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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当前我国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举措,能滿足普通民众对平价保质幼儿教育的需求,减轻政府举办学前教育的负担。但当前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教师队伍稳定性建设是其中重要的问题之一。通过对贵州省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调查,发现幼儿教师队伍法律身份不明确,社会地位低,待遇差,培训机会少,职称和晋级困难等问题。
关键词: 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
【中图分类号】 G40-01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11-0130-02
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对个体成长、家庭幸福、國民素质的提高等均有重要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认识的增强,人们逐渐意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的期待也日益增多。然而,我国现有的公立幼儿园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满足学龄前儿童的入园需求,国家先后出台相关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鼓励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民办幼儿园纷纷兴起,占据整个学前教育的大半壁江山。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民办幼儿园占全部幼儿园总数的64.6%。[1]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各级政府间具体权责不明确,执行时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间的利益博弈,导致对民办幼儿园投入低、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学质量下滑。
1 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发展的问题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是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和运行的,各民办园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为了生存,通常采取降低收费、缩减人员和减少教师工资等措施压缩办学成本,办学质量提不上去,造就一大批低价劣质的幼儿园。高质量的幼儿园因办学成本高,收费偏高,普通民众消费不起。“入园难、入园贵”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呼唤低价优质的学前教育。鉴于公立园不足的情况,为满足民众的这种需求,国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等法规,鼓励各级政府“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此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式进入公众视野,并成为考核各级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此背景下,各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纷纷发展起来,但很多地方政府对其内涵和意义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其也存在很多误解,认为“低价的就是劣质的”,在经济条件允许和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家长不愿意将子女送入这些学校。生源的减少又直接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队伍的流失又导致办学质量的低下。本文以贵州省铜仁市为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进行调查 ,旨在揭露西部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建设中的问题。
1.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不明确,社会地位和待遇低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明确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第一个环节,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中,学前教育发展最为薄弱,教师队伍流动性大、流失严重。《幼儿园管理条例》(1990年)、《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运行)》(2001年)等对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做了规定,可这些只是教育政策,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2]其强制力有限。对具体措施也没有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又严重滞后。幼儿教师实行的是“分级管理”的政策,民办幼儿园教师被排除在教师政策的管理范围,导致他们虽然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却无法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等权利。[3]法律缺位和滞后造成民办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不明确,权益缺乏保障,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
我国长期以来对幼儿教师工作的误解,他们的工作得不到认可,社会地位得不到承认。身份是指一定的社会特征,被社会制度加以中心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强制性的等级划分,这种特征或其所体现的价值被权利化、固化为某种资源分配的特定关联现象。[4]当一职业被社会误解或不被认可的时候,从事这份职业的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也会受到影响。调查中,大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都表示,社会地位和待遇低下,随时面临被解雇的可能,一旦有合适的岗位,他们都会选择离去。
1.2 工作繁重,压力大,培训机会少,专业发展不足。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普惠性和盈利性双重特征,为了盈利,在确保正常办学情况下,通常会用减少硬件投入、缩减教师数量等方式压缩成本。其直接结果是教师数量少、工作量大,同时担负着教学和保育的工作,应付来自幼儿园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此外,幼儿在园期间出现的任何身体上的伤害,他们都会受到家长和幼儿园方面的责备。在工作中,每天神经都处于神经高度紧张的状态,身心疲惫。调查中,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还要负责接送幼儿,工作时间长。劳动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恶劣的劳动环境会有碍于劳动者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创造能力,情绪易变,产生烦恼、注意力分散、紧张等心理感觉, [5]而这又反过来影响一个人的工作。这些幼儿园教师也很容易将其所从事的工作与朋友或周边的人进行对比,当其发现自己投入的时间、精力与产出相差较大的时候,亦很容易产生懈怠的心理。投资与收益的不对称导致他们对现有工作的不满意,工作积极性不高,极不利于儿童的成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机会少,专业发展普遍不足。当有培养的机会时,出于成本考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很少让老师出去培训。一些园长表示,他们担心教师接受培训、专业发展得到提升之后,会辞掉工作,对幼儿园而言是一种损失。纵使有免费培训,由于教师人数少,幼儿园通常也不会让教师去参加。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近一半以上教师工作后没有参加过培训或其他学习。 1.3 缺乏职称评定、晋级系统,没有统一的工资标准。
在我国教育系統中,职称是反应教师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主要指标之一,与教师的工资及各种待遇紧密联系。幼儿园教师没有独立的职称评审和晋升系统,职称被纳入到小学教师的职称晋升系列,参照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专业及标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没有被体现出来,在实际中无法获得实际的职业地位,学前教育的专业属性也因此而丧失。调查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虽可以参照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可因工作量大、工作不稳定等因素,真正能够评定职称的教师较少,待遇也因此提不上。
我国《教师法》规定,在编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且由国家统一发放。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工资由幼儿园发放,因缺乏统一的工资标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一样,民办幼儿园的效益不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差异也较大。根据调研结果显示,铜仁市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教师的待遇跟幼儿园自身的发展相关。声誉好、生源充足的幼儿园教师待遇较好,相反,教师待遇差。因缺乏统一标准,不同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福利相差将近一倍。待遇不仅对工作的一种回报,也是对一种职业的社会认可。待遇低下导致幼儿教师缺乏吸引力,队伍不稳定。
2 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保障的思考
针对贵州省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办学过程中的教师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
2.1 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队伍。
法律身份不明确、福利待遇、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很难吸引优秀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加入,也很难留住优秀教师,只能聘任一些素质较低、专业技能不高、能够接受低工资的人充当。以铜仁学院为例,截止2017年8月,在已就业的2017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信息反馈中,在私立幼儿园就业的学生占就业学生总数的3%(访谈中,这些学生表示,这只是他们的暂时选择)。在岗的教师也不能在岗位上安心工作,这极大不利于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学前教育视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奠基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教师应当享有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同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然因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体制和制度问题,长期以来幼儿教师的身份、编制不落实,社会身份不明确、待遇和权益没有保障,队伍不稳定,影响幼儿教育质量。这在公立幼儿园尚且如此,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身份、权益等更没有保障。为此,国家应尽快进行学前教育立法,明确幼儿教师的法律身份,确保教师的地位提高、待遇合理、专业发展和职称晋级有机会,吸引优秀毕业生,稳定教师队伍。
2.2 明确政府职责,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
民办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现有学前教育的发展。[6]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相应职责,但在财政投入和支出等方面权责不明确,各级政府也不清楚自己承担的责任。而我国对学前教育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制,在出现利益冲突时,各级政府为了确保自身利益而相互推诿。[7]民办幼儿园加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后,收费受限,政府投入经费有限,其办园经费主要依靠幼儿缴纳的学费。民众的认识和偏见又会减少其生源,政府投入经费一旦减少,会直接影响到实力较弱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进而危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
为此,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办学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尤其是在资金投入和支出方面。政府应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金扶持力度,每年有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其的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其内涵、性质和意义,理解国家推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途径与方法,接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跟公立幼儿园一样,成为在家长送孩子入园时的一种选择。
2.3 完善培训和职称评定体系,提高工资待遇,缓解压力。
家长和普惠性幼儿园园长都看重幼儿教师的素质,然各种因素所限,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很难招到优秀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受阻等原因,他们还面临着一些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离去的可能。为此,应建立学前教育的专门法律,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和培训体系。政府应与普惠性幼儿园一起,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学习,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提升学历。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进来,明确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参与培训的比例。并以此作为考核的指标,与政府发放的补助经费挂钩,确保大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能有机会参与培训和学习。
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低、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其一,中央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的力度,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学生数,每年给其师资配备以一定的专项补助,以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在师资配备上接近或达到国家的标准;其二,各地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方筹措资金,结合地方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持平于当地教师工资水平;其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应采用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加强自身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了解教师的诉求,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适当开展各种活动,缓解教师工作压力。当家长与教师有冲突,或有不合常理的要求时,管理者应灵活处理,不能一味的迎合家长,责备教师。
教师队伍的道德修养、专业素质和稳定性直接影響着幼儿教育质量和幼儿园的办学水平。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近年来得到较大的发展,但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原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因素反过来影响其发展。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身理应联合起来,让幼儿教师能真正安心工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N].中国教育报,2010—8—3.
[2]杨莉君主编.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8
[3]梁慧娟.我国现行幼儿园教师政策的“身份制”特征表现与成因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11,(9).
[4]陈韶峰.中小学教师的任用及纠纷的处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 9.
[5]唐治凤.劳动心理学[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1.
[6]秦旭芳,谭雪青.二元教育政策与民办幼儿园的发展[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7]宋立,刘树杰. 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事权财权配置[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8]庄小满、程立生.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意义、困境与对策.学前教育研究[J].2012.(11).
基金项目:本文为贵州省教育改革规划招标项目“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及保障机制研究”(课题批准号:2015ZD001)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吴占杰(1976— ),男,湖南凤凰人,铜仁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原理。
关键词: 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
【中图分类号】 G40-01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11-0130-02
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对个体成长、家庭幸福、國民素质的提高等均有重要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认识的增强,人们逐渐意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的期待也日益增多。然而,我国现有的公立幼儿园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满足学龄前儿童的入园需求,国家先后出台相关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鼓励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民办幼儿园纷纷兴起,占据整个学前教育的大半壁江山。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民办幼儿园占全部幼儿园总数的64.6%。[1]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各级政府间具体权责不明确,执行时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间的利益博弈,导致对民办幼儿园投入低、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学质量下滑。
1 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发展的问题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是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和运行的,各民办园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为了生存,通常采取降低收费、缩减人员和减少教师工资等措施压缩办学成本,办学质量提不上去,造就一大批低价劣质的幼儿园。高质量的幼儿园因办学成本高,收费偏高,普通民众消费不起。“入园难、入园贵”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呼唤低价优质的学前教育。鉴于公立园不足的情况,为满足民众的这种需求,国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等法规,鼓励各级政府“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此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式进入公众视野,并成为考核各级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此背景下,各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纷纷发展起来,但很多地方政府对其内涵和意义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民众对其也存在很多误解,认为“低价的就是劣质的”,在经济条件允许和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家长不愿意将子女送入这些学校。生源的减少又直接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队伍的流失又导致办学质量的低下。本文以贵州省铜仁市为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进行调查 ,旨在揭露西部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建设中的问题。
1.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不明确,社会地位和待遇低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明确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第一个环节,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中,学前教育发展最为薄弱,教师队伍流动性大、流失严重。《幼儿园管理条例》(1990年)、《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运行)》(2001年)等对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做了规定,可这些只是教育政策,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2]其强制力有限。对具体措施也没有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又严重滞后。幼儿教师实行的是“分级管理”的政策,民办幼儿园教师被排除在教师政策的管理范围,导致他们虽然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却无法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等权利。[3]法律缺位和滞后造成民办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不明确,权益缺乏保障,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
我国长期以来对幼儿教师工作的误解,他们的工作得不到认可,社会地位得不到承认。身份是指一定的社会特征,被社会制度加以中心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强制性的等级划分,这种特征或其所体现的价值被权利化、固化为某种资源分配的特定关联现象。[4]当一职业被社会误解或不被认可的时候,从事这份职业的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也会受到影响。调查中,大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都表示,社会地位和待遇低下,随时面临被解雇的可能,一旦有合适的岗位,他们都会选择离去。
1.2 工作繁重,压力大,培训机会少,专业发展不足。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普惠性和盈利性双重特征,为了盈利,在确保正常办学情况下,通常会用减少硬件投入、缩减教师数量等方式压缩成本。其直接结果是教师数量少、工作量大,同时担负着教学和保育的工作,应付来自幼儿园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此外,幼儿在园期间出现的任何身体上的伤害,他们都会受到家长和幼儿园方面的责备。在工作中,每天神经都处于神经高度紧张的状态,身心疲惫。调查中,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还要负责接送幼儿,工作时间长。劳动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恶劣的劳动环境会有碍于劳动者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创造能力,情绪易变,产生烦恼、注意力分散、紧张等心理感觉, [5]而这又反过来影响一个人的工作。这些幼儿园教师也很容易将其所从事的工作与朋友或周边的人进行对比,当其发现自己投入的时间、精力与产出相差较大的时候,亦很容易产生懈怠的心理。投资与收益的不对称导致他们对现有工作的不满意,工作积极性不高,极不利于儿童的成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机会少,专业发展普遍不足。当有培养的机会时,出于成本考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很少让老师出去培训。一些园长表示,他们担心教师接受培训、专业发展得到提升之后,会辞掉工作,对幼儿园而言是一种损失。纵使有免费培训,由于教师人数少,幼儿园通常也不会让教师去参加。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近一半以上教师工作后没有参加过培训或其他学习。 1.3 缺乏职称评定、晋级系统,没有统一的工资标准。
在我国教育系統中,职称是反应教师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主要指标之一,与教师的工资及各种待遇紧密联系。幼儿园教师没有独立的职称评审和晋升系统,职称被纳入到小学教师的职称晋升系列,参照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专业及标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没有被体现出来,在实际中无法获得实际的职业地位,学前教育的专业属性也因此而丧失。调查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虽可以参照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可因工作量大、工作不稳定等因素,真正能够评定职称的教师较少,待遇也因此提不上。
我国《教师法》规定,在编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且由国家统一发放。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工资由幼儿园发放,因缺乏统一的工资标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一样,民办幼儿园的效益不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差异也较大。根据调研结果显示,铜仁市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教师的待遇跟幼儿园自身的发展相关。声誉好、生源充足的幼儿园教师待遇较好,相反,教师待遇差。因缺乏统一标准,不同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福利相差将近一倍。待遇不仅对工作的一种回报,也是对一种职业的社会认可。待遇低下导致幼儿教师缺乏吸引力,队伍不稳定。
2 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保障的思考
针对贵州省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办学过程中的教师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
2.1 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队伍。
法律身份不明确、福利待遇、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很难吸引优秀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加入,也很难留住优秀教师,只能聘任一些素质较低、专业技能不高、能够接受低工资的人充当。以铜仁学院为例,截止2017年8月,在已就业的2017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信息反馈中,在私立幼儿园就业的学生占就业学生总数的3%(访谈中,这些学生表示,这只是他们的暂时选择)。在岗的教师也不能在岗位上安心工作,这极大不利于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学前教育视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奠基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教师应当享有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同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然因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体制和制度问题,长期以来幼儿教师的身份、编制不落实,社会身份不明确、待遇和权益没有保障,队伍不稳定,影响幼儿教育质量。这在公立幼儿园尚且如此,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身份、权益等更没有保障。为此,国家应尽快进行学前教育立法,明确幼儿教师的法律身份,确保教师的地位提高、待遇合理、专业发展和职称晋级有机会,吸引优秀毕业生,稳定教师队伍。
2.2 明确政府职责,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
民办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现有学前教育的发展。[6]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相应职责,但在财政投入和支出等方面权责不明确,各级政府也不清楚自己承担的责任。而我国对学前教育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制,在出现利益冲突时,各级政府为了确保自身利益而相互推诿。[7]民办幼儿园加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后,收费受限,政府投入经费有限,其办园经费主要依靠幼儿缴纳的学费。民众的认识和偏见又会减少其生源,政府投入经费一旦减少,会直接影响到实力较弱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进而危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学质量。
为此,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办学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尤其是在资金投入和支出方面。政府应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金扶持力度,每年有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其的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其内涵、性质和意义,理解国家推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途径与方法,接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跟公立幼儿园一样,成为在家长送孩子入园时的一种选择。
2.3 完善培训和职称评定体系,提高工资待遇,缓解压力。
家长和普惠性幼儿园园长都看重幼儿教师的素质,然各种因素所限,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很难招到优秀幼儿教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受阻等原因,他们还面临着一些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教师离去的可能。为此,应建立学前教育的专门法律,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和培训体系。政府应与普惠性幼儿园一起,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学习,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提升学历。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进来,明确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参与培训的比例。并以此作为考核的指标,与政府发放的补助经费挂钩,确保大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能有机会参与培训和学习。
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低、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其一,中央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的力度,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学生数,每年给其师资配备以一定的专项补助,以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在师资配备上接近或达到国家的标准;其二,各地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方筹措资金,结合地方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持平于当地教师工资水平;其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应采用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加强自身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了解教师的诉求,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适当开展各种活动,缓解教师工作压力。当家长与教师有冲突,或有不合常理的要求时,管理者应灵活处理,不能一味的迎合家长,责备教师。
教师队伍的道德修养、专业素质和稳定性直接影響着幼儿教育质量和幼儿园的办学水平。铜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近年来得到较大的发展,但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原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因素反过来影响其发展。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身理应联合起来,让幼儿教师能真正安心工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N].中国教育报,2010—8—3.
[2]杨莉君主编.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8
[3]梁慧娟.我国现行幼儿园教师政策的“身份制”特征表现与成因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11,(9).
[4]陈韶峰.中小学教师的任用及纠纷的处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 9.
[5]唐治凤.劳动心理学[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1.
[6]秦旭芳,谭雪青.二元教育政策与民办幼儿园的发展[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7]宋立,刘树杰. 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事权财权配置[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8]庄小满、程立生.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意义、困境与对策.学前教育研究[J].2012.(11).
基金项目:本文为贵州省教育改革规划招标项目“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及保障机制研究”(课题批准号:2015ZD001)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吴占杰(1976— ),男,湖南凤凰人,铜仁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