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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从2006年7月1日起,《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对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打破了任职资格终身制。四川省计划通过3年至5年的时间,建立一支有敬业精神、精通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队伍,以改善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的状况。
四川省人事厅副厅长魏阿庆说,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是四川省在事关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建立的第一个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办法》鼓励全社会有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上岗资格证;并首次实行了登记制度,只有获得了证书并予以登记的人员,才能持证上岗。未经登记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同时,还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承擔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高危行业必须按本单位从业人员1%的标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不足3人的配齐3人;危险性不大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按照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不足2人的配齐2人,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今后,凡未按规定数量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办法》还规定,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登记与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据魏阿庆介绍,四川省应有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分布在167.8万个生产经营单位中,但到去年底,全省通过国家认定和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足100人。多数民营企业严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没有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有资格、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四川省制定了下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
四川省人事厅副厅长魏阿庆说,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是四川省在事关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建立的第一个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办法》鼓励全社会有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上岗资格证;并首次实行了登记制度,只有获得了证书并予以登记的人员,才能持证上岗。未经登记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同时,还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承擔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高危行业必须按本单位从业人员1%的标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不足3人的配齐3人;危险性不大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按照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不足2人的配齐2人,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今后,凡未按规定数量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办法》还规定,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登记与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据魏阿庆介绍,四川省应有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分布在167.8万个生产经营单位中,但到去年底,全省通过国家认定和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足100人。多数民营企业严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没有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有资格、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四川省制定了下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