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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7]17号)中“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记帐利率,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参考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12月公布”的规定.经研究,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年记帐利率为4.14%,按此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入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