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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中国经济改革已经指明了方向,就是要不断完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而不是以按资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要“完善(包括国家计划、财政和货币手段在内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系。以上这些内容和精神,实际上,在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文件和历届领导的讲话中得到了体现,也为广大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所认可和接受。但最近,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来临,按历史惯例将有可能研究讨论进一步经济改革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观点,对我们的改革目标进行了歪曲。如果对此种错误观点不进行警惕和批判,就可能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走向产生不利的影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会产生极大的危害。
这种观点的核心思想和主要主张的出发点是:中国现时仍然是一种“半统制、半市场”的体制,政府和国有经济仍然牢牢掌握国民经济的一切“制高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的目标远没有实现。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完全归功于市场化的进展,改革开放中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干预过度、市场化不够。收入两极分化等社会矛盾的根源最主要的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污腐败过于严重。下一步改革要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一是破除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二是消弱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市场化”是唯一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社会矛盾的灵丹妙药,是唯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宝”。
实际上,这种观点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它就是前段时间大家批判的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卷土重来。持这种观点的人,把中国现在实行的有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半统制、半市场”的混合经济。可是,事实是,尽管市场发展还有不完善之处,现在,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在内的约有97个国家已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即使那些没有承认的国家也主要是基于政治考虑。据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测算,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的“中国市场化进程”课题组撰写的《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市场化程度已达76.4%⑴,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已达到87.5%⑵,产品市场化程度已达到95.7%⑶。这样看来,总体上讲,中国现今市场化达到的程度,已远非是“半市场”,而是在国民经济中早已过了“大半”,体现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相当程度的基础性作用。至于他们所说的政府统制,实指国家的计划导向与宏观调控,也绝不是什么“半统制”,而是涵盖了经济运行必要的范围。所有这些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题中之义。
持上述观点的人还认为,国有经济仍然牢牢掌握国民经济的“一切”制高点,近些年存在大规模“国进民退”。事实是,国有经济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1998年为28.2%,2000年为23.5%,2002年为15.6%,2006年为9.7%,2008年为9.2%,2011年为7.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宏观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国进民退”;微观上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但更多的是“国退民进”,一些案例中的所谓“国进民退”,多半属于资源优化重组,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更多的倒是“国退民进”。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所产生的经济问题、社会矛盾的根源就在于政府干预过多,收入两极分化主要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污腐败严重造成的。他们宣称,“2005年中国的灰色收入规模达到4.8万亿元,2008年则达到5.4万亿元。中国租金总额占GDP的比率高达20%~30%。巨额的租金总量,自然会对中国社会中贫富分化加剧和基尼系数的居高不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⑷。按他们的估算,我国整个行政机构已经腐化成风,到了国将不国的地步。按照他们给出的数据,我国2005年的灰色收入规模,是当年财政收入3.16万亿的1.5倍,是当年行政管理费0.48万亿的10倍,按当年全体行政机关人员1208万总人数计算,每个公务员人均贪污39.7万。这明显夸大了贪污的程度,给党和政府机关抹了黑。严重的贪污腐化确实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机体里的一大癌症,必须如十八大后宣布的不论老虎苍蝇都要从严惩治。而他们如此渲染行政官员贪污腐化的根本目的,则是以此掩盖过度市场化和过度私有化才是导致我国收入两极分化程度严重等社会问题的真正根源。他们栽赃政府的逻辑是,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政府干预过多必然导致官员收入过高、百姓收入过低,因此要解决两极分化就是让政府放权、一切由市场来解决。这样的逻辑明显是错误的。政府权力大小与贪污腐化有关,但不是直接因果关系。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府的权力比现在大的多,但腐败并不严重;所有制结构偏颇于一大二公,导致收入分配平均主义倾向的弊病,却没有出现收入两极分化趋势。现在,尽管政府对微观经济还有不少过度干预,应该消减,但政府对经济必要的管制与干预大大少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腐败反而变本加厉,可见腐败的产生另有根源,明显与过度市场化所带来的社会道德风尚恶化有关,当然也不应忽视体制改革中不完善不成熟之处,也为腐败的涌流提供了缝隙。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实际上,主要源于初次分配。初次分配中影响最大的核心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了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30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的最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集中于少数私人。
持前述错误观点的人主张,今后进一步改革,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是破除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二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目标就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和宪政体制,实现“从威权发展模式到民主发展模式的转型”。说到底,他们心目中改革的理想目标模式和顶层设计,似乎就是欧美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或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他们推崇的服务于垄断资本的所谓“有限政府”、“中性政府”,似乎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他们主张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打破国有经济的主导和垄断地位,似乎就是要让私有经济主导中国经济;他们宣扬抽象的“好的”市场经济,似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他们的主张一点也不令人奇怪,因为在他们思想深处并以刊发文章,认为法国大革命、巴黎公社、十月革命所宣传的思想给世界带来的只能是大灾难和大倒退。我们的党和政府一定要认清这种错误观点的实质,一定要警惕这种错误观点的危害,一定要防止“西化”、“分化”、“资本主义化”的思潮干扰我们的改革大业。 下一步我们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对当今的中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今天的中国和三十多年前改革初期的中国有着明显的不同,国家的经济形势、社会矛盾、面临的国际环境都已发生巨大变化。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已完善了十多年,下一步改革的任务就是按照十八大要求继续完善它,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回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老路,也不能走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邪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化程度已不比有些西方国家低,不足之处需要完善,过头之处需要裁减,不宜简单地宣扬“进一步市场化”,否则,可能会带来由于过度市场化而引发种种灾难的后果。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国有经济的战线已大收缩,如果继续对所剩不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私有股份化改革或改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将更难以维持。我国除广播出版等极少数行业没有对外资大规模开放外,绝大多数行业已全部开放,如果继续盲目扩大开放领域或没有限制地开放,则可能给我国带来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问题。我国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已相当严重,基尼系数大大超出国际警戒线,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收入两极分化不断扩大的趋势,则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最终实现不了共同富裕的理想。
今后,我们还要搞社会主义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完善,但不搞过度市场化;我们还要搞国有企业管理的改革创新,但不能搞私有股份化;我们欢迎外资、利用外资,但要对外资有所限制、不能被外资控制;我们支持竞争、反对垄断,但不能以反垄断为名,限制国有经济的发展;我们拥护政府让利于民,发挥私营经济的活力,但并不是支持政府让利于少数富人、少数大资本所有者,继续扩大贫富差距;我们赞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并不是说要削弱国家的经济调控和计划导向的能力。
我认为为了保证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今后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工作:一是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作用;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减消对微观经济不必要的干预,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计划导向能力;三是着力改善民生问题,逐步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
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我们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不是仅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因此,国有经济应在能源、交通、通讯、金融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绝对的控制力”或“较强的控制力”。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国有经济的数量底线,不能以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的“国际经验”为依据。确定国有经济的比重,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内容,所以国家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范围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大得多。对于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坚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其发展的政策,为了使其不越出健康发展的轨道,宜在“引导”一词的内涵中,纳入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节制私人资本”的要求。这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容许发展的私人资本,是一个合适的规定。
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应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强,手段也要更多一些。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怎样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呢?除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区别外,就在于我们还有计划性这个特点,还有国家计划的指导。少数市场经济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都曾设有企划厅之类的机构,编有零星或部门的预测性计划。英美等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只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没有采取较有效的计划手段来调控经济。但我们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要实行跨越式发展,更有效及时地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这符合马克思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真理,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所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不单纯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价值规律;还要注意的是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尊重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并不等同于传统的计划经济。“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都可以用”,“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 ‘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了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问题”。以上这些都是邓小平、江泽民讲过的话。⑸十七大胡锦涛也强调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⑹我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候,我们千万不要再忘掉这些有关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加强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导向市场的作用。
我们党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在剩下的七年的时间里,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加紧改善民生问题,抓紧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要解决贫富两极分化问题,不能仅仅从分配领域本身着手。仅仅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制度,调整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政策,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我们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从财产制度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基本生产关系,从基本经济制度来接触这个问题;需要从强化公有制为主体地位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过去历次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决策中回避接触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应开始注意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同时,我们也要通过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政策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制度的建设来改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样,我们才能扭转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今后很长时间内,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搞市场经济自然需要市场体系,需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和法治的市场环境,但我们反对过度市场化,反对以市场化为名进行私有化,反对通过弱化分化肢解国有经济来实现竞争主体的私有化和多元化,反对建立一个不讲计划、没有国家强有力宏观调控的资本主义式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
注释:
(1)李晓西、曾学文:《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37页。
(2)李晓西、曾学文:《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1页。
(3)李晓西、曾学文:《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0页。
(4)吴敬琏、马国川著:《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3月版,第10页。
(5)见《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635页、647页、660页。
(6)见《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1726页。
这种观点的核心思想和主要主张的出发点是:中国现时仍然是一种“半统制、半市场”的体制,政府和国有经济仍然牢牢掌握国民经济的一切“制高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的目标远没有实现。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完全归功于市场化的进展,改革开放中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府干预过度、市场化不够。收入两极分化等社会矛盾的根源最主要的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污腐败过于严重。下一步改革要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一是破除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二是消弱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市场化”是唯一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社会矛盾的灵丹妙药,是唯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宝”。
实际上,这种观点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它就是前段时间大家批判的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卷土重来。持这种观点的人,把中国现在实行的有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半统制、半市场”的混合经济。可是,事实是,尽管市场发展还有不完善之处,现在,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在内的约有97个国家已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即使那些没有承认的国家也主要是基于政治考虑。据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测算,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的“中国市场化进程”课题组撰写的《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市场化程度已达76.4%⑴,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已达到87.5%⑵,产品市场化程度已达到95.7%⑶。这样看来,总体上讲,中国现今市场化达到的程度,已远非是“半市场”,而是在国民经济中早已过了“大半”,体现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相当程度的基础性作用。至于他们所说的政府统制,实指国家的计划导向与宏观调控,也绝不是什么“半统制”,而是涵盖了经济运行必要的范围。所有这些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题中之义。
持上述观点的人还认为,国有经济仍然牢牢掌握国民经济的“一切”制高点,近些年存在大规模“国进民退”。事实是,国有经济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1998年为28.2%,2000年为23.5%,2002年为15.6%,2006年为9.7%,2008年为9.2%,2011年为7.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宏观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国进民退”;微观上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但更多的是“国退民进”,一些案例中的所谓“国进民退”,多半属于资源优化重组,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更多的倒是“国退民进”。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所产生的经济问题、社会矛盾的根源就在于政府干预过多,收入两极分化主要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污腐败严重造成的。他们宣称,“2005年中国的灰色收入规模达到4.8万亿元,2008年则达到5.4万亿元。中国租金总额占GDP的比率高达20%~30%。巨额的租金总量,自然会对中国社会中贫富分化加剧和基尼系数的居高不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⑷。按他们的估算,我国整个行政机构已经腐化成风,到了国将不国的地步。按照他们给出的数据,我国2005年的灰色收入规模,是当年财政收入3.16万亿的1.5倍,是当年行政管理费0.48万亿的10倍,按当年全体行政机关人员1208万总人数计算,每个公务员人均贪污39.7万。这明显夸大了贪污的程度,给党和政府机关抹了黑。严重的贪污腐化确实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机体里的一大癌症,必须如十八大后宣布的不论老虎苍蝇都要从严惩治。而他们如此渲染行政官员贪污腐化的根本目的,则是以此掩盖过度市场化和过度私有化才是导致我国收入两极分化程度严重等社会问题的真正根源。他们栽赃政府的逻辑是,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政府干预过多必然导致官员收入过高、百姓收入过低,因此要解决两极分化就是让政府放权、一切由市场来解决。这样的逻辑明显是错误的。政府权力大小与贪污腐化有关,但不是直接因果关系。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府的权力比现在大的多,但腐败并不严重;所有制结构偏颇于一大二公,导致收入分配平均主义倾向的弊病,却没有出现收入两极分化趋势。现在,尽管政府对微观经济还有不少过度干预,应该消减,但政府对经济必要的管制与干预大大少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腐败反而变本加厉,可见腐败的产生另有根源,明显与过度市场化所带来的社会道德风尚恶化有关,当然也不应忽视体制改革中不完善不成熟之处,也为腐败的涌流提供了缝隙。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实际上,主要源于初次分配。初次分配中影响最大的核心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了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30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的最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集中于少数私人。
持前述错误观点的人主张,今后进一步改革,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是破除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二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目标就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和宪政体制,实现“从威权发展模式到民主发展模式的转型”。说到底,他们心目中改革的理想目标模式和顶层设计,似乎就是欧美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或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他们推崇的服务于垄断资本的所谓“有限政府”、“中性政府”,似乎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他们主张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打破国有经济的主导和垄断地位,似乎就是要让私有经济主导中国经济;他们宣扬抽象的“好的”市场经济,似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他们的主张一点也不令人奇怪,因为在他们思想深处并以刊发文章,认为法国大革命、巴黎公社、十月革命所宣传的思想给世界带来的只能是大灾难和大倒退。我们的党和政府一定要认清这种错误观点的实质,一定要警惕这种错误观点的危害,一定要防止“西化”、“分化”、“资本主义化”的思潮干扰我们的改革大业。 下一步我们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对当今的中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今天的中国和三十多年前改革初期的中国有着明显的不同,国家的经济形势、社会矛盾、面临的国际环境都已发生巨大变化。到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已完善了十多年,下一步改革的任务就是按照十八大要求继续完善它,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回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老路,也不能走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邪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化程度已不比有些西方国家低,不足之处需要完善,过头之处需要裁减,不宜简单地宣扬“进一步市场化”,否则,可能会带来由于过度市场化而引发种种灾难的后果。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国有经济的战线已大收缩,如果继续对所剩不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私有股份化改革或改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将更难以维持。我国除广播出版等极少数行业没有对外资大规模开放外,绝大多数行业已全部开放,如果继续盲目扩大开放领域或没有限制地开放,则可能给我国带来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问题。我国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已相当严重,基尼系数大大超出国际警戒线,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收入两极分化不断扩大的趋势,则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最终实现不了共同富裕的理想。
今后,我们还要搞社会主义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完善,但不搞过度市场化;我们还要搞国有企业管理的改革创新,但不能搞私有股份化;我们欢迎外资、利用外资,但要对外资有所限制、不能被外资控制;我们支持竞争、反对垄断,但不能以反垄断为名,限制国有经济的发展;我们拥护政府让利于民,发挥私营经济的活力,但并不是支持政府让利于少数富人、少数大资本所有者,继续扩大贫富差距;我们赞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并不是说要削弱国家的经济调控和计划导向的能力。
我认为为了保证经济改革的正确方向,今后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工作:一是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作用;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减消对微观经济不必要的干预,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计划导向能力;三是着力改善民生问题,逐步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
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我们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不是仅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因此,国有经济应在能源、交通、通讯、金融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绝对的控制力”或“较强的控制力”。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国有经济的数量底线,不能以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化的“国际经验”为依据。确定国有经济的比重,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内容,所以国家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范围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大得多。对于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坚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其发展的政策,为了使其不越出健康发展的轨道,宜在“引导”一词的内涵中,纳入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节制私人资本”的要求。这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容许发展的私人资本,是一个合适的规定。
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应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强,手段也要更多一些。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怎样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呢?除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区别外,就在于我们还有计划性这个特点,还有国家计划的指导。少数市场经济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都曾设有企划厅之类的机构,编有零星或部门的预测性计划。英美等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只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没有采取较有效的计划手段来调控经济。但我们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要实行跨越式发展,更有效及时地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这符合马克思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真理,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所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不单纯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价值规律;还要注意的是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尊重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并不等同于传统的计划经济。“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都可以用”,“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 ‘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了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问题”。以上这些都是邓小平、江泽民讲过的话。⑸十七大胡锦涛也强调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⑹我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候,我们千万不要再忘掉这些有关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加强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导向市场的作用。
我们党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在剩下的七年的时间里,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加紧改善民生问题,抓紧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要解决贫富两极分化问题,不能仅仅从分配领域本身着手。仅仅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制度,调整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政策,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我们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从财产制度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基本生产关系,从基本经济制度来接触这个问题;需要从强化公有制为主体地位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过去历次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决策中回避接触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应开始注意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同时,我们也要通过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政策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制度的建设来改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样,我们才能扭转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今后很长时间内,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搞市场经济自然需要市场体系,需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和法治的市场环境,但我们反对过度市场化,反对以市场化为名进行私有化,反对通过弱化分化肢解国有经济来实现竞争主体的私有化和多元化,反对建立一个不讲计划、没有国家强有力宏观调控的资本主义式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
注释:
(1)李晓西、曾学文:《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37页。
(2)李晓西、曾学文:《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1页。
(3)李晓西、曾学文:《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0页。
(4)吴敬琏、马国川著:《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3月版,第10页。
(5)见《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635页、647页、660页。
(6)见《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17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