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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基层机构编制部门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稀缺资源和源头资源的作用,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立足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实际,借机借势借力,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资源效益,成绩突出。同时,受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基层机构编制工作中面临较多的困难,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加以改进,探索新路。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意识
目前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存在对机构编制部门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把握不准等问题。有的单位和部门认为财政上的“分灶吃饭”,所对应的机构编制管理也就是分级管理,具体的机构设多少,编制核定多少,是本级地方的事,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无需过多干扰机构编制事宜,于是造成管理松弛,约束不严。有的单位和部门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等优化结构、挖潜增效上下功夫,而是只强调自身的困难,一味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制、增加领导职数、提高机构规格,甚至无视“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部门下发文件。
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的机构编制意识,积极引导各部门单位从优化结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入手,挖掘现有人员潜能,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机构编制衔接约束机制
按照相關规定,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有关责任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聘)用、工资核拨、财政供养人员预算等方面形成合力。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其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在职数控制、人员调配、工资核发等方面绝不能就编制抓编制,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齐抓共管。机构编制是财政部门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财政预算控制是机构编制约束的有效手段。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配套制衡的约束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电子政务进程,实行机构编制、人员岗位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预算等信息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共同监督。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
当前,自上而下的“倒金字塔”式的机构设置所带来的县级部门一个内设股室对应上级两个或几个科室是客观存在,也是实际工作需要,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完全对应。但是,有些上级部门总是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考核为“要挟”、以资金审批为“诱饵”,把下级部门机构设置作为是否划拨经费、是否安排项目资金、是否评先评优的依据。有的还利用检查工作之机向地方党委、政府打招呼提要求。要求下级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如果行政机构不能设置,就要求设立事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本来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非常紧缺,加之机构编制工作的“红线、底线”要求,造成下级机构编制部门解决起来非常棘手。
机构编制部门要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坚守机构编制“红线”、守住“底线”,要坚持编制事项的“三个一”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均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杜绝机构编制多头决策,强化各级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作为决策中心地位。未经编制部门审核,由部门代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应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应视情况作无效处理或纠正。
四、扎实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实力
一是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量大大增加,工作内容也由单一的“编制管家”更多的转向深化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已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长期的繁重的任务,同时也对机构编制调控管理、“实名制”系统管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部分基层编制部门人员配备不够,加之新进人员专业不对口、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机构编制内部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深不透,业务不精通,信息化水平不高,整体业务素质较低。三是有的地方机构编制工作自身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低,对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职责、业务范围了解不多,对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更是不足,得过且过现象存在。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机构编制就是服务的定位,把握政策的原则性,注重工作方法的灵活性。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交流,提升编办工作人员业务综合能力和水平,掌握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每个人都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行家里手,把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单位为凉山州委编办)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意识
目前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存在对机构编制部门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把握不准等问题。有的单位和部门认为财政上的“分灶吃饭”,所对应的机构编制管理也就是分级管理,具体的机构设多少,编制核定多少,是本级地方的事,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无需过多干扰机构编制事宜,于是造成管理松弛,约束不严。有的单位和部门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等优化结构、挖潜增效上下功夫,而是只强调自身的困难,一味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制、增加领导职数、提高机构规格,甚至无视“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部门下发文件。
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的机构编制意识,积极引导各部门单位从优化结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入手,挖掘现有人员潜能,进一步优化内部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机构编制衔接约束机制
按照相關规定,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有关责任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聘)用、工资核拨、财政供养人员预算等方面形成合力。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其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在职数控制、人员调配、工资核发等方面绝不能就编制抓编制,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齐抓共管。机构编制是财政部门拟定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财政预算控制是机构编制约束的有效手段。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配套制衡的约束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电子政务进程,实行机构编制、人员岗位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预算等信息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共同监督。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
当前,自上而下的“倒金字塔”式的机构设置所带来的县级部门一个内设股室对应上级两个或几个科室是客观存在,也是实际工作需要,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完全对应。但是,有些上级部门总是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考核为“要挟”、以资金审批为“诱饵”,把下级部门机构设置作为是否划拨经费、是否安排项目资金、是否评先评优的依据。有的还利用检查工作之机向地方党委、政府打招呼提要求。要求下级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如果行政机构不能设置,就要求设立事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本来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非常紧缺,加之机构编制工作的“红线、底线”要求,造成下级机构编制部门解决起来非常棘手。
机构编制部门要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坚守机构编制“红线”、守住“底线”,要坚持编制事项的“三个一”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均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杜绝机构编制多头决策,强化各级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作为决策中心地位。未经编制部门审核,由部门代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应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应视情况作无效处理或纠正。
四、扎实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实力
一是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量大大增加,工作内容也由单一的“编制管家”更多的转向深化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已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长期的繁重的任务,同时也对机构编制调控管理、“实名制”系统管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部分基层编制部门人员配备不够,加之新进人员专业不对口、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机构编制内部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深不透,业务不精通,信息化水平不高,整体业务素质较低。三是有的地方机构编制工作自身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低,对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职责、业务范围了解不多,对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更是不足,得过且过现象存在。
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机构编制就是服务的定位,把握政策的原则性,注重工作方法的灵活性。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交流,提升编办工作人员业务综合能力和水平,掌握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每个人都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行家里手,把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单位为凉山州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