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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自由原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重要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管辖范围以内海域确权的完成及海洋环境与海洋资源问题的不断出现,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的保护问题被广泛讨论。公海保护区就是一种全新的公海保护方法。尽管目前在公海建立海洋保护区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国关于公海保护区建设的立场也不尽相同,但公海保护区作为一种全新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形式已经付诸国际实践。我国历来重视公海事务,也在公海保护领域做出诸多努力。在公海保护区问题上,我国应当加强公海保护区制度研究,促进公海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既能履行一个负责任大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应尽的义务,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在公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