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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ney的父亲是澳大利亚人,母亲是日本人,十年前就离异了。母亲在澳洲独自将他带大,生活十分清苦。祸不单行,十七岁那年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大脑受了伤,从此就说话口齿不清、做事颠三倒四。接二连三的不幸使他变得越来越自卑、孤僻,虽然他渴望与人交流,可总是刚开始尝试自己就先退缩下来,惴惴不安地躲进黑暗中检讨自己的冒失。
每当看见圣乔治学生公寓有新的入住者拖着沉重的行李进电梯,他就马上走上前,扶稳电梯的门,还热心地帮人家把行李箱一直拖到房门前。当得到别人由衷的感谢时,他就像接到了上帝赠送的礼物那样喜悦。
我搬进这个公寓的第一天,就是这样和Rod-ney认识的。我对他说着感谢的话,同时也偷偷地打量他:他具有鲜明的混血儿特征——高挑的个头,白皙的皮肤,笔直的鼻梁,深陷的眼窝,棕色卷曲的头发,性格里有西方人的彬彬有礼和东方人的含蓄矜持。他的笑脸好似拂绿草地的春风,使我卸去了戒备。我伸出手做自我介绍,他也伸出手告诉我他的名字。然而在握手的刹那,他又迟疑了,一碰到我的指尖就迅速缩回去,红着脸羞涩地转身逃离,脚步咚咚地敲击在木质地板上,听起来很是落寞。
Rodney之所以选择来新西兰上大学是因为这里的学费要便宜一些。他在梅西大学这座老旧的木质公寓里已住了五年,却还是毕不了业——脑部的旧伤造成了智力的缺陷,他感到自己的兴趣总是不能集中在一个专业上,只好不停地变换,商业、旅游、艺术、汉语……他害怕自己一辈子都会在新西兰的大学里度过,可更让他恐惧的不是校园,而是社会,是外面更不可预知的世界。
他没有回过在澳大利亚的家,因为他感到自己再也无法面对母亲越来越幽怨的眼神。假期里,他常常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踟蹰徘徊,找地方打工挣钱,有时候忽然对什么东西迸发出浓厚的兴趣,然后就无法自控地用整个假期去刻苦钻研。
Rodney认识公寓里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知道很多扇门背后的故事。周六和周日,Rodney都在学生餐厅打工赚取微薄的工资。轮到我打饭的时候,他就很灿烂地朝我笑,一个劲儿问我:“这个要不要尝尝?”“那个要不要试试?”当他把餐盘递过来时,我看到了他的手,修长而苍白,和他的人一样。
如果你认为留学生一到异国马上就会和当地学生打成一片,那就错了。不同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以及语言环境都成了彼此交往的障碍。不同颜色的皮肤之间好似有一道看不见的屏障,永远难以突破更难以征服。因此,学生们通常是以国家为界分成各自的交流和行动群体。Rodney的母语是英文,还略懂一点点中文和日语,按说应该可以左右逢源,可事实却恰好相反——他永远被孤独地夹在中间,两边都得不到依靠。因为,白种人认为他是黄种人,而黄种人又觉得他更接近白种人,他的孤独和迷惘仿佛与生俱来。
也许他喜欢我东方古典型的娃娃脸,只要我在餐厅用餐,他就会端着盘子坐在我的对面,好奇地询问我关于中国的一切。我给他描述时,他意味深长地微笑,入神地听着而忘记了盘中的薯条。
他红着眼睛对我说:“谢谢你能给我讲述中国。我对这个国家很感兴趣,然而,没有人愿意为我的问题做解释,他们总是没有耐心听我把话说完。你能明白我的意思,是吗?”我轻轻点头,不知该怎样回答他。他瘦长的左手插在乱蓬蓬的头发里,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盘CD放在自己面前,轻轻摩挲着封面,十分心爱的样子。我一看,是加拿大朋克女歌手Avril Lavigne的专辑《Let’s Go》, 我很吃惊,看不出文静沉闷的Rodney居然喜欢这样激情洋溢的音乐。他自言自语地说:“我喜欢音乐,只有它是忠诚的,可以与我相互倾诉。周末晚上,能来我宿舍和我一起听CD吗?”我没有理由拒绝。
他把他的小房间收拾得很整齐,因为他有比别人更多的独处时间。墙上挂满他童年的照片,有母亲的、朋友的,但是照片里找不到他父亲。CD机里播放着Florence Joy的《Till You Were Gone》,旋律缓慢而忧伤,湖水一般淹没了整个房间。我们沉默着,空气里全是忧伤的音符。他朝我看过来,眼中闪烁着泪光,有很多难言的往事映在眼底。他告诉我,他最向往的国家就是中国和日本,八岁时父母曾带他去过日本,那时他们还没有分开。去中国一直是他最美好的心愿,可惜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Rodney疯狂地爱着中国的语言文化,甚至爱屋及乌地喜欢华人报纸和华人酒吧。他喜欢边看华人报纸边询问我关于中国的新闻,托着腮,用孩子一样单纯的眼睛盯着我;他喜欢听我讲解中国的壮美景观,脸上呈现出十二万分的神往;他喜欢在和我谈话时忽然冒出一句不标准的中文,自娱自乐地呵呵傻笑;他喜欢听中文歌曲,虽然不懂歌词不会发音,但依然能在摇头晃脑、浅吟低唱的瞬间独自沉醉。
Rodney很神经质,一阵风一阵雨的,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他来说也像兴奋剂一样。他的生活状态总是这样,没有长久的悲伤也没有长久的快乐,他永远沉浸于自己某一时刻的心情之中。
一次,有个中国学生把在中国卖5块钱一张的盗版CD卖给他,他用辛苦工作赚来的40元纽币(相当于200元人民币)欢天喜地地买下来,整夜整夜躺在床上聆听。还曾有在新西兰留学的亚洲女孩为了得到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证,对Rodney说愿意嫁给他,他兴奋不已地跑去向公寓工作人员宣布喜讯,人家却一瓢冷水泼过来,“与其做别人手里的工具,还不如在餐厅打工呢,别做白日梦吧。”他失魂落魄地站在海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那天,他噔噔地跑来敲门,也不管我正在用吸尘器清洁地毯,劈头问我最喜欢的诗是哪一首,我说:“顾城的《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啊。”他一屁股坐下来,托起了脑袋,“能给我朗诵一下吗?我最近对诗歌很感兴趣。”我只好试着背诵我还能记住的几个段落:“……最后,在纸角上/我还想画下自己/画下一只树熊/他坐在维多利亚深色的丛林里/坐在安安静静的树枝上/发愣/他没有家/没有一颗留在远处的心/他只有,许许多多/浆果一样的梦/和很大很大的眼睛……” 听着听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嘴里嘟哝了一句,“我也像树熊一样……10月20日就是澳大利亚树熊日了,我想回家。”
编辑/赵菱
每当看见圣乔治学生公寓有新的入住者拖着沉重的行李进电梯,他就马上走上前,扶稳电梯的门,还热心地帮人家把行李箱一直拖到房门前。当得到别人由衷的感谢时,他就像接到了上帝赠送的礼物那样喜悦。
我搬进这个公寓的第一天,就是这样和Rod-ney认识的。我对他说着感谢的话,同时也偷偷地打量他:他具有鲜明的混血儿特征——高挑的个头,白皙的皮肤,笔直的鼻梁,深陷的眼窝,棕色卷曲的头发,性格里有西方人的彬彬有礼和东方人的含蓄矜持。他的笑脸好似拂绿草地的春风,使我卸去了戒备。我伸出手做自我介绍,他也伸出手告诉我他的名字。然而在握手的刹那,他又迟疑了,一碰到我的指尖就迅速缩回去,红着脸羞涩地转身逃离,脚步咚咚地敲击在木质地板上,听起来很是落寞。
Rodney之所以选择来新西兰上大学是因为这里的学费要便宜一些。他在梅西大学这座老旧的木质公寓里已住了五年,却还是毕不了业——脑部的旧伤造成了智力的缺陷,他感到自己的兴趣总是不能集中在一个专业上,只好不停地变换,商业、旅游、艺术、汉语……他害怕自己一辈子都会在新西兰的大学里度过,可更让他恐惧的不是校园,而是社会,是外面更不可预知的世界。
他没有回过在澳大利亚的家,因为他感到自己再也无法面对母亲越来越幽怨的眼神。假期里,他常常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踟蹰徘徊,找地方打工挣钱,有时候忽然对什么东西迸发出浓厚的兴趣,然后就无法自控地用整个假期去刻苦钻研。
Rodney认识公寓里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知道很多扇门背后的故事。周六和周日,Rodney都在学生餐厅打工赚取微薄的工资。轮到我打饭的时候,他就很灿烂地朝我笑,一个劲儿问我:“这个要不要尝尝?”“那个要不要试试?”当他把餐盘递过来时,我看到了他的手,修长而苍白,和他的人一样。
如果你认为留学生一到异国马上就会和当地学生打成一片,那就错了。不同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以及语言环境都成了彼此交往的障碍。不同颜色的皮肤之间好似有一道看不见的屏障,永远难以突破更难以征服。因此,学生们通常是以国家为界分成各自的交流和行动群体。Rodney的母语是英文,还略懂一点点中文和日语,按说应该可以左右逢源,可事实却恰好相反——他永远被孤独地夹在中间,两边都得不到依靠。因为,白种人认为他是黄种人,而黄种人又觉得他更接近白种人,他的孤独和迷惘仿佛与生俱来。
也许他喜欢我东方古典型的娃娃脸,只要我在餐厅用餐,他就会端着盘子坐在我的对面,好奇地询问我关于中国的一切。我给他描述时,他意味深长地微笑,入神地听着而忘记了盘中的薯条。
他红着眼睛对我说:“谢谢你能给我讲述中国。我对这个国家很感兴趣,然而,没有人愿意为我的问题做解释,他们总是没有耐心听我把话说完。你能明白我的意思,是吗?”我轻轻点头,不知该怎样回答他。他瘦长的左手插在乱蓬蓬的头发里,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盘CD放在自己面前,轻轻摩挲着封面,十分心爱的样子。我一看,是加拿大朋克女歌手Avril Lavigne的专辑《Let’s Go》, 我很吃惊,看不出文静沉闷的Rodney居然喜欢这样激情洋溢的音乐。他自言自语地说:“我喜欢音乐,只有它是忠诚的,可以与我相互倾诉。周末晚上,能来我宿舍和我一起听CD吗?”我没有理由拒绝。
他把他的小房间收拾得很整齐,因为他有比别人更多的独处时间。墙上挂满他童年的照片,有母亲的、朋友的,但是照片里找不到他父亲。CD机里播放着Florence Joy的《Till You Were Gone》,旋律缓慢而忧伤,湖水一般淹没了整个房间。我们沉默着,空气里全是忧伤的音符。他朝我看过来,眼中闪烁着泪光,有很多难言的往事映在眼底。他告诉我,他最向往的国家就是中国和日本,八岁时父母曾带他去过日本,那时他们还没有分开。去中国一直是他最美好的心愿,可惜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Rodney疯狂地爱着中国的语言文化,甚至爱屋及乌地喜欢华人报纸和华人酒吧。他喜欢边看华人报纸边询问我关于中国的新闻,托着腮,用孩子一样单纯的眼睛盯着我;他喜欢听我讲解中国的壮美景观,脸上呈现出十二万分的神往;他喜欢在和我谈话时忽然冒出一句不标准的中文,自娱自乐地呵呵傻笑;他喜欢听中文歌曲,虽然不懂歌词不会发音,但依然能在摇头晃脑、浅吟低唱的瞬间独自沉醉。
Rodney很神经质,一阵风一阵雨的,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他来说也像兴奋剂一样。他的生活状态总是这样,没有长久的悲伤也没有长久的快乐,他永远沉浸于自己某一时刻的心情之中。
一次,有个中国学生把在中国卖5块钱一张的盗版CD卖给他,他用辛苦工作赚来的40元纽币(相当于200元人民币)欢天喜地地买下来,整夜整夜躺在床上聆听。还曾有在新西兰留学的亚洲女孩为了得到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证,对Rodney说愿意嫁给他,他兴奋不已地跑去向公寓工作人员宣布喜讯,人家却一瓢冷水泼过来,“与其做别人手里的工具,还不如在餐厅打工呢,别做白日梦吧。”他失魂落魄地站在海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那天,他噔噔地跑来敲门,也不管我正在用吸尘器清洁地毯,劈头问我最喜欢的诗是哪一首,我说:“顾城的《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啊。”他一屁股坐下来,托起了脑袋,“能给我朗诵一下吗?我最近对诗歌很感兴趣。”我只好试着背诵我还能记住的几个段落:“……最后,在纸角上/我还想画下自己/画下一只树熊/他坐在维多利亚深色的丛林里/坐在安安静静的树枝上/发愣/他没有家/没有一颗留在远处的心/他只有,许许多多/浆果一样的梦/和很大很大的眼睛……” 听着听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嘴里嘟哝了一句,“我也像树熊一样……10月20日就是澳大利亚树熊日了,我想回家。”
编辑/赵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