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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从党内状况看,党员主体意识弱化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本文从原因分析入手,进而提出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引导党员个体具有“主体地位”的自觉性;提高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关键词]党员 主体意识 党内和谐
一、党员主体地位弱化的原因分析
1.从党员自身角度看。由于党员权利主体地位长期被忽视,造成了一些党员的主体意识淡薄、甚至缺失,党员个体总是把自己放在客体的位置上,“主人翁”意识淡化。认为党组织先进与否与自己关系不大,导致不能很好地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同时,个别党员能力素质偏弱,难以发挥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
2.从组织角度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主体地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意无意地回避这一问题,或自觉不自觉地把党员放在党内工作的客体位置上,偏重于向党员提要求、派任务,忽视主体作用的发挥,轻视党员的合理利益需求,使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活动中常常处于被动的位置,使党员的归属感不强,党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党员的主体地位更是无从谈起。
3.从党的制度角度看。对党员特别是一般党员民主权利的忽视,导致党员民主权利得不到真正落实。
二、唤醒和培育党员的主体意识,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
1.强化党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
党员主体意识是指党员以党的事业为己任的自觉意识、自主意识。我们应从以下方面来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
(1)加强对党员主体意识的教育。要在党员中深入细致地开展党员主体地位的教育活动,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主体地位在新的形势下的重要意义,把握党员主体地位的准确含义,把《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党员主体地位的规范系统来学习、贯彻和落实,使党员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意识同时得到增强。
(2)全方位地培养党员的主体意识。要将党员主体地位意识的培养与党员的工作学习活动联系起来,与党员合法合规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与党员在党内的政治权利联系起来,在现实生活中培养党员的主体观念。在尊重、遵守党章有关党员权利、义务以及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党员自觉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参与管理党内事务,认真负责地发表不同意见,真正发挥主人翁作用。
(3)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的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议事参政的能力。不仅要注重政治思想方面的培养、新科技知識的培养,同时也要注重他们从宏观上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的培养。组织党员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的讨论,从中培育党员自身理性观察、理性思考和有所作为的能力,帮助党员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对自己的政治角色有更明确的认识,激发党员内在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2.加强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与推进,为党员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提供平台
(1)把贯彻落实党章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关键。党内民主不够,实际上是权利不够。发扬党内民主,核心是确立党员在党内权力结构、权利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主要是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对党的决策的讨论权、表决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对党的干部的批评权、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以及申诉权、辩护权、意见保留权。
①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组织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形成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和程序。党员享有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党员发表意见的积极性就会高涨,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感就会增强。
②激发党员参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严肃认真地完善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制度。这样才能确保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在党的会议上才能对党的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严肃认真地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接纳群众的见解和主张。
(2)把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统一起来。党内民主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组织既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监督,又要积极探索发扬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良好政治局面。
①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党组织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重大问题、上级要求、矛盾困难、利弊条件交给群众,克服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防止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
②营造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党组织要鼓励党员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促使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党员有了缺点,当面指出,及时提醒;党员犯了错误,严肃批评,帮其改正;同志间有了矛盾和隔阂,通过谈心交心及时消除,使党内形成诚信、和谐的良好氛围。
③营造民主科学决策的环境。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培育和活跃党内民主氛围,创造民主条件,鼓励党员多角度、多侧面提意见、谈看法,形成党内愿讲话、敢讲话、讲真话的局面。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3)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在发展民主的同时,时刻不能忘记党的集中统一,这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问题,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①认真执行党章规定,维护中央权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四个服从”作为学习实践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深对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坚信和拥护,坚持和维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用坚强的党性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无阻,保证中央的决议、决定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②反对自由主义,严明党的纪律。党组织和党员,要把维护铁的纪律作为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纠正只讲自由、不讲纪律,只要民主、不要集中,只要求组织照顾、不遵守组织原则的现象,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能以尊重主体地位为由犯自由主义。
③落实组织制度,保障民主权利。党组织和党员要以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以引导、保护、发挥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公开等原则,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生活实践,进一步树立民主观念,培养民主作风,掌握民主方法,养成民主习惯,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形成宽松、和谐的民主氛围, 使党员的主体地位真正确立起来,民主权利真正得到保障。
(作者单位:海军潜艇学院;山东青岛大学)
[关键词]党员 主体意识 党内和谐
一、党员主体地位弱化的原因分析
1.从党员自身角度看。由于党员权利主体地位长期被忽视,造成了一些党员的主体意识淡薄、甚至缺失,党员个体总是把自己放在客体的位置上,“主人翁”意识淡化。认为党组织先进与否与自己关系不大,导致不能很好地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同时,个别党员能力素质偏弱,难以发挥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
2.从组织角度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主体地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意无意地回避这一问题,或自觉不自觉地把党员放在党内工作的客体位置上,偏重于向党员提要求、派任务,忽视主体作用的发挥,轻视党员的合理利益需求,使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活动中常常处于被动的位置,使党员的归属感不强,党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党员的主体地位更是无从谈起。
3.从党的制度角度看。对党员特别是一般党员民主权利的忽视,导致党员民主权利得不到真正落实。
二、唤醒和培育党员的主体意识,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
1.强化党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
党员主体意识是指党员以党的事业为己任的自觉意识、自主意识。我们应从以下方面来提高党员的主体意识。
(1)加强对党员主体意识的教育。要在党员中深入细致地开展党员主体地位的教育活动,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主体地位在新的形势下的重要意义,把握党员主体地位的准确含义,把《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党员主体地位的规范系统来学习、贯彻和落实,使党员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意识同时得到增强。
(2)全方位地培养党员的主体意识。要将党员主体地位意识的培养与党员的工作学习活动联系起来,与党员合法合规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与党员在党内的政治权利联系起来,在现实生活中培养党员的主体观念。在尊重、遵守党章有关党员权利、义务以及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党员自觉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参与管理党内事务,认真负责地发表不同意见,真正发挥主人翁作用。
(3)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的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议事参政的能力。不仅要注重政治思想方面的培养、新科技知識的培养,同时也要注重他们从宏观上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的培养。组织党员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的讨论,从中培育党员自身理性观察、理性思考和有所作为的能力,帮助党员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对自己的政治角色有更明确的认识,激发党员内在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2.加强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同与推进,为党员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提供平台
(1)把贯彻落实党章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关键。党内民主不够,实际上是权利不够。发扬党内民主,核心是确立党员在党内权力结构、权利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主要是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对党的决策的讨论权、表决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对党的干部的批评权、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以及申诉权、辩护权、意见保留权。
①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组织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形成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和程序。党员享有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党员发表意见的积极性就会高涨,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感就会增强。
②激发党员参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严肃认真地完善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制度。这样才能确保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在党的会议上才能对党的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严肃认真地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接纳群众的见解和主张。
(2)把弘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统一起来。党内民主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组织既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监督,又要积极探索发扬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制定落实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良好政治局面。
①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党组织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重大问题、上级要求、矛盾困难、利弊条件交给群众,克服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防止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
②营造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党组织要鼓励党员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促使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党员有了缺点,当面指出,及时提醒;党员犯了错误,严肃批评,帮其改正;同志间有了矛盾和隔阂,通过谈心交心及时消除,使党内形成诚信、和谐的良好氛围。
③营造民主科学决策的环境。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培育和活跃党内民主氛围,创造民主条件,鼓励党员多角度、多侧面提意见、谈看法,形成党内愿讲话、敢讲话、讲真话的局面。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3)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在发展民主的同时,时刻不能忘记党的集中统一,这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问题,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①认真执行党章规定,维护中央权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四个服从”作为学习实践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深对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坚信和拥护,坚持和维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用坚强的党性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无阻,保证中央的决议、决定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②反对自由主义,严明党的纪律。党组织和党员,要把维护铁的纪律作为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纠正只讲自由、不讲纪律,只要民主、不要集中,只要求组织照顾、不遵守组织原则的现象,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能以尊重主体地位为由犯自由主义。
③落实组织制度,保障民主权利。党组织和党员要以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以引导、保护、发挥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公开等原则,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生活实践,进一步树立民主观念,培养民主作风,掌握民主方法,养成民主习惯,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形成宽松、和谐的民主氛围, 使党员的主体地位真正确立起来,民主权利真正得到保障。
(作者单位:海军潜艇学院;山东青岛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