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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海市2013年经济运行数据为基础,将公立医院医疗成本分为人员支出、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其他支出四大类,分别对四类成本进行测算,并对其补偿渠道进行分析。通过测算认为,在当前财政补助模式下,取消药品加成后,为保持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的可持续性,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为75.0亿元~116.9亿元,门急诊次均费用要增加10.6~27.7元,每住院床日费用要增加76.7~151.4元;医保总支出要增加15.1亿元~33.3亿元,约占2013年上海市医保基金结余的7.3%~16.1%,占当年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的2.2%~4.9%。因此,建议在综合考虑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群众整体负担的前提下,结合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开展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等措施,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