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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我简陋的卧室,一脸正气的大汉就放下抱着的胳膊,四下忙碌起来。他掀开我的床单,又拍打我的枕头,窥视我的小猪储蓄罐,还对一株可疑的绿色植物使了几个恢复原形的咒语,然而一切并没变化。我微笑地看着这一切,吹灭了厨房里的火。我在卧室隐蔽的角落里安放了许许多多的镜子,它们错落有致地通向厨房,无论他在卧室的哪个角落里做什么事,我都能通过镜子的反光在烟熏火燎的灶台旁尽收眼底。
我把手在围裙上蹭蹭,端起了茶壶。
“茶来啦!”在即将走进客厅时,我弄出很大声响。
那个瘦长脸的青年拘谨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汉则以最快的速度从卧室里蹿出来,装作无意地打量着挂在房里的一副鹿角。
就这样,在仅以星星和月亮照明的深山夜晚,我、大汉和瘦长脸青年三个各不相识的人围坐在油腻的小桌旁,开始喝这壶有些苦涩的茶。我深深明白,于这样一个深夜,能下榻我这个不起眼小店的人,不外乎两类,一类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顾一切的亡命之徒,另一类就是无法及时赶回家的山民。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无疑属于前一类,他拥有高深的法术;那个瘦长脸的青年则是标准的山民打扮:头上裹着厚厚的头巾,为了防蛇,袖口、领口、裤脚都用藤条捆扎得严严实实的。他的眼睛大且温柔,显得十分羞涩,看来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既无法术也无野心。
大家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茶,满屋只能听见茶杯、茶壶的撞击声,似乎很平静。然而我知道这绝不会是个平静的夜晚,这仅仅是风暴将临之前的宁静。我要如何做,才能占尽先手呢?
沉默了半晌后,我开口了:“我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因为小店位于这样偏僻的山上,过往的客人大多有着不平凡的经历,所以我有幸听到一些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就试着学讲一个,以作为今天晚上的消遣。”
“好啊,好啊!”大汉强打起精神来回答。
瘦脸青年抬起双手,正了一正那大得可怕的裹头巾。说实在的,这头巾真够大的,差不多有他的两个脑袋那么大。
“从前有一个住在山里的猎人,是个捕鹿的高手,幸运的是,他总能在所住房屋附近遇到鹿,并射杀它们。”我端起茶壶给客人倒茶,故事也如同褐色的茶水般,从我口中汩汩而出。
“猎人酷爱五彩斑斓的鹿皮。每次捕获了鹿,他把鹿角、鹿筋等东西卖掉,唯独把硝好的鹿皮留下来,张挂在墙壁上。他这一生不知捕获了多少头鹿,反正到他临终的时候,鹿皮已经重重叠叠,堆满了房间。”我喝了口茶润润嗓子,让声音柔润且富有磁性。这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所应该具备的。
“猎人对鹿皮可以说是爱到了极致,在去世之前,他立下遗愿,希望自己能被葬在大山上,更重要的,是把这些鹿皮作为殉葬品埋进坟墓。”说到这里,我表情平静,目视前方。但我的余光却分明看见大汉捏着茶杯的手不断晃动,显得内心并不平静。而瘦脸山民再次扶了扶头巾,仿佛沉重的头巾令他很是苦恼。
“要知道,那些野鹿皮是很值钱的宝贝,闻风而来的皮货商愿以极高的价格收购这些鹿皮,但猎人的儿子坚定地拒绝了,他是一个孝子。”我一边说一边偷眼观察我的听众,大汉显然很感兴趣,而青年只是静静地听着。
“到了下葬那天,来了许许多多的人。猎人的朋友是一部分,自然也少不了失望的皮货商们——不到最后一刻,他们是不会放弃对那些鹿皮的欲求的。葬礼上也来了许多戴墨镜的社会名流,他们暗暗惋惜这些大自然的杰作,惋惜它们不能作为奢侈品来装饰他们的脖子和手臂,而只得进入不见天日的坟墓,发臭、朽烂,化为泥土。”我以一种可惜的口气道。
“鹿皮有那么值钱么?”山民傻傻地说,“俺那儿只有鹿肉脯最值钱,鹿皮么,随手扔掉了呀。”
“这个问题么,因人而宜……”我避开这个问题,心里却大可惜。
“就在猎人的儿子一张张把鹿皮放进棺材时,突然飘来一股奇异的味道,略带臊味儿,又含着点发苦的微香,还听到类似于马蹄的踢踏声。正在人们都惊疑的时候,一大群黑棕相间、头上丫丫叉叉的鹿出现在遥远的天边。它们跑到离人们有一箭之地的山坡上,就在那里站住了。它们静穆地立着,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像一块块石头。这时候要是有人用枪来射杀它们,倒是绝佳的时机,不过在死者葬礼上捕猎是不敬的。
“‘难道它们是来祭奠死者的?’一个迷信的说法悄悄流传开来,说猎人原来是鹿王,所以他这一生才能捕获如此众多的鹿。也有一些来宾认为,说猎人是鹿王是无稽之谈,鹿群不是来祭奠,而是来庆祝的,庆祝一个刽子手的死去。鹿皮扔进了坟墓,铲土的锨飞舞着,把一层又一层的黄土撒在鹿皮之上。最后,鹿皮完全给遮得看不见了,鹿群也掉转身子,跟来时一样,飞奔着离开了。等它们离开后,人们发现,鹿群站立过的山坡好像下了一场大雨,嶙嶙的山石给冲刷得露出地面。仔细闻的话,山坡上的空气里有咸咸的味道。‘这些鹿哭过呢!’人们说。”我一向骄傲于自己的讲故事技巧,这不,山民被我的故事牢牢吸引了,他呆呆地坐着,甚至顾不上扶一扶头巾。
“它们自然不是来祭奠猎人,也不是把葬礼当做庆祝仪式,它们只是来纪念自己的亲人——那些鹿皮是它们亲人留在世间的唯一形骸。然而它们惧怕于人类的猎枪、弓箭,只能远远地看上一眼。”我再次拿起茶壶,以一种悠闲的态度,把下面这句话送到我的客人们耳边和心里,“猎人的儿子大受震撼,他扔掉了猎枪,把父亲猎鹿的一切所得,金钱,以及没有来得及出手的鹿角、鹿茸,全都埋在父亲的墓旁边,自己宁愿做个保护动物的看林人。”看着大汉失望的样子,我松了口气。
沉默片刻后,大汉开口道:“动物是有感情的,这千真万确……我也讲一个吧。”他用余光看着我,我知道他不甘心。
“有一头老熊,因不满自己的地盘日益为人类的高楼侵占,在泪别亲友后,冲出森林杀入人群。它拱翻砖砌的围墙,挨个儿洗劫村庄里的人家。将挂在墙上的一条条玉米辫子扯乱,在人家的床上墙上乱踩乱踏,到处留下它的掌印。它咬断水管子,让水复归于河流;它捣毁衣橱、解放木头,让那些在粘合剂作用下不得不保持直立的木头轰然倒地,跟养育它们的大地做最后一次亲密接触。老熊愈战愈勇,进而解放地板上被漆、胶禁锢的木头。当这些木头重新暴露于日光之下时,它们伸展着身体,发出爆裂一样的喘息声。一种真正的木头香味扑向老熊的嗅觉器官。这是红松,这是柳树,这是橡木……清香带苦的树林味道,即使是来自森林里的老熊,也许久没有闻到了。”大汉讲故事的风格与我截然不同,太文绉绉了。
“当老熊翻开地板最下面的一根木头,发现上面生着一枚小小的绿叶。它嗅出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一种只属于某一棵老松树的味道。当它还是熊崽子时,它没少在这棵树上磨牙;当它长成意气风发的少年熊,它没少在这棵树上掏蜂蜜和挨扎。金黄色的松脂混合着蜂蜜,曾多少次流淌在它的额头!它举行婚礼是在这棵树下,老熊爸爸埋在这棵树下,它第一个孩子遭遇枪子也是在这棵树下……霎时间,甜的、苦的、酸的、辣的、针扎的回忆如同夜空的礼花,接二连三在老熊脑海中绽放,老熊疯狂混沌的大脑一片澄明。那是它的树,它的老树!老熊一声哀嗥,哀嗥中透着欣喜,一下就把地板给掀翻了……看到了吧,为了夺得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动物都可以不顾一切,更不要说人了。”他意味深长地说。
“你这故事没讲完,我给你续下去——老熊掀翻地板,不小心咬到了埋在地板下的电线,火灾就此引发,老熊搂着老树的一部分,就在火里永远睡去了——执著的后果就是鱼死网破。”我毫不示弱。
大汉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房间的某个角落。
“您的故事很感人,不过听起来像是编出来的。不会有如此执著的熊的。”我舒缓了一下语气,有意避开大汉的直视,将目光转向山民模样的人。山民又在扶自己的头巾了,高高的头巾让他心烦意乱,根本无暇顾及我们的话外之意。
“你那个故事也未必没有虚构。”大汉重重放下茶杯。
“我保证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我举手发誓。
“你至少有一个地方是错的,”大汉说,“那些鹿并不全是猎人猎的,其实猎人只是个掮客,他仅仅以极低的价格收购,那些鹿皮出自许多猎人之手。”
我没有回答。
“那些鹿皮并没进入坟墓。”大汉把眼睛注视着山民,却把话送到我的耳边,“它们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做什么奢侈品,在魔法市场上,它们的价值不可估量。”
“据说那猎人的墓就在一棵大杨树下,不信你可以自己去看。晚安!”我愠怒地拎起茶壶,向他们道了晚安。
晚上,当我披上斗篷、拿起一把铁镐出门的时候,大汉如影随形地跟在我身后。我们走着瞧!我在心里暗笑一声,甩开步伐,朝后山飞奔而去。一路上,我穿林海过小涧,身影时隐时现,大汉步步紧随,跟得是不亦乐乎。渐渐地,他两眼只顾盯着我,忘了看脚下的路。机会到了,远远望去,一堵由树林组成的墙扑面而来,我走了进去,隐没了自己——其实我只相当于朝左面迈了180度的小步,整个身体紧贴着树墙,因为再往里一毫米,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大洞。果然,大汉追我心切,一大步就把自己送进了洞。
这个洞是天然形成的,它贯穿整个星球的直径,会像个漏斗一样,把人漏到下个星球的表面。正如你能够看得足够远,你会发现,这些星球一个接一个,如同念珠般排列着;它们公转的同时又在自转。自转的妙处在于,当大汉在另一个星球的表面苏醒过来时,他不知道星球已经转动到哪个位置,从而也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从哪个星球上坠落下来的。
“你说得对!”我趴到洞口,看着大汉坠落的身形说,“鹿皮的价值不在于做装饰人们身体的奢侈品,在于把你这样的笨蛋送往另一个星球。”
清晨时分,我回到了店里。瘦脸青年才刚刚起床。
“你怎么才回来呀,我早就该动身的,采药要一早上山的!”他埋怨着我,一面理着背篓,一副着急样子。
我的心里不由一动:“采药要上高峰,危险又辛苦呢。”
“山里人有自己的活法。”他麻利地扎着裤脚,头也不抬。
我喜欢他的回答,好一个淳朴的山里人。说实在的,我向往他这样的生活,但现在不行,我还有心愿未了。我不被察觉地叹了口气。
“咦,大汉呢?他一早就走了么?”瘦脸汉子扎好裤脚后,朝屋里张望着。
“如果他幸运的话,他现在已经离开了这里;如果他不走运的话,可能正躺在某个墓坑里。”我微笑着回答。
“啊?”青年吃惊的样子让我无比开心。
“他是一个亡命之徒,目的是为了抢我的祖传之宝。”我对他说。淳朴的乡民是值得信赖的,我应该让他们了解整个事实的内幕,这样当我需要帮助时他们才能助我一臂之力。
我告诉他,其实所谓拿鹿皮殉葬是我爷爷和父亲定下的计谋,他们希望借此逃脱贪婪的眼睛。可总有些人想不劳而获,像苍蝇叮血一样关注着鹿皮的下落,而且危害到我的安全。正因如此,我才把店开在险峻的深山里,将机就计地应付过去,好保全自己家的财产。
“哦!”山民呆呆地听着鹿皮的传奇故事,长长叹了口气,“我可不相信这东西有这么值钱。”
“值钱得很呢,如果你有,也可以拿来给我,我拿黄金给你换!”我急切地说。
“真的吗?”
“当然。不过鹿皮有讲究。”我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这种关系身家性命的东西,我当然是随身携带了。它看上去和普通的瓶子并无差别,透明并且空空如也。但如果你把瓶子放到耳边,会听到岩浆沸腾的声音,与此同时,你眼前会出现一大张色彩斑斓的鹿皮。它就那么飘在虚空里,可你去摸的时候它们却不在。
你以为这就是你看到的最漂亮的鹿皮,可你错了。请你轻轻地于耳边摇晃小瓶,千万不要离开耳朵。你会听到金属撞击的声音,沉闷的棉花撞击的声音。你眼前的鹿皮会旋转,那些花纹和斑点会散开,然后以另一种奇特的方式组合起来,你见过拥有蓝色蝴蝶形斑点的鹿皮和绿色的星星斑点的鹿皮吗?没有。这就是小瓶的魔力,它浓缩了几千张鹿皮的精华,能以超强的方式自由组合。如果液体的浓度足够高,如果它变幻出由一个个蔚蓝的、火红的、土黄的星球组成的鹿皮,那么我就大功告成了。根据鹿皮上的星球图,我能确定自己现在的位置,并且弄清楚我是从哪个星球上被PK下来的。
人对探究自己过去的秘密总是充满着向往,虽然过去和现在可能也没什么差别。
山民目不转睛地看着。看着他的专注,我突然有些后悔。“这对你们毫无价值,”我说的是实话,对于土生土长的山民来说,它的价值就在于金钱,“我给你的价钱你绝不会吃亏。”
“那些妄想不劳而获、抢走它的人,也全没有好下场,比如大汉。”我继续补充。
山民的眼睛终于离开了瓶子,他对我的话表示同意。“在我看来,只是些惹祸的根罢了,”他说,“鹿因为生了它,才成为被猎的对象;而你因为有了它,才成了其他人追逐的目标。所以……”他说到这里,语气猛地变得嘲弄起来:“我劝你还是尽早放弃它的好。”他一招黑虎掏心,向我胸前袭来。
突临此变,我下意识地将左手横在胸前以化解,不料那拳头行至半路,又拐弯化掌,轻轻一晃,我的宝贝小瓶就到了他手中。
“还给我!”我纵身一跃。
他反手一抛,小瓶高高飞起,远超出我所能够到的距离。瓶子接连在空中打了好几个滚,仿佛在表演跳水的运动员,然后笔直又缓慢地落下来。
就在这工夫,那个看来老实的山民扯掉了自己大得可怕的头巾,我这才明白,一直包在里面的,原来是一副雄壮的鹿角,足有三尺多长。我想我大概明白他的身份了。
“都是你们这些贪婪的人,搞得我们都没衣服穿。”他抱怨着,做了一个令我吃惊不已的动作——他把前肢放倒在地——然而此时他还是个人的样子。他反过头看着天空,我也不由自主地朝天上望去,瓶子还在坠落,但有一粒晶莹的液体,已经先瓶子而落下。
我赶快躲开了,因为我听父亲交待过,知道接触它后,会产生什么结果。
液体落到匍匐着的山民身上,山民像穿衣服似的,将身子抖了抖,那液体就流遍他的全身,成了一张熠熠生辉的鹿皮;而他,也成了它——一匹矫健的雄鹿。“我要拿回属于我们家的东西。”它优美地抬起修长的脖颈,张嘴衔住从天而落的小瓶,姿势十分敏捷。然后,它就跑出了我的茅屋,跑出我的视线,跑进了大山里……
我就在此地发呆,跟你们一样,琢磨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把手在围裙上蹭蹭,端起了茶壶。
“茶来啦!”在即将走进客厅时,我弄出很大声响。
那个瘦长脸的青年拘谨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汉则以最快的速度从卧室里蹿出来,装作无意地打量着挂在房里的一副鹿角。
就这样,在仅以星星和月亮照明的深山夜晚,我、大汉和瘦长脸青年三个各不相识的人围坐在油腻的小桌旁,开始喝这壶有些苦涩的茶。我深深明白,于这样一个深夜,能下榻我这个不起眼小店的人,不外乎两类,一类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顾一切的亡命之徒,另一类就是无法及时赶回家的山民。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无疑属于前一类,他拥有高深的法术;那个瘦长脸的青年则是标准的山民打扮:头上裹着厚厚的头巾,为了防蛇,袖口、领口、裤脚都用藤条捆扎得严严实实的。他的眼睛大且温柔,显得十分羞涩,看来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既无法术也无野心。
大家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茶,满屋只能听见茶杯、茶壶的撞击声,似乎很平静。然而我知道这绝不会是个平静的夜晚,这仅仅是风暴将临之前的宁静。我要如何做,才能占尽先手呢?
沉默了半晌后,我开口了:“我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因为小店位于这样偏僻的山上,过往的客人大多有着不平凡的经历,所以我有幸听到一些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就试着学讲一个,以作为今天晚上的消遣。”
“好啊,好啊!”大汉强打起精神来回答。
瘦脸青年抬起双手,正了一正那大得可怕的裹头巾。说实在的,这头巾真够大的,差不多有他的两个脑袋那么大。
“从前有一个住在山里的猎人,是个捕鹿的高手,幸运的是,他总能在所住房屋附近遇到鹿,并射杀它们。”我端起茶壶给客人倒茶,故事也如同褐色的茶水般,从我口中汩汩而出。
“猎人酷爱五彩斑斓的鹿皮。每次捕获了鹿,他把鹿角、鹿筋等东西卖掉,唯独把硝好的鹿皮留下来,张挂在墙壁上。他这一生不知捕获了多少头鹿,反正到他临终的时候,鹿皮已经重重叠叠,堆满了房间。”我喝了口茶润润嗓子,让声音柔润且富有磁性。这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所应该具备的。
“猎人对鹿皮可以说是爱到了极致,在去世之前,他立下遗愿,希望自己能被葬在大山上,更重要的,是把这些鹿皮作为殉葬品埋进坟墓。”说到这里,我表情平静,目视前方。但我的余光却分明看见大汉捏着茶杯的手不断晃动,显得内心并不平静。而瘦脸山民再次扶了扶头巾,仿佛沉重的头巾令他很是苦恼。
“要知道,那些野鹿皮是很值钱的宝贝,闻风而来的皮货商愿以极高的价格收购这些鹿皮,但猎人的儿子坚定地拒绝了,他是一个孝子。”我一边说一边偷眼观察我的听众,大汉显然很感兴趣,而青年只是静静地听着。
“到了下葬那天,来了许许多多的人。猎人的朋友是一部分,自然也少不了失望的皮货商们——不到最后一刻,他们是不会放弃对那些鹿皮的欲求的。葬礼上也来了许多戴墨镜的社会名流,他们暗暗惋惜这些大自然的杰作,惋惜它们不能作为奢侈品来装饰他们的脖子和手臂,而只得进入不见天日的坟墓,发臭、朽烂,化为泥土。”我以一种可惜的口气道。
“鹿皮有那么值钱么?”山民傻傻地说,“俺那儿只有鹿肉脯最值钱,鹿皮么,随手扔掉了呀。”
“这个问题么,因人而宜……”我避开这个问题,心里却大可惜。
“就在猎人的儿子一张张把鹿皮放进棺材时,突然飘来一股奇异的味道,略带臊味儿,又含着点发苦的微香,还听到类似于马蹄的踢踏声。正在人们都惊疑的时候,一大群黑棕相间、头上丫丫叉叉的鹿出现在遥远的天边。它们跑到离人们有一箭之地的山坡上,就在那里站住了。它们静穆地立着,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像一块块石头。这时候要是有人用枪来射杀它们,倒是绝佳的时机,不过在死者葬礼上捕猎是不敬的。
“‘难道它们是来祭奠死者的?’一个迷信的说法悄悄流传开来,说猎人原来是鹿王,所以他这一生才能捕获如此众多的鹿。也有一些来宾认为,说猎人是鹿王是无稽之谈,鹿群不是来祭奠,而是来庆祝的,庆祝一个刽子手的死去。鹿皮扔进了坟墓,铲土的锨飞舞着,把一层又一层的黄土撒在鹿皮之上。最后,鹿皮完全给遮得看不见了,鹿群也掉转身子,跟来时一样,飞奔着离开了。等它们离开后,人们发现,鹿群站立过的山坡好像下了一场大雨,嶙嶙的山石给冲刷得露出地面。仔细闻的话,山坡上的空气里有咸咸的味道。‘这些鹿哭过呢!’人们说。”我一向骄傲于自己的讲故事技巧,这不,山民被我的故事牢牢吸引了,他呆呆地坐着,甚至顾不上扶一扶头巾。
“它们自然不是来祭奠猎人,也不是把葬礼当做庆祝仪式,它们只是来纪念自己的亲人——那些鹿皮是它们亲人留在世间的唯一形骸。然而它们惧怕于人类的猎枪、弓箭,只能远远地看上一眼。”我再次拿起茶壶,以一种悠闲的态度,把下面这句话送到我的客人们耳边和心里,“猎人的儿子大受震撼,他扔掉了猎枪,把父亲猎鹿的一切所得,金钱,以及没有来得及出手的鹿角、鹿茸,全都埋在父亲的墓旁边,自己宁愿做个保护动物的看林人。”看着大汉失望的样子,我松了口气。
沉默片刻后,大汉开口道:“动物是有感情的,这千真万确……我也讲一个吧。”他用余光看着我,我知道他不甘心。
“有一头老熊,因不满自己的地盘日益为人类的高楼侵占,在泪别亲友后,冲出森林杀入人群。它拱翻砖砌的围墙,挨个儿洗劫村庄里的人家。将挂在墙上的一条条玉米辫子扯乱,在人家的床上墙上乱踩乱踏,到处留下它的掌印。它咬断水管子,让水复归于河流;它捣毁衣橱、解放木头,让那些在粘合剂作用下不得不保持直立的木头轰然倒地,跟养育它们的大地做最后一次亲密接触。老熊愈战愈勇,进而解放地板上被漆、胶禁锢的木头。当这些木头重新暴露于日光之下时,它们伸展着身体,发出爆裂一样的喘息声。一种真正的木头香味扑向老熊的嗅觉器官。这是红松,这是柳树,这是橡木……清香带苦的树林味道,即使是来自森林里的老熊,也许久没有闻到了。”大汉讲故事的风格与我截然不同,太文绉绉了。
“当老熊翻开地板最下面的一根木头,发现上面生着一枚小小的绿叶。它嗅出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一种只属于某一棵老松树的味道。当它还是熊崽子时,它没少在这棵树上磨牙;当它长成意气风发的少年熊,它没少在这棵树上掏蜂蜜和挨扎。金黄色的松脂混合着蜂蜜,曾多少次流淌在它的额头!它举行婚礼是在这棵树下,老熊爸爸埋在这棵树下,它第一个孩子遭遇枪子也是在这棵树下……霎时间,甜的、苦的、酸的、辣的、针扎的回忆如同夜空的礼花,接二连三在老熊脑海中绽放,老熊疯狂混沌的大脑一片澄明。那是它的树,它的老树!老熊一声哀嗥,哀嗥中透着欣喜,一下就把地板给掀翻了……看到了吧,为了夺得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动物都可以不顾一切,更不要说人了。”他意味深长地说。
“你这故事没讲完,我给你续下去——老熊掀翻地板,不小心咬到了埋在地板下的电线,火灾就此引发,老熊搂着老树的一部分,就在火里永远睡去了——执著的后果就是鱼死网破。”我毫不示弱。
大汉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房间的某个角落。
“您的故事很感人,不过听起来像是编出来的。不会有如此执著的熊的。”我舒缓了一下语气,有意避开大汉的直视,将目光转向山民模样的人。山民又在扶自己的头巾了,高高的头巾让他心烦意乱,根本无暇顾及我们的话外之意。
“你那个故事也未必没有虚构。”大汉重重放下茶杯。
“我保证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我举手发誓。
“你至少有一个地方是错的,”大汉说,“那些鹿并不全是猎人猎的,其实猎人只是个掮客,他仅仅以极低的价格收购,那些鹿皮出自许多猎人之手。”
我没有回答。
“那些鹿皮并没进入坟墓。”大汉把眼睛注视着山民,却把话送到我的耳边,“它们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做什么奢侈品,在魔法市场上,它们的价值不可估量。”
“据说那猎人的墓就在一棵大杨树下,不信你可以自己去看。晚安!”我愠怒地拎起茶壶,向他们道了晚安。
晚上,当我披上斗篷、拿起一把铁镐出门的时候,大汉如影随形地跟在我身后。我们走着瞧!我在心里暗笑一声,甩开步伐,朝后山飞奔而去。一路上,我穿林海过小涧,身影时隐时现,大汉步步紧随,跟得是不亦乐乎。渐渐地,他两眼只顾盯着我,忘了看脚下的路。机会到了,远远望去,一堵由树林组成的墙扑面而来,我走了进去,隐没了自己——其实我只相当于朝左面迈了180度的小步,整个身体紧贴着树墙,因为再往里一毫米,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大洞。果然,大汉追我心切,一大步就把自己送进了洞。
这个洞是天然形成的,它贯穿整个星球的直径,会像个漏斗一样,把人漏到下个星球的表面。正如你能够看得足够远,你会发现,这些星球一个接一个,如同念珠般排列着;它们公转的同时又在自转。自转的妙处在于,当大汉在另一个星球的表面苏醒过来时,他不知道星球已经转动到哪个位置,从而也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从哪个星球上坠落下来的。
“你说得对!”我趴到洞口,看着大汉坠落的身形说,“鹿皮的价值不在于做装饰人们身体的奢侈品,在于把你这样的笨蛋送往另一个星球。”
清晨时分,我回到了店里。瘦脸青年才刚刚起床。
“你怎么才回来呀,我早就该动身的,采药要一早上山的!”他埋怨着我,一面理着背篓,一副着急样子。
我的心里不由一动:“采药要上高峰,危险又辛苦呢。”
“山里人有自己的活法。”他麻利地扎着裤脚,头也不抬。
我喜欢他的回答,好一个淳朴的山里人。说实在的,我向往他这样的生活,但现在不行,我还有心愿未了。我不被察觉地叹了口气。
“咦,大汉呢?他一早就走了么?”瘦脸汉子扎好裤脚后,朝屋里张望着。
“如果他幸运的话,他现在已经离开了这里;如果他不走运的话,可能正躺在某个墓坑里。”我微笑着回答。
“啊?”青年吃惊的样子让我无比开心。
“他是一个亡命之徒,目的是为了抢我的祖传之宝。”我对他说。淳朴的乡民是值得信赖的,我应该让他们了解整个事实的内幕,这样当我需要帮助时他们才能助我一臂之力。
我告诉他,其实所谓拿鹿皮殉葬是我爷爷和父亲定下的计谋,他们希望借此逃脱贪婪的眼睛。可总有些人想不劳而获,像苍蝇叮血一样关注着鹿皮的下落,而且危害到我的安全。正因如此,我才把店开在险峻的深山里,将机就计地应付过去,好保全自己家的财产。
“哦!”山民呆呆地听着鹿皮的传奇故事,长长叹了口气,“我可不相信这东西有这么值钱。”
“值钱得很呢,如果你有,也可以拿来给我,我拿黄金给你换!”我急切地说。
“真的吗?”
“当然。不过鹿皮有讲究。”我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这种关系身家性命的东西,我当然是随身携带了。它看上去和普通的瓶子并无差别,透明并且空空如也。但如果你把瓶子放到耳边,会听到岩浆沸腾的声音,与此同时,你眼前会出现一大张色彩斑斓的鹿皮。它就那么飘在虚空里,可你去摸的时候它们却不在。
你以为这就是你看到的最漂亮的鹿皮,可你错了。请你轻轻地于耳边摇晃小瓶,千万不要离开耳朵。你会听到金属撞击的声音,沉闷的棉花撞击的声音。你眼前的鹿皮会旋转,那些花纹和斑点会散开,然后以另一种奇特的方式组合起来,你见过拥有蓝色蝴蝶形斑点的鹿皮和绿色的星星斑点的鹿皮吗?没有。这就是小瓶的魔力,它浓缩了几千张鹿皮的精华,能以超强的方式自由组合。如果液体的浓度足够高,如果它变幻出由一个个蔚蓝的、火红的、土黄的星球组成的鹿皮,那么我就大功告成了。根据鹿皮上的星球图,我能确定自己现在的位置,并且弄清楚我是从哪个星球上被PK下来的。
人对探究自己过去的秘密总是充满着向往,虽然过去和现在可能也没什么差别。
山民目不转睛地看着。看着他的专注,我突然有些后悔。“这对你们毫无价值,”我说的是实话,对于土生土长的山民来说,它的价值就在于金钱,“我给你的价钱你绝不会吃亏。”
“那些妄想不劳而获、抢走它的人,也全没有好下场,比如大汉。”我继续补充。
山民的眼睛终于离开了瓶子,他对我的话表示同意。“在我看来,只是些惹祸的根罢了,”他说,“鹿因为生了它,才成为被猎的对象;而你因为有了它,才成了其他人追逐的目标。所以……”他说到这里,语气猛地变得嘲弄起来:“我劝你还是尽早放弃它的好。”他一招黑虎掏心,向我胸前袭来。
突临此变,我下意识地将左手横在胸前以化解,不料那拳头行至半路,又拐弯化掌,轻轻一晃,我的宝贝小瓶就到了他手中。
“还给我!”我纵身一跃。
他反手一抛,小瓶高高飞起,远超出我所能够到的距离。瓶子接连在空中打了好几个滚,仿佛在表演跳水的运动员,然后笔直又缓慢地落下来。
就在这工夫,那个看来老实的山民扯掉了自己大得可怕的头巾,我这才明白,一直包在里面的,原来是一副雄壮的鹿角,足有三尺多长。我想我大概明白他的身份了。
“都是你们这些贪婪的人,搞得我们都没衣服穿。”他抱怨着,做了一个令我吃惊不已的动作——他把前肢放倒在地——然而此时他还是个人的样子。他反过头看着天空,我也不由自主地朝天上望去,瓶子还在坠落,但有一粒晶莹的液体,已经先瓶子而落下。
我赶快躲开了,因为我听父亲交待过,知道接触它后,会产生什么结果。
液体落到匍匐着的山民身上,山民像穿衣服似的,将身子抖了抖,那液体就流遍他的全身,成了一张熠熠生辉的鹿皮;而他,也成了它——一匹矫健的雄鹿。“我要拿回属于我们家的东西。”它优美地抬起修长的脖颈,张嘴衔住从天而落的小瓶,姿势十分敏捷。然后,它就跑出了我的茅屋,跑出我的视线,跑进了大山里……
我就在此地发呆,跟你们一样,琢磨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