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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常态下的国土管理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趋势性变化。面对一系列新的重大发展趋势,必须切实理解“新常态”所体现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和底线思维,自觉将其作为指导和推进工作的基本遵循。
关键词:新常态;国土资源管理;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0-00-0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内外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政治生态建设亟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面临新的挑战。中央提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既是对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对困难和挑战的积极应对,更是对国家、对民族的历史担当,集中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的许多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
新常态下的国土管理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趋势性变化:资源需求更加趋于多样化和均衡性;资源供给更加注重存量盘活和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资源管理正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多重手段转变;强化资源保护、狠抓节约集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的紧迫性日益加强;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资源经济”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防止国土资源领域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面对一系列新的重大发展趋势,必须切实理解“新常态”所体现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和底线思维,自觉将其作为指导和推进工作的基本遵循。“新常态”下的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逐步适应和习惯新常态,关键在迅速调整心态,不断提高适应新常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对待新常态必须保持平常心。学会历史地、辩证地看待新常态,准确把握和更好遵循发展规律,从浮躁中回归到历史耐心上,理性认识、客观应对、沉着行动。看待新常态不能只看眼前、看局部,要提高站位,系统思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不分心、不观望、不折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实干定力,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不懈怠,对方向要确定,对纷扰要淡定,对行动要笃定,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对待新常态必须强化忧患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看到差距、认识不足,做到有备无患。就国土工作来说,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上,与中央基准相比还有一些与新常态不适宜的地方,违法用地比例居高不下,耕地保护压力依然很大,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不高,“山水田湖统一生命体”仍然是“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只管护田”;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既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结构性问题,也有干事创业劲头不足的现实性问题,还有工作协同能力不强的普遍性问题;在系统形象上,对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四风”反弹回潮的可能依然存在,不想腐的“根”还没彻底斩断,“杂”念尚未完全清除。
对待新常态还要增强自信心。习总书记指出,经济进入新常态,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没有改变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对待新常态,必须切实看到积极面,把握大势、放眼全局,不因经济适度减速大惊小怪、不因一时挫折自乱阵脚、不因一些小的纷扰按捺不住、也不能因一时的成就头脑发热。要坚信,在新一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济发展大势将持续向好,政治生态将不断好转,社会治理体系将日益完善,人民生活将更有尊严。就国土系统而言,就是要理性看待新常态下的困难和挑战,看到其中的积极变化,把握其中的重大机遇,因势而动、顺势而为推动全省国土资源事业迈上新台阶。
面对新常态,我们不能被动适应、不知所措,必须在深化理解、统一认识基础上,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规律,迅速调整思路,主动作为,在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权益方面取得新的成就。
适应经济规律,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土地、矿产都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资本的逐利性以及资源在不同利益主体、生产部门之间的选择性和竞争性,导致耕地资源不断地由农业部门向外转移。实施坚决有效的资源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根本出路。要加快推进“三线”划定,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完善非煤矿产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煤炭市场化配置比率,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
适应自然规律,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制度。现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多不可逆,占一亩少一亩;矿产资源形成少则数万年,挖一点少一点。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国土人应有的担当,既是对人民和子孙后代的负责,更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负责。要切实把牢土地闸门,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健全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适应社会规律,坚持最人性化的资源民生制度。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最重要的群众工作之一,工作做得好,群众得实惠;工作出偏差,群众利益就会受损害。要切实将“群众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事事、时时、处处想到群众;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到政策制定、征地拆迁、土地整治、矿产开发等各个方面,体现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到地灾防治、避灾搬迁和矿山安全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中。
适应法制要求,坚持最严肃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培训,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执法严明、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做好国土资源相关法规,特别是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依法用地、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为依法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改革创新,引领事业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应有之义。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只有突破固有藩篱、打破惯性思维、跳出条框限制,才能跟上步伐、适应要求。在深入分析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我们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些探索性工作,主动调整思路,积极破解面临的难点问题,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河北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新常态;国土资源管理;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0-00-0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内外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政治生态建设亟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面临新的挑战。中央提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既是对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对困难和挑战的积极应对,更是对国家、对民族的历史担当,集中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的许多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
新常态下的国土管理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趋势性变化:资源需求更加趋于多样化和均衡性;资源供给更加注重存量盘活和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资源管理正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多重手段转变;强化资源保护、狠抓节约集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的紧迫性日益加强;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资源经济”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防止国土资源领域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面对一系列新的重大发展趋势,必须切实理解“新常态”所体现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和底线思维,自觉将其作为指导和推进工作的基本遵循。“新常态”下的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逐步适应和习惯新常态,关键在迅速调整心态,不断提高适应新常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对待新常态必须保持平常心。学会历史地、辩证地看待新常态,准确把握和更好遵循发展规律,从浮躁中回归到历史耐心上,理性认识、客观应对、沉着行动。看待新常态不能只看眼前、看局部,要提高站位,系统思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不分心、不观望、不折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实干定力,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不懈怠,对方向要确定,对纷扰要淡定,对行动要笃定,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对待新常态必须强化忧患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看到差距、认识不足,做到有备无患。就国土工作来说,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上,与中央基准相比还有一些与新常态不适宜的地方,违法用地比例居高不下,耕地保护压力依然很大,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不高,“山水田湖统一生命体”仍然是“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只管护田”;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既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结构性问题,也有干事创业劲头不足的现实性问题,还有工作协同能力不强的普遍性问题;在系统形象上,对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四风”反弹回潮的可能依然存在,不想腐的“根”还没彻底斩断,“杂”念尚未完全清除。
对待新常态还要增强自信心。习总书记指出,经济进入新常态,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没有改变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对待新常态,必须切实看到积极面,把握大势、放眼全局,不因经济适度减速大惊小怪、不因一时挫折自乱阵脚、不因一些小的纷扰按捺不住、也不能因一时的成就头脑发热。要坚信,在新一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济发展大势将持续向好,政治生态将不断好转,社会治理体系将日益完善,人民生活将更有尊严。就国土系统而言,就是要理性看待新常态下的困难和挑战,看到其中的积极变化,把握其中的重大机遇,因势而动、顺势而为推动全省国土资源事业迈上新台阶。
面对新常态,我们不能被动适应、不知所措,必须在深化理解、统一认识基础上,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规律,迅速调整思路,主动作为,在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权益方面取得新的成就。
适应经济规律,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土地、矿产都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资本的逐利性以及资源在不同利益主体、生产部门之间的选择性和竞争性,导致耕地资源不断地由农业部门向外转移。实施坚决有效的资源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根本出路。要加快推进“三线”划定,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完善非煤矿产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煤炭市场化配置比率,提高矿产资源配置效率。
适应自然规律,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制度。现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多不可逆,占一亩少一亩;矿产资源形成少则数万年,挖一点少一点。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国土人应有的担当,既是对人民和子孙后代的负责,更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负责。要切实把牢土地闸门,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健全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适应社会规律,坚持最人性化的资源民生制度。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最重要的群众工作之一,工作做得好,群众得实惠;工作出偏差,群众利益就会受损害。要切实将“群众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事事、时时、处处想到群众;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到政策制定、征地拆迁、土地整治、矿产开发等各个方面,体现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到地灾防治、避灾搬迁和矿山安全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中。
适应法制要求,坚持最严肃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培训,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执法严明、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做好国土资源相关法规,特别是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依法用地、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为依法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改革创新,引领事业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应有之义。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只有突破固有藩篱、打破惯性思维、跳出条框限制,才能跟上步伐、适应要求。在深入分析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我们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些探索性工作,主动调整思路,积极破解面临的难点问题,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河北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