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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蔬菜价格专题询问工作协调会 甘肃省玉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蔬菜价格专题询问工作协调会。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议题、专题询问筹备情况,介绍了专题询问拟选提纲主要内容,对专题询问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专题询问工作的认识,围绕询问提纲,深入开展调研,理清蔬菜产业发展的形势,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蔬菜生产和价格调控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做好应询准备工作。会议还就各相关单位回答询问提出具体要求。(马雪盈)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庆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相关部门、部分涉油乡镇和有关企业,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的环保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环保部门要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加强综合管理,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钻井期间废弃泥浆和试油期含油污水处理的监管,严防乱倒或导入河水中,以及采油期间的监管,以防输油管线泄漏。(王嫄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州人大常委会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实施办法》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与机关各委办共同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改变过去由选任联工委单一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状况,形成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各专委对口督办,选任联工委全面督办的工作格局,以期形成督办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办法同时还对督办的范围、重点、标准、时限以及督办的具体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陈明灯)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学前幼儿教育工作情况 甘肃省渭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先后深入8个乡镇的14所幼儿园和县幼儿园,就幼儿园园所建设、设施配备、保教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针对存在的新建园所少与入园需求大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幼儿园基础比较薄弱、学前教育教师资源短缺等问题,建议:要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要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创新举措,规范学前教育的运行秩序。(周海娟)
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座谈会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座谈会。会上,大家就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踊跃发言,提出了“十个问题、八项措施”。十个问题即:导入难;劝返难;终结难;息诉罢访难;稳控难;网络应对难;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难;退出难;依法处置难;经费、人员、救助难。针对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八项措施: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置流程运行机制或细则;建议建立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信息库,健全受理、办理、终结台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建议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解决人力、经费不足问题;建议加大涉诉涉法信访案件救助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列入专项经费;建议加大对非法信访的依法处置力度;加强对律师的管理。(焦银明)
通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公安局窗口服务情况 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基层乡镇政府、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窗口服务单位,就公安局窗口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个别民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窗口民警少,服务措施创新不够等问题,调研组提出要强化学习,筑牢服务意识;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考核,健全监督机制。(郑 昕)
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甘肃省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法院结合“执行规范年”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考评办法,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所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县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逐步加强执行工作力量,保证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执行工作风险预警机制,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白 云)
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工作评议 甘肃省敦煌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采取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工作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评议组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处理执行上级政策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关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要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处理好审批和监管的关系,由“重审批、轻监管”向“批管并重”转变;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促使广大国土干部在作风上有转变、效率上有提高、服务上有改进。(罗 京)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机关党员干部及时跟进,深入基层,接地气,找问题,转作风,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严控“一根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严禁公务人员接受烟草馈赠。由常委会领导带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带头禁烟、戒烟,打造无烟公务活动场所和工作场所。二是少发“一份文”。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控参会人数,坚持开短会、开小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三是节省“一顿饭”。严控接待范围、标准、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简化接待程序,一律实行县内按标准定点接待、乡镇机关灶从简接待、村组“零接待”制度。四是少占“一平方米”。党组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清理规定,带头主动腾退办公用房,并督促检查机关委(办)扎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五是多走“一里路”。一方面,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联系点,了解群众呼声,集中民智、汇聚民心;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一公里”制度,因公外出城区一公里内(除紧急公务、机要通信外),单位一律不安排公务车辆。(师正伟 )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告 甘肃省宕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宕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组织特别是主要行政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相关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调查规划、群测群防、勘察治理,从实际出发,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专业监测网点的覆盖面,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在矿山开采、水电开发、交通建设、开山采石等工作中,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建设工程的监管,必须坚持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李培清)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对联系要求、对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度至少应与所联系的代表联系一次;确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每次会议邀请3至5名人大代表列席;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并亲自处理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制度》同时规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负责人和代表小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有关问题,交流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进代表工作。(吴红旗)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 甘肃省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邀请甘肃省公安厅周舟同志作为主讲,主要对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况、立法背景和在甘肃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全面、通俗易懂、鲜活生动地讲解。本次讲座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检法”部分工作人员、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共计300多人参加。(吴君铭)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动物防疫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深入多家畜牧交易市场、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和乡镇动物疫控中心,对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贯彻《动物防疫法》的自觉性;多方筹措,增加投入,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协同配合,加强监管,加大动物防检疫执法力度的建议。(杨景锋)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甘肃省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提请任职议案、审查任职报告、组成人员票决和颁发任命证书等程序,依法任命了24名永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的人民陪审员是通过公开报名、民主推荐和综合考察确定的拟任人选,来自永昌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街道、社区、村委会等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将在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主要参与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杨争荣)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康县调研指导新农村建设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处有关人员来到康县,对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调研组先后深入多家村镇,全面调研新农村建设情况,听取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调研组要求,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位;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布局,以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村容村貌改造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着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新农村,积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引领广大群众增收致富。(李正志)
西固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习军一行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对网吧、医院、社区、宾馆、茶楼等地进行了现场检查。为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临时调整了部分预定的检查场所,进行随机查看。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区政府《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就区政府控烟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代表们提出了六点具体建议:一是推广医院、学校等行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领导和经营场所负责人的法律培训,增强对控烟工作的法律意识;三是建立一支涵盖各个公共场所的劝导员队伍,并佩戴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配发的标牌或袖标;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的督查工作制度,加大督查力度;五是对控烟难点场所开展人性化管理;六是建立控烟奖励机制,调动全民参与控烟工作,提高非烟民的维权意识。(张军胜)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庆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相关部门、部分涉油乡镇和有关企业,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的环保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环保部门要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加强综合管理,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钻井期间废弃泥浆和试油期含油污水处理的监管,严防乱倒或导入河水中,以及采油期间的监管,以防输油管线泄漏。(王嫄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州人大常委会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实施办法》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与机关各委办共同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改变过去由选任联工委单一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状况,形成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各专委对口督办,选任联工委全面督办的工作格局,以期形成督办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办法同时还对督办的范围、重点、标准、时限以及督办的具体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陈明灯)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学前幼儿教育工作情况 甘肃省渭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先后深入8个乡镇的14所幼儿园和县幼儿园,就幼儿园园所建设、设施配备、保教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针对存在的新建园所少与入园需求大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幼儿园基础比较薄弱、学前教育教师资源短缺等问题,建议:要加大投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要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创新举措,规范学前教育的运行秩序。(周海娟)
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座谈会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座谈会。会上,大家就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踊跃发言,提出了“十个问题、八项措施”。十个问题即:导入难;劝返难;终结难;息诉罢访难;稳控难;网络应对难;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难;退出难;依法处置难;经费、人员、救助难。针对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八项措施: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依法处置的实施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置流程运行机制或细则;建议建立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信息库,健全受理、办理、终结台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建议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解决人力、经费不足问题;建议加大涉诉涉法信访案件救助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列入专项经费;建议加大对非法信访的依法处置力度;加强对律师的管理。(焦银明)
通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公安局窗口服务情况 甘肃省通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基层乡镇政府、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窗口服务单位,就公安局窗口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个别民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窗口民警少,服务措施创新不够等问题,调研组提出要强化学习,筑牢服务意识;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考核,健全监督机制。(郑 昕)
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甘肃省民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法院结合“执行规范年”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考评办法,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所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县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逐步加强执行工作力量,保证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执行工作风险预警机制,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白 云)
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工作评议 甘肃省敦煌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采取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工作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评议组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处理执行上级政策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关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要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处理好审批和监管的关系,由“重审批、轻监管”向“批管并重”转变;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促使广大国土干部在作风上有转变、效率上有提高、服务上有改进。(罗 京)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机关党员干部及时跟进,深入基层,接地气,找问题,转作风,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严控“一根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严禁公务人员接受烟草馈赠。由常委会领导带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带头禁烟、戒烟,打造无烟公务活动场所和工作场所。二是少发“一份文”。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控参会人数,坚持开短会、开小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三是节省“一顿饭”。严控接待范围、标准、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简化接待程序,一律实行县内按标准定点接待、乡镇机关灶从简接待、村组“零接待”制度。四是少占“一平方米”。党组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清理规定,带头主动腾退办公用房,并督促检查机关委(办)扎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五是多走“一里路”。一方面,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联系点,了解群众呼声,集中民智、汇聚民心;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一公里”制度,因公外出城区一公里内(除紧急公务、机要通信外),单位一律不安排公务车辆。(师正伟 )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告 甘肃省宕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宕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组织特别是主要行政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相关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调查规划、群测群防、勘察治理,从实际出发,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专业监测网点的覆盖面,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在矿山开采、水电开发、交通建设、开山采石等工作中,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建设工程的监管,必须坚持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李培清)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对联系要求、对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度至少应与所联系的代表联系一次;确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每次会议邀请3至5名人大代表列席;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并亲自处理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制度》同时规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负责人和代表小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有关问题,交流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进代表工作。(吴红旗)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 甘肃省庄浪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邀请甘肃省公安厅周舟同志作为主讲,主要对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况、立法背景和在甘肃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全面、通俗易懂、鲜活生动地讲解。本次讲座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检法”部分工作人员、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共计300多人参加。(吴君铭)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动物防疫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深入多家畜牧交易市场、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和乡镇动物疫控中心,对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贯彻《动物防疫法》的自觉性;多方筹措,增加投入,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协同配合,加强监管,加大动物防检疫执法力度的建议。(杨景锋)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 甘肃省永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提请任职议案、审查任职报告、组成人员票决和颁发任命证书等程序,依法任命了24名永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的人民陪审员是通过公开报名、民主推荐和综合考察确定的拟任人选,来自永昌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街道、社区、村委会等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将在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主要参与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杨争荣)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康县调研指导新农村建设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处有关人员来到康县,对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调研组先后深入多家村镇,全面调研新农村建设情况,听取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调研组要求,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位;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布局,以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村容村貌改造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着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新农村,积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引领广大群众增收致富。(李正志)
西固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习军一行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对网吧、医院、社区、宾馆、茶楼等地进行了现场检查。为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临时调整了部分预定的检查场所,进行随机查看。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区政府《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就区政府控烟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代表们提出了六点具体建议:一是推广医院、学校等行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领导和经营场所负责人的法律培训,增强对控烟工作的法律意识;三是建立一支涵盖各个公共场所的劝导员队伍,并佩戴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配发的标牌或袖标;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的督查工作制度,加大督查力度;五是对控烟难点场所开展人性化管理;六是建立控烟奖励机制,调动全民参与控烟工作,提高非烟民的维权意识。(张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