术培训。
针对劣Ⅴ类水断面,对上游及周边地区、工业聚集区进行地毯式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工业、农业环境违法行为,并发动媒体、群众监督举报,对破坏水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曝光和严肃查处。
同时,充分发挥河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各条河的管理与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以点带面不留死角,坚决防止反弹,展现宁波干部过硬的担当、过硬的素质、过硬的能力,还百姓一个水清流畅、山清水秀的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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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V类水基础知识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类别越高,水质越差。
Ⅰ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劣五类水,是指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
责任编辑:夏年泽
全面剿劣,既是“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生态宜居、山海宜游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又一重要举措。然而,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宁波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做好剿劣这一治水系统工程?日前,宁波市环保局副局长、市“五水共治”办专职副主任周宏汉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记者:剿灭劣Ⅴ类水,是今年开春浙江省统一部署的第一场硬仗。2月13日,宁波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以最大决心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以最大力度加快打造美丽宁波。为何如此重视这项工作?其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周宏汉:我市境内现有河流7515条,小微水体4606条,纵横的河网和众多的溪流,为宁波增添了灵性和神韵。然而,经地毯式排查,发现我市尚有3个市控断面、24个县控断面和1210个小微水体为劣V类水。这些劣V类水就像是甬城山河的毒瘤,是阻碍实现“决不把违章建筑、污泥浊水、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拦路虎。
生态文明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而剿灭劣Ⅴ类水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宁波建设“名城名都”的必破之题。同时,落后产能比较密集的地方,往往也是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地方。彻底剿灭劣Ⅴ类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水岸同治、标本兼治,这也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淘汰落后产能的一种手段,能够为加快发展新产能提供空间。
“五水共治”开展三年多来,全市上下同欲治污水、齐心“清三河”,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但正如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唐一军所强调的,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治水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不能有一丝懈怠,必须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必须加大兵力、加猛火力、加快速度将“五水共治”推向纵深,以铁军精神荡涤一切污泥浊水,让宁波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质。
记者:在全市劣V类水的名单里,我发现了月湖的名字。月湖水体不黑、不臭,为何也被列为劣V类水?请问,评价劣V类水的标准是什么?它们又是如何产生的?
周宏汉:评价一条河流的水质是不是劣V类水,主要依据国家环保部印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这个标准里共有24项指标,评价的方法是采用一票否决法,即24项指标里,只要有1项指标超过V类水了,那么就可定性其为劣V类水。
月湖的确是劣V类水。劣V类水跟大家理解的不太一样,发黑、发臭的水,肯定是劣V类水,但是劣V类水,不一定发黑、发臭,也可能看起来很清澈、无异味,原因就是它的超标因子并不一定都会影响它的色泽和气味。宁波的水体,劣V类水的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和磷,月湖也是这种情况,所以月湖看起来不黑、不臭,但它就是劣V类水。
劣V类水产生的原因是综合性的。以象山县晓塘乡九龙江为例,导致九龙江成为劣V类水的原因至少有四个。一是生活污染源,污水管网覆盖率低,同时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九龙江沿岸分布有大量农田、耕地,化肥施作强度大,污染物遇雨水冲刷进入河道,并不断累积,造成水体氮、磷超标;三是工业企业污染,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污水未纳管,同时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对水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四是畜禽养殖污染,规模化养殖场粪液资源化程度不够高,缺乏有效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就地消纳,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记者:在治理劣V类水过程中,我们主要有哪些举措?
周宏汉:总体来看,宁波剿灭劣V类水要落实六大工程。第一项工程是“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2017年,全市计划创建34个镇乡(街道)“污水零直排区”。
第二项工程是河道清淤工程。编制并实施河塘湖庫清淤疏浚行动计划,2017年计划完成清淤1000万方。同时要求县级河道每5到6年实施一次清淤。
第三项工程是工业整治工程。重点开展电镀企业深度整治,着力解决酸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并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第四项工程是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市计划新增完成71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五项工程是排放口整治工程。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2017年年底前,新调整的市、县两级河长制河道入河排污口必须全面进行封堵或完成整治,落实销号管理。列入2017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镇乡(街道)依照创建工作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第六项工程是生态配水与修复工程。重点围绕劣V类水体和水质变差的河道实施精准补水,全市将完成23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任务,使每一条河流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标准。
记者:对劣V类水的整治,我们已经排出了时间表,应该说任务非常重。我们靠什么打赢这场“战役”?
周宏汉:是的。根据《宁波市劣V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市控劣V类断面今年7月底前消除,县控劣V类断面今年10月底前消除,其他劣V类水体今年12月底前消除。虽然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还是打出了“奋战两百天,剿灭劣V类水,誓夺大禹鼎”的口号。那我们靠什么来打赢这场“战役”呢?
剿灭劣Ⅴ类水,首先要完善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确保工作有人做、难题有人破、责任有人担。在2月13日召开的全市剿灭劣Ⅴ类水体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会议上,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与各区县(市)及有关功能园区的“一把手”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大家以“拎着乌纱帽干事”的担当抓落实,确保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治水成绩单。在此基础上,各地与所辖镇乡(街道)也陆续签订了责任书。 其次,剿劣行动要快速推行,离不开全市上下联动。按照“一点一策”要求,我市对3個市控、24个县控断面和1210个小微水体,逐一确定整治项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做到精准施策、精准破难、精准发力。同时,环保、科技、水利、城管、住建、规划、农业、渔业等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专业服务,确保每一个市控、县控劣Ⅴ类水断面的治理工作都有章有法。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今年我市预计投入的172.5亿元治水资金,80%以上都将用于剿灭劣V类水行动上。
第三,剿灭劣Ⅴ类水是一场覆盖全域的大会战,必须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形成上下齐心、各方联动、共抓治水的强大声势。为有效保障剿灭劣Ⅴ类水的资金需求,我市创新性地引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水。眼下,全省首个湖泊治理PPP项目正在月湖加紧施工。同时,动员百名市级治水专家、千余名机关干部、万名大小河长、十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投入治水行动。目前,市民对于剿灭劣V类水行动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记者:就像您刚才说的,我们已经打出了“誓夺大禹鼎”的口号。但剿灭劣V类水,全省各地都在行动,宁波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周宏汉:我个人认为宁波市剿灭劣V类水工作中最出彩的是两个点。一个是“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改善水环境归根到底是污染源的治理,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是剿灭劣Ⅴ类水的关键所在。去年底,在北仑城中村截污纳管、海曙老小区雨污分流、镇海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慈溪涉水行业整治等精细化截污纳管试点基础上,宁波制定出台《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截污纳管为重点的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把宁波大市打造成为一个污水零直排区,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污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100%。今年的任务是完成34个镇乡(街道)的创建任务。
第二个亮点,就是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目前“河长制”管理模式已覆盖全市1941条镇乡级以上河道,并拓展到全市近6000条村级河道,形成河长领衔、各方联动、全民治水的大网络。同时,河长制基础工作还在不断深化。按照省级部署,宁波推进各地做好河长公示牌规范、入河排水口标识和河长APP上线工作,及时清理非法排污口。在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进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市领导担任市控、县控劣V类水体剿灭责任人,区县(市)党政领导对本地区剿劣工作负总责。
“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和河长制的落实,可以说是避免劣V类水再次反弹、实现水环境质量彻底改善和长效管理的根本手段。
记者:剿灭劣V类水行动开展至今,已有3个月,我们进展如何?下一步有哪些计划?
周宏汉: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剿劣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截至4月底,已有11条市、县控断面劣V类水实现动态“摘帽”,赢得了群众的不少赞誉。但受制于截污纳管等基础性设施建设的过程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的复杂性、群众生活方式转变的渐进性等因素的影响,水环境质量状况仍面临一定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剿灭劣Ⅴ类水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倒排时间表,查明污染原因,加大资金投入,理清项目清单,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剿劣任务如期完成。动员千名干部驻点督导,同时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成立市专家指导组,开展上门服务与技术培训。
针对劣Ⅴ类水断面,对上游及周边地区、工业聚集区进行地毯式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工业、农业环境违法行为,并发动媒体、群众监督举报,对破坏水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曝光和严肃查处。
同时,充分发挥河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各条河的管理与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以点带面不留死角,坚决防止反弹,展现宁波干部过硬的担当、过硬的素质、过硬的能力,还百姓一个水清流畅、山清水秀的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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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V类水基础知识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类别越高,水质越差。
Ⅰ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劣五类水,是指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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