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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公路既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又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公用设施。质量是城市公路的生命,如果城市公路建设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不仅使国家的经济蒙受重大损失,同时还会危及人们生命的安全。本文就城市公路目前的质量控制问题提几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城市公路;质量控制;有效措施
0.前言
城市公路既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又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公用设施。质量是城市公路的生命,如果城市公路建设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不仅使国家的经济蒙受重大损失,同时还会危及人们生命的安全。从长远的社会效益出发,城市公路施工单位应全面统筹城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运行、维修的全过程,建立科学而合理的管理机制,明确政府、施工、监理等各方职责,为人民创造便捷、安全、耐久、和谐的公路出行环境。
1.城市公路常见质量问题
1.1城市公路建设开工前期工作不到位
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周期偏短,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对工程质量起到关键作用的地质、水文、材料等方面的勘查、调研工作的深度达不到要求。施工前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所提供得地质资料和数据有失误之处。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够全面反映地基的真实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施工路线走向和结构物设计方案的选择和确定缺少足够数量的可选方案进行比较,技术方案的制定也相对不够完善;有许多项目往往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施工设计,限期竣工,使工期的合理性得不到保障。另外,现行城市公路设计、施工规范中有些内容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略显陈旧,与现代城市公路的要求不相适应。
1.2施工质量管理不完善
施工中的种种弊端,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目前我国新建公路工程确实存在不少质量问题,有部分道路路面平整度合格率不足45%。路面厚度计划为18cm,然而钻芯实测不足16cm,有的甚至不足15cm;工期也大大压缩,三年压缩为两年,甚至更短;工程招标不规范,一批不具备城市公路施工技术、设备、管理能力的三四流施工队伍,利用搞假承诺、拉关系、给大额回扣等手段,混进了城市公路建设行列。一些具有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在低价中标后,往往又层层分包或转包,使得严格的施工管理体制形同虚设。目前,城市公路建设中的“低价中标”已形成了怪圈,一些施工企业不惜压价中标,中标后再以各种理由追加现场签证,变相增加项目投资,否则就压低质量。不能够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管理模式,有些施工项目仍是以建设单位意见为主,监理单位仅仅是一种陪衬,有的施工单位还与监理单位互相勾结、弄虚作假。同时,由于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整体不高,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使得一些劣质工程不能及时发现并修正。
1.3城市公路路面破损严重
有些城市公路路面在竣工后通车不久即出现多处或大面积裂缝、破损。主要原因是:路面工程忽视压实度的要求;材料到场及终压温度偏低,甚至在低温情况下过度碾压;材料配比不当,基质沥青未达标;路面基层基底承载力不足,弯沉值过大。导致雨雪水沿道路裂缝渗入路面基层和土基,降低路基路面的稳定性和强度,造成局部变形,扩展成网状裂缝。碾压中产生的细微裂纹虽初期不影响行车,但在水分侵蚀及阳光照射下,促使面层沥青开裂,从而大大缩短城市公路路面的使用寿命。
1.4路网规划不够合理
交通量的预测缺乏严谨的科学依据,掺杂许多人为的因素,甚至为了使项目能顺利得到批准,过高地制定规划数据,压低工程造价,把“可行性研究报告”做成“可批性报告”。有的工程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规模,在项目概算中随意增加许多不合理的内容,造成建设成本上升,超概预算十分严重。有的路网总体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没有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国家路网与区域、地区路网的关系,造成平行路段和重复建设现象。
2.城市公路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2.1高度重视城市公路质量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城市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必须把它看作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做到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对质量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培训、宣传,质量重要意识才能逐步深入人心。
2.2依法进行公路施工管理
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程序,不断加强可行性研究,施工前期需要精心勘察设计,按规定权限审批,认真做好竣工验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公开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严禁层层分包。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竣工质量验收关,重点督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监督落实职责,加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有效地整改和弥补城市公路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城市公路建设质量。
2.3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部有关规定的现象要及时整顿,坚决纠正;发生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4提高城市公路服务设施
城市公路的服务设施建设应讲求简单、实用、高效,反对铺张浪费。城市公路管理部门应制定服务区合理的建设标准,并严格执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些城市公路服务区的设施水平较高,服务功能较全,然而使用率却是最低的。我们应切实提高城市公路服务设施的使用率。
2.5加强对城市公路施工质量监督
交通部门和特邀监察员应重点视察城市公路建设,支持城市公路建设质量的提高。按照工程监督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向质监站提出监督申请,未按规定办理监督申请的工程项目,提请交通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工程竣工时不予进行交竣工质量等级鉴定。对申请监督的工程项目,应委派项目现场监督工程师或现场监督跟踪小组到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是否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以及是否派驻施工设计代表。对中标的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试验仪器与投标书相符程度进行核查,如与投标承诺不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资质、试验室进行审核,试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且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所承担工作的需求。同时进场监理人员进行上岗业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人员,要求调离监理岗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分项工程,以及对工程的重点工序、重点部位、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重点监督,实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巡回监督和质量回访等多种工作方法,进行质量检查,重点工程质量指标的随机抽查频率不低于监理抽查的10%。通过抽查结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交通部门应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中聘请一批公路建设特约监督员,以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公路建设投资规模的大幅度增加,使我国公路交通建设面临迅速发展的大好形势,我们应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我国城市公路建设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张光文.浅谈公路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J].北方交通,2009.07.
[2]吴枫.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其预控[J].北方交通,2000.04.
【关键词】城市公路;质量控制;有效措施
0.前言
城市公路既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又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公用设施。质量是城市公路的生命,如果城市公路建设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不仅使国家的经济蒙受重大损失,同时还会危及人们生命的安全。从长远的社会效益出发,城市公路施工单位应全面统筹城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运行、维修的全过程,建立科学而合理的管理机制,明确政府、施工、监理等各方职责,为人民创造便捷、安全、耐久、和谐的公路出行环境。
1.城市公路常见质量问题
1.1城市公路建设开工前期工作不到位
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周期偏短,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对工程质量起到关键作用的地质、水文、材料等方面的勘查、调研工作的深度达不到要求。施工前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所提供得地质资料和数据有失误之处。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够全面反映地基的真实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施工路线走向和结构物设计方案的选择和确定缺少足够数量的可选方案进行比较,技术方案的制定也相对不够完善;有许多项目往往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施工设计,限期竣工,使工期的合理性得不到保障。另外,现行城市公路设计、施工规范中有些内容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略显陈旧,与现代城市公路的要求不相适应。
1.2施工质量管理不完善
施工中的种种弊端,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目前我国新建公路工程确实存在不少质量问题,有部分道路路面平整度合格率不足45%。路面厚度计划为18cm,然而钻芯实测不足16cm,有的甚至不足15cm;工期也大大压缩,三年压缩为两年,甚至更短;工程招标不规范,一批不具备城市公路施工技术、设备、管理能力的三四流施工队伍,利用搞假承诺、拉关系、给大额回扣等手段,混进了城市公路建设行列。一些具有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在低价中标后,往往又层层分包或转包,使得严格的施工管理体制形同虚设。目前,城市公路建设中的“低价中标”已形成了怪圈,一些施工企业不惜压价中标,中标后再以各种理由追加现场签证,变相增加项目投资,否则就压低质量。不能够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管理模式,有些施工项目仍是以建设单位意见为主,监理单位仅仅是一种陪衬,有的施工单位还与监理单位互相勾结、弄虚作假。同时,由于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整体不高,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使得一些劣质工程不能及时发现并修正。
1.3城市公路路面破损严重
有些城市公路路面在竣工后通车不久即出现多处或大面积裂缝、破损。主要原因是:路面工程忽视压实度的要求;材料到场及终压温度偏低,甚至在低温情况下过度碾压;材料配比不当,基质沥青未达标;路面基层基底承载力不足,弯沉值过大。导致雨雪水沿道路裂缝渗入路面基层和土基,降低路基路面的稳定性和强度,造成局部变形,扩展成网状裂缝。碾压中产生的细微裂纹虽初期不影响行车,但在水分侵蚀及阳光照射下,促使面层沥青开裂,从而大大缩短城市公路路面的使用寿命。
1.4路网规划不够合理
交通量的预测缺乏严谨的科学依据,掺杂许多人为的因素,甚至为了使项目能顺利得到批准,过高地制定规划数据,压低工程造价,把“可行性研究报告”做成“可批性报告”。有的工程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规模,在项目概算中随意增加许多不合理的内容,造成建设成本上升,超概预算十分严重。有的路网总体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没有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国家路网与区域、地区路网的关系,造成平行路段和重复建设现象。
2.城市公路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2.1高度重视城市公路质量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城市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必须把它看作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做到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对质量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培训、宣传,质量重要意识才能逐步深入人心。
2.2依法进行公路施工管理
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程序,不断加强可行性研究,施工前期需要精心勘察设计,按规定权限审批,认真做好竣工验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公开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严禁层层分包。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竣工质量验收关,重点督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监督落实职责,加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有效地整改和弥补城市公路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城市公路建设质量。
2.3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部有关规定的现象要及时整顿,坚决纠正;发生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4提高城市公路服务设施
城市公路的服务设施建设应讲求简单、实用、高效,反对铺张浪费。城市公路管理部门应制定服务区合理的建设标准,并严格执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些城市公路服务区的设施水平较高,服务功能较全,然而使用率却是最低的。我们应切实提高城市公路服务设施的使用率。
2.5加强对城市公路施工质量监督
交通部门和特邀监察员应重点视察城市公路建设,支持城市公路建设质量的提高。按照工程监督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向质监站提出监督申请,未按规定办理监督申请的工程项目,提请交通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工程竣工时不予进行交竣工质量等级鉴定。对申请监督的工程项目,应委派项目现场监督工程师或现场监督跟踪小组到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是否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以及是否派驻施工设计代表。对中标的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试验仪器与投标书相符程度进行核查,如与投标承诺不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资质、试验室进行审核,试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且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所承担工作的需求。同时进场监理人员进行上岗业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人员,要求调离监理岗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分项工程,以及对工程的重点工序、重点部位、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重点监督,实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巡回监督和质量回访等多种工作方法,进行质量检查,重点工程质量指标的随机抽查频率不低于监理抽查的10%。通过抽查结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交通部门应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中聘请一批公路建设特约监督员,以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公路建设投资规模的大幅度增加,使我国公路交通建设面临迅速发展的大好形势,我们应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我国城市公路建设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张光文.浅谈公路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J].北方交通,2009.07.
[2]吴枫.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及其预控[J].北方交通,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