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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社会现实复杂多样,人间世相千姿百态。古往今来,很多作家用自己的眼睛注视和观察着社会现实,着眼于不同社会形态下不同阶层形形色色的人们,并用手中的笔揭露丑恶,警示世人,给人启迪,令人警醒。
白 光
鲁 迅
陈士成一见县考的榜,便先在十二张榜的圆图里细细地搜寻陈字。陈字也不少,似乎也都争先恐后的跳进他眼睛里来,然而接着的却全不是“士成”这两个字。
凉风吹动他斑白的短发,初冬的太阳还是很温和的来晒他。但他似乎被太阳晒得头晕了,脸色越加变成灰白。这时他其实早已看不到什么墙上的榜文了,只见有许多乌黑的圆圈,在眼前泛泛的游走:考了秀才,上省去乡试……绅士们千方百计的来攀亲,深悔先前的轻薄、发昏……屋宇全新了,门口是旗杆和匾额……他平日安排停当的前程,这时候又像受潮的糖塔一般,霎时倒塌,只剩下一堆碎片了。他觉得涣散了身躯,惘惘的走向归家的路。
他刚到自己的房门口,七个学童便一齐放开喉咙读书。“回去罢。”他迟疑了片时,这才悲惨的说。他们一溜烟跑走了。
“这回又完了!”他大吃一惊,这分明就在耳边的话,回过头去却并没有什么人,仿佛听得嗡的敲了一声响,自己的嘴又说道:“这回又完了!”
他屈指想,十一,十三回,连今年是十六回,竟没有一个考官懂得文章,有眼无珠,也是可怜的事,便不由嘻嘻的失了笑。然而他愤然了,蓦地从书包布底下抽出誊真的制艺和试帖往外走,刚近院门,却看见满眼都明亮,连一群鸡也正在笑他,便禁不住心头突突的狂跳。
别家的炊烟早消歇了,而陈士成还不去做饭。空中青碧到如一片海,月亮对着陈士成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当初也不过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罢了,而这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
他还在房外的院子里徘徊,耳边似乎听到急促的低声说:“左弯右弯……”
他耸然了,记得了。那时他不过是十岁有零的孩子,躺在竹榻上,祖母便坐在榻旁边给他讲有趣的故事。伊说是曾经听伊的祖母说,陈氏的祖宗是巨富的,这屋子便是祖基,祖宗埋着无数的银子,有福气的子孙一定会得到的罢,然而至今还没有现。至于处所,那是藏在一个谜语的中间:“左弯右弯,前走后走,量金量银不论斗。”
今天铁镜的光罩住了陈士成,白光如一柄白团扇,摇摇摆摆的闪起在他房里了。“也终于在这里!”他说着,狮子似的走进那房里去,但不见了白光的影踪。他慢慢的再定睛,白光却分明的又起来了,这回更广大,而且在靠东墙的一张书桌下。陈士成不知怎的有些怕了,就张皇的点了灯。他移开桌子,极小心的,一锄一锄往下掘,然而深夜究竟太寂静了,尖铁触土的声音,总是钝重的不肯瞞人的发响。
陈士成心里仿佛觉得空虚了。他栗然的发了大冷,但忽而耳朵边又听得窃窃的低声说:“这里没有……到山里去……”陈士成似乎记得白天在街上也曾听得有人说这种话,他不待再听完,已经恍然大悟了。他突然仰面向天,月亮已向西高峰这方面隐去,远远离城三十五里的西高峰正在眼前,周围便放出浩大闪烁的白光来。他奔跑着,这白光又远远的在前面了。
“是的,到山里去!”
他惨然的奔出去了。灯火结了灯花,毕毕剥剥的炸了几声之后,便渐渐的缩小以至于无,那是残油已经烧尽了。第二天,有人在万流湖里看见一具浮尸。那是一具男尸,五十多岁,浑身也没有什么衣裤。或者说这就是陈士成。但邻居懒得去看,也并无尸亲认领,于是便由地保埋了。
一九二二年六月
(选自《呐喊》,有删改)
赏析
小说以“白光”隐喻封建科举制度的功名利禄,陈士成连考16次未中,最终因追求这种功名利禄而死,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吃人”的罪恶本质,彰显了小说的主题。陈士成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和殉葬品。小说在陈士成死之前对灯火进行了描写,此时残油烧尽,灯花炸裂,渐渐缩小直至消失,暗示了他的命运。小说最后写到陈士成在河中淹死,仅是肉体的死亡,他的灵魂早在他做科举幻梦的时候就消亡了。灵魂的消亡导致他肉体的死亡,而肉体的死亡又加重了灵魂消亡的悲剧性。
光荣的事情
〔美国〕马克·吐温
我有一次,身无分文了,但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弄钱呢?
徘徊了整整一小时,想不出一点办法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个地方坐下来。一只狗走来,停在我身边。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他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他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呀!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说:“可以。”“卖多少钱?”“三美元。”我回答。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向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中年绅士走过来,东张西望。我说:“你是在找狗吗?”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松了口气,连忙回答:“对,对!你看见啦?”“一分钟前还在这里。”我说,“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我愿意帮你找回来。”他连连表示愿意让我试试。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一边问我要多少。我说:“三美元。”他惊讶地说:“即使给你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我说:“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多一分钱也不想要。
我打听到了将军的房间。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狗带回去。”他吃了一惊:“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了我。”“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它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什么人?”“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将军更惊奇了,不知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卖了?”“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我说:“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价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我的话:“这是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卖出的这只狗不属于你……”我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了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买卖是公平的,非常合理。但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是因为有个人要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只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不要说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我做了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我决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我从狗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是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那位狗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选自《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赏析
小说中的“我”是一个喜欢耍小聪明、自欺欺人的人,通过玩弄手段不劳而获。在现实社会里,表面上看似正当的手段,背地里却往往隐藏着各种巧取豪夺。“我”把不属于自己的狗以三美元卖给将军,结果又要回来送还给狗的主人,并得到三美元的酬谢。看似手段正当,其实并不应该,而且还说“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极具讽刺意味。题目把“我”骗取钱财的事情冠以“光荣”二字,反讽作用明显。文章通过“我”的所作所为抨击丑恶的社会现象,揭示全文主旨。用幽默的手段,淋漓尽致地揭露了社会丑恶现象的本质。
社会现实复杂多样,人间世相千姿百态。古往今来,很多作家用自己的眼睛注视和观察着社会现实,着眼于不同社会形态下不同阶层形形色色的人们,并用手中的笔揭露丑恶,警示世人,给人启迪,令人警醒。
白 光
鲁 迅
陈士成一见县考的榜,便先在十二张榜的圆图里细细地搜寻陈字。陈字也不少,似乎也都争先恐后的跳进他眼睛里来,然而接着的却全不是“士成”这两个字。
凉风吹动他斑白的短发,初冬的太阳还是很温和的来晒他。但他似乎被太阳晒得头晕了,脸色越加变成灰白。这时他其实早已看不到什么墙上的榜文了,只见有许多乌黑的圆圈,在眼前泛泛的游走:考了秀才,上省去乡试……绅士们千方百计的来攀亲,深悔先前的轻薄、发昏……屋宇全新了,门口是旗杆和匾额……他平日安排停当的前程,这时候又像受潮的糖塔一般,霎时倒塌,只剩下一堆碎片了。他觉得涣散了身躯,惘惘的走向归家的路。
他刚到自己的房门口,七个学童便一齐放开喉咙读书。“回去罢。”他迟疑了片时,这才悲惨的说。他们一溜烟跑走了。
“这回又完了!”他大吃一惊,这分明就在耳边的话,回过头去却并没有什么人,仿佛听得嗡的敲了一声响,自己的嘴又说道:“这回又完了!”
他屈指想,十一,十三回,连今年是十六回,竟没有一个考官懂得文章,有眼无珠,也是可怜的事,便不由嘻嘻的失了笑。然而他愤然了,蓦地从书包布底下抽出誊真的制艺和试帖往外走,刚近院门,却看见满眼都明亮,连一群鸡也正在笑他,便禁不住心头突突的狂跳。
别家的炊烟早消歇了,而陈士成还不去做饭。空中青碧到如一片海,月亮对着陈士成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当初也不过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罢了,而这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
他还在房外的院子里徘徊,耳边似乎听到急促的低声说:“左弯右弯……”
他耸然了,记得了。那时他不过是十岁有零的孩子,躺在竹榻上,祖母便坐在榻旁边给他讲有趣的故事。伊说是曾经听伊的祖母说,陈氏的祖宗是巨富的,这屋子便是祖基,祖宗埋着无数的银子,有福气的子孙一定会得到的罢,然而至今还没有现。至于处所,那是藏在一个谜语的中间:“左弯右弯,前走后走,量金量银不论斗。”
今天铁镜的光罩住了陈士成,白光如一柄白团扇,摇摇摆摆的闪起在他房里了。“也终于在这里!”他说着,狮子似的走进那房里去,但不见了白光的影踪。他慢慢的再定睛,白光却分明的又起来了,这回更广大,而且在靠东墙的一张书桌下。陈士成不知怎的有些怕了,就张皇的点了灯。他移开桌子,极小心的,一锄一锄往下掘,然而深夜究竟太寂静了,尖铁触土的声音,总是钝重的不肯瞞人的发响。
陈士成心里仿佛觉得空虚了。他栗然的发了大冷,但忽而耳朵边又听得窃窃的低声说:“这里没有……到山里去……”陈士成似乎记得白天在街上也曾听得有人说这种话,他不待再听完,已经恍然大悟了。他突然仰面向天,月亮已向西高峰这方面隐去,远远离城三十五里的西高峰正在眼前,周围便放出浩大闪烁的白光来。他奔跑着,这白光又远远的在前面了。
“是的,到山里去!”
他惨然的奔出去了。灯火结了灯花,毕毕剥剥的炸了几声之后,便渐渐的缩小以至于无,那是残油已经烧尽了。第二天,有人在万流湖里看见一具浮尸。那是一具男尸,五十多岁,浑身也没有什么衣裤。或者说这就是陈士成。但邻居懒得去看,也并无尸亲认领,于是便由地保埋了。
一九二二年六月
(选自《呐喊》,有删改)
赏析
小说以“白光”隐喻封建科举制度的功名利禄,陈士成连考16次未中,最终因追求这种功名利禄而死,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吃人”的罪恶本质,彰显了小说的主题。陈士成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和殉葬品。小说在陈士成死之前对灯火进行了描写,此时残油烧尽,灯花炸裂,渐渐缩小直至消失,暗示了他的命运。小说最后写到陈士成在河中淹死,仅是肉体的死亡,他的灵魂早在他做科举幻梦的时候就消亡了。灵魂的消亡导致他肉体的死亡,而肉体的死亡又加重了灵魂消亡的悲剧性。
光荣的事情
〔美国〕马克·吐温
我有一次,身无分文了,但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弄钱呢?
徘徊了整整一小时,想不出一点办法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个地方坐下来。一只狗走来,停在我身边。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他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他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呀!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说:“可以。”“卖多少钱?”“三美元。”我回答。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向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中年绅士走过来,东张西望。我说:“你是在找狗吗?”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松了口气,连忙回答:“对,对!你看见啦?”“一分钟前还在这里。”我说,“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我愿意帮你找回来。”他连连表示愿意让我试试。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一边问我要多少。我说:“三美元。”他惊讶地说:“即使给你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我说:“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多一分钱也不想要。
我打听到了将军的房间。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狗带回去。”他吃了一惊:“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了我。”“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它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什么人?”“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将军更惊奇了,不知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卖了?”“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我说:“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价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我的话:“这是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卖出的这只狗不属于你……”我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了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买卖是公平的,非常合理。但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是因为有个人要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只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不要说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我做了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我决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我从狗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是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那位狗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选自《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赏析
小说中的“我”是一个喜欢耍小聪明、自欺欺人的人,通过玩弄手段不劳而获。在现实社会里,表面上看似正当的手段,背地里却往往隐藏着各种巧取豪夺。“我”把不属于自己的狗以三美元卖给将军,结果又要回来送还给狗的主人,并得到三美元的酬谢。看似手段正当,其实并不应该,而且还说“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极具讽刺意味。题目把“我”骗取钱财的事情冠以“光荣”二字,反讽作用明显。文章通过“我”的所作所为抨击丑恶的社会现象,揭示全文主旨。用幽默的手段,淋漓尽致地揭露了社会丑恶现象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