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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高层、超高层建筑、新型场所层出不穷,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面对越发复杂的执法环境,消防监督人员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执法装备来武装自己,使用执法记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关键词: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执法记录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开始推广使用,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基层消防监督员在使用中已遭遇各种难题,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应如何使用执法记录仪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执法记录仪在公安部门的执勤、执法活动中已经得到了普遍推广和使用,在规范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2016年发生的“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探讨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应如何使用执法记录仪。
1 “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
2016年5月29日,某网友在微博发布《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言语暴力执法视频完整经过》,网友声称:自己与妹妹路经西乡流塘市场大门时,遭遇盘查身份证,由于该名网友与妹妹均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民警称其妨碍公务,语言粗鲁、行为粗暴,拒绝提供警官证,并将两人拖入警车,过程中造成网友妹妹手拉伤。6月11日,宝安分局官微@平安宝安 发布通告称:民警陈某在执勤过程中言语失当,存在过错;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已对该民警做出停职处理,并向当事人道歉。该条微博不断被网友转发,在网络传播中持续发酵,负面声音越来越多,公安部门未在第一时间回应,严重影响了执法公信力,给公安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
本文不讨论该事件中民警是否存在执法过错,仅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角度来探讨此次事件。
2 执法记录仪的定义
执法记录仪,指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等执法部门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所利用的现场执法记录设备。
3 当前执法记录仪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1“不想用”——存在不使用执法记录仪现象
“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中,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来看,该名民警未使用执法记录仪,未记录当时的执法、执勤的全过程,使公安部门极其被动,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真相,严重影响了事件调查的效率,以致未能在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回复,导致事件在网络上愈演愈烈,负面影响扩大。
在基层消防监督员中,同样存在此种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不能及时更新执法理念,存在不想用、甚至拒绝使用的现象,忽略了执法记录仪对自身的保护作用,觉得录音录像将自己的工作过程记录下来,像被监视一样;主动使用的意识不够,只有在上级部门督察时,使用执法记录仪。
3.2“用不好”——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
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中,存在使用率不高、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未能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视频拍摄不完整,不能反映执法全过程。二是使用不熟练,部分监督员仍不能熟练使用执法记录仪。三是不能及时将执法视频上传,不能及时与监督系统内相关执法事项进行关联。
3.3“不敢用”——不敢使用执法记录仪
个别监督员因为业务能力不高,担心监督执法过程出现过错,对记录全程执法过程有顾虑,使用执法记录仪有严重的思想负担,不敢使用执法记录仪,不利于消防监督工作的展开。
3.4“管不好”——执法记录仪管理不规范
部分单位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监督人员只负责使用,使用完就丢到一边,设备保养不到位,出现设备磨损甚至损坏的现象,严重影响执法记录仪使用[1]。
4 执法记录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的作用
4.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使用执法记录仪是执法规范化的需要,一方面对执法部门自身的保护,更重要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视频、音像资料,可以最大程度的还原事件的真相,“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中网友所拍摄的视频,起到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
4.2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活动
根据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消防行政处罚,以及从事行政审批窗口受理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消防监督员的执法活动全程进行记录,从规范用语、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提高监督员规范执法的意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3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
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下转第105页)(上接第99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以反映主要执法过程,并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能够有效反映火灾隐患的全部情形,并及时形成客观证据。在证据中,视听资料是最为直观和最具说服力的。
4.4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过程被记录,可以有效避免监督员徇私舞弊的行为,起到加强廉政建设的作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录音与录像,通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可以有效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查纠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增加执法的公开透明性,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作为一个负面的案例,由于民警未使用执法记录仪,导致事件真相不能第一时间被还原,严重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4.5维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消防监督员不仅是约束,更多的是一种保护,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投诉举报,甚至是恶意打击报复的现象偶有出现,全程录制的执法现场的音频、视频,是证明执法现场消防监督人员行为的最有力的证据,可以有效维护消防监督正当执法的权益。甚至在面对极个别恶劣人员对执法人员造成的不法伤害时,是维护监督员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在“郑州宝马女拖行交警事件”中,执法记录仪记录了被拖行的全过程,宝马女最终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效保护了交警的合法权益。
5 如何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5.1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思想意识,加强思想教育
及时更新执法理念,从“被要求使用”变成“主动使用”,认识到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证据意识、规范执法意识,从思想上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不再“怕使用”执法记录仪。
5.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要加强执法记录使用的培训,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的重要作用;加强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确保监督员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工作质态。
5.3建立执法记录仪考评机制,加强管理与督导
应当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及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检查、督导;定期检查、通报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情况和消防监督人员执法情况,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与评优奖励挂钩。
5.4重视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与维护保养
应当确定执法记录仪管理部门或者人员,配备必要的数据采集设备和后台管理系统,统一存储和管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管理人员应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使用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日期和時间设定等,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工作[2]。
6 结语
综上所述。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广大消防监督员既是一种保护,更是一种约束。广大消防监督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增强证据意识、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自觉注意自己的言行,注重程序,才能自觉减少、避免不规范的执法活动;要充分认识使用执法记录仪对于规范现场执法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Z].2016-6-14.
[2] 南京市消防支队.南京消防支队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Z].2015.
关键词: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执法记录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开始推广使用,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基层消防监督员在使用中已遭遇各种难题,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应如何使用执法记录仪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执法记录仪在公安部门的执勤、执法活动中已经得到了普遍推广和使用,在规范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2016年发生的“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探讨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应如何使用执法记录仪。
1 “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
2016年5月29日,某网友在微博发布《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言语暴力执法视频完整经过》,网友声称:自己与妹妹路经西乡流塘市场大门时,遭遇盘查身份证,由于该名网友与妹妹均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民警称其妨碍公务,语言粗鲁、行为粗暴,拒绝提供警官证,并将两人拖入警车,过程中造成网友妹妹手拉伤。6月11日,宝安分局官微@平安宝安 发布通告称:民警陈某在执勤过程中言语失当,存在过错;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已对该民警做出停职处理,并向当事人道歉。该条微博不断被网友转发,在网络传播中持续发酵,负面声音越来越多,公安部门未在第一时间回应,严重影响了执法公信力,给公安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
本文不讨论该事件中民警是否存在执法过错,仅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角度来探讨此次事件。
2 执法记录仪的定义
执法记录仪,指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等执法部门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所利用的现场执法记录设备。
3 当前执法记录仪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1“不想用”——存在不使用执法记录仪现象
“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中,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来看,该名民警未使用执法记录仪,未记录当时的执法、执勤的全过程,使公安部门极其被动,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真相,严重影响了事件调查的效率,以致未能在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回复,导致事件在网络上愈演愈烈,负面影响扩大。
在基层消防监督员中,同样存在此种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不能及时更新执法理念,存在不想用、甚至拒绝使用的现象,忽略了执法记录仪对自身的保护作用,觉得录音录像将自己的工作过程记录下来,像被监视一样;主动使用的意识不够,只有在上级部门督察时,使用执法记录仪。
3.2“用不好”——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
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中,存在使用率不高、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未能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视频拍摄不完整,不能反映执法全过程。二是使用不熟练,部分监督员仍不能熟练使用执法记录仪。三是不能及时将执法视频上传,不能及时与监督系统内相关执法事项进行关联。
3.3“不敢用”——不敢使用执法记录仪
个别监督员因为业务能力不高,担心监督执法过程出现过错,对记录全程执法过程有顾虑,使用执法记录仪有严重的思想负担,不敢使用执法记录仪,不利于消防监督工作的展开。
3.4“管不好”——执法记录仪管理不规范
部分单位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监督人员只负责使用,使用完就丢到一边,设备保养不到位,出现设备磨损甚至损坏的现象,严重影响执法记录仪使用[1]。
4 执法记录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的作用
4.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使用执法记录仪是执法规范化的需要,一方面对执法部门自身的保护,更重要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视频、音像资料,可以最大程度的还原事件的真相,“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中网友所拍摄的视频,起到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
4.2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活动
根据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消防行政处罚,以及从事行政审批窗口受理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消防监督员的执法活动全程进行记录,从规范用语、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提高监督员规范执法的意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3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
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下转第105页)(上接第99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以反映主要执法过程,并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能够有效反映火灾隐患的全部情形,并及时形成客观证据。在证据中,视听资料是最为直观和最具说服力的。
4.4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过程被记录,可以有效避免监督员徇私舞弊的行为,起到加强廉政建设的作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录音与录像,通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可以有效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查纠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增加执法的公开透明性,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圳流塘派出所警察被指言语暴力执法”事件作为一个负面的案例,由于民警未使用执法记录仪,导致事件真相不能第一时间被还原,严重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4.5维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消防监督员不仅是约束,更多的是一种保护,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投诉举报,甚至是恶意打击报复的现象偶有出现,全程录制的执法现场的音频、视频,是证明执法现场消防监督人员行为的最有力的证据,可以有效维护消防监督正当执法的权益。甚至在面对极个别恶劣人员对执法人员造成的不法伤害时,是维护监督员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在“郑州宝马女拖行交警事件”中,执法记录仪记录了被拖行的全过程,宝马女最终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效保护了交警的合法权益。
5 如何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5.1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思想意识,加强思想教育
及时更新执法理念,从“被要求使用”变成“主动使用”,认识到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证据意识、规范执法意识,从思想上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不再“怕使用”执法记录仪。
5.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要加强执法记录使用的培训,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的重要作用;加强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确保监督员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工作质态。
5.3建立执法记录仪考评机制,加强管理与督导
应当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及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检查、督导;定期检查、通报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情况和消防监督人员执法情况,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考评结果与评优奖励挂钩。
5.4重视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与维护保养
应当确定执法记录仪管理部门或者人员,配备必要的数据采集设备和后台管理系统,统一存储和管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管理人员应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使用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日期和時间设定等,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工作[2]。
6 结语
综上所述。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广大消防监督员既是一种保护,更是一种约束。广大消防监督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增强证据意识、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自觉注意自己的言行,注重程序,才能自觉减少、避免不规范的执法活动;要充分认识使用执法记录仪对于规范现场执法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Z].2016-6-14.
[2] 南京市消防支队.南京消防支队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Z].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