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码头上,木船向东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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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底下。”这是我写作了多年而一直没有杀青的一部虚构文本的开头。那个“我”便是少年的我,时常坐在码头上观望各种船只向东向西。我想象着有一天,从这里出发,向东或者向西。1981年夏天,我从这个码头上船,向西,向北,向县城;再乘车向南,向苏州。在木船逐渐驶离这个村庄时,我忽然觉得,村庄也像一条船,船上坐着我的同伴和我熟悉的乡亲。
   我想,我还是先简笔勾勒一下这座村庄的地图。在我们那儿,“村”和“庄”是区别开来的,“庄”是一个行政村的中心,庄以外的地方是农田和散落的“舍”。以前,比较殷实的人家住在庄上,住在舍上的多半是困难人家,庄上几乎都是瓦房,舍上几乎都是草房。因此,庄,是一个村的政治、经济、商业和文化中心。这些年来,以草房为主的舍差不多都翻新了,再也没有我小时候见到的那种草房子,南舍、北舍、东舍、西舍现在也像庄子了。
   这个庄的先人选择居住地是聪明的,庄的四周都是河流,河流之外都是农田。我所说的河,是庄前(也就是庄的南面)的河,所说的桥,是架在这条河上的桥,过了桥向南的路就通往公社、镇和县城。离开这个村庄去外地,都要从庄前走,过了桥再上路,路的南端是一条公路,右拐向西,是公社和镇;左转向东再向北是县城。
   庄上南北打通的巷子有四条,两边的按照方位分别称为“东头巷子”和“西头巷子”,中间的两条,东边的称为“大队巷子”,西边的称为“供销社巷子”。大队部处于庄的中心,是大地主家的建筑群,非常气派。我读小学校时,大队部和礼堂是连在一起的,学校在巷子的东侧;读初中时,学校搬迁到南舍,学校拆了,盖了新的礼堂,旧的礼堂拆了,成了一块空地。南面的旧礼堂拆了,大队部的东门封闭,开了南门,以前见不到阳光的大队部一下子亮堂了。
   大队部向南,是村民的住宅。再向南,靠近河边的高大建筑就是供销社了。前面两进房子是门市,后面一进是宿舍。我很少见过这么高大宽敞的平房。除了镇上的供销社,就数我们庄的供销社最大了,周围几个大队都是到这里来买东西。西边的巷子叫做“供销社巷子”,也见出当年计划经济时农村供销社的地位。因为供销社的房子特别高大,它的东山墙就成为天然的宣传阵地,比邻大队部,又是商业集散地,凡是要张贴的东西,都贴在这面墙上。
   在我离开这个村庄时,庄上还是这样的:找人说闲话在供销社门前,看布告专栏在大队巷南,办事到大队部去,看电影进大礼堂。这是多年的秩序。
   和现在的大学生比,我上大学的年龄显然大多了,但父母亲几乎还是把我当孩子,不知叮嘱我多少话。我提前一天往县城,翌日大早坐车去苏州。出门的时候,母亲说,等你们回来过年。说“你们”,是因为大弟弟也是那一年去南京读书,兄弟仨,两个出去了,再过两年,小弟弟也出门读书了。
   等我们回去过年,这一等就是半年。时间是熬过去的,不必说半年,更长也不是问题,在乡下最容易熬过去的就是时间。但跨过空间却很难,甚至没有什么可能。从江苏的东台到江苏的苏州,坐汽车是大半个整天,早上八点出发,下午三点到达。花这点时间不算什么,可父母亲就是不能轻易地从东台到苏州。那时一张单程车票不到四块钱,这个数字不仅对父母亲,对我们村上的人来说,都是个不小的数字。八十年代初的苏北乡村虽然开始有了点生气,但贫困仍然随着日出日落,没有作息。我到大学报到的当天夜间,同室的一个江苏如皋县的同学由他父亲陪着到了宿舍。他告诉我们,他父亲凌晨就起床了,骑自行车从如皋把他驮到了苏州。不坐汽车,省下了三块多钱。所以,读大学四年,很少有家长到学校来看自己的孩子,也很少有同学会在学期中间回家。我们都等着回去过年。
   寒假终于放了。提前订票时我盘算了一下,如果坐车到县城,需要到表姐家住一宿,第二天才能回家,既折腾人家也折腾我自己一夜;我索性买了去安丰镇的车票,到那里再转汽车,顺着安丰到时堰的公路,中途下车再走一段路,前后大约一个小时就能到家门口,坐在家里吃晚饭了。订好票,我写信给父母亲告知自己返乡的日程。那些年的寒假短,二十天不到,而且放得晚,差不多到了腊月底。我到安丰镇时,小站的公路上挤满了人,我下车后的第一趟车怎么也挤不上了。又等了一个小时,从县城路过来的汽车,在小站停了,门没开。卖票的工作人员和司机说了几句,车就开走了,车厢已经没有再上去一个人的空隙。这是最后一班。我提着一包行李,里面是带回来看的书,准备过年吃的一盒麻饼、两盒云片糕和半斤软糖。
   我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小站的人都走光了,我还站在那。三十里外的村上,父亲母亲还有两个弟弟都在等我。我知道他们都在等我。但没有电话可以打给他们,说我没赶上汽车,说我不知怎么回家。小站周围的灯亮了,我熟悉的乡镇夜景逐渐恢復在我的视野之中。如果正常乘车,我现在应该在自己家的灯光下。这时,有个中年人推着自行车走到我身边,问我去哪,他可以送我。我问他要多少钱,他说快要过年了,就三块钱吧。我再问可不可以便宜点,他说不能够再便宜了,快过年了,工钱不一样。他还说,现在是回乡过年的高峰期,你即使等到明天早上,从县城过来的车也不一定会停下来,这里不是始发站,何况你在镇上旅社住下来又要花钱。我出去读了半年书,读了半年《现代汉语》,普通话仍然不够标准,但回到家乡时一下子又没有能很快恢复讲方言,踏自行车的人肯定判断我是在外面工作的,终究不肯还价。但我口袋里确实只剩下两块钱零几分,坐不起他的自行车。这人看我不吭声,就失望地走开了。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楚,我到底步行了多少时间,终于走到了村口,走到了家门口。凛冽的寒风最初还能穿过我的后背,但很快从脚底开始升温,背后逐渐有汗。我庆幸自己这学期没有钱买皮鞋,去苏州时我带了一双凉鞋、一双布鞋和一双球鞋。从苏州出发时我就脱下布鞋换了球鞋,我知道家乡刚下过雪。如果像现在这样到哪穿着皮鞋,那天夜间我肯定走不了那么远的路。软软的鞋底贴着没有完全冻僵的地面,我始终快速地走着,我的膝盖知道半年的等待能否尽快地终止完全取决于我的步伐。我左右手不时换提背包,手累了就把背包搁在左右肩膀上。三十里路,我在东头,父母亲在西头,等我走到村桥头,就到家了。    听到有人在桥南叫我的小名,然后又朝桥北喊:“厚平回来了。”是我大姨的声音。
  “王尧回来了。”母亲在桥北说话了,她叫我的大名。
   当我现在这样叙述1982年寒假回家过年的情景时,依然记得自己心中不仅有对村庄的惦念,也有终于走出村庄的兴奋甚至荣耀。那时的内心,关于自己、村庄和未来的想象尚未成为后来常有的“现代化叙事”的一部分。
   在我要接近村庄时,我想起自己高中毕业从镇上回到村庄的那个晚上。在“安时路”的另一端就是时堰镇,我在这个镇上的高中毕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在我回到村庄之前,家住公社信用社的同学约了几个同学去他家吃饭,临结束,信用社主任出来这样对我们说。不仅是筵席,以前的一切都散了。回乡之路只有十五华里,但那时我觉得仿佛走过了自己的一生。1977年7月,这是一个不同于1982年冬天的晚上。天空明凈,所有的星星目送着我。田野、农舍、知了、青蛙、麻雀、蛇,一如既往在我的身旁身后。中学毕业了,我获得了自己的身份“回乡知青”。明天干什么,我不知道。我突然想起偷偷读过的《苦菜花》、《红旗谱》,一个人在这样的时候可能会去“闹革命”的。我和稀奇古怪的人物、事情遭遇,幻影像蠓虫一样飞来飞去。此后的几个夏天,我仿佛都在公社通往大队的路上行走。一个人在某个特定的阶段都有一个心理瓶颈,即使过去了,但突破瓶颈留下的痕迹终究难以消除,于是身上就有了“老年斑”。 从一座桥上走过时,我把脱下的短袖挂在水泥栏杆上,毫无目的地仰望天空俯视河水。我局促的内心越来越空旷,就像收割了稻子之后的土地,被耕耘过一遍,可麦子还没播种。回乡了。在十五岁那年离开村庄到镇上读完两年中学以后,我回乡了。——我正在写作中的小说所叙述到的日子差不多就是我十五岁之前的时光。当一只脚踏上庄前大桥时,我在想出路,心思已经离乡了,因为回到村庄不是我的出路,离开才有出路。
   许多年以后,至少是十多年以后,我看到了中央电视台的一部纪录片,一个场景一段对话令我潸然泪下。好像是拍某铁路开通的事件,在火车通过的村子,一个少年在山坡上牧羊,记者问他:你大了干什么?答:娶老婆。问:娶了老婆以后呢?答:生娃娃。问:娃娃干什么呢?答:娃娃放羊。问答的大意是这样。我和我的乡村少年伙伴其实也曾是这个在山坡上放羊的娃娃。乡村的生活就是如此循环:娃娃放羊,娃娃生了娃娃,还是放羊。不同的是,我到了镇上读高中,有限的书本和与乡村形成差别的小镇生活向我昭示了另外一种不同的人生。在这样的意识中,那根长久循环的链条上有一节开始松动。
   在离开村庄时,我还惦念我中学的一位女同学。我要出发了,这位几年未见的女同学来给我送行,我们在庄南的桥上,隔着两个人的距离,谈到黎明。
   记得我们在高一的“交锋”是这样开始的。我的话尚未说好,她就跟在后面学舌:女同学也是半边天嘛。我朝她瞪了一眼。这是1975年夏,刚上高中的第二天下午,我们这个小组的同学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讨论班主任老师在班会上的讲话。我被指定为班长,正在小组会上发言,发表如何度过高中两年的想法。虽然我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担任班长,但上高中后被老师指定为班长感到意外。我们这个班城镇同学特别多,对我这个来自乡下的男生当班长也是惊讶。因此我对别人的反应非常敏感。我瞪了眼睛后,她又朝我笑笑。
  她坐在我前排,但彼此并不多话。她估计我对她有些不满,便找机会与我和解。一次下课,教室里剩下几个同学,她回过头来对我说:班长,我以前好像见过你,在你姑妈家什么地方。姑妈在镇上,但和她家不是邻居,我没有在姑妈家和她见过面的印象,但无法说出我自己的记忆,便说:可能吧。我接下来就不吭声了。
  我发现她很能够团结其他女同学,男同学也愿意和她说话。那时,我还不知道用“校花”这个词,现在想想,徐确实是个校花。她落落大方,始终微笑着的举止,在全年级几乎是独一无二的。中学毕业十多年后,一位同学打电话来,说高中时班上最漂亮的女同学如何如何。我印象里最漂亮的女同学就是徐。同学说不是她。我想,每个同学记得的大概都是自认为漂亮的女同学。
   但她又娇气。好像老是捏着手帕,到了劳动课上,手帕就不离手了。抬大粪时,一只手靠肩顶着扁担,一只手用手帕捂着鼻子,粪桶一放下,她就逃之夭夭。我想批评她,看她的模样又好笑,就不说什么。心想,天下没有喜欢闻臭味的人。
  那时的学校一片政治氛围,各类政治活动特别多,一会儿学习,一会儿出专栏,过了几天又是讨论会。为了纪念“文化大革命”十周年,班级排演文艺节目,我记得是说唱表演,叫“新事要用火车拖”,歌唱新生事物。她参加演出了,形象不错,演得一般,而我原来以为她是个文娱人才。看来她的特长是体育,在操场上英姿飒爽,铁饼拿了名次,短跑也不错。当时她已经是校篮球队队员,我去看过一场她们的比赛。不久听说她在谈恋爱,很快又听说是别人在追她,她本人并不同意。我非常奇怪我会在意她的事情。一次下课,她看我在那儿发呆,问:你在想什么?我说:不知道。她像知道似的朝我笑笑。
  我觉得心里烦躁。又有同学说,坐在你前面的那位同学在谈恋爱。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你是班长就得管。就在那几周,学校发现一些同学在偷偷传看手抄本《少女的心》,班上不少同学看了,在团支部会上,看的同学都作了检讨。其中一位说:要向某某学习,给她看,她拒绝了。班主任和校团委老师表扬了徐。散会后,她对我说:你不要总是把我当坏人。
  因为闹地震,我们班级一半同学回到乡下上课。一个星期天,我乘船到镇上有事,船经米厂码头时,徐正好站在码头上汰衣服,她捧起脸盆时,我们彼此看到了对方,犹豫片刻,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喊了对方的名字。船已行远,我回头发现,她还在码头上看我们的船远去。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女同学目送我的眼光。
  粉碎“四人帮”时,我们已是高二上学期。报纸上的批判文章很多,语文老师拿了一篇批狄克(张春桥的化名)的文章给同学看,问有什么问题没有。我读了以后举手回答,指出文章有几处语法上的问题。语文老师说非常正确。隔天,她悄悄给我写了封信,说很佩服我,并要为她随信附上的作文提些修改意见。她的字像小学生一样,没有她人漂亮。过了几天,我按照她约定的时间和地方,在校园的一角,把修改后的作文交给她。她已在那儿等我。考虑到影响,我转身就走。她说就不能说几句话吗?我们都开始考虑高中毕业后的前途,她问我的打算。我告诉她,听说要恢复高考,我想上大学;如果不考,就去当兵。她说她可能要插队,又说到时我们再上来能够吧。她和我开始变成了我们。就在这个星期天,我回到村上,在电影场上突然发现她和另外一个女同学杨在一起看电影。换片时,杨同学把我喊到她们那边去坐了。我忐忑不安,听得出她的呼吸声,注意力不能完全集中在银幕上。   毕业时她还没有定下到哪儿插队,说定下来再告诉我。过了些日子,得知她要到离我们镇很远的一个在海边的国营农场去。我惊讶得不得了,按照当时的政策,她可以插队在本公社某个大队,农场是国营性质,可能对她以后的出路有好处。我和一批同学赶到镇上为她送行,她站在大会堂的台上,戴着大红花。不久,我就收到她的来信,还随信附了让我回信的邮票。我在回信对等地用了一个字来称呼她。我记得是母亲养秋蚕时,她从农场回来探亲,特地赶到我家看我。我在另外一个村子做代课老师,接到电话赶紧骑车回家。现在回想起来,她当时的神态好像期待我吻她,但我如同木瓜一样。等出了庄前的大桥,我和她挥手告别时,我才醒悟过来。
  我们频繁地通信。她后来说,那些信件是在她最困难的日子里最好的慰藉,如同当年坐在我的前排读书一样。我相信这是真的。
   在我读大学后的简历上,从1977年7月到1981年7月这段历史几乎是空白。此时,我的身份是“回乡知青”。这个身份和“插队知青”不一样,它对一个人的工龄来说是无效的,城乡差异在这两者之间显露无疑。生活把许多不平等留在了我成长的日子里,即使在后来的生活已经有了根本改变之后,我的笔下仍然抑制不住悲伤的情绪。写作和成年后的生活仿佛总是离不开最初的底色。如果按照今天流行的“底层”概念,“回乡知青”是在“插队知青”的“底层”。镇上许多同学后来插队了,他们是空降到“底层”的,命运对他们不公,是因为他们被甩出了原先的生活轨道;而我们这些“回乡知青”,在胎里就已经生活在别人后来才挣扎的轨道上。很少有人会比较最初秩序的毫无道理。我们无法抱怨在乡村长大,因为没有人可以抱怨自己的父母,乡村孩子是不会抱怨比自己挣扎得还厉害的父母的。我和少年伙伴,常常衣衫褴褛,但即便是衣服上的一块补丁也是从父母身上剪下的;我们总是在昏暗的灯光下读书做作业,太强的灯光反而刺激我们的眼睛,但这盏灯的煤油还是从另外一盏灯倒进来的,我们的父母在黑夜中打发时光。在那样的日子里,世界上总有光,没有煤油了,我们等待晨曦,在鸡鸣的时候起床背书;世界上总有温暖,衣服单薄,我们凑在灶堂口取暖……在从公社回乡时,在逐渐走近村子时,我看到了烧黑的煤油灯捻子,灶堂红彤彤的火苗。
   在可以预设的未来生活中,参军、做民办代课老师和学手艺做匠人是我可以选择的道路。我们这代人是在崇拜军装的年代长大的,大学第一学期我带去的春秋衫便是一件绿军装。我首先想选择的是参军,戴着大红花在鞭炮声锣鼓声中从村前大桥走出去,沿着那条向南的道路,越过田野,往公社再往县城。这条路径是我的许多长辈走过的,他们还时常穿着褪色的旧军装在田地干活,部队生活成为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也成为他们在乡村生活的政治资本。在我熟悉的那些退伍军人中,多数人在退伍回乡后再也没有走出过县城,军营是他们到达的最遥远的地方。我自然羡慕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的战友,那些在部队提拔了的老乡。几位做了排长、连长和副团长的老乡,以另外一种姿态回乡探亲,他们的老婆不再是我熟悉的农村姑娘。这对一个乡村的孩子有太大的诱惑力。读初中时,邻居的一个亲戚从部队回来过春节,他穿着海蓝色的呢军装,披着一件呢大衣,英俊威武,给我强烈的心理震撼。
   但是,参军的念头很快波动。恢复高考的小道消息在1976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在大桥上乘凉时听别人说起了,而且这个消息来自他上海的亲戚。也是在这个夏天的晚上,在县城化肥厂工作的一个老乡回到村上,他坐在巷子里,拉起二胡来,曲子是《洪湖赤卫队》中的一段。这些杂乱、零星的信息,预示着往后几年时局的变化。当高考终于有点突然恢复以后,我已经回乡务农了。“读书务农,无上光荣”,这是初中升高中时的作文题,做这道题上了高中,高中毕业了,这道题不在纸面,而在田间。匆忙的高考,失败了。我因此成为一个负面的例子,上高中成绩好不一定能考上大学,考试也有考运。贫寒的家境不容许我像别人那样专门在家复习,尽管父母有这样的意愿,但还是去做了学校的民办代课教师。除了教初中语文,还教一个班级的数学。很少有人愿意上副课,我又兼了生理卫生课的教学。那天讲到生殖、生育常识时,我的脸色泛红,说:同学们自修这一部分内容吧。
   八十年代到了,在我从乡村的小道上往返学校与村庄之间。代课不会固定在一个学校,这学期在这所学校,下学期就可能到另外一所学校,完全视学校缺编的情况。在村上的学校代完课后,我到了邻村吴堡大队学校代课,教语文、体育和化学,从一个春天到另外一个春天。这个村子虽然和我们村是田靠田,但生活更困难。那是一片低洼地,姓吴的人家很多,但不知道为何叫“堡”,这个词在我们那一带几乎没有用处。课余时间我很少在村子里走动,它的灰暗和破旧对我刺激很深。
   1979年秋季开学后,收缴学费和书本费成了一件难事。在规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女生,成绩非常好的班干,没有交费。我把她叫到办公室,她哭了,什么也不说。我了解她姐妹特别多,母亲身体不太好,但学校没有减免的意思,只能催她了。隔了两天,下午第一节课,铃声响起时,她提了一篮子鸡蛋,放在讲坛上,说:“先生,我先交一篮子鸡蛋。”这个村上的学生和老师不称教书的“老师”而是喊“先生”。我不知所措,让她回到座位,小心翼翼地把篮子放到地上。下课后,我把这篮子鸡蛋送到厨房,我们几位老师买下了。
   在冬天还没有到来时,我基本上每天返回家中住宿,第二天清早再赶去学校。所谓早出晚归。这年的秋天和冬天,我吃了太多的野兔,并且开始有点习惯吃羊肉。我们那儿养羊的人家特别少,我很不习惯羊身上的味道。收棉花的季节,田野和天空一样空旷,打猎的蹲在干涸的水沟里张望,等待野兔野鸡出没。通常是在傍晚放学时,那个打猎的中年人提着野兔来到学校教师办公室。这种情况下,我便留下吃晚饭。这是我最早适应的AA制,留下吃饭的老师平摊这只野兔的钱,账记在那儿,发工资时扣除。有些老师从不留下吃这顿有红烧野兔的饭。起初我也有点犹豫,但同一个办公室的几位语文老师说,你怎么能回去吃饭。我便留下,后来就成为吃野兔的当然人选。当时代课,一个月的收入是8元,如果是民办老师则在12元左右,而公办老师是29.5元。一校三制,即使民办教师的工作量超过公办老师,待遇也是如此。可在当时,8元,12元的月收入在乡村算是比较高的了。这可能就是打猎的人总是把野兔送到学校办公室的原因。乡下还有一个说法,做老师的嘴馋,不是干部,没有人请,又成天讲话,嘴巴里没有滋味。有了几次旁观别人杀野兔的经验,我也学会了杀野兔。先用小刀削开野兔嘴巴的皮,再用一根钉子把野兔的嘴巴钉在树上或者墙上,然后两只手的拇指食指分别捏住野兔嘴巴的皮往下拉,开始缓慢,等过了野兔脖子这个位置,一使劲,一块完整的野兔皮就脱落下来。这个时候,除了老师,学校已经没有学生。冬天的残阳并不如血,深褐色的野兔挂在树上,鲜血顺着躯体往下滴答。我有了一次亲自动手的经验,再也不敢做第二次。在深冬到来,当我看到打猎的人又提着一只野兔跑到办公室时,我借故回家了。我走出村口时,回头望望我背后的村莊。在这所学校代课结束后,还有其他代课机会,但我放弃了。在父母的坚持下,我准备集中精力复习迎考。为了生活,父母亲廉价卖掉了几根准备造房子用的屋梁,买主就是我代课的吴堡村上的一户人家。    我要告别这个村子,这所学校。这个学校的树上,曾经挂着一只野兔,我剥下了它的皮。还有一篮子鸡蛋,不是在讲坛上,而是压在我的胸口。
   在那些苦闷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秋冬之间在棉花地里乱窜的野兔。我自己在地里拾棉花时,也曾经惊动过野兔。我觉得自己就像慌张的野兔,不知往哪里逃生。
   我的心思在乱窜,尽管还在村中,但我的心思已经遥远。当今天在说着许多思念故乡的话题时,我知道自己其实不是在留恋故乡,而是在重新寻找我所希望的东西。这个“东西”因我的情绪而变化。思念是真实的,但也只是在思念之中。夸大了这样的思念,其实是虚伪的。我已经无法说清楚那个村庄是什么。在重新返回我生活的历史时,我只清楚地知道,我想离开它。我向往南方。南方,实在是一个对我有诱惑的地方,因为我经验当中的幸福生活常常是与模糊的南方连在一起的。长江以南的南方太遥远和辽阔了,我的心思在江南一带。所谓江南,我的见识抵达之处只有浙江的杭州和江苏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即便是这样几座城市,我多少年积累的印象也十分肤浅。
   对苏州的了解,除了园林丝绸这些常识外,就是“北兵营”,村上的不少人当兵都是在那个兵营生活、战斗的。初到苏州时,我特地从阊门走到那个叫“北兵营”的地方。这个兵营在苏州的城北,不远的西北处就是郊外,姑苏城外寒山寺。我的一个表伯父在大军过江的时候随部队到了苏州,这是我在苏州唯一的亲戚,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只是听他的母亲,我的大姑奶奶说起。等我后来到了苏州去见这位伯伯时,才知道他在苏州的吴县,要坐很长的公共汽车才能到他工作的单位,一个叫什么轧花厂。我是坐了公共汽车去的,这个厂当时效益还不错。我见到了伯父,他也很快识别出我,说我哪里哪里像我的爷爷。等到我大学毕业时,这位伯伯离休了。等我工作几年后再见他时,他开始为儿子的工作发愁。一样的江南,但生活的秩序已经发生变化,我在一九八一年那天踏进伯伯的家门时,根本没有想到他的孩子在几年之后会像我一样为自己的生计发愁。苏州的昆山,也是我对江南有印象的地方。我经常听老人说,村上有不少人,在解放前常常到昆山帮人干活,用船在河里罱泥。时去昆山,当时的印象是这地方不比我们县城好到哪儿。至于常州,它的“东方红”手扶拖拉机是我在七十年代见过的唯一现代化的农业机械。我的一个中学同学一家是从无锡下放到我们公社的,无锡的泥人、油面筋什么的是她常常惦念的东西。这位个子不高、胖胖的女生是我们班唯一讲普通话的同学。
   苏州的这所学校是我填报的最后一个志愿。最终,竟然被我认为无论如何也不会录取到我的学院录取了。这是1981年的暑假,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我为自己的失败声泪俱下。在进入这所大学之前,我在心里已经和它构成了紧张关系。我以极不愉快的心情去和这所大学谋面。南方的想象在我收到了那份录取通知之后破灭了,我所理想的专业道路也随之幻灭。我到镇粮管所去迁移粮油关系时,遇到了高中同学的哥哥,他说:你考上了师范?也好,可以转为城市户口了。想必这句话是安慰我的,因为在当时,城市与农村户口的差别还在天壤之间。但这句话却深深刺痛了我,原本就重压我的身份歧视,在我的户口可以转到城市而因此改变我的身份时,我并不能祛除我身上的烙印。
   另外一个更大的困境仍然在我往江南动身时就缠绕我,以当时的政策,读完大学的师范专业,差不多还要回到我原先的地区。我只是一只风筝,它或许被放飞得很高很高,但那根长长的线随时可以把它收回。我仍然在麦田之上,在乡野的天空。
   向往南方的想象中,上海令我战战兢兢,所以在后来填报志愿时,我没有填上海的高校。
   在我青少年时期,所有生活的奢侈品都来自上海,当我从庄前那条小路往县城时,我带的生活用品,还是以上海产的居多。
   牙膏。我读初中时开始每天用牙膏刷牙,偶尔用的牙膏是上海的“白玉牙膏”,这个牌子的牙膏远比“中华牙膏”在我们那儿流行。在供销社是买不到这种牙膏的,它太紧缺和昂贵了,必须找到熟悉的朋友才能买到。在出嫁的嫁妆中,如果有两支白玉牙膏,所有的人都会羡慕和侧目,如同看妇人的两颗金牙。白玉牙膏的壳子即使用来卖废品,也比别的牙膏壳贵些。牙膏壳、破布和各种鞋底是少年时用来换麦芽糖的三宝。如果有白玉牙膏壳,我会单独挑出来对卖糖的老人说:这是白玉牙膏呢。老人便会再多切一块麦芽糖给我。
   自行车。村上的第一辆自行车是外公几个村干部在五十年代末合伙买的,等我在1974年学会骑自行车时,第一自行车早已散架不知残骸在哪。外公说,县人民政府给村上颁奖了,一只挂钟。外公几个人去领奖了,捧着挂钟走了半天带一夜,早晨才把挂钟挂到了村部。可能受这件事情的影响,外公他们学骑自行车,然后又凑份子买了一辆自行车。外公跟我说这件事时,已记不清自行车的产地,想了想说应当是上海产的。在七十年代,自行车无疑是奢侈品,犹如八十年代初期城里的小轿车。如果有骑自行车到村上来的,通常都是公社以上的干部,或者是邮电局的邮递员。我们村上有三辆自行车,书记一辆,学校校长一辆,还有位在县城某工厂上班的老陆。我曾经向老陆借过一次,刚学会骑自行车,跃跃欲试,听到自行车铃声响了,忍不住跑到老陆家,说:借我骑一圈,就一圈。老陆竟然爽快地借给我了,二话没说。老陆家住庄北,我由北往南,过了桥,一直骑到学校门口。这是1975年的夏天,我初中毕业了,身高一米七五,不要趟车,跨上车,左脚一蹬,车轮就转动起来。我萌生买一辆上海“凤凰”自行车的想法就在这个夏天。在外村代课的那些日子,我也很想有一辆自行车来回,但这实在是太奢侈的想法。等到1982年,读大学二年级,有自行车的同学开始多起来。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凑了一笔钱,合买一辆自行车。当时,常州的飞鸽牌也很流行,但在商量买什么牌子时,我毫不犹豫地说:买“凤凰”吧。
   “飞马”和“大前门”香烟。我现在还没有戒掉香烟,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如果追溯历史,或许与我少年时期对“飞马”和“大前门”香烟的迷信有关。这两个牌子的香烟,特别是锡纸装的大前门香烟是不敞开供应的,需要有关系才能买到。这个状况持续了不知多少年,后来不抽这两种牌子了,流行上海产的“牡丹”香烟,也仍然要找关系才能买到,八十年代中期仍然是这样的状况。当时一般的人都抽几分钱一包的“经济”牌香烟。有海绵嘴的香烟很晚才在我们村上稀奇地出现,因此,捡香烟屁股,是我读小学时常干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冬天,文艺演出和电影多,一散场,就可以钻到凳子下面捡香烟屁股。如果撿到二十个,是很大的收获呢。五个烟屁股相当于一支香烟。剥掉卷纸,将烟丝揉散,再合拢到一起,就是一盒烟丝。抽水烟的人,把烟丝塞进烟斗,抽纸烟的人,用烟纸卷好就是一支香烟。    仅仅是牙膏、自行车和香烟,就把一个繁华的上海打造出来了。在1975年的暑假之前,我从未有过某一天能够去上海看一看的想法,因为当时我连县城也没有到达。这年的暑假,我随船到了县城,我拿着钩刀,在县城体育场跑道外,将茂盛的杂草成片割下,再运到船上。这些草是用来沤渣的,它和河泥混在一起发酵,用来肥田。这是中午,城里的人都在午休,我和几个伙伴站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体育场的入口处在南边,有水泥框架的门,门前一条东西向的小河将县城一分为二。过了桥,马路的右边是县委的家属楼,左边是一所中学。
   1975年县城的模样已经让我进了大观园,不必说未去的上海将会给我带来怎样的观感。我同学的小姨和小舅在上海工作,过年时常常到这边来。他们的衣着打扮和我们显然不同,而且观念也不一样。我们在春节的那一天,即使有病,但绝对不能吃药的,因为大年初一早上起来就吃药实在是不吉利的。我去同学家时,他的小姨打喷嚏不停,同学的舅舅就把药拿出来,说感冒了,赶快吃药。同学的妈妈说,大年初一,吃什么药。上海的姐弟俩都笑了:姐姐还迷信呢。弟弟倒了水,姐姐吞了药。因为有亲戚在上海,同学家的糖果和我们村上的人家都不一样。我们吃硬糖他们吃软糖。軟糖是牛奶糖,我吃了以后才知道牛奶就是那股味道。我不喜欢软糖,不仅是味道,关键是会粘在牙齿上,很难受。但软糖的糖纸我非常喜欢,可以用它折成一个舞蹈的傣族姑娘,有几年我特别喜欢折纸。
   我那时非常奇怪,上海人为什么每年要到乡下过年,不必说生活上的差异,光是路途劳顿就非同寻常了。而且要来,都是成双结对。终于有一天,我从同学那里知道,上海的住房太拥挤了,他的小姨和姨夫、小舅和舅母也不能经常住在一起。舅舅结婚很长时间了,还不能怀孕,舅母归咎于不常在一起,即使在一起也十分慌张。这样的说法,在我到苏州以后,完全认可了。我从小巷子里走过,看到贴着红双喜剪纸的窗户,里面是个很小的房间,不用进去看就知道它很小,因为整个房子就那么大的空间。多数城里人也用马桶,早上的公共厕所从来是拥挤的。即使在苏州这样已经算文明的城市,几乎所有的公厕都异常肮脏。这样的状况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才有所改观。1982年春天,我第一次到上海,下了火车站,才知道当年对上海的恐惧不是没有道理的。我在不堪拥挤的人群中想,城里人也可怜呵。
   所有的向往,其实都是对贫困的释放。
   在1981年那个躁动不安的暑假,我开始准备去读大学的行李。尽管那不是理想之地,但毕竟是新生活的开始。以当时村庄的收入,要把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凑齐是不容易的,还要买一张去苏州的汽车票。首先是要置一只箱子,当时的村庄根本没有皮箱子的概念。父母亲找到了几块木板,木匠朋友到家打了一只木箱,又带到镇上,父亲的一位朋友帮忙油漆了,拿回来时,感觉就像嫁妆。这个箱子直到我大学毕业时带回,我的小弟弟带它去读书了。有往来的亲朋好友来道贺时,已经知道我需要什么,有的送热水瓶,有的送洗脸盆,有的送袜子等。当时送十块钱,已经是很厚重的礼了。生活必须品差不多齐全时,我还是坚持带上了高中毕业后就开始穿的一件绿军装,这是我最得体的一件上装。一九八一年秋天到来时,我就穿的这件上装。家里人知道,我还差两样东西,一块手表,一双皮鞋。但我已经觉得很满意了。父亲想起,他年轻时候曾经穿过一双皮鞋,从箱子里翻出来,发现鞋底已断裂了,鞋帮与鞋底也差不多脱落。我还是好奇地穿了,在堂屋里走了两三步,皮鞋终于散架了。
   于是,我穿着凉鞋,带着布鞋到了苏州。
   不久前一位记者朋友问我,如果只用一句话描述你认为的乡村,你会怎么说?
   我说:乡村是锄头落地的声音。
  责任编辑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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