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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是通过运用特殊的方法——多种方法的语言来训练嗓音功能而获得的。这是因为人体的各发声器官在歌唱时的运动状态和它们间的相互协调作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主要是依靠声乐老师把自己歌唱发声的感受、体验、歌唱的经验和方法,通过通俗的、精炼的、准确的、形象的、生动的教学语言传递给学生,并指挥他们的发声器官协调配合,让他们歌唱,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歌声,进行判断、评价、提示,再应用教学语言,引导他们逐步调节、校正发声机体,使之找到正确的歌唱方法。那么,在教学中如何运用好语言教好声乐课,下面我就谈一些自己的经验体会。
一、精炼准确性
声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正确的歌唱方法主要是靠训练获得的,而训练又必须是在有限的课时内进行,这就要求老师的语言要精炼而又准确。教师的教学语言精而准才能抓住教学中的主要矛盾,精而准才能体现教学的重点,精而准才能解决声音中的主要毛病,精而准才能对症下药,精而准才能使学生对复杂的理论理解透彻。如通常可以听到老师在课堂训练中这样提示学生:“气息沉、吸气深、吐气稳、下巴掉、笑肌提、牙关开、咽腔张、前胸松、后背紧、气息通、双肩落等。”我们在课堂上不能空谈声乐理论,否则会使学生感到漫无边际、无重点,演唱中会感到无所适从。声乐教学语言的精练准确既要合乎逻辑,又要顾及到学生的认知能力,使学生容易理解。精练准确的教学是建立在通俗易懂的教学语言上的,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只有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面,丰富发展自己的教学语言,教学中才能达到化复杂为简单,化抽象为具体,化模糊为生动的教学效果。精炼准确的语言来自教师客观敏锐的听觉,它是教学的基本功,是教学实践的积累,也是声乐教学的关键。
二、辩证统一性
在声乐教学中,每一个学生都有一个训练的总目标,教师对这一总目标的教学要求心中是有数的,但在具体的、分阶段的教学中,不可能把未来的目标要求拿到现阶段来付诸实施。在对学生进行歌唱技巧训练、音乐处理表现、音乐感受和创造思维的综合训练过程中,教师要处理好整体要求和局部训练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声乐教学主要依靠教师的听觉和辨别力来指导学生的训练,听到了学生演唱中的问题,就要拿出具体的办法去解决,声乐教师的责任就是要训练学生有一对客观的耳朵,能听出自己演唱时的对与错。所以,教师的分辨能力和教学方法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演唱水平。就声音的训练来讲,正确的歌唱方法是整体的歌唱,这就要求声乐教师的思想方法是辩证的,听觉是平衡的,看问题是客观的,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全面的。
三、形象比喻性
声乐教学中,由于声乐教学语言语义的不确定性,学生对教师讲述的要求常常感到不易理解,因此教师应采用形象的语言把比较抽象的概念形象化。为了达到训练的目的,教师还常采用启发式的感觉教学方法。所谓感觉教学就是将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做到的一些动作和感觉用于歌唱和训练之中,通过这些感觉体会到科学的发声状态,达到训练的效果。如:训练气息下沉时,用闻花的动作,通过双手提水的感觉去体会就不至于把气吸到胸上。当训练声音靠前唱时,教师会说“让你的声音先向后划圈再抛向前方”、“让声音坐在气上滑出去”、“唱高音时要像跳高运动员起跳时脚先向下蹬,身体再向上抛的感觉”、“声音要始终向前滚动地唱,气才不会重”、“声音的高位置像雨伞的伞蓬,气像伞的把”、“声音像风筝在空中自由飘荡,气息要像线轴始终在下面拖妆?”、“吸着唱”、“喊着唱”、“真的唱”、“假的唱”、“收着唱”、“开着唱”、“竖着唱”、“圆着唱”、“扁着唱”等等。在声乐教学中,采用确切、生动、形象的语言,比用单纯技术性的阐述更易为学生所理解和接受。
一、精炼准确性
声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正确的歌唱方法主要是靠训练获得的,而训练又必须是在有限的课时内进行,这就要求老师的语言要精炼而又准确。教师的教学语言精而准才能抓住教学中的主要矛盾,精而准才能体现教学的重点,精而准才能解决声音中的主要毛病,精而准才能对症下药,精而准才能使学生对复杂的理论理解透彻。如通常可以听到老师在课堂训练中这样提示学生:“气息沉、吸气深、吐气稳、下巴掉、笑肌提、牙关开、咽腔张、前胸松、后背紧、气息通、双肩落等。”我们在课堂上不能空谈声乐理论,否则会使学生感到漫无边际、无重点,演唱中会感到无所适从。声乐教学语言的精练准确既要合乎逻辑,又要顾及到学生的认知能力,使学生容易理解。精练准确的教学是建立在通俗易懂的教学语言上的,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只有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面,丰富发展自己的教学语言,教学中才能达到化复杂为简单,化抽象为具体,化模糊为生动的教学效果。精炼准确的语言来自教师客观敏锐的听觉,它是教学的基本功,是教学实践的积累,也是声乐教学的关键。
二、辩证统一性
在声乐教学中,每一个学生都有一个训练的总目标,教师对这一总目标的教学要求心中是有数的,但在具体的、分阶段的教学中,不可能把未来的目标要求拿到现阶段来付诸实施。在对学生进行歌唱技巧训练、音乐处理表现、音乐感受和创造思维的综合训练过程中,教师要处理好整体要求和局部训练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声乐教学主要依靠教师的听觉和辨别力来指导学生的训练,听到了学生演唱中的问题,就要拿出具体的办法去解决,声乐教师的责任就是要训练学生有一对客观的耳朵,能听出自己演唱时的对与错。所以,教师的分辨能力和教学方法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演唱水平。就声音的训练来讲,正确的歌唱方法是整体的歌唱,这就要求声乐教师的思想方法是辩证的,听觉是平衡的,看问题是客观的,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全面的。
三、形象比喻性
声乐教学中,由于声乐教学语言语义的不确定性,学生对教师讲述的要求常常感到不易理解,因此教师应采用形象的语言把比较抽象的概念形象化。为了达到训练的目的,教师还常采用启发式的感觉教学方法。所谓感觉教学就是将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做到的一些动作和感觉用于歌唱和训练之中,通过这些感觉体会到科学的发声状态,达到训练的效果。如:训练气息下沉时,用闻花的动作,通过双手提水的感觉去体会就不至于把气吸到胸上。当训练声音靠前唱时,教师会说“让你的声音先向后划圈再抛向前方”、“让声音坐在气上滑出去”、“唱高音时要像跳高运动员起跳时脚先向下蹬,身体再向上抛的感觉”、“声音要始终向前滚动地唱,气才不会重”、“声音的高位置像雨伞的伞蓬,气像伞的把”、“声音像风筝在空中自由飘荡,气息要像线轴始终在下面拖妆?”、“吸着唱”、“喊着唱”、“真的唱”、“假的唱”、“收着唱”、“开着唱”、“竖着唱”、“圆着唱”、“扁着唱”等等。在声乐教学中,采用确切、生动、形象的语言,比用单纯技术性的阐述更易为学生所理解和接受。