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于多方体系支持的助学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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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虽在我国有一定发展,但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银行在经营这一项业务时面临着社会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一系列风险。政府、银行、学校和社会必须通力合作,建立多方体系支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共同控制和规避这些风险,才能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成为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风险控制 机制
  [作者简介]李国章(1969- ),男,广东阳江人,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李敏(1978- ),男,湖北武汉人,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潘红(1981- ),女,广东河源人,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实习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广东广州510642)
  [课题项目]本文系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与控制研究——构建基于多方体系支持的助学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的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2007ZY003)
  [中图分类号]G40-01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32-0029-03
  
  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另一个特点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国教育制度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999年启动以来,已成为支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途径,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大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业务,银行本应该“从善如流”,但实际情况却是各家银行对这一制度都比较小心谨慎,甚至勉为其难。究其原因就是逾期还贷问题越来越突出,国家助学贷款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高风险领域。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借款学生毕业后不主动与银行保持联系的比例超过10%,有的甚至达到50%,平均违约率高达28.4%,贷款风险日益突出。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已经成为当前资助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析
  
  所谓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是指银行和学校在办理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引起资金和收入损失的可能性。助学贷款以贷款大学生未来收入的预期为前提。在申请贷款时,学生并没有固定的收入保障,银行要到学生毕业后才开始回收贷款,而且归还全部贷款的时间会因其就业状况的好坏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而助学贷款相对一般贷款而言,存在着更大的风险。按照风险产生的来源不同,助学贷款的风险一般可分为社会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政策风险等。
  1.来自社会系统的风险。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社会风险一方面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现阶段个人收入差距过大造成的,客观上使贫困大学生偿还能力不足,还款意愿不强。另一方面是由于整个社会的信用评估体系不健全所带来的,使得银行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估不足。第一,贷款学生毕业后收入有限,还贷能力不足。由于贷款对象的贫困性,对于银行来说,国家助学贷款贷出以后,必然面临贫困大学生是否有能力还款的问题。一种情况是,部分学生因就业形势严峻,未能及时就业而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就业单位效益较差、收入过低,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被迫违约。另一种情况是,即使贫困生在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但由于家庭贫困、亲人病患等,导致贫困生将其收入用于救济家庭而推迟归还贷款。贫困生能否还款及还款能力不足使国家助学贷款面临较大的信贷风险,助学贷款的唯一偿还资金来源就是贷款学生的未来收入,一旦贷款者无力偿付贷款,银行就无法收回贷款。第二,全国范围的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法制环境亟待改善。助学贷款作为一种小额信用贷款,需要一个成熟、高效的法律环境相配合。而在现阶段,由于人们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条款缺失、民事诉讼烦琐低效等,都会给信用贷款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全国范围内的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由于技术手段滞后,人口众多,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个人信用只能维系在道德水平上,相关法律约束的缺乏会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
  2.来自管理过程的风险。管理风险是指银行在办理助学贷款业务时,由于业务对象的特殊性和现有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经营管理难度加大而产生的风险。第一,银行、高校办理助学贷款的管理成本高的风险。随着高校扩招,高校人数激增,贫困生比例高达20%,有贷款需求的人越来越多。大量的学生贷款和复杂的办理手续使得贷款工作量加大,成本增加。另外,学生对贷款程序和各项要求非常陌生,使银行、高校用于对学生的贷款指导和诚信教育方面的投入较大。同时,贷后的管理费用较高,尤其是贷款出现问题后,债务追偿的费用较高,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与银行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投入相比较,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优惠利率,贷款期限越长,银行所获取的利润就越低,形成了高风险低回报的局面,银行面临较大的经营管理风险。第二,信息不对称带来管理上的风险。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实际存在着银行与高校、政府与高校、高校与学生、政府与银行四种合约关系。每种合约形成的前后,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特别是银行占有学生的信息极不充分,信息时常变更,银行在与学生的博弈中对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准确判断,从而导致追贷无门,给银行带来极大的风险。第三,人员流动带来的管理风险。作为大学生的借款人毕业后流动性较大,难以跟踪。其毕业后的工作去向、就业状况、调动情况都会给银行信贷管理增加难度,从而带来管理上的风险。另外,国家助学贷款在具体操作中缺少专业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技术服务,各执行机构缺乏健全的追贷操作机制,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大,各部门配合不够紧密,造成工作衔接上存在漏洞等,也使得助学贷款的管理风险增加。
  3.来自贷款人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银行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由于借款人道德缺失或扭曲,主观上骗取国家助学贷款,甚至恶意不偿还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第一,助学贷款用非其人。国家在2000年推出了无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了助学贷款的范围,但由于条件放宽,不少人把国家助学贷款视为政府提供的一项公益性质的政策性福利对待。因为助学贷款是贴息贷款,其利率相对较低,所以家境较好、条件优越的学生也积极申请贷款,有的甚至把已有的学费资金另作他用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有意拖欠学费。不符合贷款的学生加入贷款人的队伍,增加了贷款规模,也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国家助学贷款一旦被挤占挪用,就变得名不符实,势必难以对其实行有效的管理。第二,贷款人缺乏信用、法律意识。贷款人守信意识、法律意识差,还款主动性差,甚至有部分大学生认为助学贷款是个理财省钱的好机会,不贷白不贷,贷了慢慢还,能拖则拖,不到迫不得已不还。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情况难如人意,据调查,有约20%的学生没有思考过还款的问题,约6%的学生对将来能否按期偿还贷款信心不足。大学生信用意识、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国家助学贷款潜藏着较大的道德风险。
  4.来自制度设计缺陷的风险。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收益与风险应当成正比分布。然而,在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安排下助学贷款中获益各方的责权分配是不平衡的。首先,作为助学贷款中受益最大的学生,由于无须提供任何担保和抵押,在风险分担机制中不承担任何的职责。其次,作为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政府而言,是助学贷款的最大潜在受益者。助学贷款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其在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中的作用却十分有限,政府为助学贷款提供50%的利息补贴,同时承诺了对助学贷款呆坏账的核销。从理论上而言,这样的制度设计极大地降低了助学贷款的风险,但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呆账、坏账并不是马上可以核销的,而要银行去追,追不回来要写书面报告,得到批准才能核销,这样一来要等上好几年”。也就是说由于缺乏核销的具体规定,政府对于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的有限作用大打折扣。
  高等学校通过收取学费间接从助学贷款中取得了收益。助学贷款看似落到学生手里,其实不过是经学生之手打入了学校的财务账户。在高校获得这些收益的前提下,如何使高校也参与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是很重要的问题,其关键在于分配给高校与其收益均等的义务。如果高校仅仅负责助学贷款的宣传以及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其所承担的义务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在风险分担机制中的缺位。在助学贷款制度安排中,应尽快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在政府、高校、学生、银行四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风险。
  
  二、构建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综上所述,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的顺利开展,但是国家助学贷款从政策制定到具体办理实施,涉及面广,包括政府、银行、高校、学生个人、家庭等诸多方面(见31页图1)。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不仅仅是银行或高校单方面所能解决的,需要依靠社会各个层面共同承担。因此,必须构建一个全方位、基于多方体系支持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该机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政策支持——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为了让贫困学生能够享受到由财政提供贴息的助学贷款,当务之急首先需建立严格的贫困生衡量标准和认定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统一的贫困生衡量标准,供各地金融机构参照。其次是发挥生源地金融机构的作用。生源地的金融机构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够获取较为详细而又真实的资信信息,有利于开展就地贷款。实践证明,发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利于贷款本息的回收,能有效防止呆账和坏账,较好地起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作用,便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次,应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规定。如与法律部门协商,缩短死亡与失踪的认定时间,使银行呆坏账损失能及时得到处理。对国家助学贷款延期作出更灵活、更详细的规定。
  


  2.管理优化——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预警和监控机制。就银行而言,应把好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查关、贷款用途关和贷款使用关,确保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报送的及时性,使助学贷款工作在具体操作中不走样、不拖延、不应付,实行有效的全程监督,防患于未然。此外,银行要建立风险管理预警系统,有效地利用银行系统间全国联网的优势,相互建立代理查询制度,做到风险可知可控。高校应高度重视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做到“四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教育和贷款指导,主动与银行配合,主动承担义务。此外,在高校集中的地区还应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银行、财政、高校共同参与的协调小组,制订年度贷款指导性工作计划,协调好学校同银行以及同财政等部门的关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
  3.技术支持——尽早建立和健全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首先,切实加强“诚信为本”的公民道德教育,主要由学校行政部门及生源地政府部门、居委会或村委会、家庭成员及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新闻媒体也要积极配合,让贷款学生牢固树立信用观念。其次,贷款学生在毕业或中途离校时,需由校方出具诚信证明。可分若干级,并由贷款银行存入电子档案或登录到网上专页,用人单位以此作为录用与否的重要依据。对于无正当理由恶意逃债的人员,贷款银行可在无法联系或催促无效时,随时通过报刊和互联网发布逃债者个人相关信息,通过社会监督使恶意逃债者付出高昂的成本。第三,及早开发通用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软件,尽快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支付监测系统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源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为经办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技术支持。
   4.法律支持——引入国家助学贷款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规范银行、学校、贷款学生以及用人单位等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规范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都是由中央政府各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性规定,没有形成法律条文和一部专门的法律。而一些较早实行助学贷款制度的国家大多都制定了比较详细的专门法规。如美国1965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就是一部专门规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行为的法律。该法律就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延期还款、贷款减免、还款保证等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日本等国家和我国的香港地区也完善了助学贷款相关法律,日本的助学贷款拖欠率从1973年的46.7%下降到1985年的2.3%,香港的贷款拖欠率长期稳定在低于1%的水平。因此,必须尽早制定专门法律,对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如对不能及时或足额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学生,按照合同规定依法起诉并惩罚,一是可以考虑在媒体及相关信息网上公布其名单;二是对违约失信的学生应禁止其升学和继续深造;三是银行在处理违约贷款时,可以通过违约人的工作单位,依法强制性地从其工资中予以扣除。
  5.机制支持——采取灵活的发放和回收方式,让学生有多种选择。困难学生的情况各不相同,贫困生中还有“特困生”,银行可以多渠道、多形式、多机构办理助学贷款发放。允许学生自选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方式,在贷款收回时,也可由借款学生与银行共同协商,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以缓解贫困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压力。此外,在贷款归还方面可以建立一套动态考核机制,一是将助学贷款的归还和奖学金制度相结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一定的利率优惠;二是针对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和收入情况,实行不同的偿还政策;三是建立一套贷款回收的激励机制,确保贷款的足额收回。由于目前大学生就业比较困难,难免有部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生不能就业,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不妨让这些大学生到特定的社区或边远地区服务,通过有偿服务,将所得劳动报酬划至银行账户,工作时间按所欠贷款金额折算,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6.教育支持——切实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守信观念直接影响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学校要加强对助学贷款生的诚信教育。一方面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要通过道德教育、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个人信誉。同时要加强人格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贷款上学是体验自尊、锻炼自立能力、培养和展示优秀品德的一个机会;另一方面,学校要为贷款学生开设金融信用、法规课程或专题讲座,加强信用理论和法律意识的教育。通过相关课程和专题讲座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知识,充分认识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以及个人失信的危害性,激发学生内在的信用观念,强化其诚实守信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孙晓静.我国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评析[J].高教探索,2006(4):29-31.
  [2]霍爱玲.国家助学贷款风险与控制[J].西安财经学院报,2004(2).
  [3]安云初.浅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主要来源及化解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7(1).
  [4]张君维,周振军.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析和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4(11).
  [5]陈颖.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与控制[J].财政金融,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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