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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张谷若将《德伯家的苔丝》中的威塞克斯方言对译为山东方言取得巨大的成功证实了方言对译是成功传译原文中乡土气息还原原作风格的做法,不失为一种“功能对等”。本文通过对译者背景及山东方言特点的分析验证方言对译的在张译《苔丝》中成功的必然性。并试析方言对译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成功与否则取决于译者。
关键词:张谷若;方言对译;山东方言;威塞克斯方言
引言
译者作为在连接两种文化之间“漂移”的桥梁,既要面对宏大的文学差异又要处理具体的文本细节,由文化身份所决定的翻译策略因此得以在译文中体现出来,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认为在翻译史上所有的翻译策略都可以归纳总结为两种,即归化和异化。一直以来译界对采用归化还是异化的翻译策略争论不休。提到归化翻译,译界最为熟知的就是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了。在《苔丝》这部小说中,原文中的对话包含了大量哈代故乡多塞特郡的方言,这正是哈代“地方色彩”得以表现的重要一环。如何在译文中传达原文的方言特色成为译者面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在张谷若的译文中,译者大胆运用了山东方言以传达原作中的方言韵味,成功的传递了小说的乡土气息,使读者对小说中的人物“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不失为一种“功能对等”。方言对译,即用译入语中一种方言的成分来翻译源语中方言成分的方法。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译文中山东方言的使用。
1.译者的时代背景和个人背景
从译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来看,这部译文的初版是在1935年,再版为1957年。当时大多数中国读者的文化水平还不高,还未曾接触像现在一样多的国外文学作品,也远远没有达到现代读者对于异化作品的接受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译者采取地道的汉语方言,采用普通读者所能接受的表达方式并无不妥。正如张谷若先生在《德伯家的苔丝》译者自序中说:“我译这本书的理想,是要用地道的中文,译原来地道的英文”。只有这样才能用地道的中文将读者引入译作之中,使之不至于看到晦涩难懂的翻译文字望而生畏,然后才能通过长此以往的耳濡目染,使他们慢慢接受国外作品的语言、风格及思维方式。以此达到文化传播的目的。
从译者的个人背景来看,张谷若先生是山东人,自幼生长在美丽的烟台芝罘岛,所以在译文中使用山东方言而不是中国其他方言。对其本人来说又具有了语言上的优势,对山东方言的轻松驾驭可以更好的用这种方言来塑造人物形象,更加突显原文的乡土气息和民风民情。
因此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张谷若启用方言对译来译原文中多塞特郡的方言,是经过认真思考的,与译者本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个人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2.山东方言的语言特点
张谷若先生使用山东方言作为对译的译语,另一个原因在于山东方言的语言特点与多塞特郡方言有着相似点。山东方言和多塞特方言(即“威塞克斯”方言)在发音规则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正如张玲在2003年“张谷若诞辰百年纪念暨外国文学研讨会”发言中指出:“多塞特方言最大的特点就是发音时舌头的部位很特别,比如旁流音L,卷舌音R较多,通俗点说就是有点“大舌头”,这恰好和山东话卷舌的发音方法相对应。另外,山东方言区的地理位置在汉语标准普通话区北京以南不太远的地方,这也恰和多塞特在伦敦之南相对应,哈代在小说中使用的方言具有可读性,并不是照搬现实中的方言,父亲译本也有这样的特点,即他使用的不是纯粹的山东方言,而是取山东和北京市井土语的杂合体,易于被读者理解,不用担心读者方言会造成阅读障碍。这都在父亲的考虑范围之内。山东方言像多塞特方言那样,具有鲜活,生动的特点,也长期保留着很多古代词语,凡是能对应上的都不拒绝采用。”①
由此可见,张谷若对山东方言的把握是面面俱到的,他用大多数人能够理解的方言对译到原文本中,翻译为普通老百姓之间对话中最朴实的话语,文学作品的生动性陡增,文学翻译的风格传递也游刃有余,真正做到了“用译语中最贴近的自然对等语”的要求。
3.方言对译对原文风格的还原
作品的艺术风格是作者思想气质、文化修养、生活经历等因素的综合体现。译者翻译一部作品最高目标之一就是要忠实的再现原著的艺术风格,以雅译雅,以俗译俗,也就是张谷若先生所主张的“地道的翻译”。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使用方言对译在风格上凸显了乡土小说的“地方色彩”,重现了原作的风格。
乡土小说家大都出身于农村,小说描绘的是自己家乡独特的“地方色彩”,有很强的地域文化特征。哈代小说中的“威塞克斯”就是他以自己家乡“多塞特郡”为原型的,小说中许多事件人物地点都是可以在哈代所熟悉的现实中、哈代自身的经历中找到原型的。哈代所描写的苔丝姑娘就像是描述真人真事一样。张谷若为了让中国读者能够像原文读者那样感受到小说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他翻译方言时也选择了符合人物身份的方言来表达。
然而由于中英语言和文化差异,要将英国南部乡村“威塞克斯”方言完全移植过来是不太可能的。以下面三个译本做比较:
“Had it anything to do with father’s making such a mommet of himself in thik carriage this afternoon? Why did’er? I felt inclined to sink into the ground with shame!”
孙法理译文:
“今天下午爹在外面可丢脸了呢,回家的时候还坐了马车,就是因为这件事么?当时可臊得我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
郑大民译本:
“今天下午爸爸坐在马车里那模样活像个稻草人,是不是和这件事有关系?他那是在干什么啊?当时我真觉得羞死人了,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赶紧钻过去。”
张谷若译文:
“今儿过晌儿,俺看见俺爹坐在大马车里,出那样的洋相,他那是怎么啦?是不是叫这档子事折腾的?那阵儿把俺臊的,恨不得有个地缝儿钻进去!” 这是主人公苔丝对母亲说的话,对话能塑造饱满的人物形象,起到描绘客观环境及推动情节发展的艺术效果。对人物对话的翻译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译作的质量和美感。苔丝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在和家人说话时总夹杂了很多土语,“mommet”、“thik”、“did’er”等词明显具有与现代英语不同的拼写方式,从而生动的刻画了一个朴实善良的乡村姑娘的形象。
孙法理的译文使用了“可丢脸了呢”、“这件事么”等一些比较口语化的词语来对译文中的“威塞克斯”方言,可以直接体现出不同人物不同身份。郑大民的译文使用了比较文雅的语句,而且把“mommet”直接译成了稻草人,但没有通过脚注解释稻草人在英国所具有的独特含义,即丢人的意思,这就给中国读者的阅读造成了障碍,同时,直接省去对方言的翻译也使译文失去了原本的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而张谷若使用了山东方言来对译原文的方言“今儿过晌儿”、“俺”、“这档子事”、“那阵儿”,形象生动,符合一个乡村小姑娘的语言。
“O no-I wouldn’t have it for the world!” declared Tess. “And letting everybody know the reason-such a thing to be ashamedo’!”
张谷若译文:
“不能,俺豁着死了,也不能那么办!”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样的事情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还不得把人臊死吗?”
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所以母亲让苔丝找一个跟她跳舞的男伴陪她去集市上卖蜂窝。苔丝觉得这样不成体统,尴尬至极,坚决不同意。原文中for the world表示强调坚定的语气,to be ashamedo是不规范的语言,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使用“豁着死了”和“把人臊死”等俚语,不仅同原句语体相贴,而且符合农村姑娘的语体口吻;同时也把苔丝淳朴、善良、羞涩的性格呈现在读者面前。
“Let me put one little kiss on those holmberry lips, Tess, or even of that warmed cheek, and I’ll stop. on my honor, I will!”
张谷若译文:
“苔丝,你要是让我吻一吻你那片小红樱桃嘴唇儿,再不就让我亲一亲你那副热乎乎的小脸蛋儿我就叫马停下来,我要撒谎就不是人”。
德伯太太的儿子亚雷是个花花公子。他一看见美丽的苔丝,便打下了占有她的主意。为了讨好苔丝,他处处献殷勤,此处他对苔丝出言不逊,“吻一吻”“热乎乎”的译法尽显亚雷的痞态,最后一句的翻译并没有按原文译成“我保证”而是译为“我要撒谎就不是人”,一个地痞无赖的形象尽显无疑。
在这里方言的运用对刻画人物性格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使人物性格跃然纸上。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使用方言可以让中国读者同英国读者一样感受到强烈的乡土气息。从其效果来看,山东方言传神地转达了原文的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在人物刻画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给人以活灵活现的感觉,从而较好地再现了人物的性格和原作的艺术风格。
4.方言对译的局限与启示
张谷若将威塞克斯方言对译成山东方言的成功是具巨大影响力的,当然方言对译也有其局限与不足,例如在张译《苔丝》中方言对译也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文本,原文在描述语和苔丝与上层阶级对话中都使用了标准语,以体现人物在特定环境下的不同语言特点,同时对译方言同标准语之间的差别大小也是不容忽视的,张谷若先生选择山东方言属于北方方言,同标准普通话差别不大,大多数人可以理解,而多塞特方言(即“威塞克斯”方言)是伦敦语基础上的变形,所以也为大多数英国人理解。但是如果用广东方言来译就只有少数人能看懂这部著作了。
那是不是就除了山东方言不能译成其它方言呢?从方言的性质来看,中国南方方言与无标记的方言—普通话相差甚远,几乎达到了无法交流的地步。但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媒体的传播,“明星效应”等诸多因素,一些原本难懂的地方方言,也会慢慢跻身融入普通话。例如粤语中的“搞定”“生猛”“钟点工”就在娱乐作品和人们对话中的使用渐渐“普通”起来,得到全国人民的认可。因此威塞克斯方言不但可译成山东方言,在理论上也完全可以译成南方方言,东北方言或其他方言。
然而,方言对译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则取决于译者。张谷若启用方言对译获得成功不是偶然的。原文中很多方言俚语都不易理解,这需要认真扎实地研究作者及其作品,同时要在汉语和英语两个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掌握好方言对译的“火候”,然后以炉火纯青的对译语的掌控将原文表现出来,张谷若先生真正做到了将作者和读者连接到一起的“桥梁”,可谓用心良苦,曲径通幽,达到了艺术效果绝佳的境界。
5.结语
张谷若《苔丝》译本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人物语言的形象化,个性化和口语化。这都得益于他对方言对译的开拓和使用。他创造性地用山东方言和一些通俗的口语体词组来译乡民的对话,独树一帜,在译法上起了开拓性作用。作为保留原作风格和地方色彩的体现,方言对译不失为一种归异均衡的翻译策略。
[注释]
①张玲:我心中的翻译家父亲[G],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04。
[参考文献]
[1]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Z],张谷若译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2]孙迎春:张谷若翻译艺术研究[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4.
[3]刘丹:《德伯家的苔丝》之张谷若中译本与中国民族文学[J].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 107.
[4]张谷若:地道的原文,翻译通讯[J],1980.
(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387)
张谷若将《德伯家的苔丝》中的威塞克斯方言对译为山东方言取得巨大的成功证实了方言对译是成功传译原文中乡土气息还原原作风格的做法,不失为一种“功能对等”。本文通过对译者背景及山东方言特点的分析验证方言对译的在张译《苔丝》中成功的必然性。并试析方言对译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成功与否则取决于译者。
关键词:张谷若;方言对译;山东方言;威塞克斯方言
引言
译者作为在连接两种文化之间“漂移”的桥梁,既要面对宏大的文学差异又要处理具体的文本细节,由文化身份所决定的翻译策略因此得以在译文中体现出来,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认为在翻译史上所有的翻译策略都可以归纳总结为两种,即归化和异化。一直以来译界对采用归化还是异化的翻译策略争论不休。提到归化翻译,译界最为熟知的就是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了。在《苔丝》这部小说中,原文中的对话包含了大量哈代故乡多塞特郡的方言,这正是哈代“地方色彩”得以表现的重要一环。如何在译文中传达原文的方言特色成为译者面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在张谷若的译文中,译者大胆运用了山东方言以传达原作中的方言韵味,成功的传递了小说的乡土气息,使读者对小说中的人物“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不失为一种“功能对等”。方言对译,即用译入语中一种方言的成分来翻译源语中方言成分的方法。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译文中山东方言的使用。
1.译者的时代背景和个人背景
从译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来看,这部译文的初版是在1935年,再版为1957年。当时大多数中国读者的文化水平还不高,还未曾接触像现在一样多的国外文学作品,也远远没有达到现代读者对于异化作品的接受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译者采取地道的汉语方言,采用普通读者所能接受的表达方式并无不妥。正如张谷若先生在《德伯家的苔丝》译者自序中说:“我译这本书的理想,是要用地道的中文,译原来地道的英文”。只有这样才能用地道的中文将读者引入译作之中,使之不至于看到晦涩难懂的翻译文字望而生畏,然后才能通过长此以往的耳濡目染,使他们慢慢接受国外作品的语言、风格及思维方式。以此达到文化传播的目的。
从译者的个人背景来看,张谷若先生是山东人,自幼生长在美丽的烟台芝罘岛,所以在译文中使用山东方言而不是中国其他方言。对其本人来说又具有了语言上的优势,对山东方言的轻松驾驭可以更好的用这种方言来塑造人物形象,更加突显原文的乡土气息和民风民情。
因此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张谷若启用方言对译来译原文中多塞特郡的方言,是经过认真思考的,与译者本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个人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2.山东方言的语言特点
张谷若先生使用山东方言作为对译的译语,另一个原因在于山东方言的语言特点与多塞特郡方言有着相似点。山东方言和多塞特方言(即“威塞克斯”方言)在发音规则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正如张玲在2003年“张谷若诞辰百年纪念暨外国文学研讨会”发言中指出:“多塞特方言最大的特点就是发音时舌头的部位很特别,比如旁流音L,卷舌音R较多,通俗点说就是有点“大舌头”,这恰好和山东话卷舌的发音方法相对应。另外,山东方言区的地理位置在汉语标准普通话区北京以南不太远的地方,这也恰和多塞特在伦敦之南相对应,哈代在小说中使用的方言具有可读性,并不是照搬现实中的方言,父亲译本也有这样的特点,即他使用的不是纯粹的山东方言,而是取山东和北京市井土语的杂合体,易于被读者理解,不用担心读者方言会造成阅读障碍。这都在父亲的考虑范围之内。山东方言像多塞特方言那样,具有鲜活,生动的特点,也长期保留着很多古代词语,凡是能对应上的都不拒绝采用。”①
由此可见,张谷若对山东方言的把握是面面俱到的,他用大多数人能够理解的方言对译到原文本中,翻译为普通老百姓之间对话中最朴实的话语,文学作品的生动性陡增,文学翻译的风格传递也游刃有余,真正做到了“用译语中最贴近的自然对等语”的要求。
3.方言对译对原文风格的还原
作品的艺术风格是作者思想气质、文化修养、生活经历等因素的综合体现。译者翻译一部作品最高目标之一就是要忠实的再现原著的艺术风格,以雅译雅,以俗译俗,也就是张谷若先生所主张的“地道的翻译”。张谷若翻译的《德伯家的苔丝》使用方言对译在风格上凸显了乡土小说的“地方色彩”,重现了原作的风格。
乡土小说家大都出身于农村,小说描绘的是自己家乡独特的“地方色彩”,有很强的地域文化特征。哈代小说中的“威塞克斯”就是他以自己家乡“多塞特郡”为原型的,小说中许多事件人物地点都是可以在哈代所熟悉的现实中、哈代自身的经历中找到原型的。哈代所描写的苔丝姑娘就像是描述真人真事一样。张谷若为了让中国读者能够像原文读者那样感受到小说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他翻译方言时也选择了符合人物身份的方言来表达。
然而由于中英语言和文化差异,要将英国南部乡村“威塞克斯”方言完全移植过来是不太可能的。以下面三个译本做比较:
“Had it anything to do with father’s making such a mommet of himself in thik carriage this afternoon? Why did’er? I felt inclined to sink into the ground with shame!”
孙法理译文:
“今天下午爹在外面可丢脸了呢,回家的时候还坐了马车,就是因为这件事么?当时可臊得我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
郑大民译本:
“今天下午爸爸坐在马车里那模样活像个稻草人,是不是和这件事有关系?他那是在干什么啊?当时我真觉得羞死人了,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赶紧钻过去。”
张谷若译文:
“今儿过晌儿,俺看见俺爹坐在大马车里,出那样的洋相,他那是怎么啦?是不是叫这档子事折腾的?那阵儿把俺臊的,恨不得有个地缝儿钻进去!” 这是主人公苔丝对母亲说的话,对话能塑造饱满的人物形象,起到描绘客观环境及推动情节发展的艺术效果。对人物对话的翻译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译作的质量和美感。苔丝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在和家人说话时总夹杂了很多土语,“mommet”、“thik”、“did’er”等词明显具有与现代英语不同的拼写方式,从而生动的刻画了一个朴实善良的乡村姑娘的形象。
孙法理的译文使用了“可丢脸了呢”、“这件事么”等一些比较口语化的词语来对译文中的“威塞克斯”方言,可以直接体现出不同人物不同身份。郑大民的译文使用了比较文雅的语句,而且把“mommet”直接译成了稻草人,但没有通过脚注解释稻草人在英国所具有的独特含义,即丢人的意思,这就给中国读者的阅读造成了障碍,同时,直接省去对方言的翻译也使译文失去了原本的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而张谷若使用了山东方言来对译原文的方言“今儿过晌儿”、“俺”、“这档子事”、“那阵儿”,形象生动,符合一个乡村小姑娘的语言。
“O no-I wouldn’t have it for the world!” declared Tess. “And letting everybody know the reason-such a thing to be ashamedo’!”
张谷若译文:
“不能,俺豁着死了,也不能那么办!”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样的事情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还不得把人臊死吗?”
德北生性懒惰,又好喝酒,一得知自己出身名门,这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由于父亲喝醉不能去送货,所以母亲让苔丝找一个跟她跳舞的男伴陪她去集市上卖蜂窝。苔丝觉得这样不成体统,尴尬至极,坚决不同意。原文中for the world表示强调坚定的语气,to be ashamedo是不规范的语言,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使用“豁着死了”和“把人臊死”等俚语,不仅同原句语体相贴,而且符合农村姑娘的语体口吻;同时也把苔丝淳朴、善良、羞涩的性格呈现在读者面前。
“Let me put one little kiss on those holmberry lips, Tess, or even of that warmed cheek, and I’ll stop. on my honor, I will!”
张谷若译文:
“苔丝,你要是让我吻一吻你那片小红樱桃嘴唇儿,再不就让我亲一亲你那副热乎乎的小脸蛋儿我就叫马停下来,我要撒谎就不是人”。
德伯太太的儿子亚雷是个花花公子。他一看见美丽的苔丝,便打下了占有她的主意。为了讨好苔丝,他处处献殷勤,此处他对苔丝出言不逊,“吻一吻”“热乎乎”的译法尽显亚雷的痞态,最后一句的翻译并没有按原文译成“我保证”而是译为“我要撒谎就不是人”,一个地痞无赖的形象尽显无疑。
在这里方言的运用对刻画人物性格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使人物性格跃然纸上。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使用方言可以让中国读者同英国读者一样感受到强烈的乡土气息。从其效果来看,山东方言传神地转达了原文的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在人物刻画上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给人以活灵活现的感觉,从而较好地再现了人物的性格和原作的艺术风格。
4.方言对译的局限与启示
张谷若将威塞克斯方言对译成山东方言的成功是具巨大影响力的,当然方言对译也有其局限与不足,例如在张译《苔丝》中方言对译也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文本,原文在描述语和苔丝与上层阶级对话中都使用了标准语,以体现人物在特定环境下的不同语言特点,同时对译方言同标准语之间的差别大小也是不容忽视的,张谷若先生选择山东方言属于北方方言,同标准普通话差别不大,大多数人可以理解,而多塞特方言(即“威塞克斯”方言)是伦敦语基础上的变形,所以也为大多数英国人理解。但是如果用广东方言来译就只有少数人能看懂这部著作了。
那是不是就除了山东方言不能译成其它方言呢?从方言的性质来看,中国南方方言与无标记的方言—普通话相差甚远,几乎达到了无法交流的地步。但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媒体的传播,“明星效应”等诸多因素,一些原本难懂的地方方言,也会慢慢跻身融入普通话。例如粤语中的“搞定”“生猛”“钟点工”就在娱乐作品和人们对话中的使用渐渐“普通”起来,得到全国人民的认可。因此威塞克斯方言不但可译成山东方言,在理论上也完全可以译成南方方言,东北方言或其他方言。
然而,方言对译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则取决于译者。张谷若启用方言对译获得成功不是偶然的。原文中很多方言俚语都不易理解,这需要认真扎实地研究作者及其作品,同时要在汉语和英语两个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掌握好方言对译的“火候”,然后以炉火纯青的对译语的掌控将原文表现出来,张谷若先生真正做到了将作者和读者连接到一起的“桥梁”,可谓用心良苦,曲径通幽,达到了艺术效果绝佳的境界。
5.结语
张谷若《苔丝》译本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人物语言的形象化,个性化和口语化。这都得益于他对方言对译的开拓和使用。他创造性地用山东方言和一些通俗的口语体词组来译乡民的对话,独树一帜,在译法上起了开拓性作用。作为保留原作风格和地方色彩的体现,方言对译不失为一种归异均衡的翻译策略。
[注释]
①张玲:我心中的翻译家父亲[G],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04。
[参考文献]
[1]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Z],张谷若译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2]孙迎春:张谷若翻译艺术研究[M].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4.
[3]刘丹:《德伯家的苔丝》之张谷若中译本与中国民族文学[J].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 107.
[4]张谷若:地道的原文,翻译通讯[J],1980.
(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