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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逐渐进入了蓬勃发展的阶段,并且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受到社会各界普遍的关注和认可。那么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就必须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和相关的制度规范,加大监督的力度,有效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进行。本文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能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必要性 核心原则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广泛关注。互联网金融因为其对不同的投资和借贷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因此,就注定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相对较高,那么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管就是显得很有必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的服务。
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以网络为依托,通过使用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由网络大数据和网络市场的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的匹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高度的对应性,为交融交易的双方实现风险的最低化、收益的最大化。互联网金融为大量用户提供了金融投资和借贷平台,大幅度减少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同时还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创造了很多的便捷。
1.在法律方面的风险。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逐渐发展起来,然而其由于各方面发展还不够成熟,也凸显出一些问题。由于相关法律不够完善,且没有较强的适用性,因此,很多工作的进行以及对相关人员工作行为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其有效的约束和规范,那么就很可能造成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趁机利用法律的疏漏而企图通过一些非正当的手段谋取利润,这样就会导致金融市场处于一片混乱的狀态,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2.在信息技术方面的风险。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如此发达的时代,互联网经济也随之发展起来,然而网络技术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比如计算机容易遭受病毒或者是黑客的侵入,导致系统瘫痪,便会导致金融的相关信息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将会直接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避免个体金融借贷行为存在着不理智的因素。互联网金融借贷主要是将网络信息进行匹配,从而使金融借贷双方的信息达到高度的对应,然而并不能完全保证信息的完全吻合和准确无误,没有任何误差。若没有做好有效的监管,那么势必会造成互联网金融始终处于一片非常混乱的状况,再加上个体金融借贷有一些非理智性的因素存在,会引发较大的损失。比如, P2P 网络借贷,投资人通过投资信用贷款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而网络环境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环境,无法有效保证其信用度,那么就会导致信用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大多数 P2P 网络借贷公司都表示会对借款人的信誉度进行严格的审核,实际上,审核工作是否能够有效的落实我们无从得知,万一借款人存在信用问题,那么投资人就不得不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由于借款人高额利息的的干扰从而会导致投资人无法对其做出准确的判断,那么将会导致较大的损失。
2.集体行为的不理智性对金融市场造成冲击。由于集体行为的不理智性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其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尤其是余额宝金融平台最为突出,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和资金存储的平台,同时还可以进行投资,进而在固定的时间内为投资者带来收益,投资人通过网络进行支付,如果投资人有不理智的行为发生时,集体会自动收回所有资金,这样也会不同程度的对金融市场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更甚者会使金融机构面临停业倒闭的危险。
3.互联网金融无法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承担。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有着较大的风险,而大多数金融项目以及理财产品都没有对风险进行一定的担保,往往销售人员在对这些产品进行销售的过程中做一些潜在的承诺,往往会使投资人对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概念和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差,致使问题一旦发生却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最终导致投资者不得不独自承担损失,如果风险较大,那么互联网金融市场根本不具备兑现承诺的能力,因此,销售者在初期对风险进行允诺也是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的。
4.互联网金融规模比较大,很多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互联网金融中投资者的数量和范围都比较繁多,万一有金融风险发生,互联网金融市场是不能够通过出清来解决任何问题的,如果投资者所投资的公司其中包含网络支付的业务内容,这样一来还将破坏金融系统中的各项基础设施。
5.互联网金融投资和消费存在着欺诈行为。互联网金融机构通常会推销一些具有较大风险的理财产品,只是大致介绍这些产品所产生的预期收入,却没有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详细的介绍,投资人根本对这项理财产品不够了解和熟悉,再加上也缺乏对相关理财知识的了解,往往只是一味的看中其高收益,造成最终的损失惨重。
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审慎监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着一些外部性的风险,因此必须通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从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时,要将互联网金融机构可能造成的危害、风险和负面外部性的因素进行有效的管控,真正落实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效能。互联网金融的外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类: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要想从根本上做好外部风险的管理工作,就必须在学习相关行业经验以及银行监管中的有效方法,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和控制。
2.对互联网进行行为监管。行为监管,包括对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参与者行为的监管,主要目的是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更安全、 公平和有效。在一定的意义上,行为监管是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营优化,主要内容如下。对互联网实行的行为监管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中相关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管理好金融机构中各项基础设施。全面维护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并将其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心来抓。此外,在经营阶段,还要严格管控股东、经营者和金融机构之间产生的及各项交易,从而有效防止出现侵占财产的不合法行为,全面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全面管理和控制好一些相关的资金和证券的交易和托管,提升金融交易的效率,有效避免风险的发生,管理好客户的资金,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汇总的资金进行有效的隔离,有效避免客户资金以不正当的方式被随意挪用的问题。还有就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互联网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金融管理结构,做好机构内部的管控措施,同时还要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安全保护体系,为金融机构各个设施的有序运行提供可靠的保证。
3.对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保护就是全面维护互联网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行为的有效监管才一定程度上和其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实质上属于一种行为监管。若金融信息的有效性难以得到保证,那么就会影响直接损害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动摇消费者的主权。全面进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最终目标和利益不一致,那么长期以来,互联网金融机构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
四、结语
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各方面发展不够完善的阶段,不应该采取自由方式的监管方式任其自由发展,而应该通过有效的监管方式,大力倡导互联网金融推陈出新,敢于走创新型的道路。而面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互联网金融要想实现安全可靠的自主运行,必须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模式,推动互联金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张圣.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时代金融,2016,23:25.
[2]蒋彬.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J].经贸实践,2016,06:22+24.
[3]谌岚.浅析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当把握的原则[J].经贸实践,2016,01:100-101.
[4]丁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商场现代化,2015,08:16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必要性 核心原则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广泛关注。互联网金融因为其对不同的投资和借贷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因此,就注定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相对较高,那么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管就是显得很有必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的服务。
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以网络为依托,通过使用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由网络大数据和网络市场的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的匹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高度的对应性,为交融交易的双方实现风险的最低化、收益的最大化。互联网金融为大量用户提供了金融投资和借贷平台,大幅度减少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同时还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创造了很多的便捷。
1.在法律方面的风险。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逐渐发展起来,然而其由于各方面发展还不够成熟,也凸显出一些问题。由于相关法律不够完善,且没有较强的适用性,因此,很多工作的进行以及对相关人员工作行为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其有效的约束和规范,那么就很可能造成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趁机利用法律的疏漏而企图通过一些非正当的手段谋取利润,这样就会导致金融市场处于一片混乱的狀态,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2.在信息技术方面的风险。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如此发达的时代,互联网经济也随之发展起来,然而网络技术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比如计算机容易遭受病毒或者是黑客的侵入,导致系统瘫痪,便会导致金融的相关信息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将会直接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避免个体金融借贷行为存在着不理智的因素。互联网金融借贷主要是将网络信息进行匹配,从而使金融借贷双方的信息达到高度的对应,然而并不能完全保证信息的完全吻合和准确无误,没有任何误差。若没有做好有效的监管,那么势必会造成互联网金融始终处于一片非常混乱的状况,再加上个体金融借贷有一些非理智性的因素存在,会引发较大的损失。比如, P2P 网络借贷,投资人通过投资信用贷款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而网络环境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环境,无法有效保证其信用度,那么就会导致信用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大多数 P2P 网络借贷公司都表示会对借款人的信誉度进行严格的审核,实际上,审核工作是否能够有效的落实我们无从得知,万一借款人存在信用问题,那么投资人就不得不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由于借款人高额利息的的干扰从而会导致投资人无法对其做出准确的判断,那么将会导致较大的损失。
2.集体行为的不理智性对金融市场造成冲击。由于集体行为的不理智性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其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尤其是余额宝金融平台最为突出,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和资金存储的平台,同时还可以进行投资,进而在固定的时间内为投资者带来收益,投资人通过网络进行支付,如果投资人有不理智的行为发生时,集体会自动收回所有资金,这样也会不同程度的对金融市场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更甚者会使金融机构面临停业倒闭的危险。
3.互联网金融无法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承担。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有着较大的风险,而大多数金融项目以及理财产品都没有对风险进行一定的担保,往往销售人员在对这些产品进行销售的过程中做一些潜在的承诺,往往会使投资人对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概念和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差,致使问题一旦发生却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最终导致投资者不得不独自承担损失,如果风险较大,那么互联网金融市场根本不具备兑现承诺的能力,因此,销售者在初期对风险进行允诺也是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的。
4.互联网金融规模比较大,很多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互联网金融中投资者的数量和范围都比较繁多,万一有金融风险发生,互联网金融市场是不能够通过出清来解决任何问题的,如果投资者所投资的公司其中包含网络支付的业务内容,这样一来还将破坏金融系统中的各项基础设施。
5.互联网金融投资和消费存在着欺诈行为。互联网金融机构通常会推销一些具有较大风险的理财产品,只是大致介绍这些产品所产生的预期收入,却没有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详细的介绍,投资人根本对这项理财产品不够了解和熟悉,再加上也缺乏对相关理财知识的了解,往往只是一味的看中其高收益,造成最终的损失惨重。
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审慎监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着一些外部性的风险,因此必须通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从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时,要将互联网金融机构可能造成的危害、风险和负面外部性的因素进行有效的管控,真正落实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效能。互联网金融的外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类: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要想从根本上做好外部风险的管理工作,就必须在学习相关行业经验以及银行监管中的有效方法,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和控制。
2.对互联网进行行为监管。行为监管,包括对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参与者行为的监管,主要目的是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更安全、 公平和有效。在一定的意义上,行为监管是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营优化,主要内容如下。对互联网实行的行为监管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中相关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管理好金融机构中各项基础设施。全面维护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并将其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心来抓。此外,在经营阶段,还要严格管控股东、经营者和金融机构之间产生的及各项交易,从而有效防止出现侵占财产的不合法行为,全面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全面管理和控制好一些相关的资金和证券的交易和托管,提升金融交易的效率,有效避免风险的发生,管理好客户的资金,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汇总的资金进行有效的隔离,有效避免客户资金以不正当的方式被随意挪用的问题。还有就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互联网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金融管理结构,做好机构内部的管控措施,同时还要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安全保护体系,为金融机构各个设施的有序运行提供可靠的保证。
3.对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保护就是全面维护互联网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行为的有效监管才一定程度上和其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实质上属于一种行为监管。若金融信息的有效性难以得到保证,那么就会影响直接损害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动摇消费者的主权。全面进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最终目标和利益不一致,那么长期以来,互联网金融机构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
四、结语
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各方面发展不够完善的阶段,不应该采取自由方式的监管方式任其自由发展,而应该通过有效的监管方式,大力倡导互联网金融推陈出新,敢于走创新型的道路。而面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互联网金融要想实现安全可靠的自主运行,必须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模式,推动互联金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张圣.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时代金融,2016,23:25.
[2]蒋彬.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J].经贸实践,2016,06:22+24.
[3]谌岚.浅析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当把握的原则[J].经贸实践,2016,01:100-101.
[4]丁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商场现代化,2015,0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