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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中国经济社会面临着诸多不适应和社会风险,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的安全运行遭遇一系列挑战,为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更新社会管理理念,调整社会政策,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增强整个社会的适应能力,从而为中国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加错综复杂的形势、更加严峻繁重的任务、各种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要求相比,社会管理工作客观上存在着诸多不太适应的地方。
(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引发的社会心理失衡现象日益突出
如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改革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正在不断蔓延。首先,劳动要素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引发了占劳动就业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对社会的不满。不合理收入分配方式造成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已经成为人们对社会不满的重要因素;其次,资源配置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方式导致人们利益直接受损的现象引发了人们对社会的严重不满,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导致一部分职工分流下岗甚至权益受损,引发了下岗分流职工及其家庭对社会的不满;第三,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外市场变化对国内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扩大,由此可能引发员工权益受损和大规模失业等社会问题, 从而引发社会不满甚至酿成事端;等等。总之,种种对社会不满的因素汇聚在一起,很容易造成社会心理失衡进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因此,如何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理顺各种利益关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研究的新课题。
(二)社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结构变化带来的社会不适日益明显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要指标表明,社会结构指标整体滞后于经济结构大约15 年,中国的就业结构要达到工业化中期水平还需要25 年时间,消费结构要达到工业化中期水平需要9~16 年时间①。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的不适应,这主要表现在:首先,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对不同经济主体的监管难度明显增大;其次,社会组织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第三,社会弱势群体在就业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第四,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负担过重,成为人们抱怨社会的重要导火索;第五,中国社会建设水平滞后, 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低,人们对社会的总体满意度低。因此,如何适应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形势,加快我国社会结构调整,提升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破解的重大难题。
(三)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贫富差距继续拉大引发的社会分化正在突显
首先,中国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差别、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地区差别持续拉大,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社会的可忍受范围。其次,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开始出现刚性化和固化的趋势,体力劳动者与非体力劳动者、管理者与非管理者日益“分殊”,贫困阶层和富裕阶层的社会地位出现了代际传递和固定化迹象。第三,收入分配秩序的混乱进一步降低了人们对现行社会分层结构的认同度② ,人们对上层精英群体所拥有的财富、权力和声望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存在着强烈的质疑。因此,如何调整好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整合,是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四)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与滞后的社会管理导致的社会失序正在增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从1978 年的18% 提高到2009 年的46% 左右, 总计有超过4亿人口进入城市就业生活。未来20~30 年内,估计我国还会有5亿左右的人口进入城市就业生活,这给城市和农村的社会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与滞后的社会管理结合在一起,造成大量“城市病”和农村社会问题的涌现。首先由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等现实原因,使得农民工很难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难以参与城市公共生活;第二,城市化进程产生了一个因失业、下岗、患病、残疾、孤寡等原因而形成的城市贫困群体;第三,城市化进程中的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涉及众多主体的利益格局调整、原有居民的安置补偿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第四,城市中存在着不少因心理疾患而导致的自杀现象;第五,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群体普遍缺乏安全感,生活质量低下;第六,大多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适应快速城市化的需要,适时调整完善包括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社会政策, 切实加强城乡基层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工作无法回避的难题。
(五)高度流动性社会引发的社会风险日益扩大
据统计,全国有约2亿多人口处于流动状态,有300 万外国人在中国长期居住生活。中国社会正在由一个低度流动性的社会演变成一个高度流动性的社会① , 各种迹象表明,中国正在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各种社会风险都因流动性的增加而放大。因此, 如何更好地认识和把握高度流动性社会的规律,更加充分地认识和控制现代社会的各种风险,创造出更有适应性、更具灵活性的现代社会动态管理模式,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面临的艰巨挑战。
(六)信息化社会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构成了挑战
信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普及,既让中国人民分享了信息技术带给人类的福祉, 也让我们进入到一个充满着不安全感的社会。目前全国有4亿多网民,7亿多手机用户, 一方面,“数字鸿沟”把能够接近和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人和不能接近与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人分隔开来;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空间特有的身体缺场、匿名性、符号性、随意性等特点,给人类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新型信息技术犯罪进一步扩大了人类的不安全感。同时,信息化社会下的网络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网络民间舆论顷刻间便可能催生公民的集体行动。因此,如何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并驾驭好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更好地造福于我国人民并尽量控制住信息技术带来的风险,这是信息化社会给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无法回避的新挑战。 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思路 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创新社会管理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安全稳定领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举措。要努力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的、符合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的工作格局,就必须遵循“更新理念,扩容职责,调整机构,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突出保障,完善政策,法律支撑”的基本思路。
(一)更新理念
就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清醒地认识到社会问题特别是社会矛盾多发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主体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管理的工作领域,不断扩大社会管理的社会参与。
(二)扩容职责
就是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把协调社会关系, 规范社会行为,开展社会动员,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心理,加强治安防控,打击预防犯罪,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安全,维护人民权益, 促进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推进平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责。
(三)调整机构
就是要根据社会管理新的职责要求,按照大部制的改革方向,对各级现有的负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相关机构进行适度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畅通、力量整合”的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四)健全机制
就是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途径、载体和措施,充分调动党委政府各部门、群团组织、军队、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等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夯实基础
就是要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基础在基层,基层是基础”的要求,主动搭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平台,积极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向社区(村)延伸,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实基层,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础平台。
(六)突出保障
就是要按照社会管理承担的职责任务,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技术装备,并把上述开支统一列为社会管理专项经费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各级特别是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经费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而逐年增长。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
(七)完善政策
就是要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逐步调整不适应当前社会管理需要,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社会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政策, 努力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八)法律支撑
就是要认真总结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一定的程序把党关于社会管理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正式法律,用国家立法的形式对社会管理的地位、方针、原则、目标、任务、职责、权力、体制、机构、机制、平台、考核、保障、惩处等明确下来,用法律规范为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对策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计划地、分步骤地稳步推进,下面提五点具体建议:
一)整合社会管理工作机构
新形势的发展变化,要求各级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必须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协调有关社会安全稳定和社会管理的各类资源,以不断地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整体合力。这就需要我们对各级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实现高度统合, 对现有的与社会安全稳定、社会管理相关的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合并。从中央开始,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都要对相关机构进行整合,通过机构调整把目前分散的力量更好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拳头”。
要明确地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开展社会动员,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心理,加强治安防控,打击预防犯罪,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秩序, 保护社会安全,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推进平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工作职能明确赋予新的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考虑到社会管理工作对象的多样性、工作职责的丰富性及工作职能与机构名称的统一要求,可以考虑将新设立的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命名为“社会管理委员会”。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能,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委员会,分别负责推进重点行业、重要系统、重点领域、重要地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要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真正实现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比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等制度,更加有效地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的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社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
要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管理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转移支付和以奖代补力度,确保各级社会管理工作机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要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适当补偿、市场购买、举报奖励等制度,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做好社区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服务管理等,不断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服务需求,努力扩大社会管理的覆盖面。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覆盖更加广泛、环节更加合理、上下更加畅通、传递更加便捷、反应更加灵敏、处置更加高效的社会管理信息情报网络,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情报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社会信息,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综合分析和研判。要对各类影响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的信息情报和安全隐患作出更加及时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以更加统一更加权威的指令来指导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提前防范和高效处置。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出台前的风险评估机制,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体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全面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推动调解领域和调解网络的不断延伸,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要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建设社会管理工作平台
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政策与决策协调平台、信息沟通平台、指导督查平台和执行实施平台,从不同层次推动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深层次因素的逐步解决,为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央及省(直辖市、自治区)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要侧重于法律政策与决策协调平台的建设。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分析社会管理的全局性、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积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政策的调整完善,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组织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各部门出台政策、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同级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安全稳定方面的风险评估工作。通过法律完善和政策调整来推动地区、城乡协调发展,不断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市、县(区)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主要侧重于信息交流、决策协调、指导督查等平台的建设。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本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管理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面、上下畅通、传递快捷、反应迅速的信息情报网络,为上级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要主动积极地协调好同级各部门的政策决策,形成社会管理政策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强化对属地社会管理的指导、督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的考核力度,努力消除本地区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努力减少本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确保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大局。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要加强社会管理执行实施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由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牵头,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心,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将矛盾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防控、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各项工作纳入这一平台,将治安志愿者、保安员、(流动)人口管理员与信息员等纳入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心统一指挥,整合优化基层管理资源和力量,增加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丰富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手段方法,实现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协作联动,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
积极主动地将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向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网络社会等延伸,不断拓展社会管理的工作平台。大力加强社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和社工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层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组织单位、企业经营单位及厂矿林区中建设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或社会管理工作站。积极整合、依靠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的积极力量,承担起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
(四)抓紧研究调整社会政策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主要包括就业鼓励及扶持政策、收入调整政策、税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卫生政策、住房政策、户籍政策、社区发展政策等等。为更好地应对各类社会风险,要加强不同社会政策的协调,积极推行发展型、整体性社会政策。当前要重点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或创业机会,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劳动保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在收入调整方面,要逐步提升劳动要素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切实提高普通劳动力的工资水平,逐步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下决心杜绝收入分配中的“同工不同酬”等不合理现象。在税收政策方面,要逐步调整我国的税收结构,适当降低各类纳税主体的税负水平,促进各类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劳动条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高等院校建设的资助与扶持力度,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继续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革医疗医药管理体制,提供包括疾病控制、预防接种和卫生知识普及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卫生健康水平。在加大对商品住宅市场监管的同时, 进一步加大“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安全卫生住房条件”的基本目标。以我国已经形成的城市群(带)为依托,大力提升大中城市的产业聚集度和协作水平,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大力扶持发展中小城镇,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适时调整现行户籍管理政策, 制定出日程表, 供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 坚持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 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努力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区合作治理平台,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社会信任,增进社会团结, 聚力,努力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加强社会管理法制建设
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的法律地位,要通过立法等各
种途径对各级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进行充分授权,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的地位
和权威性,不断健全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提供强大的法
律支持。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领域法律的前期调研和立法工作。中央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社会管理领域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进一步明确社会管理的地位、方针、原则、目标、任务、职责、权力、体制、机构、机制、平台、保障、惩处等,不断推进社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为社会管理不断向两新组织、网络社会等延伸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要适时研究制定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制定保安服务、治安巡防、志愿服务、数字化管理、网络管理、两新组织管理等配套法规条例,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加紧制定修改社会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为社会管理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袁振龙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综合治理研究所)
参考文献:
① [德]乌尔里希·贝克,何博闻译,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年版。
② 丁元竹,社会发展管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年版。
③ 马仲良.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
④ 陆晓文著,社会建设:世界经验与中国道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
⑤ 马晓强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国家社会政策[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年版。
⑥ 何增科,社会管理与社会体制[C],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年版。
⑦ 邓伟志,创新社会管理体制[C],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年版。
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加错综复杂的形势、更加严峻繁重的任务、各种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要求相比,社会管理工作客观上存在着诸多不太适应的地方。
(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引发的社会心理失衡现象日益突出
如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改革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正在不断蔓延。首先,劳动要素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引发了占劳动就业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对社会的不满。不合理收入分配方式造成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已经成为人们对社会不满的重要因素;其次,资源配置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方式导致人们利益直接受损的现象引发了人们对社会的严重不满,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导致一部分职工分流下岗甚至权益受损,引发了下岗分流职工及其家庭对社会的不满;第三,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外市场变化对国内企业经营的影响日益扩大,由此可能引发员工权益受损和大规模失业等社会问题, 从而引发社会不满甚至酿成事端;等等。总之,种种对社会不满的因素汇聚在一起,很容易造成社会心理失衡进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因此,如何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理顺各种利益关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研究的新课题。
(二)社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结构变化带来的社会不适日益明显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要指标表明,社会结构指标整体滞后于经济结构大约15 年,中国的就业结构要达到工业化中期水平还需要25 年时间,消费结构要达到工业化中期水平需要9~16 年时间①。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的不适应,这主要表现在:首先,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对不同经济主体的监管难度明显增大;其次,社会组织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第三,社会弱势群体在就业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第四,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负担过重,成为人们抱怨社会的重要导火索;第五,中国社会建设水平滞后, 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低,人们对社会的总体满意度低。因此,如何适应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形势,加快我国社会结构调整,提升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破解的重大难题。
(三)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贫富差距继续拉大引发的社会分化正在突显
首先,中国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差别、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地区差别持续拉大,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社会的可忍受范围。其次,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开始出现刚性化和固化的趋势,体力劳动者与非体力劳动者、管理者与非管理者日益“分殊”,贫困阶层和富裕阶层的社会地位出现了代际传递和固定化迹象。第三,收入分配秩序的混乱进一步降低了人们对现行社会分层结构的认同度② ,人们对上层精英群体所拥有的财富、权力和声望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存在着强烈的质疑。因此,如何调整好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整合,是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四)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与滞后的社会管理导致的社会失序正在增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从1978 年的18% 提高到2009 年的46% 左右, 总计有超过4亿人口进入城市就业生活。未来20~30 年内,估计我国还会有5亿左右的人口进入城市就业生活,这给城市和农村的社会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与滞后的社会管理结合在一起,造成大量“城市病”和农村社会问题的涌现。首先由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等现实原因,使得农民工很难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难以参与城市公共生活;第二,城市化进程产生了一个因失业、下岗、患病、残疾、孤寡等原因而形成的城市贫困群体;第三,城市化进程中的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涉及众多主体的利益格局调整、原有居民的安置补偿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第四,城市中存在着不少因心理疾患而导致的自杀现象;第五,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群体普遍缺乏安全感,生活质量低下;第六,大多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适应快速城市化的需要,适时调整完善包括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社会政策, 切实加强城乡基层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工作无法回避的难题。
(五)高度流动性社会引发的社会风险日益扩大
据统计,全国有约2亿多人口处于流动状态,有300 万外国人在中国长期居住生活。中国社会正在由一个低度流动性的社会演变成一个高度流动性的社会① , 各种迹象表明,中国正在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各种社会风险都因流动性的增加而放大。因此, 如何更好地认识和把握高度流动性社会的规律,更加充分地认识和控制现代社会的各种风险,创造出更有适应性、更具灵活性的现代社会动态管理模式,是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面临的艰巨挑战。
(六)信息化社会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构成了挑战
信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普及,既让中国人民分享了信息技术带给人类的福祉, 也让我们进入到一个充满着不安全感的社会。目前全国有4亿多网民,7亿多手机用户, 一方面,“数字鸿沟”把能够接近和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人和不能接近与使用信息通讯技术的人分隔开来;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空间特有的身体缺场、匿名性、符号性、随意性等特点,给人类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新型信息技术犯罪进一步扩大了人类的不安全感。同时,信息化社会下的网络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网络民间舆论顷刻间便可能催生公民的集体行动。因此,如何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并驾驭好信息技术,使信息技术更好地造福于我国人民并尽量控制住信息技术带来的风险,这是信息化社会给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无法回避的新挑战。 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思路 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创新社会管理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安全稳定领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举措。要努力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的、符合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的工作格局,就必须遵循“更新理念,扩容职责,调整机构,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突出保障,完善政策,法律支撑”的基本思路。
(一)更新理念
就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清醒地认识到社会问题特别是社会矛盾多发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主体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管理的工作领域,不断扩大社会管理的社会参与。
(二)扩容职责
就是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把协调社会关系, 规范社会行为,开展社会动员,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心理,加强治安防控,打击预防犯罪,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安全,维护人民权益, 促进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推进平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责。
(三)调整机构
就是要根据社会管理新的职责要求,按照大部制的改革方向,对各级现有的负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相关机构进行适度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畅通、力量整合”的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四)健全机制
就是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途径、载体和措施,充分调动党委政府各部门、群团组织、军队、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等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夯实基础
就是要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基础在基层,基层是基础”的要求,主动搭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平台,积极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向社区(村)延伸,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实基层,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础平台。
(六)突出保障
就是要按照社会管理承担的职责任务,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技术装备,并把上述开支统一列为社会管理专项经费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各级特别是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经费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而逐年增长。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
(七)完善政策
就是要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逐步调整不适应当前社会管理需要,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社会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政策, 努力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八)法律支撑
就是要认真总结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一定的程序把党关于社会管理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正式法律,用国家立法的形式对社会管理的地位、方针、原则、目标、任务、职责、权力、体制、机构、机制、平台、考核、保障、惩处等明确下来,用法律规范为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对策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计划地、分步骤地稳步推进,下面提五点具体建议:
一)整合社会管理工作机构
新形势的发展变化,要求各级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必须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协调有关社会安全稳定和社会管理的各类资源,以不断地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整体合力。这就需要我们对各级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实现高度统合, 对现有的与社会安全稳定、社会管理相关的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合并。从中央开始,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都要对相关机构进行整合,通过机构调整把目前分散的力量更好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拳头”。
要明确地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开展社会动员,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心理,加强治安防控,打击预防犯罪,应对社会风险,维持社会秩序, 保护社会安全,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推进平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工作职能明确赋予新的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考虑到社会管理工作对象的多样性、工作职责的丰富性及工作职能与机构名称的统一要求,可以考虑将新设立的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命名为“社会管理委员会”。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能,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委员会,分别负责推进重点行业、重要系统、重点领域、重要地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完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要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真正实现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比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等制度,更加有效地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的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社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
要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管理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转移支付和以奖代补力度,确保各级社会管理工作机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要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适当补偿、市场购买、举报奖励等制度,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做好社区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服务管理等,不断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服务需求,努力扩大社会管理的覆盖面。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覆盖更加广泛、环节更加合理、上下更加畅通、传递更加便捷、反应更加灵敏、处置更加高效的社会管理信息情报网络,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情报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社会信息,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综合分析和研判。要对各类影响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的信息情报和安全隐患作出更加及时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以更加统一更加权威的指令来指导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提前防范和高效处置。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出台前的风险评估机制,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体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全面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推动调解领域和调解网络的不断延伸,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要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建设社会管理工作平台
各级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政策与决策协调平台、信息沟通平台、指导督查平台和执行实施平台,从不同层次推动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深层次因素的逐步解决,为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央及省(直辖市、自治区)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要侧重于法律政策与决策协调平台的建设。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分析社会管理的全局性、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积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政策的调整完善,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组织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各部门出台政策、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同级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安全稳定方面的风险评估工作。通过法律完善和政策调整来推动地区、城乡协调发展,不断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市、县(区)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主要侧重于信息交流、决策协调、指导督查等平台的建设。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本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管理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面、上下畅通、传递快捷、反应迅速的信息情报网络,为上级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要主动积极地协调好同级各部门的政策决策,形成社会管理政策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强化对属地社会管理的指导、督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的考核力度,努力消除本地区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努力减少本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确保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大局。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要加强社会管理执行实施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由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委员会牵头,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心,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将矛盾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防控、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各项工作纳入这一平台,将治安志愿者、保安员、(流动)人口管理员与信息员等纳入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心统一指挥,整合优化基层管理资源和力量,增加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丰富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手段方法,实现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协作联动,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
积极主动地将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向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网络社会等延伸,不断拓展社会管理的工作平台。大力加强社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和社工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层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组织单位、企业经营单位及厂矿林区中建设社会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或社会管理工作站。积极整合、依靠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的积极力量,承担起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
(四)抓紧研究调整社会政策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主要包括就业鼓励及扶持政策、收入调整政策、税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卫生政策、住房政策、户籍政策、社区发展政策等等。为更好地应对各类社会风险,要加强不同社会政策的协调,积极推行发展型、整体性社会政策。当前要重点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或创业机会,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劳动保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在收入调整方面,要逐步提升劳动要素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切实提高普通劳动力的工资水平,逐步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下决心杜绝收入分配中的“同工不同酬”等不合理现象。在税收政策方面,要逐步调整我国的税收结构,适当降低各类纳税主体的税负水平,促进各类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劳动条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高等院校建设的资助与扶持力度,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继续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革医疗医药管理体制,提供包括疾病控制、预防接种和卫生知识普及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卫生健康水平。在加大对商品住宅市场监管的同时, 进一步加大“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安全卫生住房条件”的基本目标。以我国已经形成的城市群(带)为依托,大力提升大中城市的产业聚集度和协作水平,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大力扶持发展中小城镇,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适时调整现行户籍管理政策, 制定出日程表, 供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 坚持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 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努力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区合作治理平台,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社会信任,增进社会团结, 聚力,努力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加强社会管理法制建设
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的法律地位,要通过立法等各
种途径对各级社会管理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进行充分授权,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的地位
和权威性,不断健全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提供强大的法
律支持。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领域法律的前期调研和立法工作。中央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社会管理领域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进一步明确社会管理的地位、方针、原则、目标、任务、职责、权力、体制、机构、机制、平台、保障、惩处等,不断推进社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为社会管理不断向两新组织、网络社会等延伸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要适时研究制定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制定保安服务、治安巡防、志愿服务、数字化管理、网络管理、两新组织管理等配套法规条例,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加紧制定修改社会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为社会管理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袁振龙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综合治理研究所)
参考文献:
① [德]乌尔里希·贝克,何博闻译,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年版。
② 丁元竹,社会发展管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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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陆晓文著,社会建设:世界经验与中国道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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