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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儿童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这体现了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的要求,我们每一位老师在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学过程中都应将学生的生活经验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不断扩大的认知范围,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这个意义上讲,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学就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