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齐云山有无“石门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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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石门寺;休宁;《新安志》
  摘 要: 罗愿《新安志》“岐山”条涉及唐元和四年歙州刺史韦绶感梦而在休宁石桥岩置精舍之事。明弘治《休宁县志》之后的几乎所有徽州府志、休宁县志、齐云山志,直到现代新修相关志书,均认为韦绶感梦所置之精舍叫“石门寺”,以至此说广为流布。经对休宁“石门寺”说法来源的细致考查和对罗愿《新安志》、《弘治•休宁县志》相关文字的分析,认为休宁没有“石门寺”,所谓休宁的“石门寺”应为“石桥院”。
  中图分类号: K 2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09)05061506
  
  Investigation of Authenticity of Shimen Temple in Qiyun Mountain, Xiuning-A Question Aroused by One Punctuation Mark in Local Chronicles of Xin'an
  XU Li(Comprehensive Editing Room, Huangshan Publishing House, Hefei 230071, China)
  Key words: Shimen Temple; Xiuning; Local Chronicles of Xin'an
  Abstract: In the Local Chronicles of Xin'an compiled in the Song Dynasty by Luo Yuan, the entry of the Qi Mountain involves a tale of how Wei Shou, the local authority of the She State in the Tang Dynasty, was inspired by his dream to build a temple. After Hongzhi, Ming Dynasty, relative local records, from those of the Hui State, the town of Xiunin and the Qiyun Mountain, to more recent revisions today, with few exception, all hold that this temple was named Shimen Temple. After an exhaustive investigation into the origin of Shimen Temple as a name and some analyses of related texts in the Local Chronicles of Xin’an and the Local Chronicles of Xiuning compiled in the Year of Hongzhi, conclude that there is no Shimen Temple in the town of Xiuning, and the so-called Shimen Temple should rather be the Stone Bridge Courtyard.
  
  罗愿的《新安志》为流传至今的宋代著名方志,而肖建新、杨国宜的《〈新安志〉整理与研究》(黄山书社2008年版)是近年古籍文献,尤其古代名志整理研究的重要成果。我们在审订、出版中,与作者
  在休宁齐云山有无石门寺问题上有分岐,原因出于 “岐山”条文字标点的不同处理,作者主张有,而我们认为无。
  《新安志》卷四“岐山”的原始记载如下:
  岐山在县西六十里高二百仞周二十三里石壁千尺凌霄花缕络其上华时如锦屏有室方十余丈垂瀑百仞西北半壁有大石桥亘两山其旁有深涧相传昔有碧莲花叶径尺自涧中流出唐天宝中有僧居之石室中犹有龛像讲台石梯之属乾元中又有道士龚栖霞绝粒隐此山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门上盘石曰云外座座东之岩曰标霞西岩曰晞阳座东之峰曰凌虚西峰曰逼霄又名岩在烂锦东者金翠岩前涧曰涤烦泉在烂锦前者曰澄心北望四里岩曰瑞圣而逼霄峰今号天柱峰云按石桥岩在岐山旧经既有岐山又别出石桥岩今合为一
  此段文字没有版本差异。其中,“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门上盘石曰云外座”,我们始终认为应该点成“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 门上盘石曰云外座。”而点校者坚持作“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 门上盘石曰云外座。”并提供了相关依据。
  此处标点的一个字位之差,非普通的文字断句分歧,而是涉及到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而置的精舍是不是叫“石门寺”,也就是休宁齐云山有无“石门寺”问题。我们所依据的是“岐山”条文字本身的文理,以及罗愿《新安志》休宁“僧寺”中有关韦绶感梦置精舍的文字。作者提供的是《江南通志》等相关方志中明明白白的文字依据。我们对文理的分析,只不过是分析,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的分析;罗愿“僧寺”中的记载不能说就一定靠得住。作者提供的文字虽晚于罗愿五六百年,但如果有确实的依据,不能说后世对前代不能有所补正。因出书时间紧迫,未能查到更多资料,所以印行时我们尊重了作者的意见。
  但是,鉴于罗愿的《新安志》是现存古徽州最早的一部方志,是古徽州及我国方志研究方面的重要资料,而休宁“石门寺”之说又很普遍:网上随处可见;再查明清各版徽州府志、休宁县志、齐云山志中都有这个记载;当代《休宁县志》、《齐云山志》也都继承了这个说法。不管是从厘清罗愿《新安志》的文字甚或纠正其记载错误,还是从检查休宁“石门寺”之说的由来的角度,这一个标点之差别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休宁齐云山有无“石门寺”问题,实有进一步考查的必要。
  
  一、“石门寺”说法溯源
  
  1. 早自弘治十五年的《徽州府志》起,即有“三门寺”的记载
  点校者认为是石门寺,提供的依据是《江南通志》卷十五的记载:
  石桥岩在休宁县西六十里,一名岐山。石壁千尺,横亘如梁。“府志”云:唐刺史韦绶立精舍,名石门寺。明湛若水讲学于此,建天泉书院。有逼霄峰,有金紫、太极诸岩。
  并提示“府志”中记载更详细。
  《江南通志》康熙二十二年创修,乾隆元年重修告成。此前的徽州府志,如果从罗愿的新安志算起,宋元明清各代都有(关于徽州府志编纂的源流,康熙《徽州府志》卷十八“杂志”和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三“杂记”有详明的记载)。我们没有必要查证上段文字中的“府志”是指哪一种,因为方志的修纂陈陈相因,后志总是以前志为基础的,考查这个“石门寺”问题,我们可以直接从最上游开始。
  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最早的徽州府志,是汪舜民于弘治十五年纂成的。此志中就已经有对这个“石门寺”的明确记载,只不过它不在“石桥岩”而是在“石门岩”。其卷之一《地理一•形胜》“石门岩”条:
  石门岩在白岳山西,高二百仞,周二十里。唐天宝中有僧居之。石室中有龛像、讲台、石梯之属。其东有高岩。岩腰有石洞,东西通彻,可以往来。乾元中道士龚栖霞绝粒隐此。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名石门寺。门之下曰烂锦岩。门之上盘石曰云外座。座东岩曰标霞,西岩曰晞阳,又东曰逼霄峰。
  
  汪氏的这段文字与罗愿《新安志》“岐山”条中的相关文字很相似,多处相同,但在关键处多了一个“寺”字。
  相对于《新安志》,汪氏府志中这个重要的“寺”是怎么出现的?是府志对《新安志》有补正?两志相距三百余年,补正是完全有可能的。汪氏府志凡例称:“本府唐宋图经、广记俱无可考,惟宋罗鄂州愿著《新安志》、李教授以申著《新安续志》,元洪县尹焱祖著《新安志后续志》,及国初朱礼侍同总为一志……于其已载而未备者增之,未载而可采者补之,事无可考者阙之,事有当记者续之,旧志舛讹者兼考史传以正之。”如果真是汪氏的补正,那么,他根据的是什么“史传”呢?而依据这段文字的提示,还有可能不是汪氏所为,而可能是李以申《新安续志》、洪焱祖《新安后续志》、朱同《重编新安志》对罗愿文字的补正。
  为了找到更多的线索,我们扩展到后出的其他府志,都有这个“石门寺”的记载,文字皆为“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名石门寺”,没有新意,所在地点有“石门岩”和“石桥岩”(如乾隆府志“休宁山川”)两说。扩展到“寺观”一类文字中,皆只有“石桥院”而无“石门寺”。
  再扩展到休宁县志、齐云山志,同样也都有关于这个“石门寺”的记载,或语句皆同府志,或只简单地说元和中有此“石门寺”的存在,或说它在“石门岩”,或说它在“石桥岩”。“寺观”一类文字大多只有“石桥院”,道光《休宁县志》列“石门寺”而说其“旧名石桥院”。
  总之,府、县、山志中都有这个“石门寺”,不在“石门岩”就在“石桥岩”,或者曾经叫过“石桥院”,众口一词:此寺是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所置。而且,从它们的记载来看还有一个“石桥院”在“石桥岩”,也是韦绶感梦所置,时在元和五年。凡是说到“石门寺”的来由,语句皆沿袭因循“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名石门寺”,其他相关连的文字如“石桥院”、韦绶感梦置精舍之事等等,沿袭因循也多。这体现了修志的继承性。唯这沿袭因循的源头,不再是汪舜民所纂弘治《徽州府志》而是再早11年程敏政于弘治四年修成的《休宁县志》(由于府、县、山志版本众多,如果皆引述原文,实烦累不胜,而我们重在寻找“石门寺”来由的最初线索,所以在此只是综述各志有关记载的情形)。
  2. 弘治四年的《休宁县志》是目前有关休宁“石门寺”的最早记载
  在多方查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我们上面引述的那段弘治《徽州府志》“石门岩”条的文字,还有我们认为与此“石门寺”问题相关连的其他文字,全都照抄了程敏政的弘治《休宁县志》。
  弘治《休宁县志》卷一《山川》有关“石门岩”的文字:
  石门岩在白岳山西,高二百仞,周二十里。天宝中有僧居之。石室中有龛像、讲台、石梯之属。其东有高岩。岩腰有石洞,东西通彻,可以往来。乾元中,道士龚栖霞绝粒隐此。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名石门寺。门之下曰烂锦岩。门之上盘石曰云外座。座东之岩曰标霞,西岩曰晞阳,又东曰逼霄峰。
  汪氏府志比程氏县志仅多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唐”字。
  再看关于两志“岐山”条的文字(//间是县志有府志无、{ }中是府志有县志无的文字):
  岐山在县西六十里,高二百仞,周二十三里,又名石桥岩。石壁千尺,古藤络其上,花时如锦屏。有石室方十余丈。垂瀑百仞。西北半壁有大石桥亘两山。其旁有深涧,相传昔有碧莲花,叶/径/{亘}尺,自涧流出。今有佛宫名石桥院。
  二者仅有“径”、“亘”之别。
  还有 “石桥院”的文字,也是如此:
  石桥院在/十二都/履仁乡太平里。唐元和五年建。先是,刺史韦绶梦僧来谒,曰:能相记否?绶不省。僧言:昔与公同修证。今为二千石,遽忘我/耶/{邪}?绶问所居,曰:在公部下休宁之石桥岩。旦问左右,无知者。索图经阅之,岩在县西六十里,/有/石室讲堂佛像,遣视信然。乃建精舍。会僧元立以游方来,问所须,愿住此岩。是为开山祖。
  除了“耶”“邪”这根本不算差别的差别,仅县志比府志多“十二都”“有”这四个无关紧要的字。
  于是,“石门寺”问题离开了汪氏《徽州府志》,转移到程氏《休宁县志》上面来了。也就是说,问题表现在弘治《休宁县志》中的文字与罗愿《新安志》的文字之间。它们有许多相同的句子,也有一些不同,对于我们的问题而言,最重要的不同是程氏《休宁县志》文字在关键处多了一个“寺”字。
  程氏没有给出任何说明。那么,程氏的文字从何而来?他会不会像汪氏一样,也是从以前的志书中原样转抄的呢?程氏县志是休宁县第一本以“休宁”为名的县志,程氏要转抄,只能是抄此前与休宁县域有关的旧志和相关的其他文献。
  程氏在县志凡例中说:“休宁旧有海阳诸志,多详于宋元略于本朝。本朝所修又多附于府志,其势益略。今悉搜访增入。”除了海阳志,程氏搜访的其他典籍或其他材料是些什么,语焉不详。海阳志世间早已绝迹,我们无从查考程氏是否有抄录其文字。程氏所提海阳之外的其他旧有“诸志”是哪些,我们也难以考索。就府志而言,程氏虽未指明是哪些府志,但据汪氏府志序和凡例,徽州府域的志,在弘治时,除宋淳熙二年纂成的罗愿《新安志》、60年后宋端平二年纂成的李以申《新安续志》、再80余年后元延祐六年纂成的洪焱祖《新安后续志》、再近60年后明洪武九年纂成的朱同《重编新安志》而外,其余“俱无可考”,汪氏与程氏修志仅相差11年左右,程氏所见与汪氏所见应相差无几(景泰孙遇《新安府志增编》、成化周正《新安府志续编》,“简略弗传”,只在汪氏修徽州府志过程中得二者“集本”)。而我们今天,汪氏所说四种志,除了罗愿的《新安志》,其他三种也都已经亡佚而不可得见,只有中华书局2004年出版的《永乐大典方志辑佚》中有它们的少量辑佚文字,可惜辑佚文字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景泰孙遇《新安府志增编》、成化周正《新安府志续编》在辑佚中更是片字皆无)。看不到李以申《新安续志》、洪焱祖《新安后续志》、朱同《重编新安志》中的文字,无法判定程氏是否照抄了它们,更不知它们之间是否还有照录的可能。天顺五年颁行天下的《大明一统志》有徽州府休宁县的内容,它与程氏修县志时间相差二三十年,程氏应该能见到。我们检查《明一统志》仅发现一段文字与我们的讨论有关:“岐山,在休宁县西六十里。石壁千尺,古藤萦纡,花时如锦屏。山西北有石桥横亘两山,旁有深涧。唐乾元间道士龚栖霞隐此。”确实过于简略,非程氏所本。我们也无法找到线索判定程氏是否抄录了其他文献。
  既然不能判明是否是抄录的,那么就有可能是程氏自造之文。假设是程氏自造的,那么他可能有根据,也可能是臆加,我们不得而知。同样,前面的李以申、洪焱祖、朱同等,如果是他们的自造之文,他们是有所依据还是臆加,我们也不得而知。
  我们搜索了《四库全书》一类文献,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但毫无所获。也就是说,程氏有关休宁“石门寺”的文字成了我们到目前为止能找到的,明确指出唐元和四年韦绶在休宁石桥岩因梦而建的精舍叫“石门寺”的最早记载。
  3. 溯源未能解决“石门寺”有无问题
  溯源止于此,没能解决我们的问题。
  弘治《休宁县志》比罗愿《新安志》后出足足三百年,如果其相关文字有实实在在的依据,则可用作整理罗愿《新安志》相关文字时的参照,因为它们或者可以提示版本传刻之误,比如可能脱漏一个“寺”字,或者可以补正罗愿的错漏(谁能说这三百年间的人没有机会发现罗愿不曾得见的文献?谁又能说罗愿不会出现错误?),或者可以据此将罗愿那段文字“无疑”地(如果暂时不考虑别的因素)标点成“……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但是,由于我们无法追溯到县志中这些文字的最初来源,也就无法弄清它们的根据是什么,也就不能肯定它们对于罗愿《新安志》相关文字的参照价值,因为,如果不能查实根据,那么后人臆加擅改的可能性便是存在的。所以,虽然后世相关方志中都有关于休宁“石门寺”的文字,都只能先放到一边。换句话说,不能以此为据处理罗愿《新安志》的“岐山”条文字。而在我们看来,如果没有可信的依据,罗愿关于“岐山”的文字本身,便不应该被点出一个“石门(寺)”来。
  
  二、弘治《休宁县志》和《新安志》比较,县志的记载自相矛盾
  
  1. 两志相关文字比较和县志出现自相矛盾
  不能从弘治《休宁县志》“岐山”条文字中那个“寺”字的溯源这条线判明韦绶所建精舍到底是否叫“石门寺”,我们就只能对罗愿《新安志》和程敏政的《休宁县志》相关文字进行“本文”考查,看看在没有别的足可征信的依据的情况下,仅就两志本身的文字,能否判明一个结果。
  下面所引录的文字,尖括号内是程氏《休宁县志》有罗愿《新安志》无,方括号内是《新安志》有而县志无的文字:
  岐山在县西六十里高二百仞周二十三里<又名石桥岩>石壁千尺[凌霄花缕]<古藤>络其上<花>[华]时如锦屏有室方十余丈垂瀑百仞西北半壁有大石桥亘两山其旁有深涧相传昔有碧莲花叶径尺自涧[中]流出<今有佛宫名石桥院>
  <石门岩在白岳山西高二百仞周二十里>[唐]天宝中有僧居之石室中[犹]有龛像讲台石梯之属<其东有高岩岩腰有石洞东西通彻可以往来>乾元中[又有]道士龚栖霞绝粒隐此[山]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寺><门之>下[岩]曰烂锦岩门<之>上盘石曰云外座座东之岩曰标霞西岩曰晞阳[座东之峰曰凌虚]<又东>[西峰]曰逼霄<峰>[又名岩在烂锦东者金翠岩前涧曰涤烦泉在烂锦前者曰澄心北望四里岩曰瑞圣而逼霄峰今号天柱峰云按石桥岩在岐山旧经既有岐山又别出石桥岩今合为一]
  显然,县志将《新安志》的“岐山”条文字拆成了“岐山”和“石门岩”两条。也就是说县志多出了个“石门岩”。
  县志有关“岐山”的文字增加了“又名石桥岩”、“今有佛宫名石桥院”两句。增加的第一句,与《新安志》按语 “石桥岩在岐山,旧经既有岐山,又别出石桥岩,今合为一”比较,不同点在于罗愿说“石桥岩在岐山”,“岐山”的概念比“石桥岩”大,程敏政说岐山“又名石桥岩”,两者概念同等,一物二名。县志“今有佛宫名石桥院”一语,与罗愿在后文“僧寺”中记“石桥院”在“石桥岩”是一致的,只是表明了弘治时石桥院还存在。
  县志有关“石门岩”的文字增加了“石门岩在白岳山西,高二百仞,周二十里”、“其东有高岩。岩腰有石洞,东西通彻,可以往来”两句,后文省去了《新安志》中“座东峰曰凌虚”和“又名岩:在烂锦东者金翠岩,前涧涤烦泉;在烂锦前者曰澄心,北望四里岩曰瑞圣,而逼霄峰今号天柱峰云(按:石桥岩在岐山,旧经既有岐山,又别出石桥岩,今合为一)。”两处,其他文字除前面已经指出的关键处增加一“寺”字外,另有三两处无关宏旨的增减。
  合起来看,相对于《新安志》,程氏县志不光多了一个“寺”字,还多了一个“石门岩”,并且对“石门岩”有具体记述而非一带而过,可见不是随笔而走的文字。
  仅这些文字本身,说明不了孰是孰非,也决定不了那精舍叫不叫“石门寺”。
  但是,这些文字除了重要的差异,还有一个重要的相同处,那就是,它们都说那精舍是唐元和四年韦绶感梦而置。幸运的是,查弘治《休宁县志》卷五《寺院》和《新安志》卷四《休宁•僧寺》,均在“石桥院”条文字中对韦绶感梦修精舍作了详细记载。而且县志这一段文字几乎是全抄《新安志》的,只增加了“十二都”三字,将“开山第一世”同义替换为“开山祖”而已:
  石桥院在<十二都>履仁乡太平里,唐元和五年建。先是,刺史韦绶梦僧来谒,曰:能相记否?绶不省。僧言:昔与公同修证。今为二千石,遽忘我耶?绶问所居,曰:在公部下休宁之石桥岩。旦问左右,无知者。索图经阅之,岩在县西六十里,有石室讲堂佛像,遣视信然。乃建精舍。会僧元立以游方来,问所须,愿住此岩。是为开山<祖>[第一世]。
  此处两志都明确记载韦绶所建精舍是“石桥院”而没有异议,县志却在“石门岩”条中加一“寺”字说韦绶所建精舍是“石门寺”,岂不是前后自相矛盾?那么,有无可能韦绶有两次感梦置精舍的事,一次在“石桥岩”精舍叫“石桥院”,一次在县志所说的“石门岩”(罗愿《新安志》中没有这个“石门岩”)精舍叫“石门寺”?“石桥院”条文字说它是元和五年建,后面紧接一个“先是”引出韦绶感梦的事,正与前面“岐山”(“石门岩”)条说元和四年韦绶感梦相合,而一个寺(精舍)兴建跨年,情理正常。而要说韦绶在元和四年、元和五年连续感梦而两处置精舍,则于情理太奇,难以置信,更无旁证。只能是同一事。我们更没有理由怀疑是两志都在“石桥院”这儿错了,只能说是县志在“石门岩”那儿错了。如果《新安志》也在“岐山”条处说那精舍叫“石门(寺)”,那便也前后自相矛盾了。所以,那处的标点不能点出一个“石门(寺)”来就无疑了。
  2. “岐山”条文理支持《新安志》没有记载“石门寺”
  同时,如果在《新安志》“岐山”条点出一个“石门(寺)”来,从文理上、罗愿修志体例上讲都会出现问题,而如果按我们的意见标点那段文字,不但没有“石桥院”、“石门寺”的前后矛盾,而且文理、体例都畅然通贯:
  岐山在县西六十里,高二百仞,周二十三里;石壁千尺,凌霄花缕络其上,华时如锦屏;有室方十余丈,垂瀑百仞。
  西北半壁有大石桥亘两山。其旁有深涧。相传昔有碧莲花,叶径尺,自涧中流出。
  唐天宝中有僧居之,石室中犹有龛像、讲台、石梯之属。
  乾元中又有道士龚栖霞绝粒隐此山。
  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门上盘石曰云外座。座东之岩曰标霞,西岩曰晞阳。座东之峰曰凌虚,西峰曰逼霄。又名岩:在烂锦东者金翠岩,前涧曰涤烦泉;在烂锦前者曰澄心,北望四里岩曰瑞圣,而逼霄峰今号天柱峰云。
  (按:石桥岩在岐山,旧经既有岐山,又别出石桥岩,今合为一。)
  罗愿先讲韦绶感梦置精舍时给周围的“石”命名(“乃名石”),再讲给周围的“岩”命名(“乃名岩”);给石命名时先讲精舍“门下”再讲精舍“门上”;“门下”再分“座东”、“座西”;给岩命名时,先讲“在烂锦东者”,后讲“在烂锦前者”。整段文字布局很有章法而文字规整有序。而如果点成“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后跟“门上盘石曰云外座”,文字的对称被打破了,并且 “……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下岩曰烂锦岩……”中的“乃”字,更是突兀无理,文字也拖沓。县志文字在增加一个“寺”字之后,立即添了一个“门”字:“元和四年,刺史韦绶感梦置精舍,(乃)名石门寺。门之下曰……。”说明也同意“门上”、“门下”的对举并列,并且去掉了“乃”字,这也可辅助我们的看法。
  通观《新安志》,罗愿不是一个“粗心”的人,也不是一个随意的人,他对许多事实等都有细致考证,并恰恰在“岐山”条后就有一条按语:“按:石桥岩在岐山,旧经既有岐山,又别出石桥岩,今合为一。”《宋史》卷三八○说他“法秦汉为词章,高雅精炼”,并且他还著有“考据精博而体例谨严”(“四库”评语)的《尔雅翼》,可见其为学为文的态度是很谨严的,并且是极善为文的。他在此处不大会出现“石门(寺)”介入后的问题,特别是在照应很紧的文字中自相矛盾。
  从罗愿记述体例看,在“山阜”中罗愿专门讲山,在“僧寺”中专门讲寺,文不夹杂重出,所以,在“岐山”条行文中也不应在记山之文中着意出现为寺“命名”的文字“……精舍,乃名石门”。
  
  三、休宁没有“石门寺”的结论和余论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没有其他可信的反证出现之前,元和四年韦绶感梦在休宁石桥岩(岐山)置精舍,次年建成,精舍叫“石桥院”,他没有建置过“石门寺”。现在可见的方志等典籍,从弘治《休宁县志》起所记载的休宁“石门寺”并无根据。休宁“石门寺”之说,可能源于前人误读罗愿《新安志》“岐山”条文字而臆植一“寺”字,而历代修志者未审而因袭以至传播既久且广。
  道光休宁县志说“石门寺”旧名“石桥院”,未见其所据。但它认为只有一寺,较他志为善。或许纂者已察前人此误,尚未发现有关线索,待考。
  我们甚至可以怀疑所谓“石门岩”也可能因这凭空而来的“石门寺”而有。虽是相关问题,但并非关键,此文未作讨论。
  休宁“石门寺”这个讹错很可能产生于明代,程敏政的嫌疑最大。可以从徽州地区修志情况和程氏个人方面进行分析。
  另外,即使有确实的依据表明罗愿《新安志》的记载有错,但罗愿文字本身的判读与史实本身的考求,虽然紧相关连但并不是一回事。文字该怎么点是一回事,纠正其记载错误是另一回事。果真有错,可以在适当的地方出注。
  相关文献卷帙浩繁,只拣明显相关连的部分检查,虽觉得没有重大疏漏,但未敢过于自信。如有识者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或材料,望垂告,在此预为感激。
  附记:安徽师范大学肖建新教授,作为《〈新安志〉整理与研究》一书志文的点校者之一,在“岐山”条文字处理方面与我们有分歧,却在拙文的写作过程中给予了中肯的意见,并鼎力支持发表。
  安徽大学历史系蒲霞博士,安徽省图书馆古籍部陈春秀、朱开忠主任,缩微阅览室孙峥薇女士,在拙文写作过程中,提供了资料线索及查阅的便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责任编辑:肖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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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热带雨林  雨水变成河流,  河流又回到天上,你重复着一个传说  我相信雨林的爱情  相信为爱冒出来的蘑菇  那年你披一身雨水来到我面前  白静  而羞涩的样子  在低头的陶瓷碗里  豌豆花  晚秋的风吹过来  豌豆苗开始长高  母亲就为它们准备了攀爬架  有时需要帮它们搭一把  用干稻秆扎在架上  等豌豆茎上爬满了豌豆花  小脚丫踩着梯子爬上  如振翅欲飞的蝴蝶  当母亲弯腰薅草  它们欢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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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在我看来,一只蚂蚁是一颗  星星,一只蜗牛是  一颗星星,带着微光前行  在我看来,一片叶子是  语言,一只鸟儿  是语言,接近它们的事物  为了保持事物的客观性,我  只能忘掉自己  默默站在它们的身旁  配得上好的岁月  我心里的好早晨不一定要  看到太阳的升起  也不一定有了奶酪和面包  才是一个像样的早晨  如果有满满一天的活儿  等着我干,如果有一个好女人  在某个地方向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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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里吞金,不如手艺在身。小程先生祖上是读书人,高考落了榜,仍被称先生,还有一层是他会编竹篮这门手艺,是手艺人。别小看了这竹篮,千门万户缺不了,油汪汪的炒饭吃得一辈子。  “屋后一坡竹,三年换新屋。”程家祖屋前坎后坡竹林葱郁,这竹头篾青润,黄篾柔韧,编筐无青强欺黄弱,反以青济黄,以黄铆青,琴瑟和鸣,在老街价高一毛还抢手。  竹篮的最高境界是“一色青”,从底到口一色的青篾,连头黄也无一匹。小程先生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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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东西和娃娃是通过旅行认识的,所以当他们感觉实在无法相处下去之后,也打算以旅行的方式结束。国内的疫情算是基本过去了,可国外还闹得欢呢,他们只能选择国内游。不是担心染上国外的新冠病毒,而是境外游没恢复。但国内的大多数地方都去过了,最后选择偏远的云南腾冲。  腾冲有机场,旅行社却说腾冲的机场雨季禁用,只能飞保山。保山就保山吧,无所谓。娃娃说,反正有高速公路,两小时路程。老东西更乐观,说一路看看风景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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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单亲家庭里的困扰,青春期的叛逆,“挡不住”的“荷尔蒙雄起”,性自慰频繁及其所带来的潜在危险性,当下城市婚姻家庭题材小说中的各类元素,应有尽有。  叶华无疑是一号人物了。音乐专业的包老师是第三者插足,共同生活八年(七年之痒?)的丈夫房晓轩抛妻别子,扔下她和年幼的儿子畅畅扬长而去,她一人独自带着儿子跌跌撞撞地进入了青春期。这情节,读者也太熟悉了,肥皂剧里常见的桥段,赚眼泪的套路。  反复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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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需要特定读者方能悟出其中况味的小说。或者说,此小说更大层面能引发中年群体的共鸣与反思。何谓中年危机?当一个人失去青春,即将步人中年时会产生莫名的焦虑,这种焦虑就是中年危机,由这种危机所产生的心理变化则是中年心态。一般来说,文化层次不同,人们焦虑的重点不同。文化层次较高的精英群体多关注个体社会价值的实现,担心人到中年时日不多,无法完成一生既定的奋斗目标,体现出一定的使命危机感。广大的普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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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那天下午,米贵去县城,碰到了老丈人邻家的人,俩人说了几句话。那个邻居说中午去医疗所碰见米贵丈母娘了,说他丈母娘感冒了。  傍黑回到家,米贵就对老婆香菊说了这事儿。  香菊一听急上心头,她放下碗就急急地往娘家赶。香菊娘家就在胡家桥南边的邻村,不咋远。  晚上又该摸秋了,米贵是队长,地里稻快熟了,萝卜白菜红薯这豆那豆都能吃了,他得去地里看着,防止那些不自觉的人没个分寸,吃了装了还不中,还想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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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方法;证明对象;要件事实;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   摘 要: 从法律方法论上看,以三段论为逻辑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建构是十分重要的。小前提建构包括生活事实到法律事实再到证明事实的过程。从生活事实到法律事实的过程形成了诉讼证明的对象。证明对象是法律构成要件所对应的要件事实。证明对象的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  中图分类号: D9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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