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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商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民生法的运行离不开诚实信用原则,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诚实信用原则在实际运行中缺失,从而对市场经济的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本文笔者针对这一现象主要论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概述和发展现状,以及如何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完善措施
民商法不仅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以及自愿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其中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与此同时,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在关注诚实信用原则。自从诚实信用原则加入到我国民商法中以来,很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丰富内涵,同时也存在很多争议,虽然观点不同,但都有着不同的理论价值,诚实信用原则内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来。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概述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自发形成的道德准则,主要对经济参与为主的行为提出一些具体的要求,它要求人们不论在民事活动还是商事活动中都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诈,不牺牲他人利益而获取自身利益。行业的道德标准也随着诚实信用原则的树立逐渐建立起来,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诚实信用原則由一开始的道德标准逐渐进入到法律的领域中,可见诚实信用原则越来越重要。
在我国的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概念的内涵主要包括三点:第一,从道德准则方面来看,最开始的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标准的体现,直到现在人们所说的诚实信用仍是一种道德准则,并没有充分的体现在法律领域中的内容外延上。第二,字面理解诚实信用就是参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按照相关的行业要求和法律法规约束自身的行为,确保在经济活动中不欺骗,不隐瞒。第三,从法律角度分析,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也成为了一种法律规范,所以,参与民事和商事活动中的当事人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现状
虽然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和商事活动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而且,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守信不欺已经成为一种强制性的基本原则。但一些商家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不惜使用非常手段造成了市场经济的不良风气以及行为逐渐增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往活动,并削减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效果。
1.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领域中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我国市场经济在当前经济制度改革的推进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有很多的不法商家为了个人私利,故意使用虚假的广告进行宣传,金融诈骗,甚至企业经济欺诈等诸多的不法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像苏丹红、注水肉等一些假冒的伪劣商品逐渐充斥在市场中,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2.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的工作领域中也存在着诸多不守信用或是不诚实的现象,例如,有一些律师在关系到法律一些案件中,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事情的真相,更有甚者编造事实,制造伪证等等,导致审理案件时提供的证据前后不相符的后果,并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许多大型企业通过创建旗舰店或以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对资产进行转移是目前同时信用原则在市场竞争和资产转移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通过分公司进行资产转移,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分公司使用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交易,但最终获得经济利益的是总公司,如果分公司由于财务问题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那么总公司往往会拒绝承担的债务,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了分公司和旗舰店的发展,同时也打乱了市场经济正常的金融秩序,与此同时,一些为了提升自身在市场中竞争力的企业,不通过正确的企业技术改造或是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来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确实用不法的手段来诋毁竞争对手,进而扩大自身在市场的份额。
三、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措施
1.法律的完善
虽然民商法既可以保证市场经济有序的发展,又可以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但由于民商法在颁布之初的修改力度很小,与当时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导致法律中的规章制度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对此,如果能根据社会的变化提出对民商法的更新,并对其逐渐完善,对权利和义务做好明确的规定,民商法就会逐渐变得规范和科学,同时,人们从事的民商活动就能得到一个有序的环境,各项商事活动也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2.信用工作建设的加强
信用工作是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实施中最重要的工作建设,同时也是一个长久的过程,这就需要市场中各个主体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并发挥法律的约束作用,只有法律的约束才能够保证市场主体有条不紊的进行,但光靠法律的约束还不够,同时需要提高市场主体自身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双方的配合才能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所以,信用建设的完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法律产生的约束力,更要促进市场主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加大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惩罚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竞争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不守信用和不诚实的问题层出不穷,在影响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伤害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执行的制度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治程度依然很轻,起不到威慑的作用,所以想要从根本上降低失信行为出现的频率,就要不断的贯彻和落实诚实信用原则,并加大惩治力度,发挥威慑作用。
4.政府监管制度的完善
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一员,所以政府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社会各界的合作,保证市场主体有序的发展,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分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所以政府要提高人们对信用的重视度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增加信用度的透明性和立法的公正性等。
诚实守信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更是人们参与各种活动的基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既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经济。
参考文献
[1]马晓宇.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J].法制博览,2019(02):100-101.
[2]姜欣.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8(36):214.
(作者单位:山东奥盛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完善措施
民商法不仅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以及自愿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其中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与此同时,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在关注诚实信用原则。自从诚实信用原则加入到我国民商法中以来,很多专家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丰富内涵,同时也存在很多争议,虽然观点不同,但都有着不同的理论价值,诚实信用原则内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来。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概述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自发形成的道德准则,主要对经济参与为主的行为提出一些具体的要求,它要求人们不论在民事活动还是商事活动中都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诈,不牺牲他人利益而获取自身利益。行业的道德标准也随着诚实信用原则的树立逐渐建立起来,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诚实信用原則由一开始的道德标准逐渐进入到法律的领域中,可见诚实信用原则越来越重要。
在我国的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概念的内涵主要包括三点:第一,从道德准则方面来看,最开始的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标准的体现,直到现在人们所说的诚实信用仍是一种道德准则,并没有充分的体现在法律领域中的内容外延上。第二,字面理解诚实信用就是参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按照相关的行业要求和法律法规约束自身的行为,确保在经济活动中不欺骗,不隐瞒。第三,从法律角度分析,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也成为了一种法律规范,所以,参与民事和商事活动中的当事人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现状
虽然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和商事活动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而且,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守信不欺已经成为一种强制性的基本原则。但一些商家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不惜使用非常手段造成了市场经济的不良风气以及行为逐渐增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往活动,并削减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效果。
1.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领域中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我国市场经济在当前经济制度改革的推进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有很多的不法商家为了个人私利,故意使用虚假的广告进行宣传,金融诈骗,甚至企业经济欺诈等诸多的不法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像苏丹红、注水肉等一些假冒的伪劣商品逐渐充斥在市场中,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2.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的工作领域中也存在着诸多不守信用或是不诚实的现象,例如,有一些律师在关系到法律一些案件中,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事情的真相,更有甚者编造事实,制造伪证等等,导致审理案件时提供的证据前后不相符的后果,并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许多大型企业通过创建旗舰店或以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对资产进行转移是目前同时信用原则在市场竞争和资产转移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通过分公司进行资产转移,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分公司使用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交易,但最终获得经济利益的是总公司,如果分公司由于财务问题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那么总公司往往会拒绝承担的债务,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了分公司和旗舰店的发展,同时也打乱了市场经济正常的金融秩序,与此同时,一些为了提升自身在市场中竞争力的企业,不通过正确的企业技术改造或是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来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确实用不法的手段来诋毁竞争对手,进而扩大自身在市场的份额。
三、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措施
1.法律的完善
虽然民商法既可以保证市场经济有序的发展,又可以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但由于民商法在颁布之初的修改力度很小,与当时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导致法律中的规章制度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对此,如果能根据社会的变化提出对民商法的更新,并对其逐渐完善,对权利和义务做好明确的规定,民商法就会逐渐变得规范和科学,同时,人们从事的民商活动就能得到一个有序的环境,各项商事活动也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2.信用工作建设的加强
信用工作是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实施中最重要的工作建设,同时也是一个长久的过程,这就需要市场中各个主体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并发挥法律的约束作用,只有法律的约束才能够保证市场主体有条不紊的进行,但光靠法律的约束还不够,同时需要提高市场主体自身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双方的配合才能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所以,信用建设的完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法律产生的约束力,更要促进市场主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加大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惩罚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竞争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不守信用和不诚实的问题层出不穷,在影响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伤害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执行的制度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治程度依然很轻,起不到威慑的作用,所以想要从根本上降低失信行为出现的频率,就要不断的贯彻和落实诚实信用原则,并加大惩治力度,发挥威慑作用。
4.政府监管制度的完善
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一员,所以政府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社会各界的合作,保证市场主体有序的发展,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分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所以政府要提高人们对信用的重视度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增加信用度的透明性和立法的公正性等。
诚实守信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更是人们参与各种活动的基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既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经济。
参考文献
[1]马晓宇.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J].法制博览,2019(02):100-101.
[2]姜欣.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J].法制博览,2018(36):214.
(作者单位:山东奥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